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探讨的是中国成年人对羞耻情绪的情绪调节过程以及特定情绪调节的策略在调节羞耻情绪上的效果。本书中在回顾了国内外对羞耻研究和情绪调节研究的基础上,使用三部分6个研究尝试具体探讨三个问题:(1)中国成年人在羞耻情绪体验中会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调节情绪,以及情绪调节的一般过程是什么;(2)对自我的负面评价被认为是激发羞耻情绪的重要认知过程,那么这一过程对一个人如何会影响到一个人所选用的调节策略;(3)不同的情绪调节策略在调节羞耻情绪的效果上有何差异。
高隽,女,理学博士,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公共发展与社会政策学院心理学系讲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专业人员与机构注册系统注册心理师(2015-2017,注册号:X-12-007)。2005年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理学学士,2010年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基础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理学博士。现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催眠学组理事;国际催眠协会(ISH)会员;美国心理学会(APA)会员。已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1篇,其中SSCI期刊*一作者/通讯作者3篇,第二作者1篇,第三作者1篇,国内CSSCI收录期刊*一作者/通讯作者12篇,第二作者7篇。已出版专业译著7本。主要研究兴趣为自我意识情绪的自我认知评估及情绪调节机制,青少年的抑郁议题。
1.1.1.1羞耻情绪的界定
在对羞耻(shame)情绪的界定中,最常见的是将其视为一种自我意识情绪(self-conscious emotion),自我意识情绪指的是以某种程度的自省和自我评价为核心特征的情绪,除了羞耻以外,内疚(guilt)、自豪(pride)、尴尬(embarrassment)也被认为属于自我意识情绪(M. Lewis, 1999; Tangney, 1999; Tracy & Robins, 2004)。自我意识情绪的界定本身显然沿袭了情绪的认知评价模型的理论思路,即认为特定情绪的唤起以及情绪与情绪间的区分是个体基于一些标准或维度对诱发情绪的情境进行主观评价的结果(Scherer, 1999)。如Tracy和Robins在他们最近提出的自我意识情绪的认知评价模型中指出(Tracy & Robins, 2004; Tracy, Robins, & Tangney, 2007),自我意识情绪的产生是因为个体评估当下的事件/情境是和自我认同的目标相关(如考试成绩与“我是有能力的”认同目标有关),但其结果却又和自我认同的目标不一致(如考试不及格与“我是有能力的”认同目标不一致);且相比非自我意识情绪,这些情绪的产生需要自我觉知和自我表征,在认知上更为复杂,并能促进个体达成复杂的社会目标。
在自我意识情绪的框架下,对羞耻的一个经典定义是将其视为一种自我指向的痛苦、难堪、耻辱的负性情感体验,在这种体验中,个体的自我成了被审视和给予负性评价的中心(Tangney, 1999)。
包括羞耻在内的自我意识情绪也会被某些心理学家称之为具有明显社会性色彩的情绪(social emotion)(Gilbert, 2003; Tangney, 1999),这是因为尽管负性的自我觉知和自我评估是引发羞耻情绪的核心,但个体对自我的觉知及评估的重要来源是个体所知觉或想象中的他人对自我的觉知和评价(Fessler, 2007; Gilbert, 2007; Gruenewald et. al., 2007)。自我意识情绪的产生被认为需要至少某种人际意识(Draghi-Lorenz, 2001),或具备客体表征的能力,且早期重要的人际关系也是自我意识情绪产生与发展的基础(Gilbert,2007)。因此,羞耻在内的自我意识情绪也常会在人际情境中被诱发,并驱动不同的人际行为(Tangney, 1999),给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带来重要影响(Gilbert, 2003, 2007)。
但也有学者认为,羞耻情绪和高兴、愤怒、悲伤一样是一种基本情绪。在羞耻究竟是自我意识情绪还是基本情绪的争论中,一个重要的争议点是羞耻是否具有独特、可识别的情绪信号(即面部表情和姿态),这也是Ekman区分基本情绪和非基本情绪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Gruenewald et. al., 2007)。支持羞耻是基本情绪的学者认为,羞耻虽不一定具备独特的面部表情,但却具备独特的身体姿态(如低头含胸、视线下垂、扭头或扭转视线等等)(Gruenewald et. al., 2007; Nathanson, 1992; Tangney, 1999; Tangney et. al., 2007)。如Tomkins(1963,见Nathanson, 1992)基于对婴儿行为的观察提出,当婴儿当下的兴趣或愉悦体验被阻断时,婴儿会表现出低头含胸、扭转视线或脸红,Tomkins认为,此时婴儿就产生了羞耻情绪。在他看来,羞耻是当愉悦体验被阻断时产生的负性情感,是一种婴儿生来就能体验和表达的“先天情绪”,其产生并不需要自我觉知或人际意识,它的主要功能则是调节过度的积极情绪和情绪表达。尽管有一些实证研究证明羞耻情绪至少具有可被辨识的独特姿态,但仍缺乏直接的实验室证据证明其符合其他基本情绪的特征,如诱发迅速且持续时间短,具有自动化的认知评价(appraisal),独特的生理反应模式等(Gruenewald et. al., 2007),因而总体而言,当今学者仍倾向于把羞耻情绪归为复杂的自我意识情绪而非基本情绪。
羞耻情绪还被视为道德情感之一,这一界定更多侧重的是羞耻情绪的功能。所谓的道德情感,根据Haidt的定义(Tangney, Stuewig, & Masbek, 2007),是指那些“和整个社会或至少是和一些人的利益或福利,而非是和单个裁判者或行动者的利益或福利有密切联系的情绪”。这类情绪被认为与对人际事件做出准确的解释并采取补救行为有十分紧密的关系(Tangney, 1991),并且是善行和避免施害背后的重要动力(Kroll & Egan, 2004见 Tangney, Stuewig, & Masbek, 2007)。
1.1.1.2 羞耻情绪的现象学特征
基于对个体主观报告的羞耻体验进行分析的现象学研究为理解羞耻情绪作为一种复杂的、多成分构成的体验提供了线索。M. Lewis(2003)总结了主要基于西方研究而得出的羞耻情绪的四个现象学特征:首先是躲藏或消失的愿望;其次是强烈的痛苦,不适和愤怒;第三个特征是对自己整体的负性评价,认为自己无能、没有无价值,不够好;第四个特征是情绪体验中的主体和客体的融合,即羞耻情绪让个体完全将注意力集中在自我上,既是情绪的体验者,又是情绪指向的对象,从而导致陷入羞耻情绪的个体常常难以清晰地思考和行动。
近十年来,一些学者对东方文化下个体(主要是中国和印度人)的羞耻体验也进行了类似的现象学研究,这些研究的主要结论是和西方研究一致的,即当个体体验到羞耻情绪时,在主观体验上会感受到非常强烈的痛苦,并常伴有沮丧和愤怒的情绪;在生理唤起上会出现脸红、出汗和心跳加快等反应;在认知评价上个体会对自我有负性的评价,有逃避或躲藏的强烈愿望(Anolli & Pasucci, 2005; Breugelmans & Poortinga, 2006; 钱铭怡, 刘兴华, 朱荣春, 2001;谢波,钱铭怡, 2000;汪智艳, 张黎黎, 高隽, 钱铭怡, 2009);并且相比同是自我意识的内疚情绪,体验到羞耻情绪的个体会感到更为痛苦、更强烈的无助感,以及更强烈的想躲藏和逃避的愿望,情绪体验在记忆中持续的时间也更久(Anolli & Pasucci, 2005; 谢波,钱铭怡, 2000)。但和西方研究结果并不完全一致的是,参与研究的中国人并没有报告同等程度的渺小感和无能感(钱铭怡, 刘兴华, 朱荣春, 2001),和内疚情绪相比,也未报告更高水平的渺小及无能感(谢波,钱铭怡, 2000);此外,中国个体会更强烈的感觉他人在注视自己,更希望知道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且越是在日常生活中容易体验到羞耻情绪的个体,越会担心他人的负性评价,并有更强烈的希望逃避的想法,但同时也会觉得自己更应为事情的后果负责,更希望能去弥补(钱铭怡,刘兴华,朱荣春, 2001)。
东西方文化下羞耻情绪体验在现象学上的异同反映出文化对特定情绪体验所造成的影响是复杂和多维的(Cross & Madson, 1997; Mesquita & Frijda, 1992; Shweder, 2003),如从情绪的认知过程模型和跨文化比较的视角出发,文化被认为会对特定情绪的不同构成成分造成影响,包括其诱发事件/情境、个体对事件的编码(coding)和评估(appraisal),生理唤起模式,行为反应以及对特定情绪的管理和调节模式等;此外,文化的影响不仅可以表现在上述任意一个成分中,且成分与成分之间的异同也可以是彼此独立的(Mesquita & Frijda, 1992; Shweder, 2003)。
除了现象学上的异同之外,现有的研究表明,文化对羞耻情绪的影响还表现在词语表征(Edelstein & Shaver, 2007; Frank, Harvey, & Verdun, 2000; Li, Wang, & Fischer, 2004),对情绪的评价(Fischer, Manstead, & Mosquera, 1999; Yang & Rosenblatt, 2001),以及其行为结果(Bagozzi, Verbeke, & Gavino, 2003)和对自尊的影响(Fischer, Manstead, & Mosquera, 1999; Wong & Tsai, 2007)上。在解释这些差异背后的机制时,许多研究者都较为一致地认为这些差异反映的是不同文化中个体自我表征和自我结构上的差异,例如:独立自我和互依自我(Markus & Kitayama, 1991)的差异(e.g. Bagozzi, Verbeke, & Gavino, 2003; Li, Wang, & Fischer, 2004; Tracy, Robins, & Tangney, 2007; Wong & Tsai, 2007)。在羞耻体验的文化差异问题上,可以观察到的一个趋势是,相比独立自我构念更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如美国,互依自我构念占主导的国家,如中国,会有更丰富的词语表征来描述羞耻及其相关情绪,对羞耻情绪本身有更积极的评价,羞耻情绪对其自尊的影响也相对更小,也更频繁地被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来使用(Gilbert, 2007; Gruenewald, Dickerson, & Kemeny, 2007)。鉴于羞耻情绪与文化和社会的紧密关系,Shweder 认为(2003),如果要定义一个羞耻情绪的抽象形式且这一形式又是跨文化的,那么羞耻情绪的最基本涵义应是一种被给予了负性评价的深刻的恐惧体验,且这种体验具有很强的动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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