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的青春》:
那一年,我们去唱对台戏事过多年,我仍然记得大街上那片经久不息的掌声和口哨声。
那是1985年,我15岁,县里像电视里一样搞起了歌咏比赛。
比赛形式有点像如今的选秀,先要海选,那时叫初试,然后是复赛,最后是决赛。那阵势,像过节一般热闹。比起全封闭的文艺调演和晚会来说,这种半开放的选拔,也算是为跃跃欲试的年轻人开了一个口子。
当时唱歌的主流,是美声和民族唱法,通常是把话筒立在面前,男的穿中山装,女的穿大红裙,手捧胸口,唱得字正腔圆。而流行歌曲,也就是当时所称的通俗唱法,还不被当成一回事。虽然听邓丽君的歌已不再会被派出所抓了,但拿着话筒边扭边唱,还是被看成不正经的行为。此前几年,有位海军歌手因为唱《军港之夜》,差点被打成反革命,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歌词里有“让我的水兵好好睡觉”,说是消磨革命斗争意志,士兵得睁眼警惕,而不是睡觉;另一个罪名便是拿着话筒唱歌,像歌女。
儿子,之所以不厌其烦地给你交代这个背景,是想让你明白,爸爸参加的人生第一场选秀,是在什么样的氛围下进行的。
就像所有十五六岁的年轻人一样,那时的我和同学们,都向往新鲜而活泼的东西,而唱歌跳舞,无疑是最具这两种特色的东西。
这一点,与你们青春岁月的喜好,没有什么差异。当时的我们,为了寻找到一首新歌,可谓费尽了心思,或在更深夜静时偷听港台电台,或用录音机到电影院录新歌,或跑到省城去买翻录带,或用粗糙的数据线接到电视上录嘈杂的歌曲。总之,那时的我们就像喜爱新衣服一样喜欢新歌,而且将“新”作为衡量一首歌的唯一标准,羡慕别人唱没听过的歌曲,鄙视别人唱已经老旧的歌曲。
但歌咏比赛的评委爷爷奶奶们却不这么认为。初赛那天,我们全班报名的14个人,有12个被刷了下来,大多数只唱了两三句就被叫停了。最惨的一位同学,上去一亮相,还没张嘴,就被吆喝下来了,因为他自以为很酷地把衬衣下角绑在肚子上,让台下的评委们很看不顺眼。总之,我们那天被这群自幼唱川戏的文艺老骨干们叫停的理由不是台风不正就是嗓子不亮,要么就是歌曲的价值取向有问题——中学生娃娃,怎么可以唱爱情歌曲?对爸爸妈妈的爱也不行!这哪是唱歌比赛啊?简直就是一场必须政治正确的宣传活动嘛!所有评价标准,与唱歌都没有必要的关系。
爸爸和同学们原本像一群志在必得的苍蝇,正自以为可以以自己会唱的新歌和别人压根就不会的迪斯科风光一把时,不想被横空伸出的苍蝇拍拍得满地找牙。顿时,所有失落变成了义愤,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不公平待遇,于是决定要做点什么,来表达我们的不满,并证明我们的存在。
同学中有人会弹吉他。通过弹吉他,又认识了会别的乐器的小哥们,他们同样也在歌咏比赛初赛和复赛中全数落马。拿话筒都不被允许,何况背着吉他边弹边唱,这是什么样的场面?很快,一支汇聚了吉他、小提琴、电子琴和鼓的乐队凑成了。
经过几天偷偷的排练,居然合练成了好几首曲子。一位赵姓同学的爸爸是单位工会的主席,在听完我们演奏之后,答应把大功率音箱和架子鼓借给我们。当然,他不知道我们是要去和县里的歌咏比赛打擂台,否则的话,他老人家拼了命也不会借的。
歌咏比赛晚会在剧场如期举行。我们决定把我们的舞台,放到剧场正对的街面上。为了与剧场里那些穿中山装大红裙的选手们不一样,我们都搞了“惊世骇俗”的造型。有人故意把衬衣撕掉袖子;有人用黑色和红色的颜料,在衣服上拍出手印;有人把袜子剪掉底,像绑腿一样套在裤子外面;有人把裤腿剪掉一截,用针掇成帽子,戴在头上。
我们以怎么样奇怪就怎么样整的心态把自己包装得与别人不一样,以表明对他们的不服气。孩子,你现在也许能明白,为什么当你试图穿一件印着奇异图案的T恤引起我的惊异时,我只是笑笑。
因为你玩的,我们都玩过:你想表达什么,我懂。
当剧场里的音乐响起时,我们这支穿着奇装异服的怪异乐队,也开始奏响了乐曲。街边杂货店的老爷爷为我们提供了电源,路边维持秩序的警察只当我们是耍杂技卖艺的,也没怎么敏感地驱散我们。
当时的场景很嗨。我们从最初的手脚哆嗦,到弹出第一个音符,简直如从悬崖边往下跳似的鼓足了勇气,不容后悔。
我们以电影《阿西们的街》的主题曲开场,唱着一段连日本人都听不懂的日语。这是大家按着录音机,用汉字注下音标学来的,叽里呱啦,胡喊鬼叫,但感觉却洋气而新鲜,很快就吸引了一大帮年轻人,而且圈子越扯越大,人越来越多。剧场里也陆续有人出来,加入到我们的观众中,我们唱对台戏捣乱的目的,初步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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