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学术文集是作者近四十年来学术研究的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文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后集结出版,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本书为王利明教授学术文集五卷本之一,收录作者已发表及未发表的、有关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的学术论文共计 40 篇,分为人格权法的体系和价值、人格权法总则、人格权法分则三部分。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汉族,湖北仙桃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第九届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民商事法律及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人格权法的体系和价值
论人格权的定义
加强人格权立法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人格权法中的人格尊严价值及实现
人格权的属性——从消极防御到积极利用
人工智能时代对民法学的新挑战
论人格权法的新发展
人格权制度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
使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
论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的区分与衔接
论民法总则不宜全面规定人格权制度——兼论人格权独立成编
论我国《民法总则》的颁行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设立
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的亮点及完善
人格权法总则
人格权的积极确权模式探讨——兼论人格权法与侵权责任法之
关系
论人格权的法定性与开放性
论一般人格权
论人格尊严的保护
试论患者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
论人格权商业化利用
美国公开权制度与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
论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论人格权保护与舆论监督的相互关系
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分离
论侵害人格权的诉前禁令制度
论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法分则
论网络环境下人格权的保护
略论人格权编对性骚扰的规制
认定侵害名誉权的若干问题
论信用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
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
隐私权内容探讨
论美国隐私法中的合理期待理论
生活安宁权:一种特殊的隐私权
论个人信息权在人格权法中的地位
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以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界分为
中心
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
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动态系统论的采纳与运用关键词索引法律文件全简称对照表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