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政府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简称第一个行动计划)。这是我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我国人权保障走上有计划的历史新阶段。《部门宪法学系列丛书:<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保障》是对《行动计划》的全面阐释。《部门宪法学系列丛书:<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保障》指出了《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权域范围、实施效力、国家义务、救济途径等。
张扩振,男,1975年生,山东滕州人,法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兼任江西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主编《中国宪法经济制度》、《宪法学》。在《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学术界》等刊物发表论文10多篇;主持、参加国家、省级项目多项。
汪新胜,男,1974年生,湖北孝感人,法学博士,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宪法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在《法学评论》、《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10多篇;主持、参加国家、省级项目多项。
第一章 《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
第一节 科学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的人权意蕴
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
三、改革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动力机制
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性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社会福利观
一、人性尊严:社会福利观的核心理念
二、受益对象:社会弱势群体
三、社会福利的实现方式:国家给付
四、社会福利的基本标准:最低限度生活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一、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核心内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行动计划》实施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人性尊严原则
一、人性尊严的法哲学之争
二、人性尊严的法释义学之辩
三、人性尊严原则的属性和功能
第二节 平等保护原则
一、平等保护的历史演变
二、平等保护的基本含义
三、平等保护的司法标准
四、平等保护原则在中国的问题
第三节 正当程序原则
一、正当程序的基本类型
二、正当程序的运行路径
三、正当程序的构成要素
四、正当程序的宪政功能
第四节 国际合作原则
一、人权国际合作的发展概况
二、人权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三、人权国际合作的实现机制
四、中国参与人权国际合作:历史、现状与问题
第三章 《行动计划》的权域范围
第一节 固有权
一、生命权
二、人身自由
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第二节 参政权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知情权
第三节 表达权
一、表达权的含义
二、表达权的功能
三、表达权的限制
四、《行动计划》对表达权的保障
第四节 社会权
一、社会权的基本意涵
二、社会权的发展逻辑
三、社会权的主要内容
四、社会权的国家义务
五、《行动计划》对社会权的保障
第四章 《行动计划》实施的效力基础
第一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际法依据
一、《行动计划》所涉内容的国际法依据
二、制定《行动计划》的国际法依据
第二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内法依据
一、制定实施《行动计划》的宪法依据
二、《行动计划》实施内容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 《行动计划》自身的反射效力
一、反射效力的内涵
二、《行动计划》的反射效力
第五章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家义务
第一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家义务之证成
一、契约论
二、目的论
三、实践论
第二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家心理之分析
一、两类人权与国家心理
二、人权计划与人的需要
三、人权理念与公民生活
第三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内法义务
一、《行动计划》国内法义务的种类
二、《行动计划》国内法义务的履行
第四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际法义务
一、国家实施《行动计划》的国际法义务的基础
二、国家实施《行动计划》的国际法义务的类型
三、国家实施《行动计划》的实体国际法义务的性质
四、国家实施《行动计划》的实体国际法义务的履行
第六章 《行动计划》实施的救济途径
第一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际法监督机制
一、联合国人权公约的监督机制
二、《联合国宪章》的人权监督机制
三、中国参与国际人权监督机制实践分析
第二节 《行动计划》实施的国内法救济机制
一、人权救济的含义及证成
二、我国人权救济的主要机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