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是在1987年版本的基础上加以补充新资料、修订旧观点而形成的,是中国难得的一部系统地研究国际私法与冲突法的专著。 主要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人员流动更是频繁,国际政治经济发展更趋一体化的情势下,对之加以修改与补充其意义更加重大。
李双元,湖南新宁人,1927年9月10日出生。现任武汉大学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国际私法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与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博士后流动站管委会专家组成员。曾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组成员。曾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组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主要的个人专著及主编的著作有《国际私法(冲突法篇)》、《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研究生教材,教育部审定)、《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市场经济与当代国际私法趋同化问题研究》、《国际私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编教材)、《走向21世纪的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法律的趋同化》(中国法学家自选集)、《中国国际私法通论》、《国际私法学》(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概论》(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等十数种。主要学术论文有《应当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论国际私法关系的法律选择方法》、《中国与当代国际社会法律趋同化问题》、《21世纪国际社会法律发展基本走势的展望》、《重构国际民商新秩序中的国际私法》等数十篇。
修订版序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名称与性质
第三节国际私法与邻近几个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四节国际私法的范围
第五节国际私法的定义和渊源
第六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节国际私法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冲突法的历史
第一节冲突法的立法发展史
第二节冲突法的理论发展史——从“法则区别说”到“本地法说”
第三节冲突法的理论发展史——从普遍主义到比较学派
第四节我国冲突法学未来发展的取向
第三章冲突规范
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概念、性质及其作用
第二节冲突规范的结构与类型
第三节准据法的表述公式(又称系属公式)
第四节连结点
第五节识别
第六节先决问题
第七节区际法律与时际法律冲突问题
第四章外国法的适用和排除
第一节外国冲突法的适用——反致
第二节公共秩序
第三节法律规避
第四节外国法的查明和错误适用
第五章法律选择的方法与法院地法适用的合理限制
第一节法律选择的方法
第二节法院地法适用的合理限制
第六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国籍及其冲突的解决
第二节自然人的住所及其冲突的解决
第三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七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国籍的法律意义
第二节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
第三节法人的住所和居所
第四节外国法人的认许
第五节跨国公司的国籍问题
第六节中国有关法人国籍及外国法人认许的规定
第七节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
第八章财产法
第一节“物之所在地法”在物权法中的主导地位
第二节国有化中的国际私法问题
第三节信托
第四节破产
第五节知识产权
第九章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律适用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合同的ProperLaw及英国的新立法
第三节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和特征履行
第四节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五节我国立法对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六节1980年和1985年的两个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第十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亲属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结婚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夫妻关系
第四节离婚的准据法和管辖权问题
第五节父母子女关系
第六节监护
第七节扶养
第十二章继承与遗嘱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继承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遗嘱
第四节无人继承财产归属的准据法
第五节关于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海牙公约
附录:
一、主要西文参考书目
二、主要中文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