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治理型民主与参与型民主有机结合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现实地位和丰富的实现形式。本文综合采用规范与经验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结构与功能相结合和多学科交叉等研究方法,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理论、历史演进、重要地位、现实形态及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通过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实现形式与发展路径,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目标。
李建,1985年生,河北衡水人,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现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目前,围绕中国政党理论与协商民主问题发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源头探析》、《当代中国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互动效应分析》等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福建省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各1项。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与趋势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之处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3.3 创新之处
第2章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意蕴
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本理论
2.1.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的提出
2.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涵的界定
2.1.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属性
2.1.4 中西方协商民主互动效应分析
2.2 国家治理现代化基本理论
2.2.1 国家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2.2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容概述
2.2.3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2.3 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的内在契合
2.3.1 价值理念的契合
2.3.2 多元主体的契合
2.3.3 共生要素的契合
2.3.4 开放模式的契合
2.4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
2.4.1 人民民主理论
2.4.2 统一战线理论
2.4.3 多党合作理论
2.4.4 群众路线理论
第3章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
3.1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3.1.1 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时期的实践探索
3.1.2 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的基本确立
3.1.3 改革开放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拓展
3.1.4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改革时期的全面提升
3.2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
3.2.1 一元领导与多元协商相统一
3.2.2 人民民主与有序参与相统一
3.2.3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统一
3.2.4 顶层设计与多层推进相统一
3.3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动力
3.3.1 中国共产党正确引领与创新
3.3.2 中西方协商民主思潮的促进
3.3.3 社会结构多元化的现实驱动
3.3.4 现代化民主治理需求的推动
3.4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经验
3.4.1 坚持人民民主逻辑指向
3.4.2 注重激活公民参与效能
3.4.3 遵循依法协商治理原则
3.4.4 重视协商制度载体建设
第4章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形态
4.1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地位
4.1.1 中国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4.1.2 现代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
4.1.3 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
4.1.4 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体现
4.2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领域
4.2.1 立法协商
4.2.2 行政协商
4.2.3 民主协商
4.2.4 参政协商
4.2.5 社会协商
4.3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运行渠道
4.3.1 政党团体
4.3.2 政府机关
4.3.3 政协组织
4.3.4 人大机关
4.3.5 人民团体
4.3.6 基层组织
4.3.7 社会组织
4.4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用价值
4.4.1 培育政治文化土壤 承接国家治理任务
4.4.2 拓宽群众参与渠道 改善社会治理结构
4.4.3 巩固存量制度优势 完善协商治理体系
4.4.4 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提高民主决策品质
第5章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现状
5.1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比较优势
5.1.1 坚实的政治基础
5.1.2 完善的政治制度
5.1.3 完整的程序机制
5.1.4 互动的民主模式
5.2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存在的问题
5.2.1 制度体系保障乏力
5.2.2 协同发展基础薄弱
5.2.3 基层民主活力不足
5.2.4 协商成果转化率低
5.3 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5.3.1 传统政治文化的负面影响
5.3.2 协商程序性制度建设滞后
5.3.3 公民社会整体发育程度低
5.3.4 协商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
第6章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善路径
6.1 激活协商民主制度的内生动力
6.1.1 加强群众路线在协商民主中的基础作用
6.1.2 搞好协商民主建设顶层制度设计与基层民主制度改革
6.1.3 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6.2 巩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治理优势
6.2.1 完善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治理制度
6.2.2 创新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治理机制
6.2.3 培育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治理精神
6.3 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协商治理中的牵引作用
6.3.1 丰富人民政协协商治理形式
6.3.2 优化人民政协界别构成结构
6.3.3 强化人民政协委员主体作用
6.3.4 健全政协委员协商对话机制
6.4 完善协商民主在国家公共决策中的运行机制
6.4.1 完善公共决策前多元协商治理机制
6.4.2 完善公共决策中协商成果转化机制
6.4.3 完善公共决策后协商治理监督机制
6.5 推进基层社会协商民主治理建设
6.5.1 培育基层群众协商参与精神
6.5.2 加强基层协商组织载体建设
6.5.3 强化基层协商治理技术支撑
6.5.4 完善基层网络协商治理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附录2:《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后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二)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
“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是21世纪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政权所有者和管理者为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与维护公共秩序而发展的一种新型民主模式。从时间上来看,国家治理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公共权力重新分配,是指“各种公共或私人组织、个人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世界多数国家开始了包括生活方式、法律制度、文化思维等多重制度转型,加快了转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结构调整与重构,从而推动了国家从传统“全能主义”管理模式向包括国家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合作共管的国家治理模式的发展,其特点是将社会纳入国家权力主体范围,使更多的权力主体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更加凸显了国家政权中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国家治理是以极大的包容性将除政府以外企业组织、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其他社会主体纳入公共权力的行使范畴。然后,通过平行与垂直相互交融的运行结构,将民主、参与、协商、合作、责任等美好价值融人其中,从而保障国家权力的平稳运行。就中国而言,国家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政权、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以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30多年的社会经济体制变革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交相辉映。然而,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利益结构,新中国成立以来“全能主义”国家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国家治理的需求,迫切需要中国在改革过程中寻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匹配的多样化社会整合体系,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从国家治理到国家治理现代化
新时期以来,面对全球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带来的有力冲击和日趋复杂的社会结构,“通过激发自愿的首创性和广泛的资源开发,释放权威主义的协调所不能发掘的能量”的运动式治理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现实环境带来的严峻挑战。如何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结构多元重组和人民矛盾日益凸显的历史新起点上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境界,是党和政府重构国家治理战略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理论命题。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治理现代化主张。接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郑重提出,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现代化实践的经验总结,又是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期国家治理所面临各种挑战的主动回应。更为重要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的提出,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合法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需求融为一体,为引领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强大的政治动力,这“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