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中国共产党建立后就逐步认识到建立政权的重要性,自觉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伟大实践,先后在根据地、解放区进行了建立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人民民主政权等局部性政权的尝试,极大丰富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理论和实践。这对保证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并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引导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奠定基础。
本书根据现有有关资料和研究成果,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建立政权的认识阐述,对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政权建设、抗日战争时期政权建设、解放战争时期政权建设以及人民民主专政在全国的确立的全面回顾,力图展现中国共产党政权建立过程的全貌,为有关教学和科研工作做点有益贡献。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中国共产党建立后就自觉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领导中国人民在根据地、解放区建立局部性政权的尝试,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的理论和实践。这对保证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并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引导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基础。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几十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克服无数艰难险阻,终于推翻三座大山,在中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建立起社会王义制度。从此,中华民族自立干世界民族之林,走上了振兴和发展之路.
中国共产党人对政权的重要性,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前夕就有了初步的认识,在国民革命时期,我们党内一些同志对国家政权问题提出了若干重要的观点。在八七会议上,毛泽东总结大革命失败的教训,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论断。中共中央也于1927年9月19日块定放弃国民党的旗帜,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工农苏维埃政权。1928年,中共六大要求力争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权。仅从1927年南昌起义开始,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十几个省领导和发动了上百次武装起义,先后建立起十多块革命根据地,并在根据地内部普遍建立了各级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
1931年,7了统一领导各根据地的政权和集中力量对付敌人,11月7日到20目,在江西省瑞金叶坪隆重召开了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向垒中国和全世界人民庄严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定都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革命政权的一次伟大尝试,也是解放后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雏形。
土地革命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还先后提出了人民共和国和民主共和国的设想.虽然出于国共合作抗日的需要以及蒋介石反对而来建立起来,但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革命国家政权问题上,已进一步把马列主义政权理论同中国革命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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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芬,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长期致力于中共党史、中共近现代经济史研究,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及参著、参编著作与教材十余部。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徐秀春,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致力于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专著、教材十余部。其中,与人合作撰写的《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史》一九九八年获第十一届中国图书奖,一九九九年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
陈安丽,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长期致力于中国革命道路理论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研究,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其中有十一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和CSSCI收录。
第一章中国共产党人早期对建立革命政权的探索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思想的形成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建立政权的思想
二列宁关于无产阶级建立政权的思想
三、中国共产党人早期对建立革命政权的认识
第二节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的尝试
一、省港罢工委员会
二、农民协会制度
三、上海特别市市民政府
第二章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
第一节建立工农民主政权的早期尝试
一、建立工农民主政权的最初认识与准备
二、各地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
第二节区域化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一、前期区域化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二、省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第三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
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筹备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正式成立
四、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出现
第四节工农民主政权的各级权力机构和制度
一、 中央工农民主政权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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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省港罢工委员会
1925年6月19日,香港十余万工人为了支援五卅运动而爆发了大罢工,罢工工
人陆续回到广州。6月21日广州沙面租界的洋务工人也宣布罢工,同时回到广州。据统计,至7月7日止,离开香港的罢工工人已超过20万人,其中除部分返回广东各地农村外,经常聚居广州的也达7万余人。
罢工工人大量集中在广州,必须进一步组织起来,才能成为一支强大的革命力量。罢工初期,面临着一个错综复杂、斗争激烈的局面:一方面,既要和英帝国主义以及各种反动势力对于罢工运动的干扰破坏作斗争;另一方面,又要妥善解决罢工队伍内部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统一反帝斗争的认识和步伐,保证罢工斗争的顺利开展和坚持下去。这就需要迅速建立一个坚强和健全的组织.以便把罢工工人进一步团结和组织起来。罢工领导人及时地提出,建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罢工委员会作为团结广大罢工工人同帝国主义作斗争的指挥部。在罢工斗争中采取这种组织形式是一种创举。因此,在罢工酝酿期间,为了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在广州成立了省港罢工委员会临时办事处,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长李森主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待从香港返回广州的罢工工人,从组织上保证了罢工的顺利实现。
6月26日,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主持下,罢工工人代表300余人举行会议,讨论关于建立罢工的组织领导机构及有关章程等问题。会议决定创立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作为罢工的“最高议事机关”,创立省港罢工委员会作为执行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决议、带领罢工工人进行战斗的“最高执行机关”,并讨论和确定罢工委员会下属各组织机构及其人选等问题。
根据1925年7月23日《省港罢工委员会章程》规定,每百人选代表1人。后针对广州罢工工人共有3万多人,1926年3月5日制定《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组织法》,改为50人选出1个代表,50人以上者递增,不满50人可以选1个代表。罢工工人无论有无工会组织,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过民主选举,总共选出800名代表参加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工人代表接受群众的委托,将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带到代表大会,会后则将会议的决定带回来向群众报告。凡罢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罢工斗争有关的大政方针以及各项兴革事宜,均得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罢工委员会执行。代表大会举行时,罢工委员会各部门都要派人参加,报告工作及解答询问事项,接受代表的意见。罢工委员会还经常号召罢工工人以当家做主精神,对罢工委员会各个部门进行积极的监督,揭露和清除隐藏其中的污垢。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罢工工人都可以到会参加旁听。罢工工人代表大会从1925年7月I5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后,每隔一天举行一次,至1926年3月底,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共举行了一百期,总计历次代表大会一共通过了283项决议案,其中包括内部组织、罢工政策、支援统一广东及各地工农革命运动、与国际职工运动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选举罢免权、接受群众申诉和死刑复核权,、它有权决定与罢工有关的各种决议和法令,有权听取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省港罢工委员会专门设法制局,拟定法规条令草案,由工人代表大会通过,并监督法令实施。按照组织法,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有权对省港罢工委员会各个部门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接受工友及各方面报告,秉公处理各项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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