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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济棠主粤时期广东省的社会救济事业研究:以政府救济为中心
《陈济棠主粤时期广东省的社会救济事业研究:以政府救济为中心》的内容既反映了民国政府从事社会救济事业的普遍性,又突出了广东省社会救济事业之地域性特色。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没有局限于就广东省社会救济而论救济,而是从政府救济角度反观民国南京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及地方基层政权三者在社会救济中的表现、地位及其互动关系。他指出:尽管陈济棠主粤时期广东省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一直处于非正常状态,并不断挑战南京中央政府的权威——在政治上以西南两委员会为屏障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在经济上与中央政府争夺财源,在军事上大搞实力对抗,在党权及司法上亦自成系统,不听命于中央.不过在社会救济方面,广东省政府却较好地执行了中央政府的救济立法及其奖善惩恶制度,并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形发布和实施了一些地方性的救济法令。当时的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及地方基层政权这三者,虽各自扮演的角色不一,但它们缺一不可,共同描绘了当时社会救济活动的生动画面。作者在说明了民国时期政府搞社会救济普遍性之同时,更注意凸显广东省社会救济事业的地域性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广东省因地缘优势得风气之先,受西方近代救济理念的影响较早,故它在救济方面的近代化程度较高。民国时期,广东省与港、澳在出入境3-面并无限制,都可自由来往,故粤、港、澳三地人员交流频繁,经贸联系特别密切。出于共同的文化圈及特殊的血缘、地缘关系,侨居港、澳之人士对省内慈善救济活动较为关注;每当重大灾害发生时,往往是粤、港、澳三地联袂进行赈济活动。在联合办赈之过程中,港、澳地区一些先进的社会救济思想及理念,对广东省政府救济活动的展开起到了较强的参照或指导作用。②本论著将厂东省的社会救济事业与其乡村建设结合起来考察。它以陈济棠提出的《救济广东农村计划》作为切入点,对该计划提出的历史背景、计划的内容、计划的实施等情况进行了剖析,并将之与当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作了比较分析,进而论述了广东省政府的救济沾动与社会控制的关系。作者认为,广东省政府在此时期内大力发展救济事业,一方面是出于其对自身社会责任问题的觉醒,另一万面也是为了其强化社会控制的需要——政府通过救济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县乡基层社会的调控与整合,从而使自己的权威、意志及统治触角深入到了城乡各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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