贺麟学贯中西,在中国哲学方面也有极高造诣,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建立了“新心学”思想体系,是“新心学”的创建者,成为中国现代新儒家思潮中声名卓著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我国著名的哲学家、哲学史家、黑格尔研究专家、教育家和翻译家。 本书在概述贺麟生平和学说大旨的基础上,从贺麟与德国哲学、与斯宾诺莎、新心学、知行问题新解、现代新儒学的代表、翻译六大层面,展开对贺麟思想的全面而系统深入的研究,是一部颇有学术分量的专著。此次纳入《哲学史家文库》第2辑再版,作者又做增补完善。
本书之作,纯处于偶然。1986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有“现代中国哲学”研究项目,我承担了贺麟新心学研究任务。我知道贺麟这个名字,始于读其所译黑格尔《小逻辑》,深叹其译笔之精严、有韵致,然对其思想接触甚少。我是把他作为翻译家和黑格尔研究专家来看的。我之承担这个任务,是因为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是关于王阳明良知学说的,自老心学而新心学,似乎顺理成章。及借来贺麟著作一读,为其思想之创颖活泼、文字之酣畅淋漓所吸引,数年寝馈其中,自觉深切有味。又上溯他思想的来源鲁一士诸人,亦觉有所得。感到他的思想,绝不同于陆王心学。他的思想,以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亦心亦物、亦内亦外、亦知亦行为根底,又特别吸收鲁一士以绝对精神为“战将”的思想,突出绝对精神的健动不息、自求拓展,又不废律则、借律则以行的品格。故书中对他的思想来源,他与康德、费希特、谢林特别是与黑格尔、鲁一士思想的关系,用了较多篇幅。
斯宾诺莎哲学是贺麟思想的又一重要来源。他之不同于中国旧心学之处,很大程度上由于他将斯宾诺莎的“理”纳入心学中,成立其即心即理之学,力图克服陆王心学特别是阳明后学的“猖狂自恣”。这使他的心学带有很强的近代意味,即经由理学陶熔规范过的心学。故本书于斯宾诺莎影响贺麟处,亦多致意。
关于贺麟在现代新儒家中的地位及所作贡献,本书着墨最多。盖海外许多研究现代新儒学的论著,多不及贺麟;国内论及贺麟新心学的著作,亦多未及他对道、墨、法诸家的吸收与改造,更未论及新心学是融会中西、统合古今、以儒学统摄道墨法诸家所成之独特体系。虽其学脉尚未广大,细部未暇详究,但规模已立,意向尤明。本书于此,亦曾着力。本书对于贺麟新心学之逻辑架构、知行问题、翻译思想,亦有专章讨论。
贺麟以翻译、研究黑格尔、斯宾诺莎哲学为其入门,其学术根底为西学。他被称为新心学,多自表彰、倡导陆王心学而起。他的论证,多取自黑格尔、康德,而以陆王夹辅之。故其学西方学术居十之七八,此绝不同于其他现代儒学大师如熊十力、梁漱溟等,即与冯友兰、牟宗三亦不同。此点似应特别注意。
另外我感到,贺麟的大部分著作写于对日抗战期中。他的上述思想,可以说是装裹在哲学语言中的抗战必胜信念。他的著作,是以中国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发起信心,自求拓展,艰难跋涉,以取得最后胜利为目的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欲以哲学救世的人。
此书之成,汤一介老师催促督责之功甚大。傅伟勋、韦政通两位先生允将此书列入“世界哲学家丛书”,谨此一并致谢。
此书筹划虽早,但因事数次中辍,今年5月才写毕。囿于学力,错谬之处一定不少,敬祈方家不吝指教。
张学智,男,1952年生,宁夏中卫人。北京大学哲学学士、硕士,日本东京大学文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国学研究院导师。兼任国际儒学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副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史、儒家哲学、宋明理学、中国现代哲学等。著作有《明代哲学史》、《心学论集》、《中国儒学史·明代卷》、《贺麟》、《缁门警训注译》;合著有《中华文明史》、《中国文化导读》等;译著有《莱布尼兹与儒学》;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
初版自序
导言 贺麟的生平及学说大旨
一、清华求学
二、负笈欧美
三、九一八事变后
四、抗战期中
五、1949年之后
第一章 贺麟与德国哲学
一、贺麟与新黑格尔主义
二、贺麟与黑格尔
三、贺麟与康德
四、贺麟与费希特
五、贺麟与谢林
第二章 贺麟与斯宾诺莎
一、斯宾诺莎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
二、“从永恒的范型下观认万物”
三、数学方法与逻辑演绎
四、《致知篇》与“致良知”
五、身心平行论
六、决定论和自由意志
第三章 新心学的哲学思想
一、“心即理”
二、心物合一
三、心性合一
四、体用合一
五、理想唯心论
六、中国现代哲学是陆王心学的复兴
七、王安石研究中的心学表达
第四章 知行问题新解
一、知行问题的理论意义
二、对“知行合一”的发挥
三、对“知难行易”的发挥
四、“知难行易”说与“知行合一”说的关系
第五章 现代新儒家的代表
一、贺麟对他所处时代的认识
二、儒家思想的新开展
三、以诸子之长补充儒家
四、以西方学术充实发展儒家思想
第六章 贺麟的翻译
一、翻译为文化交融第一步
二、翻译的哲学基础
三、译述黑格尔,建立新心学
四、谈学作文翻译三原则
五、译介并举,增加新知
六、重视译名,订正译名
贺麟学术年表
参考书目
索引
后记
《贺麟思想研究/哲学史家文库(第2辑)》:
(四)辩证法既是方法又是直观
矛盾法(后译辩证法)是黑格尔全系统的方法论基础。上述数点,若究其根本,必溯至矛盾法。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诸意识样法、社会思潮的演变,都贯穿着矛盾法,都以矛盾为变迁的动力。《精神现象学》之所以为黑格尔全系统的导言,就在于它确立了矛盾法的方法论基础。而后来的逻辑学,实是此矛盾法的形上系统;历史哲学、法哲学、艺术哲学、宗教哲学等“应用逻辑学”,莫不以矛盾法为贯穿始终的命脉。鲁一士也认为矛盾是意识生活最深切的本质,他称矛盾法为“感情的逻辑”,矛盾不是人造出来为方便使用的工具,而是贯彻于理性、非理性,奔突冲撞于意识生活的全体的真谛。不过鲁一士只认矛盾为意识生活的本质,而不以矛盾为自然事物的本质。这是他的矛盾观不同于黑格尔的主要之点。
贺麟对于矛盾法,不仅承袭了黑格尔、鲁一士,而且有深刻发挥。他在《黑格尔学述》译序中,一开头便将矛盾法醒豁提出:“黑格尔哲学最大的特点就是他那彻始彻终贯注全系统紧严精到的哲学方法——这就是他的矛盾法。”①并且指出,黑格尔的矛盾法,是从谢林混沌囫囵的合一中别出一途径。混沌的神秘的同一只是诗人的直观,而具体的、分析的、能从一中知多、分中知合的具体共相,才是哲人所要求的。经过艰苦磨炼、矛盾冲突,调和极生硬极不兼容的矛盾现象,使之成为有机的统一,才是真实的。贺麟将黑格尔的矛盾法,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矛盾的实在观,“凡是实在皆经过正反合的矛盾历程以达到合理的有机统一体”。意谓凡是实在的东西皆是包含矛盾的。不包含矛盾的,只是理智的抽象物而非客观实在。第二,矛盾的真理观,即“真理是包含有相反的两面的全体,须用反正相映的方式才能表达出来”。第三,矛盾的辩难法,“其妙用乃在分析宇宙人生、意识经验之矛盾所在,指出其共同之归宿点”①。在《黑格尔学述》译序之后十余年,贺麟又专门撰写一文《辩证法与辩证观》,对矛盾法进行了远比译序中所论深刻得多的阐发。这时的贺麟,不仅有鲁一士的影响,而且汇入了其他新黑格尔主义者如拉松、哈特曼、克洛那诸人的思想。在这篇文章里,他提出了自己关于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总起来,我们可以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是一个对立的统一,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天才的直观与谨严的系统的统一,是生活体验与选择法则的统一,是理性方法与经验方法的统一。②
这篇文章的精义在于:第一,论述了西方哲学史上几种典型的辩证法——辩者、苏格拉底、柏拉图、黑格尔的辩证法,特别是详细地比勘了柏拉图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异同。贺麟指出,辩者的辩证法,即在双方辩论时,盘诘对方,使对方陷于自相矛盾,因而推翻对方的论据的辩论方法。这个方法是辩论的利器,常为哲学家所采用。但它只能提出疑难,不能揭示客观的真理。这只是形式的、外表的、抽象理智的、消极的辩证法。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是道德教训的方法。他用此法教导青年反省自己,唤醒良知,得到道德知识。柏拉图的辩证法是求形而上学知识的方法,这个方法在诸对话中侧重点不一。在《斐多》篇中为权衡矛盾双方而得统一的方法;在《辩士》和《斐利布士》篇中是观认万殊归一理、一理统贯万殊的方法;在《筵话》篇中是从形而下的现象界求形而上的本体界,即由用求体、弃俗归真的纯思方法;而在《理想国》里则是以理推理、以理释理,研究纯理念或纯范型间的有机关系,使之成为一个体系的逻辑学或形上学。至于黑格尔的辩证法,与柏拉图一样,亦是破除有限事物以达到有机统一、绝对理念的方法。贺麟在比较、对勘了二人的辩证法之后指出,黑格尔超出柏拉图的地方在于:第一,柏拉图尚未确立正反合三连的辩证格式,而在黑格尔的系统里,正反合的架构是整个系统的骨骼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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