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裔美籍著名政治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等人编撰的这部《政治哲学史》,系统全面地介绍了自古希腊至现代主要政治哲学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和著作,广泛深入地探讨了人的本性或本质,国家的起源和基础,社会经济制度的原理,道德或价值取向的根据,公平或正义的实质,以及人类*好的政治制度和*好的生活方式等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随着施特劳斯作为著名政治哲学家地位的确立,并由于本书问世后产生的影响,本书已被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和权*教本。
校译者言
如果说三十年前本书刚译介到汉语学界之时,尚需对列奥·施特劳斯的生平介绍颇费辞章,在此校译版即将付梓的今日,则似乎全无必要。施特劳斯在中国不仅引发学术界的思潮激荡,甚至开宗立派,引得无数学人竞折腰;更通过通识教育、意识形态论争对社会政治产生重要影响。“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施特劳斯”,保守主义的现代性批判、国家主义的哲学王思考,古典学的经典解释,都从施特劳斯的宏大理论中汲取思想资源。虽然施特劳斯学派在西方曾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游离于主流学术界之外,引入中国的时间也晚于自由主义、现象学、分析哲学等现代思潮,但施特劳斯作品在中国的翻译数量之多、理论影响之大、传播范围之广,现代西方思想家里似乎无能出其右者。围绕施特劳斯所展开的译介、研究、论辩,以及由此形成的施特劳斯中国学派,构成当代中国思想界的独特景象。此次重新校译的《政治哲学史》(第三版)虽然被施特劳斯视为“政治哲学的入门书”,“旨在引导政治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政治哲学。”却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经典著作,也是初窥施特劳斯学派理论观点与研究方法的不二之*。
《政治哲学史》,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能算是施特劳斯的学术专著,但对理解施特劳斯及其弟子们的核心观念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政治哲学史是一个视角。施特劳斯及其弟子以此视角勘察当前西方时代弊病和现代文明危机。借助政治哲学史,施特劳斯及其弟子对古典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哲学进行开放性审视。施特劳斯亲自撰写了绪论、柏拉图、马基雅维利等篇目,为苏格拉底、柏拉图开启的古典政治哲学以及马基雅维利开启的现代政治哲学定下基调。根据施特劳斯的诊断,在现代性浪潮的不断冲击下,西方文明的目的和价值标准被消解,走向彻底的虚无主义。现时代的种种灾难都与西方现代文明的危机相关。进步主义、历史主义、相对主义使古典政治哲学的教诲被遗忘,自由民主危机不仅造就任性、自私的市侩投机分子,甚至煽动起一大批狂热激进的愚民暴民。更为可怖的后果便是,西方文明丧失了目的,一切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都将泯灭无存。围绕人的终*目的及道德行为,古今之争论题重新凸显。如何看待这一切,则需要政治哲学史的视角。回到古典,反思现代,既追溯当今西方文明危机在现代政治哲学中的思想根源,更要理解和深究古典政治哲学所揭示的真理,并从中判断和发掘解决当下危机所需要的东西。
其次,政治哲学史是一个答案。施特劳斯意义上的政治哲学“乃是一种尝试,旨在真正了解政治事物的本性以及正当的或者好的政治秩序”。政治哲学所能提供的恰恰是超*历史限制的普遍性知识。但是激进历史主义摧毁了哲学基础,否定摆脱历史束缚进而获取普遍性真理的可能性。施特劳斯念兹在兹地便是将人从历史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提供对历史经验的真正理解。不过施特劳斯虽然夜以继日地带着弟子们攻读古典哲人的对话,并编纂了这部《政治哲学史》,对于很多重大的理论问题,施特劳斯并未选择给出明确的终*答案。所以在施派弟子们那里也是教外别传,各有心印,才会有所谓哲学的与政治的美国施特劳斯学派分裂。通过政治哲学史,施特劳斯并非想要给出一套清晰的社会政治方案或者说古典哲人明确的教诲,而是展现出一种探索的、质疑的哲学态度和生活方式。施特劳斯意图阐明真正哲学生活的本质,并通过对古典政治哲人对话进行坚持不懈的研究以探索真正问题、克服意见幻觉、发现永恒真理,进而唤起具有高贵美德的公民或者未来立法者的义务感和正义感。克服现代西方文明危机的答案,便隐含在政治哲学史特别是伟大经典著作之中。
再次,政治哲学史是一种教育。施特劳斯学派力图通过政治哲学史完成对公民和政治家的自由教育。施特劳斯在政治哲学史研究中发掘出“显白”与“隐微”二重言说的解释方法,将迫于社会现实压力或需要的显白教诲,与求索永恒普遍政治真理的隐微写作区别开来。显白教诲通俗易懂,可以向社会大众宣说;隐微的写作艺术往往因为政治迫害或社会压力而不得公开申述,唯有通过严格训练的精英,反复揣摩才能读出经典著作的微言大义。通过政治哲学史,施特劳斯将这种研究方法展示出来,引导人们去研读古典哲学的经典著作,探寻古典哲人对话形式背后所揭示的永恒的基本问题。这些隐微的教诲历久弥新,贯穿人类文明发展的前后终始。当人们意识到政治哲学所蕴含的永恒基本问题。这一行为本身就标志着施特劳斯自由教育完成了第*步,将人们从历史主义的枷锁中拯救出来。而政治哲学史所展现出的第二重教育意义乃在于政治,政治哲学就意味从政治生活走向哲学生活。通过阅读古典哲人的经典著作,唤醒未来立法者的责任感,引导他们去推进政治共同体的立法和变革,实现人类的幸福与尊严以及世界的善。
*后,《政治哲学史》是一次定位。本书初版于施特劳斯晚年(1963),直到他去世前一年仍出版了第二版(1971),并修订了部分章节。从绪论中的苏格拉底开始,到海德格尔作结,包括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研究不太重视的伊斯兰思想家法拉比和犹太哲人迈蒙尼德。哲学家的遴选暗含了施特劳斯对西方政治哲学潮流的判断。以苏格拉底为政治哲学的开端,引导人们回归古典,去发现自然,以达致对人的自然、人之灵魂的自然或自然正当的整全性本质认知。以海德格尔作结,则指明西方现代文明已经泥足深陷,步入彻底的虚无主义。海德格尔即是激进历史主义或者现代性*充分的铺陈开显。而《政治哲学史》所展现的诸神纷争,正是古今之争*为充分的展现。施特劳斯率领众弟子藉此重新开审16~18世纪古代人与现代人之争的思想公案。他们选择避开经典哲学史的叙事谱系,重新发掘出迈蒙尼德、法拉比等犹太和阿拉伯哲学家的思想遗产,从犹太伊斯兰传统重返古希腊哲学世界,借此寻找回未经基督教传统以及现代性思潮渲染的古典政治哲学之初心。由此也开启贯穿施特劳斯一生研究旨趣的犹太问题,以及犹太问题背后所展现出的人类理性与神的启示之争,这种神学—政治问题的争执关系被施特劳斯视为理解西方文明的关键,亦是解决西方现代文明危机的“秘钥”。而在施特劳斯眼中,现代人以打击神的启示,压制或者无视神学政治问题来寻求解决方案,而这种处理办法恰恰一步步将现代人类引向激进的虚无主义和蒙昧主义。存在主义思想家海德格尔便是必然的结果。正因如此,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这些严格意义上不算政治哲学家的人比博丹等更有存在的意义。而在施特劳斯逝世后出版的《政治哲学史》(第三版)(1986)中,则收入施特拉斯高足内森·塔科夫和托马斯·潘戈所撰写的“列奥·施特劳斯与政治哲学史”,将施特劳斯视为政治哲学史传统之中的思想家。后记中的施特劳斯与绪论中的苏格拉底在全书首尾遥相呼应,作为一个隐喻,将施特劳斯视为西方现代文明危机时刻振衰起敝的政治哲人。施特劳斯即是当代的苏格拉底,呼吁着城邦的公民们回归古典,重新思考真正哲学生活与真理的确切本质。职是之故,《政治哲学史》既是施特劳斯学派政治哲学的成形,亦是这一学派对施特劳斯及学派思想在政治哲学传统当中的自我定位。
正因如此,《政治哲学史》就不仅是一部一般学术研究著作,更与当代思想潮流密不可分。在此可以与政治思想领域同样具有经典地位的萨拜因的《政治学说史》和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史著作进行对比。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在美国风靡数十年,一直是政治思想的经典入门书。在前言中,萨拜因明确将政治理论视为社会环境的产物,并主张政治思考会随着制度、政府机构及各种道德物理压力而演进。更为重要的是,萨拜因坚决认为政治理论严格来说并不能宣称是正确的,因为不可避免会存在个人的价值判断和偏好。因此萨拜因遵循休谟的教诲,主张事实、价值与逻辑区分,以一种“社会相对论”的视角撰写西方政治理论的历史。施特劳斯在编纂《政治哲学史》时,便与当时*为流行的《政治学说史》针锋相对,否定后者所蕴含的进步信念,特别是鲜明的相对主义和历史主义基础。施特劳斯学派以极大心血成此著作,力图扭转萨拜因所代表的现代社会科学潮流,完成对政治哲学的非历史主义叙事,防止将政治思考降格为时代的反映 ,而力图将其超拔为永恒的问题形式。因而,施特劳斯特别强调经典文本的重要意义,特别是细致领会政治哲人的论辩对象和言说真谛。这种戏剧背景下的结构与动作往往引申出哲人难以明说的微言大义。然而这种研究方法同样遭到以斯金纳、波考克、邓恩为代表的剑桥学派的质疑 。他们主张政治思想研究不应当仅仅将目光局限在经典文本之中,而应当集中于特定历史时期总体的社会和政治词汇。因而对重要文本的口诵心惟将转化为对这些文本得以产生的意义领域的阐释。经典文本必须被放置在它自身恰当的思想语境之中才能被准确理解。换言之,变化着的历史进程塑造着变化中的历史语境,不同时代思想家所运用的概念系统,所思考的重大问题,存在本质不同,具有不可通约性。如果施特劳斯力图通过政治哲学史撰写充当重审古今之争问题的大法官,斯金纳则回应施特劳斯及其信徒,史家之职责是“做记录的天使,而不是杀人的法官”。同时,剑桥学派在古今之争的价值立场上也与施特劳斯学派迥然相异。虽然双方都对主流自由主义颇有微词,而强调古典传统的价值,但他们分属“古典派”针锋相对的左右两端。所以同一个马基雅维利,在剑桥学派笔下乃是古典共和传统的复兴者,而在施特劳斯笔下则是古典政治哲学传统的颠覆者、西方现代性的奠基人。相比较而言,剑桥学派重点在于共和主义的现代复兴,故而仍处于现代潮流之中,也与自由主义颇多亲近之处;施特劳斯学派则与西方现代文明彻底决裂,颇有势不两立的姿态。这种论争的战火蔓延到中国,同样引发学术界关于激进与保守,统治精英与普罗大众的笔墨官司。由此可见,《政治哲学史》与其说是一锤定音的政治哲学圣经,毋宁说是引发思想大论争的导火索。施特劳斯式政治哲学带来的真理普遍与特殊之争、历史具体与哲学永恒的紧张关系仍然留待后世学人,特别是中国读者去质疑和探究。
正是基于以上缘由以及《政治哲学史》的独特价值,译介《政治哲学史》对于中国读者的意义自不待言。本书的中文译本自1993年首次出版以来,多次再版印刷,一时洛阳纸贵,在相关专业和读者当中已经产生巨大影响。本次校译是在法律出版社2009年译本基础上进行的,对原书译文的翻译错误作出必要修改。囿于集体分工合作以及校译者水平,仍难免存在诸多错误,祈盼读者同仁批评教正。
本次校译分工如下:
姚力博:绪论、修昔底德、柏拉图
张式奇:色诺芬、亚里士多德、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
陶倩瑛琦:圣奥古斯丁、阿尔·法拉比、摩西·迈蒙尼德、托马斯·阿奎那
许超、陈越瓯: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尼科洛·马基雅维利、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
李瞾:理查德·胡克、弗兰西斯·培根、雨果·格劳秀斯、托马斯·霍布斯、勒内·笛卡尔
白冉冉:约翰·弥尔顿、别涅狄克·斯宾诺莎、约翰·洛克、孟德斯鸠
陈冠宏:大卫·休谟、让-雅克·卢梭、伊曼努尔·康德
杨同宇:威廉·布莱克斯通、亚当·斯密、联邦党人、托马斯·潘恩、埃德蒙·伯克
郑斯璐:杰里米·边沁、詹姆斯·密尔、乔治·威廉·弗里得里希·黑格尔、亚里克西·德·托克维尔、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徐逸尘:弗里德里希·尼采、约翰·杜威
匡本熙:埃德蒙·胡塞尔、马丁·海德格尔、后记:列奥·施特劳斯与政治哲学史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鲁楠,法律出版社的编辑韩满春先生、黄琳佳女士为本书校译再版付出巨大的努力和心血,在此一并致谢。当然校译的错误和疏漏仍需由我们承担,还望同仁学友不吝赐教。
许超
己亥中秋于蓟门烟树
绪论
当今,“政治哲学”几乎成了即便不是“神话”也是“意识形态”的同义语。
列奥·施特劳斯,生于德国马堡的犹太人,曾就读于马堡大学,192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25至1932年,任职于柏林犹太研究学院。1938年移居美国。1938至1949年任教于纽约新社会研究院;1949至1968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政治学系。列奥·施特劳斯被认为是20世纪极其深刻的思想家。1973年去世。
约瑟夫·克罗波西,芝加哥大学教授,斯特劳斯的遗嘱执行人,朋友,编辑。2012年去世。
目录
上册
绪论
修昔底德(公元前460—前400)大卫·鲍罗廷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列奥·施特劳斯
《理想国》
《政治家》
《法律篇》
色诺芬(公元前430—前354)克里斯朵夫·布鲁尔
《居鲁士的教育》
《回忆录》
《远征记》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卡恩斯·劳德
理论与实践
幸福、美德和绅士品格
正义和友谊
审慎、治国才能和政治科学
城邦与人
公民与政体
政体种类
最好的政体
教育、培养及最好的生活方式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詹姆斯·E.霍尔顿
哲学与政治
最好的生活方式
最好的政治制度
正义的本性
圣奥古斯丁(354—430)恩斯特·L.福廷
公民社会的本性:基督教道德与世俗道德
一神论与公民宗教
两种城邦及政教分离
基督教与爱国主义
阿尔·法拉比(870—950)马伯森·马迪
神学与政治学
道德政体
哲学家王者与先知立法者
法与活的智慧
战争与法的限度
民主政体与道德政体
摩西·迈蒙尼德(1135—1204)拉尔夫·勒纳
人、社会与法
先知及其作用
王者之才与救世主时代
关于自然法的问题
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恩斯特·L.福廷
基督教与政治学:政治制度的本性
道德美德与自然法
《圣经》的信仰与哲学
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约1275—1342)列奥·施特劳斯
尼科洛·马基雅维利(1469—1527)列奥·施特劳斯
评价
马丁·路德(1483—1546)约翰·加尔文(1509—1564)邓肯·B.福里斯特
政治神学的基础
双重国度
何为人
权威及其限度
律法
政治乃一项天职
理查德·胡克(1553—1600)邓肯·B.福里斯特
与清教徒的论战
形而上学
政府的必要性
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霍华德·B.怀特
新颖的唯物主义
技术进步与人类的拯救
帝国主义倾向
《新大西岛》
自然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关系
雨果·格劳秀斯(1583—1645)理查德·H.考克斯
人的本质和人的权利
法及其种类
最高政治权力
战争的正义性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劳伦斯·伯恩斯
自然状态和自然法
社会契约和国家
神学
勒内·笛卡尔(1596—1650)里查德·肯宁顿
《方法谈》一书中的政治哲学思想
《沉思录》一书中的政治哲学思想
结论
约翰·弥尔顿(1608—1674)沃尔特·伯恩斯
下册
别涅狄克·斯宾诺莎(1632—1677)斯坦利·罗森
形而上学
约翰·洛克(1632—1704)罗伯特·A戈尔德温
论财产
政治社会的形成
孟德斯鸠(1689—1755)大卫·洛温塔尔
导言
政府的形式
政治自由
自然
商业
宗教
结论
大卫·休谟(1711—1776)罗伯特·S.希尔
观念论
推理的基础是习惯
善恶之分非源于理性
道德的基础是感情
痛苦和快乐是善恶的标准
道德判断绝不会出错
规范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别
公正准则的起源
维护公正是政府的责任
反抗压迫不是犯罪
自由政府的目的是为公众谋利益
革新与保守
让-雅克·卢梭(1712—1778)阿伦·布鲁姆
批判现代社会的不公正
人的本来面目
私有财产的出现与公民社会的产生
社会契约
主权在民
立法的需要
政府是必要的邪恶
可供选择的解决办法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皮埃尔·哈斯纳
哲学与政治
人的权利
历史哲学
法治国家
永久和平
从历史到道德
威廉·布莱克斯通(1723—1780)霍伯特·J.斯托林
《英国法律评论》
社会的基础
法律至上论
谨慎的改革家
亚当·斯密(1723—1790)约瑟夫·克罗波西
道德的自然基础
社会动物与政治动物的区别
自我保存重于道德和理性
道德标准的民主化
私利与公益的自然调和
相信自然的智慧
总结
联邦党人(1787—1788)马丁·戴蒙德
《联邦党人》的宗旨
共和方略
三权分立原则
大共和国的必要性
更好动机的缺点
托马斯·潘恩(1737—1809)S.J.弗兰西斯·卡纳万
在正确的基础上建立政府
人的权利
政府形式
埃德蒙·伯克(1729—1797)Jr哈维·曼斯菲尔德
伯克政治哲学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的关系
论“精明”
论“英国式政体”
论“政治继承”
论“时效性”
论“自然法原则”
对绅士的赞美
杰里米·边沁(1748—1832)詹姆斯·密尔(1773—1836)蒂莫西·福勒
边沁:功利主义创始人
密尔对边沁思想的发展
乔治·威廉·弗里得里希·黑格尔(1770—1831)皮埃尔·哈斯纳
国家源于冲突
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的统一
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
亚里克西·德·托克维尔(1805—1859)马温·策特鲍姆
民主制的特点
民主的问题
问题的解决
民主的辩护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亨利·M.麦吉德
政治哲学的方法
历史哲学
道德的思考
国家的目的
为代议制政府辩护
代议制政府的分析
论自由
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沃纳·丁·丹豪塞
批判历史主义
历史的解释及时代危机
上帝之死及其意义
权利意志论
超人学说
约翰·杜威(1859—1952)罗伯特·霍维茨
哲学必须关心当代社会问题
解决社会问题的科学方法
人的“发展”是最终的目的和价值准则
限制性多元主义的治理论
“间接结果”检验法
埃德蒙·胡塞尔(1859—1938)理查德·维尔克雷
现象学与西方危机
对心理主义的批判
对历史主义的批判
生活世界和历史
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米歇尔·吉莱斯皮
虚无主义及其根源
存在与时间
现代人的普遍异化
西方文明的起源与终结
存在之新启示的曙光
后记:列奥·施特劳斯与政治哲学史内森·塔科夫和托马斯·L.潘高
转向政治哲学史
政治哲学史的研究方法
现代政治哲学
古代和中世纪政治哲学
施特劳斯的政治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