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干才,1947年生,1968年下乡插队,对中国社会有较为真切的了解。
1985年师从高清海先生在国家级重点学科——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1988年获博士学位,1992年被破格评定为教授。
1993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
现任鲁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被聘为四所高校兼职教授。
在全国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界最权威杂志《哲学研究》和《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40余篇,获省部级奖励12项。
出版专著6部,合著多部。
叔本华和尼采虽然是意志哲学的代表者,但在一定意义上又被称作西方最早的生命哲学家,原因在于意志只是生命的一部分,由把生命组成部分的意志看作世界万物的本体,引申为把生命整体作为世界的本体原本就是非常自然的事,而且后来许多被看作生命哲学家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思想也都和唯意志论有着密切的联系。
生命哲学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页在德、法等国兴起并在西欧、英美广泛流行的哲学思潮。它不是一个统一的哲学派别,各派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分歧,但却存在着一些基本的共同点。
他们不赞同意志是世界的本体,而认为只有包括意志在内的生命整体才是世界万物的本原、本质即本体,世界上现存的各种各样的事物无非是生命的表现或者是生命冲力进化过程中不断创造的结果;生命的实质是“变易”,而“变易”又是不可分的、统一的、无限的、不停变化着的时间之流,即“绵延”;哲学与科学不同,后者的研究对象是无生命的物质,前者的关注点却是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要把握生命,靠理性、理智是不行的,那样做只会使活生生的生命僵死、凝固,只有非理性、非理智的“直觉”才能堪当此任。
生命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虽然早在18世纪就由德国哲学家施莱格尔(Fridrich Schlegel,1772—1828)在他的《关于生命哲学的三次讲演》中提出,但生命哲学最著名的代表却是德国的狄尔泰和法国的柏格森。
第一节狄尔泰的生命哲学
一、生平与著作
狄尔泰(Wilheim Dilthey,1833—1911),出生于德国的莱因省,和马克思同乡,是德国生命哲学的创始人,曾任巴塞尔、基尔、布累斯劳、柏林等大学的教授,对历史学、文艺学、哲学有着广泛的研究,被当代西方一些哲学家誉为“德国现代哲学鼻祖”,主要著作有《狄尔泰全集》。
二、基本观点
(一)“哲学是一种活动”
狄尔泰指出:“我们正处于传统模式的形而上学的终结之时,同时又在思考我们要终结科学哲学本身,这就是生命哲学的兴起。每一次新的拓展都要抛开一些形而上学的成分,更加自由独立地去开拓。上一代人中有一股主导力量形成了,叔本华、瓦格纳、尼采、托尔斯泰、万斯金、梅特林克逐一对青年一代发生影响。——他们的方法是深切的去体验生活,否弃一切原则上的体系的假设,这种方法一开始就是直接指向人的生命过程,力图从中归纳出生命的普遍性特征”(转引自李小兵《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与危机》,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36页)。这就是说,传统哲学正走向灭亡,新哲学正在兴起,新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生命过程”,而它的研究方法是“否定体系性的假设”,“深切地体验生活”。
狄尔泰把他所理解的新哲学称作为是一种活动。他说:“哲学是那种人在其中观照自身同时又施影响于外的活动”,“哲学是一种活动,它源于个人精神的下述需要:对其行为的反思、行为的内部形态和稳定性以及与人类社会整体的更稳固的关系。同时,哲学也是一种植根于社会的结构之中而又为社会的完善所必需的功能”(转引自陈启伟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概而言之,在狄氏眼里,新哲学不再像以往的形而上学那样,眼睛向外,“解决宇宙之迷”,而是转而指向人自身,以及由个人组成的人类社会,目的是破解“生命之迷”、“社会历史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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