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边的夜色尽头,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黑暗?
究竟是什么,让他们即使身处拥挤的人群,即使彼此血肉相融,却仍感觉到最彻底的孤独?
紧锁的房门,没有带走的钱包、钥匙和手机,隔壁卧室里的女儿……深夜,年轻貌美的琼斯太太突然在自己家里离奇失踪,她四岁的女儿是唯一的目击者。英俊而又神秘的丈夫琼斯先生立即成为警方眼里的头号嫌犯。美女警探蒂蒂?华伦受命调查,马上察觉事有蹊跷。
琼斯先生、琼斯太太、四岁的女儿蕾、三岁的猫咪史密斯先生,除了工作伙伴,他们没有任何朋友,没有任何亲人,和邻人的交往也仅有路遇时客气的微笑。对这个家庭的全部追溯均止步于五年以前,这个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似乎只是掩人耳目的假象。
完美的妻子,完美的丈夫,完美的女儿——即使是一个最为完美的家庭,你也不会知道,在那紧闭的房门之后,什么正在发生……
丽莎·嘉娜——丹·布朗之后美国最为炙手可热悬疑新星! 2009年美国年度最佳惊悚作家! 2009 年国际惊悚作家协会(ITW)最佳小说奖! 2010年“惊悚节”(ThrillerFest)年度惊悚小说奖! 2011年法国《Elle》杂志读者大奖! 不读丽莎·嘉娜,你绝对不懂什么是真正的悬疑! 揭露时下最受关注儿童问题:虐童!
丽莎·嘉娜(LisaGardner),当今美国最为炙手可热的悬疑小说家之一,作品数度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其中影响深远的包括Love YouMore, Hide, Gone, Alone, Live to Tell, The KillingHour等等。其系列作品“首席女警探”的主人公蒂蒂?华伦警长,已成为纽约各大媒体争相专访的虚构红人。
嘉娜的作品擅长描述缜密的刑侦步骤,紧张而富于节奏感。在情节上,则注重铺陈布局,线索层出,却始终疑云密布,正如《洛杉矶时报》评论所说:“不到最后一页,绝对无法猜出嘉娜笔下故事的真相。”而在曲折的情节之外,其作品更渗透了温柔的女性情怀,令人感动甚至潸然泪下。
1
我时常想知道,人们在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里都想了些什么。他们知道有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吗?他们是否觉察到悲剧即将到来,因而将爱人紧紧搂在怀里?又或许,这些事就这样发生了,让人猝不及防?一位四个孩子的母亲,她也许刚刚把孩子们在床上安顿好,正担心着次日怎么拼车出行,正惦记着洗衣机里没处理的衣物,正纳闷炉子怎么又发出了奇怪的噪音,却听见一阵可怕的吱嘎吱嘎声从楼下传来。又或,一位少女,明明正梦见自己周六和闺中好友们上街购物,可当她睁开眼睛时,却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又或,一位父亲,猛地惊醒过来,还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沉重的榔头已经袭向他的眉间。
在我所记得的最后那六个小时中,我给蕾准备了晚餐,卡夫乳酪通心粉,上面盖了几片火腿。我还给她切了个苹果。她吃掉了脆生生的白色果肉,但拒绝吃红色的苹果皮。我告诉她,苹果的营养元素都在果皮里。她转了转眼珠——那狡黠的表情不像四岁的女孩,倒像是十四岁。我们已经就她该穿什么衣服的问题争执过几次了——她喜欢穿短裙,我和她爸爸则更倾向于让她穿长些的连衣裙,她想要一件比基尼,我们却坚持让她穿连体式泳衣。我估摸着,照这么下去,再过几个星期,她就该找我们索要车钥匙去兜风了。
随后,蕾想要上阁楼去玩“寻宝游戏”。我告诉她,现在该洗澡去了。确切地说,是淋浴。我们在楼上浴室的大浴缸里一起洗了个澡,自蕾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起,我们就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习惯。蕾往她的两个芭比娃娃和一个橡皮小鸭子上涂着沐浴露,我则把沐浴露在她身上涂抹开。等我们洗完澡,身上会散发着芬芳的熏衣草味,而铺满了黑白棋盘状瓷砖的浴室,则笼罩在雾腾腾的水蒸气中。
我尤其喜欢洗澡之后的那套仪式。我们会裹着大大的浴巾,径直走下冷飕飕的楼梯过道,来到杰森和我的卧室,然后在那张大床上躺下,肩并肩,手挽手,但是脚趾头伸在外面,轻轻地互相触碰。我们那只橙黄色的虎斑猫,史密斯先生,也会跳上床来,居高临下地用它那双金黄色的大圆眼睛瞪着我们,长长的尾巴还会不时拍打几下。
“今天你最高兴的事儿是什么?”我问女儿。
蕾皱了皱她的小鼻子。“我不记得了。”
史密斯先生从我们身边踱开,在床头板那边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儿,开始梳理自己的毛发。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今天我最高兴的事儿就是从学校里回家来,得到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是一名教师。今天是星期三。每逢星期三,我就会在四点钟左右回家,杰森会在五点钟左右离开。蕾现在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程序。爸爸负责白天,妈妈负责晚上。我们打从一开始就不希望由陌生人来抚养我们的孩子,而且我们实现了这一愿望。
“我能看动画片吗?”蕾问道。她总是这么问。要是我们由着她,她跟DVD影碟机生活在一起都没问题。
“不能看,”我轻轻地答道,“跟我说说学校里的事吧。”
“就看一部短片嘛。”她反对道,然后得意洋洋地提出,“看蔬菜宝宝!”
“不能看。”我重复道,然后把一只胳膊抽出来,伸到她下巴那儿去呵痒痒。现在已经快八点了,我知道她累了,所以有点使小性子。我得想办法不让她在临睡之前大发脾气。“现在跟我说说学校里的事,好吗?你们今天吃了什么点心?”
她也把胳膊抽出来,在我的下巴底下呵痒痒。“胡萝卜!”
“哦,是吗?”我又伸手挠她的耳朵后面,“谁买来的胡萝卜?”
“海蒂!”
她试着想挠我的胳肢窝,我敏捷地躲开了。“今天上了画画课还是音乐课?”
“音乐课!”
“音乐课上是练唱歌还是学乐器?”
“弹吉他!”
她把浴巾扯下来,蹦到我身上,用灵活的小手指头在我全身上下所有她够得着的地方乱呵一通,这是蕾在一天结束之际,最后发泄的一通精力。我努力把她挡开了,但自己笑得从床边掉了下去,重重落在硬木地板上,发出一声巨响,这让蕾笑得更厉害了,史密斯先生也抗议似的吼了两声。
我给自己拿了件长T恤,给蕾找了件印着小美人鱼的睡衣。我们肩并肩地站在椭圆形的镜子前面,一起刷牙。蕾喜欢和我同时吐出嘴里的牙膏沫。又给她讲了两个故事,唱了一支歌,看了半幕百老汇歌舞剧之后,我终于使她在床上躺了下来,手里还抓着她喜欢的小兔玩偶,史密斯先生在她的脚边蜷成一团。
八点三十分。我们的小房子终于属于我自己了。我在厨房的吧台那儿安顿下来,一边喝着茶,一边批改试卷,还特意背对着电脑,以免被它诱惑。一只猫咪闹钟在九点整的时候发出了喵呜喵呜的报时声,那是有一年圣诞节杰森给蕾买的礼物。报时声回荡在这座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两层小楼里,让它显得比实际更加空旷。
我的两脚有点发冷。这是新英格兰的三月,天气依然寒冷。我知道应该穿上袜子,可就是懒得站起来。
九点十五分,我开始了自己的例行巡视。先把后门锁上,接着把每一扇窗户的插销插好,最后,上好了钢制前门的双保险。我们住在南波士顿,一个中产阶级社区,邻居大都谦和有礼。街道两旁栽种着成排的树木,还有适合全家游玩的公园。这里有很多孩子,很多温馨的白色栅栏。
我又检查了一遍门上的锁,看看窗户插销牢不牢靠。杰森和我都认为这样做有充分的必要。
然后我再度站在电脑前,感觉到自己有点手痒。我告诫自己,这时候该上床睡觉了,警告自己别在电脑前坐下来。但又觉得不管怎样,自己都可能会坐下来。不过几分钟而已,不就是查收几封邮件嘛,能有什么大碍呢?
在最后一刻,我用自己都没想到的意志力战胜了电脑的诱惑。我把电脑关上了。另一条家规:上床睡觉前必须关上电脑。
一台电脑就是一个门户,你知道的,一个通向你家的入口。或许,你并不知道。
很快,你就会明白了。
十点整,我把厨房的灯给杰森留着。他没打电话回来,显然今晚的工作很忙。没什么,我告诉自己。忙就是忙。似乎我们保持沉默的时间越来越久了。这种事情的确会发生,特别是当你有个小孩的时候。
我又想起了二月份的那次旅行。从一般人的观点来看,那次举家出游在我们所经历过的事情中,既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我想弄明白。不仅去了解我的丈夫,还有我自己。要知道,覆水难收,做过的事情没法改变,说过的话也没法收回。
今晚,我无法纠正任何事情。事实上,数周以来我都没能设法把事情纠正过来,这让我的心头充满了越来越多的恐惧。我曾经相信,爱能够治愈一切伤口。现在,我清醒多了。
我在楼梯顶端蕾的房间外面停下脚步,这是今天最后一次例行夜巡。我小心地把门推开一条小缝,往里看去。史密斯先生那金黄色的眼睛正注视着我。他没有起身相迎,我也不会怪罪他,因为眼前的场景太温馨了,蕾盖着她那粉色与绿色小花交映的被子,蜷缩成一团,嘴里含着自己的大拇指,几绺黑色的卷发露在被子外面。她看上去仿佛又变成了婴儿,我抱着刚出生的她,那一幕仿佛就在昨日。然而四年时间不知怎的一晃而过,如今她已经能够自己穿衣、自己吃饭,并且随时告诉我们她对生活的所有看法。
我知道我爱她。
我还知道,“爱”这个词,不足以表达我心中怀有的那种情感。
我轻轻地关上门,慢慢走回我自己的卧室,钻到那床蓝绿色的拼布被子下面。
卧室的门没关,是给蕾留的。走廊里的灯没关,是给杰森留的。
晚间巡视结束了。一切正常。
我侧躺在床上,两膝之间夹着一个枕头,手则搁在臀部。我看着眼前的一切,却又对一切视而不见。我想我累了,我把事情搞砸了,我希望杰森能在家里,可我又很欣慰他不在,我需要想出些对策,可我对此毫无头绪。
我爱我的孩子。我爱我的丈夫。
我是个傻瓜。
然后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那些我很长时间都没想过的事情。这些碎片与其说是记忆,还不如说是气息:玫瑰花瓣,碾碎了的,凋零的,在佐治亚州的炎热天气下,在我的卧室窗外升腾。此时,妈妈的声音从黑暗的房间里飘了过来:“我知道那些你不知道的事情……”
“嘘——”我喃喃低语。我用手按住胃部,今晚我想了太多事情,那些事原本是我花费大半生时间想尽力忘记的。
“嘘——”我再次低语。
然后,从楼梯底下传来了一声低响……
在我所记得的最后那些时刻,我真希望能告诉你,当时我听见了一只猫头鹰在黑夜中呼啸而过。或者看见一只黑猫跃过围栏。或者感觉到发丝在我裸露的脖颈上轻触。
我希望我能告诉你,我看到了危险,我经历了激烈的打斗。毕竟,在所有人之中,我最应该明白,爱能轻易地转化为恨,欲望会让人难以自拔。在所有人之中,我本来最应该预见到危险的来临。
但是我没有。我真的没能做到。
上帝啊,救救我吧,当他的面孔从我门口的阴影中浮现出来时,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他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英俊,我仍希望我能用手去感受他下巴的坚毅线条,用我的手指穿过他波浪般的头发……
然而,当我看到他垂在身旁的手和他拿在手里的东西时,我想,我一定不能尖叫出声。我必须保护我的女儿,我的宝贝女儿正在她的房间里安睡。
他走进了房间。举起双手。
我向你发誓,我一声也没吭。
2
蒂蒂?华伦警长热衷于那种“吃饱为止”的自助餐。但不能光吃意大利面,只吃烤肉也不是什么好点子。多年来她已经开发了一套独有策略:第一步,直奔沙拉吧。倒不是因为她多么喜欢吃生菜,而是身为一个三十来岁的单身工作狂,她从来懒得在自己的冰箱里存放这些容易腐坏的东西。所以,没错,第一轮取食必须以蔬菜为主。要不,天晓得!以她那糟糕的饮食习惯,很可能会得败血病。
第二步:来两片薄薄的肉。火鸡肉不错。要是有涂了蜂蜜的火腿,更棒。烤牛肉很少见,可以算是顶尖级别了。她喜欢中间泛点微红,还饱含血丝的嫩牛肉。要是她的叉子戳上去,牛肉没有嫩得弹上两下,那大厨就是活活糟蹋了这块牛肉。
当然,她还是会把牛肉吃掉。不能对这种“吃饱为止”的自助餐抱有太高的期望值。
所以,先来点沙拉,然后继续吃点薄薄的切片烤牛肉。现在,不知是哪个没头脑的笨蛋把土豆盛到了她的盘子里搭配牛肉。这可不行!补救的办法就是来点表皮烤得焦脆的黑线鳕鱼,或者三四个软烤扇贝,当然,还有冷冻大虾。然后你得点一份炝炒蔬菜,或者砂锅四季豆,还得撒上一咬嘎嘣脆的洋葱圈。现在这样,才算得上一顿饭嘛。
甜点,当然也是自助餐程序里不可或缺的部分。乳酪蛋糕应该跟土豆和通心粉是同一类——新手才会犯这样的错误,千万别去选它!开始时,最好吃点布丁或者水果片。然后,正如那句广告词说的,不管你吃了多少,肚子里总是还能塞下点果冻。要是你不爱吃果冻,还有巧克力慕斯。或者,焦糖布丁。上面再盖一层覆盆子酱,滋味妙不可言。
没错,她可以来点焦糖布丁。
悲剧的是,现在不过才早上七点,她在位于城市北端的公寓里能找到的最接近食物的东西,只有一袋面粉而已。
蒂蒂在床上翻了个身,觉得肚子咕咕直叫,她只好假装那是唯一感到饿的部位。
朝窗外看去,早晨的天色有些阴沉。三月里又一个冷丝丝、雾蒙蒙的早晨。本来这时候她应该已经起床,出发去总部了,但昨天她刚完成一个大案的调查。歹徒从其驾驶的车辆中开枪射击,一名精干的毒贩被打死,一位带着两岁大的孩子出来散步的母亲也不幸身亡。这次枪击事件的发生地,距罗克斯伯里的波士顿警察局总部仅仅三个街区,虽然伤亡不算惨重,却令警方蒙羞。
新闻界发了疯。当地居民组织了日常纠察队,要求保证街道更安全。
警司立刻组建了一支人数众多的专案组。当然,蒂蒂是领队。不知为何,一个漂亮的白肤金发女郎就是比别的警官更受媒体的青睐。
蒂蒂并不介意。要知道,她天生就适合干这个。不停闪光的相机、歇斯底里的市民、面红耳赤的政客……统统放马过来。她接受公众的谴责,然后退回去,关起门来驱策自己的团队开始狂热的调查。居然有混蛋以为能在她蒂蒂的眼皮底下谋杀掉一家人?他妈的想都别想逃掉。
他们拟出一张嫌犯的名单,开始收紧法网。不出所料,六个星期之后,他们在湖边的一个旧仓库破门而入,揪出了那个家伙,把他从昏暗的角落里拖到灼目的阳光下,记者们的相机立刻开始忙个不停。
她和她的团队大概能当二十四小时的英雄,然后下一个傻瓜会冒出来,整个程序又要重新上演一遍。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拉屎,就得有人擦屁股,还得有人冲马桶。周而复始。
她叹了口气,在床上转了个身,把手搁在自己那床五百支精梳棉的白色床单上,又叹了口气。该起床了。冲个淋浴。花点宝贵时间去洗衣服,把最近生活中发生的倒霉事儿清理干净。
她又想到了自助餐,还有性爱。激烈的,过瘾的,痛快的性爱。她的双手想按住某个坚硬结实的屁股,她的翘臀期待一双铁箍似的臂膀,她大腿间的私密之地渴望火辣辣的亲吻,她的手指巴不得能把这些精致的白色床单抓得粉碎。
真该死。她把被子掀开,起身走出卧室,只穿了一件T恤,小内裤,脸上泛着性幻想受挫的阴影。
她要打扫公寓。然后出去跑步。再吃几个甜甜圈。
她走到厨房,把装着意大利咖啡豆的罐子从冰箱里猛地拿出来,找到咖啡研磨器,开始磨豆子。
看在上帝的分上,她都三十八岁了。不仅是一位专注的调查官,还是铁杆工作狂。没有模范老公,也没有可爱的孩子在家里撒欢,开始觉得有点儿孤独了?悔之晚矣。
她把刚磨好的咖啡倒进金色的小滤壶,按下开关。这台意大利咖啡机欢快地工作起来,空气中洋溢着新鲜的意式咖啡的香气,让她的情绪舒缓下来。她取出牛奶,准备打奶沫。
她在三个月前买下了波士顿北端的这套公寓。对一个警察来说未免有点奢侈,这还得多谢波士顿不景气的公寓楼市。开发商盖好了房子,市场却反应平淡,所以像蒂蒂这样的工薪阶层突然迎来了过上好日子的机会。她喜欢这地方。视野开阔,空气新鲜,以小取胜。待在家里时,这些足以让她觉得该常常待在家。但想归想,她还是不常在家。
她做好了自己的拿铁咖啡,轻快地走到窗边,俯瞰着底下繁忙的小街。还是那么躁动不安,但又充满生机。她喜欢从这儿往下看。繁忙的街道上挤满了繁忙的人们,在下面匆忙赶路。这些小小的个体,想着各自的心事,没有谁能看见她,没有谁会操心她,没有谁会对她提要求。瞧,她没在当差,可生活依然在继续。对像她这样的女人来说,这是不错的一课。
她吹走漂在咖啡液面上的一小片奶沫,啜了几口咖啡,觉得焦虑感又少了几分。
她真不应该去参加那场婚礼。就这么简单。女人到了她这个年纪,最好回避所有的婚礼和婴儿洗礼。
该死的鲍比?道奇。他在说婚礼誓词的时候居然真的哽咽了。安娜贝拉哭了,她穿着露肩礼服,看上去前所未有的可爱。然后,那只狗——贝拉,沿着过道走过来,项圈上系着两根金色缎带,打成了一个巨大的蝴蝶结。
在这种场合下,你怎么可能不动点感情呢?尤其是当音乐响起,大家都随着伊塔?詹姆丝的那曲《终于》翩翩起舞,你却按兵不动时。当然,你是因为工作太忙,连找个约会对象的时间都没有。
蒂蒂又啜了几口拿铁,往下看着芸芸众生,眉头微蹙。
鲍比?道奇都结婚了。就这么简单。他找到了比她更好的人,现在,他结婚了,可是她……
该死的,她需要好好做一次爱。
她刚系上跑鞋的鞋带,手机就响了。她看了一眼来电号码,皱起眉头,把手机贴到耳边。
“我是华伦警长。”她干脆地说。
“早上好,警长。我是布莱恩?米勒探员,负责C-6区。抱歉打扰你。”
蒂蒂耸耸肩,等他接着往下说。可是那名探员并没立即继续,她只好开口道:“今天早上出了什么事吗,米勒探员?”
“是的,我遇到一个案子……”米勒的声音又没有了,蒂蒂只好再次等着。
C-6区是波士顿警察局的分部,负责波士顿南部地区的安全。作为重案组的警长,蒂蒂跟C-6区的探员们并没打过什么交道。波士顿南部的凶杀案不多。犯罪大多是小偷小摸、入室行窃、抢劫之类的事件。凶杀案则相当少见。
“调度员在早上五点接到一个电话,”米勒终于张嘴了,“一个丈夫,报案说他回到家里,发现妻子失踪了。”
蒂蒂扬起一条眉毛,坐回椅子里。“他在早上五点回家的?”
“他在早上五点报警的。丈夫的名字是杰森?琼斯。你对这个人有印象吗?”
“应该有吗?”
“他是《波士顿日报》的一名记者。负责报道波士顿南部的事件,还写一些大城市的特稿文章。很显然,他的工作主要在夜间进行,报道市议会的会议、董事会议,不管什么会。星期三他接到电话,去报道一起居民房发生的火灾。总之,他全神贯注地在现场工作到两点左右,然后回家,他四岁的女儿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可是他的妻子却失踪了。”
“好的。”
“第一时间出警的人员做了些例行工作,”米勒接着说,“检查了住所周围。车停在街道上,失踪女性的钱包和钥匙都在厨房吧台上。没有硬行闯入的迹象,但楼上主卧室里的一盏床头灯被打碎了,还有一条蓝绿色相间的被子不见了。”
“好的。”
“考虑到现场情况,一个母亲应该不会丢下年幼的孩子,以及其他一些情况,出警人员给他们的上司打了电话,他们的上司又给负责区办公室的我上司打了电话。不用多说,过去的几个小时里,我们都在那个社区进行搜索,调查当地的店铺,查找亲戚朋友之类的。长话短说吧,我还没找到线索。”
“发现尸体了吗?”
“没有,女士。”
“有血迹吗?有没有脚印或者什么间接破坏?”
“只有一盏打碎的床头灯。”
“第一时间出警人员检查了整栋房子吗?阁楼,地下室,还有那些矮层空间 ?”
“我们正在尝试。”
“正在尝试?”
“那个丈夫……他并没把我们拒之门外,但也不太配合我们的工作。”
“哦。”蒂蒂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地区探员要为了一起女性失踪案件给重案组的警长打电话。“琼斯太太是一位年轻漂亮的白人女性,对吗?”
“二十三岁的金发教师。她的微笑能点亮电视屏幕。”
“你没在无线电上谈论过这些吧?”
“你以为我干吗要往你的手机上打电话?”
“案发地址在哪儿?给我十分钟,米勒探员。我马上就到。”
蒂蒂把跑鞋扔在家庭活动室,运动短裤脱在客厅,运动衫扔在卧室;转而换上牛仔裤,白色系扣上衣,套上一双长筒靴,准备出发。她把寻呼机别在腰间,胸卡挂在脖子上,手机塞进裤子后兜里。
最后,她停下来,穿上了她最喜欢的驼色皮夹克,它就挂在门边的衣帽钩上。
然后,华伦警长上路了,开始当差,并且享受其中。
南波士顿有着悠久而灿烂的历史,即使用波士顿人的标准来看也是如此。城市的这一边是熙熙攘攘的金融商业区,另一边则是蔚蓝色的海洋,所以它既是个古雅的海港城市,又拥有大城市生活的种种便利。以前住在这儿的是没什么社会经济地位的穷人,多半是挣扎求生的爱尔兰移民,三十个人挤在一个满是蚊虫的出租屋里,污水桶当厕所,满是跳蚤的草席当床垫。生活艰辛,灾难、蚊虫、贫困随时都可能来造访。
时间往后推移一百五十年,“南波士顿”更多地意味着某种态度而不是某个地方。它催生了威蒂?博格尔这样的人物,波士顿最为臭名昭著的犯罪大佬之一。在上世纪70年代,他把本地的住宅工程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他让一半的人深陷毒瘾,让另一半的人为他跑腿办事。然而,这一地区还是迎难而上,邻里之间互相照应,一代顽强而又自作聪明的孩子们生出顽强而又自作聪明的下一代。外人弄不懂其中缘由,可用南波士顿的标准来看,这样挺好。
不幸的是,所有的态度早晚都会调整。某一年,一次大型的港口事件把大批城市居民带到了这里。他们到达的时候,本以为会看到肮脏污秽的街区和破旧衰败的街道。可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海滨美景,绿荫蔽日的公园,还有不错的罗马天主教中学。这是个城区,而且离波士顿市中心只有十分钟车程,星期六早上最难做出的选择就是,向右转去公园,还是向左转去海滩。
不消说,这些雅痞们找到了房地产公司,接下来的事你肯定能猜到,当古老的住房变成了身价百万的滨水公寓楼,有上百年历史的三层住宅楼卖给开发商的时候,价格比大家所能想象的还要高五倍。
城区的变化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经济实体和种族构成有所变化。公园和林荫道还维持着原样。咖啡厅变多了。爱尔兰小酒馆依然健在。有上进心的职业精英增多了。家庭和孩子还是一样。如果你在房价疯涨之前已经在此置了产业,那么这是个适合生活的好地方。
蒂蒂用车里的GPS导航仪找到了米勒探员提供的地址。她发现自己身在水边,眼前是一栋古雅的棕白相间的小别墅,房前是跟邮票画面一样漂亮的草坪,草坪上还种着一株枫树。她立刻冒出来两个念头:第一,某人居然买得起南波士顿的别墅?第二,米勒侦探干得不错。距他接到电话已经有五个半小时了,到目前为止,没有带子围成的犯罪现场,门前没停着警车,更棒的是,也没看见排成长队的新闻直播车。房子看上去一片静谧。正是俗话所说的暴风雨前的平静。
蒂蒂绕着街区转了三圈,最后把车停在一个隔了好几条街的地方。要是米勒调查了这么久还没弄得众人皆知,她当然也不想搞砸。
她往回走,双手握拳,插在前面的口袋里,缩起肩膀以求暖和点儿。她看见米勒站在前院,正在等她。他的块头比她预料的要小,留着稀疏的棕色头发和上世纪70年代的小胡子。看上去他是那种很适合做卧底的警察——难以从众人中被认出来,也就没人会注意他,更别说会意识到他其实正在窃听重要谈话。他的肤色苍白,就像大部分长时间在日光灯下工作的人一样。坐办公室的家伙——蒂蒂想道,但立刻决定保留意见。
米勒穿过草坪,和她并肩而行。他一直往前走,于是她也一直跟着。有时候,当警察也得有点表演的天分。显然,今天他俩扮演的角色,是一对早上出去散步的夫妻。米勒身上皱巴巴的棕色西服,在这样的场合下显得有点过于正式,但是蒂蒂的紧身牛仔裤和皮夹克让她显得很精神,看上去充满活力。
“桑德拉?琼斯在中学教书,”米勒开始说话了,声音低沉而急促,他们正穿过第一个街区,朝水边走去,“教六年级的社会研究课。现在有两个我们的人在学校里,但是从她昨天下午三点半离开学校后,就没人知道她的情况了。我们排查了周围的公司、宾馆、便利店,什么线索也没有。晚餐用过的盘子还在水槽里没洗。厨房吧台上有一叠改过的作业本,就在她的钱包旁边。据那位丈夫说,桑德拉在晚上八点哄女儿睡着以后才开始工作。所以,我们目前假设她在家和女儿一起待到了八点半之后的某个时间,比如九点。手机来电在傍晚六点钟以后就没有任何通话记录了,我们正在查固定电话的通话记录。”
“家庭成员的情况呢?问过她的祖父母、叔叔婶婶、堂兄妹们吗?”蒂蒂问道。太阳终于透过灰色的云层,放出了光芒,但气温还是很低,风吹着水面,寒意透过她的皮夹克钻进来。
“她在本地没有亲戚。只有一个父亲在佐治亚州,关系还很疏远。可这位丈夫拒绝透露详情,只说那是以前的事了,跟他妻子的失踪没有任何关系。”
“那位丈夫可真会替我们着想。你给她的父亲打电话了吗?”
“要是我知道他的名字,早就打过了。”
“那位丈夫连他岳父的名字都没告诉你?”蒂蒂觉得难以置信。
米勒摇摇头,把手插进裤子口袋,呼出的气结成了薄薄的一层雾。“嗯,等你会见这家伙的时候再问吧。你看过那部电视剧吗?那部医院题材的。”
“《急诊室的故事》?”
“不,是另一部,性元素更多的。”
“《实习医生格蕾》?”
“没错,就是那部。那个医生有个什么外号来着?”
“你是说梦幻先生?”
“没错,就是他。琼斯先生就像是他的双胞胎兄弟。乱蓬蓬的头发,短短的胡髭……呵,要是把这个故事分段播出,这个家伙收到的粉丝来信肯定比斯科特?皮特森还要多。我说,我们还有二十多个小时,然后要么我们找到桑德拉?琼斯,要么我们就彻底搞砸了。”
蒂蒂重重叹了口气。他们已经走到了水边,往右转,然后接着走。“男人们真蠢,”她不耐烦地嘟哝道,“我是说,看在老天的分上。每个星期,好像都会冒出个英俊的、要什么有什么的家伙,试图通过谋杀自己的妻子然后宣布她失踪来解决自己的婚姻麻烦。每个星期媒体都要来——”
“我们已经在打赌了。南希?格蕾丝是五赔一,格雷塔?范?苏斯泰瑞是四赔一。 ”
蒂蒂瞪了他一眼。“每个星期,”她接着说,“警方都会组织特别小组和志愿者们去搜索树丛,组织海岸巡逻队去搜索港口,你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吗?”
米勒看上去很期待听到答案。
“失踪妻子的尸体被发现,而她丈夫要在戒备森严的监狱里度过二十年或者一辈子。你不觉得,到目前为止,至少应该有一个家伙想通过老式的离婚来解决问题吗?”
米勒什么也没说。
蒂蒂叹了口气,一只手抓了抓头发,又叹了口气。“好吧,这只是我的本能反应。你觉得他妻子死了?”
“是的。”米勒说得理所当然。她等着,他继续道,“打碎的台灯,失踪的被子。我是说有人用被子裹住尸体带走了。被子里可能有血迹,这就是现场物证缺失的原因。”
“好吧。你觉得是那个丈夫干的?”
米勒从他的棕色西服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黄色记事簿纸条,递给她。“你肯定想看看这个。尽管那位丈夫不愿意回答我们的问题,他倒是提供了昨晚他自己的行动时间表,包括可以证实他行踪的那些人的姓名和电话。”
“他提供了一份不在场证明清单?”蒂蒂打开那张纸条,注意到排在第一位的名字是拉里?韦德,火灾调查员;下一个是詹姆斯?康纳盖尔,来自马萨诸塞州立警察局;然后又是三个名字,这三人都是波士顿警察局的。她一边读,一边瞪大了眼睛,双手因为抑制不住的怒火抖动起来。“你再说一遍,这家伙是他妈干什么的?”
“《波士顿日报》的记者。昨晚有房子着火。他宣称在那儿,进行现场报道,波士顿一半的警察也在那儿。”
“真能扯。你给单子上的这些人打过电话了?”
“没有,我已经知道他们会怎么说了。”
“他们看到了他,但没有注意他,”蒂蒂补充道,“在火灾现场,人人都在忙活。也许他采访了单子上的每个人,请他们说句话,这样他们就会记住他,然后他可能偷偷溜走……”
“没错。就不在场证明来说,这家伙的得分可不低。至少有半打我们局里的自己人能给他作证,就算中间有段时间他根本不在那儿。也就是说,”米勒伸出手指冲她晃了晃,“别被琼斯先生英俊的外表蒙蔽了。梦幻先生也是机灵先生。这可真不公平。”
蒂蒂把那张纸递回去。“他请了律师?”他们走到了拐角处,然后不约而同地转了个身,往回走。现在他们是逆风而行,衣服被风吹得紧紧贴住胸膛,大风卷起的水珠扑打在他们脸上。
“还没有。他就是不回答我们的问题。”
“你没把他带到我们局里讯问?”
“他说要先看我们的逮捕许可证。”
蒂蒂一挑眉毛,像是听到了什么新闻。梦幻先生果然是机灵先生。至少,他对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比大多数普通人了解得更多。有意思。她低下头,避开风的正面侵袭。“房屋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
“没有,而且,听着,他家的前门和后门都是纯钢制的。”
“真的?”
“没错。而且门上配了双保险插销锁。哦,我们还发现大多数窗框都上了木制暗销。”
“那个丈夫对此有什么解释?”
“这是他拒绝回答的问题之一。”
“有没有安装家庭安全系统 或者摄像头?”
“两样都没有装。我问过了。”
现在,他们已经接近那所房子了,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这栋可爱小别墅实际上固若金汤。
“安了双保险插销锁,”蒂蒂喃喃道,“没有摄像头。让我猜猜,这到底是为了阻止谁进来,还是防止谁出去。”
“你觉得妻子被虐待了?”
“肯定不止一次。你说过他们有个孩子?”
“四岁的女儿。克拉丽莎?简?琼斯。他们叫她蕾。”
“跟她谈过话了吗?”
米勒有些犹豫。“那孩子整个早上都蜷缩在她爸爸的怀里,看上去很受伤的样子。我看那家伙不可能让我们跟他女儿单独聊天,就没有强求。还是等我们手头的证据更充分了,再去盘问他们父女俩也不迟。”
蒂蒂点点头。跟孩子谈话是个麻烦事。有些探员擅长这活儿,有些则不然。她估摸,从米勒的勉强劲儿来看,这不是他的拿手活。所以蒂蒂才能赚得比他多。
“那个丈夫被限制行动了吗?”她问。他们踏上别墅的台阶,走近一块碧绿色的擦鞋垫,上面大片亮丽的绿色和黄色花朵簇拥着手写体的蓝色字母。在蒂蒂看来,这样的一块擦鞋垫正是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会选择的。
“父女俩在家庭活动室里。我留了个警员盯着他。目前而言只能这样了。”
“目前而言,”她表示同意,在擦鞋垫前面停下脚步,“家里你都搜过了?”
“对,百分之九十的地方。”
“车子呢?”
“也搜过了。”
“附属建筑呢?”
“搜了。”
“跟当地商铺、邻居、朋友、亲戚还有同事都谈过话了吗?”
“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些人都不知道桑德拉?琼斯的下落。”
米勒看了一眼手表。“从那个丈夫的第一个报警电话到现在已有大约六个小时了,还是没有任何关于桑德拉?琼斯的线索。”
“但主卧室也许就是犯罪现场,桑德拉四岁的女儿也许就是目击证人,桑德拉的记者丈夫也许就是凶手。我能这样总结吗?”
“你可以这样总结。”米勒对着前门做了个手势,第一次有了不耐烦的表现,“你想从哪里着手?房子、丈夫,还是孩子?”
蒂蒂伸手握住了门把手。她已经有了第一直觉,但还是停下来仔细想了想。最初的几个小时,也就是你接到了报警电话,但还未证实是犯罪事件时,总是调查的关键时刻。他们有所怀疑,但尚未找到可能的原因;有利害关系人,但还未圈定头号嫌疑对象。用法律的眼光来看,他们必然不战而败。
蒂蒂叹了口气,意识到自己一时半会没法回家了。
3
我很擅长发现条子。别的家伙,他们也许擅长在玩扑克牌的时候用小牌来虚张声势。我嘛,我没那个本事。但我能从人群中把条子找出来。
我在吃早饭的时候注意到了那两个便衣警察。当时我刚给自己冲了碗卜卜米,斜倚在厨房颜色暗沉的防火板吧台上吃了一口。这时,我从厨房水槽上方的小窗户望出去,看见了他,穿得整整齐齐:白种人,男性,身高大约在1.77~1.80米之间,黑头发,深色眼睛,正从人行道的另一端大步向南走来。他穿着看上去有点像粗花呢布的运动夹克,里面是蓝色衬衫,纽扣都扣得很严实。下面是卡其色斜纹休闲裤,脚蹬一双磨面深棕色皮鞋,深黑色的橡胶底。右手拿了本小巧的线圈装订笔记本。
条子。
我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在第一个条子出现后大约一分半钟,第二个上场了。这家伙的块头大点儿——身高在1.85~1.87米之间,短短的金发,长了个肉乎乎的下巴,像我这样的瘦子总想给他那个大下巴来上一拳。他穿了条跟前面那个家伙差不多的斜纹休闲裤,但运动夹克的款式有所不同,里面是件白色衬衫。二号警官在街道的右侧干活,也就是我房子所在的这一边。
三十秒之后,他梆梆地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每天早上,我的闹钟会在六点零五分响起。从周一到周五。我会起床,淋浴,刮胡子,换上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旧T恤。我喜欢穿白色平角短裤。我还喜欢穿白色高筒运动袜,能拉到膝盖那种,袜筒上方还印有三道海军蓝的条纹。历来如此,也将一直如此。
早上六点三十五分,我会吃一碗卜卜米,洗干净碗和勺子,然后把它们放在不锈钢水槽旁边那块褪了色的绿色洗碗布上沥干。早上六点五十分,我会步行去本地的一家车行上班,我会在那儿换上满是油污的深蓝色连体工作服,埋头在某辆车子的引擎盖下开始工作。我的技术还不错,也就是说,我总会有活干。但我一定是在引擎盖下面埋头干活的那个家伙,而不是像外面的一线人员,跟顾客面对面打交道,我做不了那样的工作。
我一直工作到傍晚六点钟,午饭时还能休息一小时。工作时间很长,不过加班费还算可以,话又说回来,我的技术很好,也从不多嘴,这意味着老板不介意多我一个人。下班后,我走回家。也许会煮点馄饨当晚饭,看看肥皂剧《宋飞正传》。十点钟上床睡觉。
我不外出。我不泡吧。我从来不和朋友们看电影。我睡觉,吃饭,工作。每天的日子都和前一天没什么两样。这不能算生活,只能算生存。
精神病科医生对此有个术语:假装正常。
这是我知道的唯一生存之道。
我又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前门传来的敲门声更重了。
灯是关着的。我的房东H太太正在佛罗里达州看望她的外孙们,所以,没必要把电浪费在我这一个房客身上。
我放下那碗没滋没味的燕麦粥,就在此时,那个条子也刚好转过身去,走下门前台阶。我挪到厨房的另外一侧,正好可以偷看到他的举动,只见他走到我邻居的门前,又开始梆梆梆地敲门。
这是警方排查。警方正在排查整条街道。他们是从北边查过来的。应该出了什么事,可能就在这条街上,可能就在街的北边。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我并没打算认真去想的事情,但今天早上从闹钟关掉,我走进浴室,盯着面盆上方镜子里我自己的映像时开始,它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昨天晚上我关掉电视机后听见的那些噪音。我可能知道了我根本不想知道的东西,但现在,我无法把它从脑海中赶出去。
我没心思再吃早饭了,重重地在厨房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
早上六点四十二分。无论如何,今天反正不用再假装正常了。
今天要动点真格的。
我觉得有点喘不上气。我的心跳加快,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在冒汗。我一下子想到了这么多事情,以至于头都开始疼了,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呻吟,我给弄糊涂了,后来我才意识到,正是我自己在发出呻吟。
她的微笑,她那无比甜蜜的微笑。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个3米高的巨人,就好像我能掌控整个世界似的。
然后,一串串泪珠滑下了她的脸颊。“不,不,不要。请别这样,艾丹,住手。别这样……”
那些条子是来抓我的。早晚他们都会来。先来两个,然后三个,最后整个特警组都会出动,聚集在我门前的台阶上。像我这样的家伙,活着的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每个社区都得有个恶棍,再怎么假装正常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要想想对策。要做好计划。要他妈的离开这里。
但是去哪儿?待多久?我可没有那么多现金……
我努力把呼吸的节奏调整正常。找到些许安慰。告诉自己一切都没事。我没有跟体制捣乱。我在坚持上心理治疗课程。不喝酒,不抽烟,也不上网。我准时出席小组会议,安分守己。
过正常的生活,做个正常人,不是吗?
但这些都帮不了我。我积习难改,而且我意识到,这是真的。
我是个该死的说谎高手,特别是当我面对警察的时候。
蒂蒂开始在厨房里巡视。要是她扭头往左看,视线穿过走廊,就能看见一个男人侧面的轮廓,他正坐在深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沙发靠背上搭了条彩虹色调的阿富汗毛毯。杰森?琼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一颗长满卷发的小脑袋正顶着他的下巴颏,也一动不动:那是他的女儿,蕾,看上去她好像睡着了。
蒂蒂提醒自己别盯太久。她不想这么快就在游戏中引起别人的注意。米勒的直觉是对的:他们正在同一个聪明的利害关系人打交道,这家伙似乎很清楚法律的条条框框。也就是说,要是想继续询问那位丈夫或者他四岁的女儿,他们就必须把一切事情先打理好,还得抓紧。
所以,她把注意力投向了厨房。
厨房,就跟其他房间一样,尽管外观还保持得不错,但已经看得出有年月了。黑白棋盘状的油毡布正在剥落。也许有人会说那些家用电器是复古产品,但蒂蒂觉得已经过时了。房间非常小。一个有弧度的吧台,还有一对红色的塑料吧椅,足够两个人坐。一张小巧的茶几放在窗户前面,但它上面搁了一台电脑,而不是让人当座位用的。
这让蒂蒂觉得有点意思。一个三口之家,但只准备了两个人的座位。这是不是能说明点关于家庭动力学的什么问题呢?
厨房很整洁,台面擦得干干净净,只有几件小电器稍显杂乱,在紧靠着台面的后挡板上排成一行,但又不是过分整洁——水槽里堆着没洗的脏盘子,沥水篮里放着洗干净的盘子,还没来得及放进橱柜。一口古老的餐厅钟,用叉子和勺子作时针和分针,喜气洋洋地架在炉子上方,浅黄色的窗帘上印着明黄色的单面煎蛋图案,装饰在窗户顶上。虽然陈旧,但很舒适。显而易见,有人为此付出了不少心血。
蒂蒂看到一条方格子洗碗布挂在挂钩上,便俯身过去,尝试性地嗅了两下。米勒看着她,好像她干了什么滑稽事,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在职业生涯的早期,蒂蒂曾处理过一桩家庭虐待案件——戴利夫妇,那是他们的名字——那位专横跋扈的丈夫,帕特,强迫他的妻子,乔伊斯,按照军队里的严格标准去打扫房间,每天如此。蒂蒂还记得,当她挨个房间检查的时候,那无处不在的刺鼻氨水气味,刺激得她泪流不止,直到她来到一间密室,氨水的气味终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浓的血液干涸以后的味道。很显然,老好人乔伊斯那天早上没把床铺好。所以帕特狠狠地揍了她。乔伊斯的肾脏被伤得很重,她开始尿血,想到自己就要死了,她挣扎着去丈夫的卡车车厢里取出手枪,她得让这个恶棍给自己陪葬。
后来,乔伊斯躲过了肾脏大出血的劫难,活了下来。可那位丈夫,帕特,被手枪轰掉了大半边脸,死了。
目前而言,这个厨房给蒂蒂留下的印象很平常。没有什么疯狂的丈夫强迫或命令妻子去打扫或消毒的迹象。这个厨房就是一位母亲准备晚餐的地方,水槽里还放着几个没洗的盘子,上面残留着芝士煮通心粉。
蒂蒂把注意力转向吧台,上面放着一个黑色女式皮包。米勒无声地递给她一双橡胶手套。她点点头以示感谢,然后开始筛检皮包里面的东西。
她先检查的是桑德拉?琼斯的手机。那位丈夫似乎没指望妻子的手机里会有什么隐私,他们得以顺利地在手机上翻找自己想要的内容。她检查了手机里的短消息和通话记录。只有一个电话号码的拨出频率显得很触目,标记为家。妈妈打电话回家询问自己女儿的情况,这没什么好怀疑的。拨出频率排第二的电话号码,标记为杰森,妻子打电话看看丈夫在干些什么,蒂蒂得这么想。
因为设有密码,蒂蒂没法听到语音留言,但她不着急。米勒会让移动通信公司把这项工作继续进行下去,让他们冻结相关信息,并且查出通话记录。服务供应商甚至会把那些已经删除的信息也保存在自己的数据库里,方便有需要的人随时查询。米勒会让服务供应商追踪桑德拉最后留下的那些通话记录,记下发射信号的那些信号塔,以帮助确定她最后的活动范围。
钱包里剩下的东西包括三管不同颜色的口红——深浅不一的粉红色,一把指甲锉,一块格兰诺拉牌巧克力,一个黑色的发圈,一副阅读时用的眼镜,一个钱包,里面有四十二美元现金,一张马萨诸塞州的有效驾驶执照,两张信用卡,还有三家杂货店跟一家书店的会员卡。最后,蒂蒂从包里拽出一个线圈装订的小笔记本,上面记满了各种事项:需要购买的日常用品,需要办理的杂事,约会的时间,等等。蒂蒂把这个小笔记本挑出来作为重点目标,米勒赞许地点了点头。
皮包旁边放着一大串车钥匙。蒂蒂面带疑色地把它们拿起来。
“自动钥匙是停在车道上那辆灰色沃尔沃旅行车的。有两把是房子的钥匙。还有四把钥匙我们暂时不知道用途,但我们估计至少有一把是她的教室钥匙。我会派人去查清楚。”
“你检查过那辆旅行车的后备箱了吗?”她毫不含糊地问道。
米勒瞧了她一眼,显然是觉得她的问话缺乏对他的信任。“当然检查了,女士。没什么让人惊喜的发现。”
蒂蒂懒得为此次冒失的发问道歉。她只是放下钥匙,拿起一沓学校的试卷,上面用红墨水打着分数。桑德拉?琼斯给班里的学生们布置的作业是,每位同学都要围绕下面的问题写一段文字:“如果我要开创属于自己的小镇,为所有居民制定的第一条法规将是什么?为什么?”
有些孩子只写得出一两句话。但也有两个孩子几乎填满了整张纸。每份试卷上都有一两句评语,画了圈的分数打在试卷顶端。能看出是女性的笔迹,有些写得不错的文章,还画上了表示奖励的笑脸。蒂蒂心想,伪造笔迹者是不可能想得出把这种细节也包括进去的。所以,到目前为止,她的推断是,桑德拉?琼斯曾坐在吧台边,批改这些作业,而这一行为,根据她丈夫的说法,只可能发生在她把女儿蕾哄到床上睡着了之后。
所以,在晚上大约九点钟左右,桑德拉?琼斯还好端端地坐在自家的厨房里。然后……
蒂蒂的目光移向那台电脑,一台看着还挺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就放在那张红色小茶几的上面。她叹了口气。
“开机检查过了?”她带着未加掩饰的渴望问道。
“还没这个打算。”米勒答道。
那台电脑很有点意思。他们当然想看里面的内容,但当然也要获得那位丈夫的首肯,因为他的个人隐私不容侵犯。这种事得靠商量,假设他们有什么法宝可以拿来商量的话。
蒂蒂转过头,看着那道从厨房后面升上去的狭窄的小楼梯。
“勘验专家已经上去了?”她问道。
“没错儿。”
“他们的车停在哪儿?”
“五个街区以外的地方,一家小酒馆旁边。我怕别人看到。”
“我同意。他们检查过楼梯了吗?”
“一到这儿,我叫他们干的头一件事就是这个。”米勒向她保证道。然后又补充说,“听着,警长,我们从清晨六点钟开始就一直待在这儿。当时,我安排了十个人搜查这房子,从地下室、卧室、衣柜到灌木丛。可这场搜查唯一的收获就是一盏破碎的台灯,还有主卧室里一条失踪的被子。所以我把勘验专家打发到楼上去做他们分内的事情,其他家伙都到外面干活去了,要么把桑德拉?琼斯带回来,要么把相关线索带回来,看看到底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些是基本步骤,我们都知道。不过它们没能提供什么帮助。”
蒂蒂又叹了口气,抓住楼梯的扶手,沿着漆成巧克力色的楼梯往上走去。
楼上跟楼下一样温馨舒适。一对陈旧的壁灯支架碰到了蒂蒂的头发,她本能地想低头躲开,但抑制住了这个冲动。走廊里铺的也是硬木地板,积年的灰尘塞在阶梯角落里,几撮细细的毛发夹杂着皮屑,像风滚草一般,轻轻滚过她脚下的阶梯。家里养了宠物,蒂蒂猜测,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提及这一点。
她停了一会儿,回头看着上来时走过的路,灰蒙蒙的楼梯上,一串脚印混杂在一起,难辨彼此。还好楼梯已经检查过了,她想道。接着,她皱起眉头,脑海中闪过另一个念头,让她立刻就急切地想要弄个清楚。
她差点儿就要张嘴说什么了,但在最后一刻,又沉思了一下。最好等等再说。还是先把一切事情打理好,抓紧。
他们经过一间狭小的浴室,装饰得跟厨房里那种上世纪50年代的格调差不多。浴室对面,是一间大小适中的卧室,里面放了一张铺着粉红色被子的单人床,摆在屋子斜顶底下的角落里。天花板和屋檐都漆成了明亮的蓝色,还装点着朵朵白云、鸟儿和蝴蝶。肯定是个女孩儿的房间,它布置得这么可爱,以至于蒂蒂忍不住为小克拉丽莎?简?琼斯感到一阵心痛。小克拉丽莎昨晚入睡的时候还好好地徜徉在这么漂亮的圣坛中,可当她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仿佛身陷噩梦,一帮身着黑衣的警察正在自己家里大摇大摆。
蒂蒂没有在这间卧室里久留,她继续往前走,来到了主卧室。
两位勘验专家正在窗前忙活。他们刚合上百叶窗帘,现在正用蓝光在房间里扫描。蒂蒂和米勒礼貌地站在门外走廊上,与此同时,第一位身着白衣的专家扫描了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以便提取体液留下的那些记号。随着那些斑点浮现出来,第二位专家用一张卡片给它们做好标记,供进一步的分析之用。这一过程花了大约十分钟。他们没有扫描那张床。显然,床单和毯子都已经被卷起来,等着送实验室检验了。
第一位专家拉起百叶窗,打开那盏幸存的床头灯,然后兴高采烈地跟蒂蒂打招呼:“你好哇,警长。”
“战况如何,玛吉?”
“还行,一如既往。”
蒂蒂上前两步,去和玛吉握手,随后又和第二位专家握手,他叫尼克?克劳福德。他们是老相识了,对这种场景早已司空见惯。
“你们有什么想法?”蒂蒂问道。
玛吉耸了耸肩膀。“找到一些东西。我们当然会进行检测,不过,没什么惊人发现。我是说,美国的每间卧室里,多多少少都能找到些体液。”
蒂蒂点点头。在房间里搜寻体液时,有两种情况特别值得注意:一种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墙壁溅满了血迹,或是地板上积了一大摊血;还有一种情况是,完全找不到任何体液,那就意味着有人事前用化学品进行了工程浩大的清理工作。就像玛吉说的,每间卧室都应该能找到点什么。
“那盏打碎的台灯是怎么回事?”蒂蒂问道。
“我们是从地板上找到的,”尼克开口道,“所有的碎片都散落在附近。一眼就能看出,灯是倒在地板上摔碎的,而不是被拿来用做武器。至少,通过肉眼的观察,在台灯的底座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蒂蒂点点头。“床上用品呢?”
“一条蓝绿相间的被子不见了,但其他床上用品都完好无损。”
“你们也检查过浴室了?”蒂蒂问道。
“是的。”
“牙刷呢?”
“我们到的时候,有两支牙刷还是湿的。一支粉红的芭比娃娃电动牙刷,是小女孩用的。还有一支博朗牌Oral-B电动牙刷,据丈夫说,是他妻子用的。”
“睡衣呢?”
“据丈夫说,他妻子穿了一件紫色的长T恤,上面的图案是一只戴着王冠的小鸡。目前还没找到。”
“其他衣服?或者行李箱?”
“据丈夫的说法,没发现少了什么东西。”
“珠宝首饰还在吗?”
“最值钱的就是她戴着的手表和结婚戒指,两个都不见了。还有她最喜欢的一对金耳环,据丈夫说,他妻子一直戴着。我们在首饰盒里找到的就是几条项链,两个自己做的手镯,显然是小女孩送给妈妈的礼物。丈夫觉得看起来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蒂蒂把头转向米勒,说道:“我想,查过她的信用卡了吧?”
米勒瞟了她一眼,那意思是“我又不是白痴”。她觉得这眼神就算是回答了问题。
“那么,”她自言自语道,“综上所述,桑德拉?琼斯昨天下午下班回家,给女儿做了晚饭,安顿女儿上床睡觉,接着批改试卷。在某个时刻,她刷了牙,穿上睡衣,而且至少走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在那儿……”
“在那儿发生了一场扭打,台灯摔到了地上?”玛吉接过话的同时,耸耸肩膀,“也许已经有人埋伏在那里,袭击了她。这能解释为什么没有血溅当场。”
“凶手用手让她慢慢丧失意识,”米勒补充道,“使她窒息。”
“得检查枕头,”蒂蒂说,“凶手有可能是趁她睡觉时,用枕头闷死了她。”
“闷死,勒死。总之是不会发出什么声音,而且不会弄得一团糟的死法。”尼克表示同意。
“然后凶手用被子把尸体裹起来,拖到房子外面。”米勒得出了结论。
蒂蒂摇摇头。“不对,不可能是拖出去的。这就是案件的复杂之处。”
“什么意思,不可能是拖出去的?”米勒困惑地问道。
“看看走廊,全是灰尘。我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留下的脚印,这就是关键,要是有人用一条大被子拖着一具尸体走过去,那我们应该能看见一道长长的、清晰的拖痕,从这间卧室直到那边的楼梯。可是,没有明显的痕迹。这就是说,没有什么尸体被拖走。”
米勒皱起眉头。“好吧,那么凶手也许是把她扛出去的。”
“一个男人扛着一个卷在被子里的成年女性尸体,穿过那么狭窄的走廊?”蒂蒂略带嘲讽地扬起一道眉毛,“首先,那得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其次,他扛着尸体,没法拐过楼梯那边的拐角。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会看见到处都是痕迹。”
“也许凶手有两个?”玛吉斗胆假设道。
“那就意味着会有双倍的噪音,还得冒着双倍被逮捕的危险。”
“那么,那条该死的被子到底去哪儿了呢?”米勒提问道。
“我不知道,”蒂蒂说,“除非……除非她不是在卧室里被谋杀的。也许她又回到了楼下。也许她当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门铃响了。又也许,丈夫回到家里……”她一边思考,一边在脑海中设想各种情节,“他在别的地方把她杀了,然后上楼来取那条被子,把被子拖走的时候,不小心把台灯带倒在地。这样的话比较安静。不太可能吵醒睡着的孩子。”
“那样的话,就说明我们还没有找到第一案发现场。”米勒嘟囔道,但他在说话的同时皱起了眉头。因为在他看来,他们已经走完了基本步骤,而那些基本步骤原本应该能够帮助他们找到遗留的血迹。
几个人面面相觑。
“我觉得应该去地下室看看,”蒂蒂说,“每当发生什么坏事的时候,似乎都离不开地下室。咱们走?”
一行四人来到楼下,经过前厅,门口那儿站了一个身着制服的警官,密切注意着杰森?琼斯和他正在熟睡的女儿。他们穿过门厅的时候,杰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蒂蒂只瞥到了一眼他那棕色的眼眸。随后米勒打开了通往地下室的门,一道陡峭的木头楼梯显露出来,它向下伸去,通往散发着霉味的地下室,里面只装了四个灯泡,光线很昏暗。他们缓慢而小心地往下走去。坦白说,警官们滚下楼梯,摔伤脊背的事情经常发生,只不过公众不知道罢了。对每个相关人士来说,这样的事都挺尴尬。就算你是在工作中受的伤,至少也要有个好故事可以对媒体说。
下到底部后,蒂蒂在黑暗中分辨出,这是个再典型不过的地下室。石头砌就的地基。有裂纹的水泥地面。他们面前是一台象牙色的洗衣机,洗衣机的前面有一张旧咖啡桌,上面搁着一个塑料脏衣篮和洗衣粉。周围放的都是坏掉的露天草坪椅、旧储物箱、过时了的儿童家具。紧靠楼梯旁边的,是一排塑料架,看上去装的都是厨房放不下的餐具。蒂蒂注意到了盒装的麦片粥、芝士通心粉、薄脆饼干、意大利面、易拉罐汤,还有些厨房里司空见惯的零碎物品。
这间地下室布满灰尘,但并不杂乱。物品都靠墙整齐码放着,中间那块地面比较整洁,可能是因为经常用洗衣机的缘故,也许还用来在室内骑骑车,这是蒂蒂通过停在楼梯口的那辆紫色儿童三轮车做出的判断。
蒂蒂走到楼梯口,去查看右边角落里的那些蜘蛛网,深色门把手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门显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打开过了。而且,到了这里之后,她的想法就已经动摇了。要是你在地下室里杀了人,还有心思回楼上吗?为什么不把尸体塞在那堆箱子底下,或者干脆抓条旧床单裹起尸体,趁着夜色拖出楼梯口?
她检查着那堆废弃的摇篮零部件、婴儿推车还有弹力婴儿椅。接着又查看了那些堆在墙边的箱子和朽坏的草坪设施。
在她身后,尼克和玛吉正用强光手电筒对地面进行检查,米勒则站在一旁,两手揣在口袋里。数小时之前,他已经在地下室里巡查过一遍,并且得出了结论,现在他要做的只是等着大家得出跟他差不多的结论。
不过短短几分钟,蒂蒂已经得出了结论。这个地下室让她想起了厨房,不太脏,也不太干净,就是一个三口之家应有的样子。
纯粹为了好玩,她往那台洗衣机里面看了看。突然,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喉咙口。
“哦,天哪!”她叫道,洗衣机的盖子还敞开着,一条蓝绿相间的被子豁然呈现在眼前。
米勒赶忙走过来,两位勘验专家紧随其后。“这难道就是……你肯定是在逗我开心。要是让我抓到头一回搜查这里的那两个家伙,我就要他们好看——”
“嘿,这不是那条失踪的被子吗?”尼克直愣愣地说道。
玛吉已经弯下腰,开始从那台顶盖打开的洗衣机里把被子往外拽,同时注意不让被子拖在地上。
“他洗了被子?”蒂蒂自言自语道,“是丈夫把被子洗了,但没时间在警方赶到之前烘干?还是妻子自己把被子放进了洗衣机,而我们之前几个小时都在瞎忙活?”
玛吉小心翼翼地把被子展开,递给尼克一头,自己拎住另外一头。被子上面深深的褶皱是湿漉漉的衣物在洗衣机里搁放好一阵子之后才会形成的。被子还隐约透出洗衣粉的味道——清新,干净。他们抖了抖被子,一团湿漉漉的紫色衣物滚出来,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蒂蒂还戴着那双橡胶手套,所以她理所当然地捡起了衣服。“我估计,这就是桑德拉?琼斯的睡衣。”说着,她慢慢展开那件湿透的紫色T恤,上面确实印着一只戴王冠的小鸡。
他们把这两件东西研究了一会儿,想找出几处褪色的粉红色污点,那可能是被冲淡的血迹留下的印子,或者是被撕开的裂口,可能来自激烈的拉扯。
蒂蒂又有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她好像看见了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但却弄不明白。
什么样的人会花时间把被子和衣服都洗了,但却把打碎的台灯留在那么显眼的地方呢?什么样的女人会失踪,但却丢下了她的孩子、她的钱包和她的车呢?什么样的丈夫会在回家时就发现妻子失踪,但却等到三小时之后才报警呢?
“阁楼和矮层空间查过没有?”蒂蒂大声问米勒。尼克和玛吉正在把被子卷起来,好带回实验室去。只要凶手没有使用漂白剂,被子也许还能提供点儿线索。他们从蒂蒂手上拿走那件紫色睡衣,把它放进第二个袋子里以供检测。
“没有矮层空间。阁楼很小,而且里面塞满了圣诞节时用的装饰品。”米勒报告道。
“壁橱、冰箱、冷柜、烧烤炉?”
“没有,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当然,那儿就是那个巨大的蓝色海湾。”
“没错。”
蒂蒂重重叹了口气。尝试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丈夫开的车呢?”
“是一辆轻型货车。他陪我们一起查看了车厢。不过,他拒绝为我们打开驾驶室的门。”
“这狗娘养的,够谨慎的啊。”
“是漠然,”米勒纠正道,“从他妻子失踪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可他甚至都没拿起电话来给任何家人或者朋友打电话,通知他们。”
这句话决定了她的下一步行动。“好吧,”蒂蒂说,“让我们去会会琼斯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