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术文化名著文库: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分为先秦创始时代、汉唐继承时代、宋明理学时代。主要内容包括:伦理学与修身书之别;伦理学史与伦理学根本观念之别;我国之伦理学等。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又字仲申、民友、孑民,并曾化名蔡振、周子余,浙江绍兴人。中国近代著名的革命家、教育家、政治家、红学家。蔡元培是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1916年至192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革新北大,开“学术”与“自由”之风。北伐时期,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后,蔡元培主持教育行政委员会,筹设中华民国大学院及中央研究院,主导国家的教育及学术体制改革。1928年至1940年专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贯彻他对学术研究的主张。1940年3月5日蔡元培病逝于香港,著作编为《蔡元培全集》。
绪论
伦理学与修身书之别
伦理学史与伦理学根本观念之别
我国之伦理学
我国伦理学说之沿革
我国之伦理学史
第一期 先秦创始时代
第一章 总论
伦理学说之起源
各家学说之消长
第二章 唐虞三代伦理思想之萌芽
伦理思想之基本
天之观念
天之公理
天之信仰
天之权威
天道之秩序
家长制度
古先圣王之言动
尧
舜
禹
皋陶
商周之革命
三代之教育
(一)儒家
第三章 孔子
小传
孔子之道德
性
仁
孝
忠恕
学问
涵养
君子
政治与道德
第四章 子思
小传/
中庸
率性
诚
结论
第五章 孟子
小传
创见
性善说
欲
义
浩然之气
求放心
孝弟
大丈夫
自暴自弃
政治
结论
第六章 苟子
小传
学说
人道之原
性恶说
性论之矛盾
修为之方法
礼
礼之本始
礼之用
礼乐相济
刑罚
理想之君道
结论
(二)道家
第七章 老子
小传
学说之渊源
学说之趋向
道
德
道德论之缺点
因果之倒置
齐善恶
无为之政治
法术之起源
结论
第八章庄子
小传
学派
世界观及人生观
理想之人格
修为之法
内省
北方思想之驳论
排仁义
道德之推移
道德之价值
道德之利害
结论
(三)农家
第九章 许行
小传
义务权利之平等
齐物价
结论
(四)墨家
第十章 墨子
小传
学说之渊源
弟子
有神论
法天
天之爱人利人
道德之法则
兼爱
兼爱与别爱之利害
行兼爱之道
利与爱
兼爱之调摄
勤俭
非攻
结论
(五)法家
第十一章 管子
小传
著书
学说之起源
理想之国家
道德与生计之关系
上下之义务
结论
管子以后之中部思潮
第十二章 商君
小传|
革新主义
旧道德之排斥
重刑
尚信
结论
第十三章 韩非子
小传
学说之大纲
性恶论
威势
法律
变通主义
重刑罚
君主以外无自由
以法律统一名誉
排慈惠
结论|
第一期结论
第二期 汉唐继承时代
第一章 总说
汉唐间之学风
儒教之托始
道教之托始
佛教之流入
三教并存而儒教终为伦理学之正宗
第二章 淮南子
小传
著书
南北思想之调和
道
性
性与道合
修为之法
善即无为
理想之世界
性论之矛盾
结论
第三章 董仲舒
小传
著书
纯粹之动机论
天人之关系
性
性论之范围
教
仁义
结论
第四章 扬雄
小传
著书
玄
性
性与为
修为之法|
模范
结论
第五章 王充
小传
革新之思想
无意志之宇宙论
万物生于自然
气与形形与气
骨相
性
恶
结论
第六章 清谈家之人生观
起源
要素
人生之无常
从欲
排圣哲
旧道德之放弃
不为恶
排自杀
不侵人之维我论
反对派之意见
结论
第七章 韩愈
小传
儒教论
排老庄
排佛教
性
情
结论
第八章李翱
小传
学说之大要
性
性情之关系
情之起源
至静
结论
第二期结论
第三期 宋明理学时代
第一章 总说
有宋理学之起源
朱陆之异同
动机论之成立
功利论之别出
儒教之凝成
思想之限制
第二章 王荆公
小传
性情之均一
善恶
情非恶之证明
礼论
姥论
第三章 邵康节
小传
宇宙论
动静二力
物人凡圣之别
学
慎独
神
性情
姥论
第四章 周濂溪
小传
太极论
性与诚
善恶
几与神
仁义中正
侉为之法
结论
第五章 张横渠
小传
太虚
理一分殊
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
心性之别
虚心
变化气质
礼
姥论
第六章 程明道
小传
性善论之原理
善恶
仁
敬
忘内外
诚
结论
第七章 程伊川
小传
伊川与明道之异同
理气与性才之关系
心
养气寡欲
敬与义
穷理
知与行
结论
第八章 程门大弟子
程门弟子
上蔡小传
其学说
龟山小传
其学说
结论
第九章 朱晦庵
小传
理气
性
心情欲
人心道心
穷理
养心
结论
第十章 陆象山
小传
朱陆之论争
心即理
纯粹之惟心论
气质与私欲
思
先立其大
诚
姥论
第十一章 杨慈湖
小传
己易
结论
第十二章 王阳明
小传
心即理
知行合一
致良知
仁
结论
第三期 结论
附 录
戴东原学说
黄梨渊学说
俞理初学说
余论
附:中学修身教科书
小传荀子名况,赵人。后孟子五十余年生。尝游齐楚。疾举世溷浊,国乱相继,大道蔽壅,礼义不起,营巫祝,信机祥,邪说盛行,紊俗坏风,爰述仲尼之论,礼乐之治,著书数万言,即今所传之《荀子》是一也。
学说汉儒述毛诗传授系统,自子夏至苟子,而荀子书中尝并称仲尼、子弓。子弓者,犴臂子弓也。尝受《易》于商瞿,而实为子夏之门人。荀子为子夏学派,殆无疑义。子夏治文学,发明章句。故荀子著书,多根据经训,粹然存学者之态度焉。
人道之原荀子以前言伦理者,以宇宙论为基本,故信仰天人感应之理,而立性善说。至荀子,则划绝天人之关系,以人事为无与于天道,而特为各人之关系。于是有性恶说。
性恶说荀子祖述儒家,欲行其道于天下,重利用厚生,重实践伦理,以研究宇宙为不急之务。自昔相承理想,皆以祯祥灾孽,彰天人交感之故。及荀子,则虽亦承认自然界之确有理法,而特谓其无关于道德,无关于人类之行为。凡治乱祸福,一切社会现象,悉起伏于人类之势力,而于天无与也。惟苟子既以人类势力为社会成立之原因,而见其间有自然冲突之势力存焉,是为欲。遂推进而以欲为天性之实体,而谓人性皆恶。是亦犹孟子以人皆有不忍之心而谓人性皆善也。
荀子以人类为同性,与孟子同也。故既持性恶之说,则谓人人具有恶性。桀纣为率性之极,而尧舜则怫性之功。故日: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伪与为同)。于是孟、荀二子之言,相背而驰。孟子持性善说,而于恶之所由起,不能自圆其说;荀子持性恶说,则于善之所由起,亦不免为困难之点。苟子乃以心理之状态解释之,日:“夫薄则愿厚,恶则愿善,狭则愿广,贫则愿富,贱则愿贵,无于中则求于外。”然则善也者,不过恶之反射作用。而人之欲善,则犹是欲之动作而已。然其所谓善,要与意识之善有别。故其说尚不足以自立,而其依据学理之倾向,则已胜于孟子矣。
性论之矛盾荀子虽持性恶说,而间有矛盾之说。彼既以人皆有欲为性恶之由,然又以欲为一种势力。欲之多寡,初与善恶无关。善恶之标准为理,视其欲之合理与否,而善恶由是判焉。日:“天下之所谓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谓恶者,偏险悖乱也。”是善恶之分也。又日:“心之所可,苟中理,欲虽多,奚伤治?心之所可,苟失理,欲虽寡,奚止乱?”是其欲与善恶无关之说也。又日:“心虚一而静。心未尝不臧,然而谓之虚,心未尝不满,然而谓之静。人生而有知,有知而后有志,有志者谓之臧。”又日:“圣人知心术之患、蔽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博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悬衡于中。”是说也,与后世淮南子之说相似,均与其性恶说自相矛盾者也。
修为之方法持性善说者,谓人性之善,如水之就下,循其性而存之、养之、扩充之,则自达于圣人之域。荀子既持性恶之说,则谓人之为善,如木之必待隐括矫揉而后直,苟非以人为矫其天性,则无以达于圣域。是其修为之方法,为消极主义,号性善论者之积极主义相反者也。
礼何以矫性?日礼。礼者不出于天性而全出于人为。故日:“积伪而化谓之圣。圣人者,伪之极也。”又日:“性伪合,然后有圣人之名。盖天性虽复常存,而积伪之极,则性与伪化。”故圣凡之别,即视其性伪化合程度如何耳。积伪在于知礼,而知礼必由于学。故日:“学不可以已。其数,始于诵经,终于读礼。其义,始于士,终于圣人。学数有终,若其义则须臾不可舍。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书者,政治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礼而止。
礼之本始礼者,圣人所制。然圣人亦人耳,其性亦恶耳,何以能萌蘖至善之意识,而据之以为礼?荀子尝推本自然以解释之,日:“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尽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然则君子者,天地所特畀以创造礼义之人格,宁非与其天人无关之说相违与?荀子又尝推本人情以解说之,日:“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之极也。”如其言,则不能不预想人类之本有善性,是又不合于人性皆恶之说矣。
礼之用苟子之所谓礼,包法家之所谓法而言之,故由一身而推之于政治。故日:“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又日:“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不由之,所以陨社稷。故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礼之用可谓大矣。
礼乐相济有礼则不可无乐。礼者,以人定之法,节制其身心,消极者也。乐者,以自然之美,化感其性灵,积极者也。礼之德方而智,乐之德圆而神。无礼之乐,或流于纵恣而无纪;无乐之礼,又涉于枯寂而无趣。是以荀子日:“夫音乐,人人也深,而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而城固。”
刑罚礼以齐之,乐以化之,而尚有顽冥不灵之民,不帅教化,则不得不继之以刑罚。刑罚者,非徒惩已著之恶,亦所以慑佥人之胆而遏恶于未然者也。故不可不强其力,而轻刑不如重刑。故日:“凡刑人者,所以禁暴恶恶,且惩其末也。故刑重则世治,而刑轻则世乱。”
理想之君道苟子知世界之进化,后胜于前,故其理想之太平世,不在太古而在后世。日:“天地之始,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故礼乐刑政,不可不与时变革,而为社会立法之圣人,不可不先后辈出。圣人者,知君人之大道者也。故日:“道者何耶?日君道。君道者何耶?日能群。能群者何耶?日善生养人者也,善斑治人者也,善显役人者也,善藩饰人者也。”
结论荀子学说,虽不免有矛盾之迹,然其思想多得之于经验,故其说较为切实。重形式之教育,揭法律之效力,超越三代以来之德政主义,而近接于法治主义之范围。故荀子之门,有韩非、李斯诸人,持激烈之法治论,此正其学说之倾向,而非如苏轼所谓由于人格之感化者也。苟子之性恶论,虽为常识所震骇,然其思想之自由,论断之勇敢,不愧为学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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