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他的思想体系经历了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两个主要阶段。“三大批判”著作(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是其批判时期哲学思想的集中表述。“纯粹理性批判”的任务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的先天要素及其先天要素的若干规定;“实践理性批判”的任务是理性的实践使用的先天原理的可能性、范围和界限:“判断力批判”是要消除前两个批判所造成的自然和自由、现象和本体、知识和道德的分裂与对立。与过去印行的许多康德著作汉译本从英文转译不同,本书的全部译文均据德文本由邓晓芒翻译、杨祖陶校订,其译文精良,能更好地传达康德哲学的原貌,堪称佳作。书后还附有德汉术语索引、汉德术语对照以及人名索引,方便使用。
杨祖陶(1927-2017),1945-1950年就读于西南联合大学和北京大学,师从金岳霖、汤用彤、贺麟、郑听、洪谦诸教授。长期从事西方哲学史的教学与研究,培养了一大批知名专家和学者。是我国著名的康德黑格尔研究专家,也是业内公认的著名翻译家。
著有《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康德黑格尔哲学研究》《欧洲哲学史稿》《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回哞——从西南联大走来的六十年》《哲学与人生漫记——从未名湖到珞珈山》。译著有《精神哲学》《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等。
邓晓芒,1948年生。1979-1982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哲学系,攻读西方哲学史的研究生,获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专攻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和翻译,延伸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并积极介入中西比较和文化批判。
著有十卷本《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思辨的张力——黑格尔辩证法新探》《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冥河的摆渡者》《康德哲学诸问题》《(判断力批判)释义》。译著有《精神现象学》《实用人类学》《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经验与判断》等。
上册:
《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序
[题辞]维鲁兰姆男爵培根《伟大的复兴》序
[献辞]致宫廷国务大臣冯·策特里茨男爵大人阁下
第一版序
第二版序
第一版目录
导言
I.纯粹知识和经验性知识的区别
II.我们具有某些先天知识,甚至普通知性也从来不缺少它们
III.哲学需要一门科学来规定一切先天知识的可能性、原则和范围
IV.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区别
V.在理性的一切理论科学中都包含有先天综合判断作为原则
VI.纯粹理性的总课题
VII.在纯粹理性批判名下的一门特殊科学的理念和划分
一、先验要素论
第一部分 先验感性论
§1
第一节 空间
§2.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
§3.空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由上述概念得出的结论
第二节 时间
§4.时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
§5.时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6.从这些概念得出的结论
§7.解说
§8.对先验感性论的总说明
先验感性论的结论
第二部分 先验逻辑
导言先验逻辑的理念
I.-般的逻辑
II.先验逻辑
III.普遍逻辑划分为分析论与辩证论
IV,先验逻辑划分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
第一编先验分析论
第一卷概念分析论
二、先验方法论
下册:
《实践理性批判》中译本序
序言
导言 实践理性批判的理念
第一部分 纯粹实践理性的要素论
第一卷 纯粹实践理性的分析论
第一章 纯粹实践理性的诸原理
§1.解题
注释
§2.定理I
§3.定理Ⅱ
绎理
注释I
注释Ⅱ
§4.定理Ⅲ
注释
§5.课题I
§6.课题Ⅱ
注释
§7.纯粹实践理性的基本法则
注释
绎理
注释
§8.定理Ⅳ
注释I
注释II
在德性原则中实践的质料规定根据表
I.纯粹实践理性原理的演绎
II,纯粹理性在实践运用中进行一种在思辨
运用中它自身不可能的扩展的权利
第二章 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的概念
就善与恶的概念而言的自由范畴表
纯粹实践判断力的模型论
第三章 纯粹实践理性的动机
对纯粹实践理性的分析论的批判性说明
第二卷 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第一章 纯粹实践理性的一般辩证论
第二章 纯粹理性在规定至善概念时的辩证论
I.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II.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的批判的消除
III,纯粹实践理性在其与思辨理性结合时的优先地位
IV.灵魂不朽,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
V.上帝存有,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
VI.总论纯粹实践理性的悬设
VII,如何能够设想纯粹理性在实践意图中的扩展而不与此同时扩展其思辨的知识?
VIII.出于纯粹理性的某种需要的认其为真
IX.人的认识能力与他的实践使命的明智适当的比例
第二部分 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
《康德三大批判合集(上册)》:
I.为了防止一切误解,首先必须尽可能清楚地解释,我们关于一般感性知识的基本性状的看法是什么。
所以我们早就要说:我们的一切直观无非是关于现象的表象;我们所直观的事物不是自在之物本身,我们既不是为了自在之物而直观这些事物,它们的关系也不是自在地本身具有如同它们向我们显现出来的那种性状,并且,如果我们把我们的主体、哪怕只要把一般感官的主观性状取消掉了的话,客体在空间和时间里的一切性状、一切关系,乃至于空间和时间本身就都会消失,并且它们作为现象不能自在地实存,而只能在我们里面实存。对象自在地、离开我们感性的这一切接受性可能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这在我们仍然是完全不知道的。我们知道的只不过是我们知觉它们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我们所特有的,虽然必须归之于每一个人,但却不能必然地也归之于任何一个存在者。我们只与这种方式发生关系。空间和时间是这种方式的纯形式,一般感觉则是质料。只有这两种形式是我们可以先天地、即在一切现实知觉之前认识到的,它们因此被叫作纯直观;感觉则是我们知识中使得这知识被叫作后天知识、即经验性的直观的东西。前两者是绝对必须依赖于我们的感性的,而不管我们的感觉可能是哪一种方式;后者则可以是极为多种多样的。即使我们能够把我们的这一直观提升到最高程度的清晰性,我们也不能借此而进一步知悉自在对象本身的性状。因为我们在一切情况下所可能完全认识的毕竟只是我们直观的方式,即我们的感性,并且永远只是在本源地依赖于主体的空间时间条件下来认识它的;自在的对象本身会是什么,这决不会通过对它们那唯一被给予了我们的现象的最明晰的知识而被我们知道。
因此说我们的整个感性无非是对事物的混乱的表象,这种表象只包含那属于自在之物本身的东西,只不过是处于我们未借意识将之分辨清楚的那些特征和部分表象的堆积状态下:这种说法是对感性概念和现象概念的一种歪曲,它使得有关感性和现象的这一整套学说都变得无用而空洞了。不清晰的表象和清晰的表象的这一区别只是逻辑上的,而不涉及内容。无疑,健全知性所使用的公正概念,包含的正是同一个可以由最微妙的思辨从中加以发挥的意思,只是在日常和实际的运用中人们并不意识到这一思想里有这么多方面的表象而已。但人们不能因此就说,这个日常概念是感性的,它包含一种单纯的现象。因为公正决不可能成为现象,相反,它的概念存在于知性中,并表现为行为的(道德的)性状,这性状是属于这些行为的自在本身的。反之,直观中一个物体的表象就根本不包含任何可以归之于一个自在对象本身的东西,而只包含某物的现象及我们由此被刺激的方式,而我们认识能力的这种接受性就叫做感性,它与有关自在对象本身的知识之间,即使我们可以彻底看透那种现象,也仍有天壤之别。
所以,莱布尼茨一沃尔夫的哲学在把感性和智性的区别仅仅看做逻辑上的区别时,就对我们知识的本性和起源的全部研究指示了一种完全不正当的观点,因为这种区别显然是先验的,而且并不仅仅涉及清晰或不清晰的形式,而是涉及双方的起源和内容,以至于,我们不只是通过感性而不清晰地认识自在之物本身的性状,而是根本不认识自在之物本身的性状,而我们一旦抽掉我们主观的性状,被表象的客体连同感性直观赋予它的那些属性就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了,也不可能被找到,因为正是这个主观性状规定着作为现象的客体形式。
我们平常喜欢在现象中区分出:本质上依赖于现象的直观并对任何一般人类感官都有效的东西,以及只是偶然归于这些现象的直观的东西,它不是在与感性的关系上普遍有效,而只是对这个那个感官的特殊职能或机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