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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译注 《礼记》共49篇,是一部先秦至秦汉时期的礼学文献选编。该书为西汉时期的戴圣所篡辑,是研究中国古代礼制或研究儒家学术思想史的必读书籍。其中有许多关于学习、教育、生活、修养身心和为人处世的道理,精辟深刻,对今人仍有教益。由于《礼记》内容驳杂,除少数篇外,大部分很少有突出的中心内容,而且缺乏逻辑联系,因此殊为难读。 国学经典,名家译注,用词精准,文字晓畅。 一、 关于《仪礼》书名 《仪礼》这个书名是后起的。先秦时期,《仪礼》只单称《礼》。如《礼记?经解》曰:“恭俭庄敬,《礼》教也。”《庄子?天运篇》记孔子曰:“丘治《诗》《书》《易》《礼》《乐》《春秋》六经。”以上引文中的《礼》,都是指的《仪礼》。 汉代《仪礼》亦单称《礼》,又称《士礼》,又称《礼经》。如《史记?儒林列传》曰: 言《礼》自鲁高堂生。 诸学者多言《礼》,而鲁高堂生最本。《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 鲁徐生善为容,……传子至孙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为容,不能通《礼经》。《仪礼》在汉代还有《礼记》的名称(非同于大、小戴之《礼记》)。阮元曰:“按《礼经》在汉只称为《礼》,亦曰《礼记》;《熹平石经》有《仪礼》,载洪适《隶释》,而戴延之谓之《礼记》是也。无称《仪礼》者。”(《仪礼注疏》卷一《校勘记》)洪业先生亦持此说,其主要根据是,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既曰“《礼记》出自孔氏”,在《儒林列传》中又曰“于今独有《士礼》”,是《世家》之《礼记》即《儒林》之《士礼》无疑(见《仪礼引得序》)。阮、洪二氏之说都不错。我们还可以找出一些证据来。如郑玄注《诗经?采蘩》引《仪礼?少牢》经文,而曰“《礼记》:‘主妇髲鬄。’”郭璞注《尔雅?释言》引《仪礼?有司》经文,而曰“《礼记》曰:‘厞用席。’”郭璞是晋人,盖袭用汉时书名。 汉代无《仪礼》之名,对此,古今学者皆无疑义。陈梦家说,两《汉书》中,“从未出现《仪礼》的名目”,并由此推断武威出土汉简本《仪礼》,“若有大题应是《礼》”(《武威汉简》,文物出版社1964年版,第13页)。 《仪礼》之名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今已很难确考。《晋书?荀崧传》记载荀崧上疏请求增立博士,其中有“郑《仪礼》博士一人”。这说明最迟在东晋元帝时,已经有《仪礼》之名了。 二、 《仪礼》的来源与孔子定《礼》 今本《仪礼》凡十七篇,其中第十三篇《既夕礼》是第十二篇《士丧礼》的下篇,第十七篇《有司》是第十六篇《少牢馈食礼》的下篇,所以实际上只记载了古代的十五种礼仪。但是中国古代的礼仪却远远不止此十五种。 中国上古的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便逐渐建立起森严的等级制度。为了维护这种等级制度,使高高在上的贵族与庶民和奴隶相区别,并使贵族中的不同等级相区别,便制定出许许多多的礼,诸如朝觐、盟会、锡命、军旅、蒐阅、巡狩、聘问、射御、宾客、祭祀、婚嫁、冠笄、丧葬等,后人把这些礼概括成吉、凶、宾、军、嘉五大类(始见于《周礼?大宗伯》)。不同等级的贵族,行用不同的礼。即使在同一种典礼活动中,贵族的等级不同,其所使用的器物、所穿的衣服、所行的仪式等也各不相同。贵族统治者通过这许多的礼,来贯彻其政治意图,维护其建立在等级制度基础上的社会秩序,这就是所谓“礼以体政”(《左传》桓公二年)。然而,这许许多多的礼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据杨宽先生研究,有一些礼是从氏族社会时期沿袭下来的礼俗演变而来的。如籍礼来源于氏族社会时期由族长或长老所组织的鼓励成员们进行集体劳动的仪式,蒐礼来源于军事民主制时期的武装“民众大会”,冠礼来源于氏族社会的成丁礼,乡饮酒礼来源于氏族社会的会食制度等(参见《古史新探》)。 然而由氏族社会的礼俗演变而来的礼,还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为适应贵族统治者从各个方面维护其特权和统治秩序的需要,这些礼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制定许多新的礼。邵懿辰说:“礼本非一时一世而成,积久服习,渐次修整而臻于大备。”(《礼经通论?论孔子定礼乐》)这话是说得很对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个人在制礼过程中的作用。中国古代有所谓“周公制礼”的传说,说周礼都是周公制定出来的。如《左传》鲁文公十八年记鲁国季文子的话说:“先君周公制礼。”《尚书大传》说得更具体,曰: 周公摄政,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四库全书》本,卷三)。这种说法在春秋战国时期很盛行,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论语?为政》说:“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公作为周初的最高行政长官,根据当时的情况,拿了殷礼来斟酌取舍,做一番“损益”的工作,从而制定出一套适合新兴的周王朝需要的礼,是完全有可能的。只是不应该把这件事情加以神化,或者说把周公对于制定周礼所起的作用过于夸大。正如顾颉刚所说:“周公制礼这件事是应该肯定的,因为在开国的时候哪能不定出许多的制度和仪节来?……不过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期的传说,往往变成了过分的夸大。周公制礼这件事常常说在人们的口头,就好像周代的一切制度和礼仪都由他一手而定,而周公所定的礼是最高超的,因此在三千年来的封建社会里,只有小改而无大变化,甚至说男女婚姻制度也是由他创立,那显然违反了历史的真实。”(《“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的出现》,载《文史》第六辑) 既然周公可以制礼,周公以后的执政者就也可以制礼。他们或者根据当时的需要对周初的礼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和修订,或者再制定出一些新的礼来;他们可能亲自做这件事,也可能命令当时统治阶级中有关这方面的专家(相当于后来的礼家)来做这件事,就像后世朝廷的统治者经常命其大臣们议礼、制礼一样。这样一来,礼的数量就不断地增多,礼仪也随之而日益繁缛起来。故《礼记?礼器》有所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之说,是极言其多而繁。这些不断增多和日益繁缛起来的礼,统称之为周礼。 这许许多多的周礼在当时是否形诸文字,或者说,在西周时代是否有类似后来的礼书一类的东西,因无确切的证据,尚不敢断言。但以情理推之,周统治者既然如此重视礼,那么他们把所制定的礼用文字记载下来,以便贵族及其子弟们去学习和实践,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论语?八佾》记孔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这里的“文献”二字,据朱熹《集注》的解释,“文”指典籍,“献”指熟悉历史典故的贤者。孔子说“文献不足”,是可见夏殷之礼,在当时还是多少有一些文字记载的(尽管可能出于传说或后人的追记)。在《论语》的同一篇中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难道这“郁郁乎文哉”的周礼,反倒没有文字的记载吗?孔子又何从知其“郁郁乎文”呢?《庄子?天运》记老子曰:“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此所谓“陈迹”,即指周的先王们遗留下来的文献,当然也包括记载礼的文献(参见《周予同经学论著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00页)。我们再看看下面的材料。《孟子?万章下》曰:“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班爵禄,既是周的一种行政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礼。周王室在给贵族功臣班爵禄时,无不举行隆重的典礼) 《汉书?礼乐志》曰:“及其衰也,诸侯逾越法度,恶礼制之害己也,去其篇籍。” 《汉书?艺文志》曰:“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礼经三百,曲礼三千。’及周之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上面这些说法如果可信(其实我们今天也很难找到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它们不可信),那就正可以说明,周礼原本是有“籍”的。这些记载周礼的“籍”,便是后来《仪礼》的源。 到了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的阶级力量开始崛起。与此同时,周王室衰落了,诸侯强大起来;公室衰落了,私门强大起来。这样,旧的等级制度和等级关系开始动摇了,而维护旧的等级关系的一系列的礼,自然也就遭到破坏,于是就出现了诸如“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皆见《论语?八佾》)等“僭越”行为和所谓“礼崩乐坏”的局面。与此同时,强凌弱,大侵小,诸侯之间战争不断,整个社会动荡不安,人民深受其害。于是就有儒家出来,以拯救现实社会为己任,其最初的代表人物就是孔子。 孔子所提出的救世学说,核心就是仁和礼。仁以止杀伐,礼以救衰乱。“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这句话,概括了他全部的政治纲领。他的最高政治理想,就是回复到西周时期那种和谐安定的礼制社会,也就是他所谓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孔子既然幻想建立一个礼制的社会,所以他就以维护和恢复周礼为己任。他对各种违反礼和破坏礼的行为都加以批评和斥责。如他指责鲁国的季氏用“八佾舞于庭”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对于鲁国的仲孙、叔孙、季孙三家祭祀时“以《雍》彻”,他批评说:“‘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对于季氏行祭泰山之礼,他批评说:“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对于鲁国的国君行禘祭之礼,他说:“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对于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他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皆见《论语·八佾》)与此同时,他积极地宣传礼、实践礼,并把礼作为他教育学生的科目之一。在《论语》一书中,记载孔子关于礼的言论,占了很大比重,仅“礼”字就用了七十二次之多,此外还有许多虽未用“礼”字而实际是讲礼的言论,如上举《八佾》诸条,除批评子贡一条外,就都没有用“礼”字。 孔子关于周礼的知识,其来源盖有二途。一是勤问。如《论语?八佾》篇曰:“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二是阅读有关周礼的文献记载。尽管春秋时期诸侯因“恶其害己”而“去其籍”,但各国的情况不一样。例如鲁国在当时就是保存有关周礼文献较多的一个诸侯国,因此晋国的韩宣子在鲁国“观书”之后,有“周礼尽在鲁矣”之赞叹(《左传》昭公二年)。孔子是鲁国人,又曾仕鲁,做过“能自通于国君”的官(崔述《洙泗考信录》卷一);大约在他五十二岁时,还做过鲁国的司寇(同上卷二),因此他完全有条件、有可能读到鲁国的文献,从中学习和研究周礼。他还曾周游列国,因此也可能接触到其他一些诸侯国中所保存的文献。勤问加上勤学,就使他成为当时最知名的有关周礼的专家,并且要拿周礼来拯就当时的社会。 孔子既然如此热衷于周礼,那么他对周礼作一些加工修订的工作,按照他的理想使之更加严密和完善,并把他认为重要的礼用文字记载下来,作为教育弟子的教材,就是很自然的事。《孔子世家》载晏婴批评孔子说:“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可见周礼到了孔子手里,是被加工得更加细密繁琐了。这里说“殚其学”,“究其礼”,可见孔子已经有了一套自成体系的礼学。《史记?儒林列传》曰:“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有学者认为,这里上文用的是“论”,下文用的是“修”,措辞不同,说明所做的工作也不一样。其实,这里的“论”和“修”,是用的“参互见义”的书例(参见江藩《经解入门?古书疑例》),都说的是修订编次的意思。《孔子世家》说:“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司马迁在这里只用了一个“修”字,就是明证。我们再看《礼记?杂记下》中的一条材料: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孺悲所“书”的《士丧礼》,其内容不只限于今本《仪礼》的《士丧礼》,而是包括全部有关士的丧礼。据沈文倬先生说,它应该包括《仪礼》中《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和《丧服》四篇的内容(《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下,载《文史》第十六辑),这是说得很正确的。可见孺悲所书的这四篇丧礼是直接来自孔子。《杂记下》的这条材料可以说明以下几点。一、 孔子确曾用他关于礼的学问来教育学生,不过孺悲奉鲁哀公之命只跟孔子学了士丧礼。二、 礼是很容易被忘记的,所以孺悲要乘学习的同时,或刚学之后印象深刻的时候,赶快把所学的内容“书”下来,以备遗忘。“三年不为礼,礼必坏”(《论语?阳货》)。丧礼不可能三年内必有行用的机会,如果不用文字记载下来,那就必坏无疑了。三、 古代的书写条件差,不像现在,学生学习都有教材。关于礼的教材,孔子那里只能有一份自编的底本,孔子给学生讲授时,要靠学生用心记,再通过演习来加以巩固,最后再整理记录下来,就像孺悲那样。这种情况,直到汉朝经师们传经还是如此。所以这里说“《士丧礼》于是乎书”,决不能反证孔子那里就没有书。 孔子所编定的用作教材的《礼》,就是《仪礼》的初本。至于当初孔子究竟选定了哪些礼来用作教材,今已不可得知。但可以肯定,它必包括今本《仪礼》而又远不止今本《仪礼》的十七篇。 据《孔子世家》说,孔子在离开鲁国十四年之后,又返回到鲁国,然后“追迹三代之礼”,从事“编次”的工作,“故《书传》、《礼记》自孔氏”。此处所谓《礼记》,就是指的《礼》,也就是《仪礼》,前已言之。这就是说,孔子最后编定《礼》,应当是在返鲁之后、去世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据《左传》记载,孔子返鲁是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而去世是在哀公十六年(前479)。这个时候,正当春秋末期。 说今本《仪礼》最初是由孔子在春秋末期编定的,这个成书时间,我们还可从《仪礼》中找到一个内证。 今本《仪礼》中所载器物名称,有敦,也有簋。但是《仪礼》中的“敦”、“簋”二字是不分的,即都是指的敦。《聘礼》、《公食大夫礼》有“簋”而无“敦”;《士昏礼》、《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少牢馈食礼》有“敦”而无“簋”;《特牲馈食礼》“敦”字七见而“簋”字一见。《特牲馈食礼》曰: 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西上。及两,芼,设于豆南,南陈(见第7节)。又曰: 筵对席。佐食分簋、(见第20节)。此处所分之簋,即前所设之两敦。故郑《注》曰:“分簋者,分敦黍于会为对也。”关于这个问题,容庚在其所著《商周彝器通论》中,还做过专门的考证,并得出《仪礼》中“‘敦’‘簋’为一字”的结论(见台湾通大书局1983年版,第32—34页)。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敦”“簋”不分的情形呢?这就与这两种器物本身的兴衰有关了。簋的出现较早,主要盛行于西周,到春秋中晚期已经不大行用了,到战国时期,已基本退出了青铜礼器的系列。而敦的出现较晚,主要盛行于春秋晚期到战国时期(参见《商周彝器通论》第439、441页,及马承源主编《中国青铜器》第二章第四节)。簋和敦都是食器,用以盛黍稷等。春秋晚期,正是这两种器物兴衰交替的时期: 簋已基本不见行用,而敦却正盛行。如前所说,孔子修订礼,是要用它来救世的,是要人们去实行的,所以行礼中所用的器物,即所谓礼器,必须是当时盛行之物。西周时期盛行的簋在当时既已不甚行用,而敦正盛行,那么孔子在修订礼的时候,把原来礼仪中规定用簋的地方改换成敦,就是很自然的事。但器物改了,而器物名称的用字则可能改之未尽(《仪礼》中“敦”字凡二十三见,而“簋”字八见)。然而这种改之未尽的情况,却正好留下了《礼》最初编定成书的时代的痕迹。 簋与敦虽然都是食器,但器形不同。敦之形如两个半球相合而成,盖与器造型全同,皆各有三足,故盖可仰置于地。敦盖在《仪礼》中叫做会,所以《仪礼》中凡设敦,皆有“启会”(揭开敦盖)而仰置于地的仪节,《特牲馈食礼》中更有用所启之会来分取敦黍(即上所引“佐食分簋”)的仪节。簋的盖则浅而无足,不可用以盛食物。可见在簋盛行而敦尚未出现的西周,是不可能有启会、分簋(敦)之类的仪节。由此也可以证明,《仪礼》中凡有关敦的使用的仪节,都是孔子修订礼的时候增加进去的,此孔子修礼之可考者也。 三、 《仪礼》在汉代的流传与郑玄注《仪礼》 由孔子编定的《礼》,经其弟子和后学者递相传授,经战国、秦,至汉,已非其原貌。这是因为: 一、 如前所说,孔子所传授的《礼》,弟子们是靠记忆整理记录下来的。这种整理记录的工作有可能当时就做,也可能时隔很久才做,又由于各自记忆力的差异,他们所整理记录的《礼》,在文字和仪节上,就必然会出现差异,所以虽得于同一孔子之传,经弟子记录下来却可能不一样,这样就可能有不同本子的《礼》流传下来。二、 孔子的弟子和后学者,也可能对孔子所传的《礼》又不断有所修订和变动(把孔子神圣化,认为孔子说过的话就句句是真理,千古不可改易,否则就是“非圣无法”,罪莫大焉,那是到了汉代以后的事)。由于以上原因所造成的《礼》书的变动,我们从先秦文献所引《礼》文与今本的不同就可以看出来。兹举数例如下(今本文在上,先秦文献所引《礼》文在下): 前言仪礼译注《士相见礼》: 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第13节)。 《孟子?万章下》: 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 《士冠礼》: (冠者)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第12节)。 冠者见于兄弟。兄弟再拜,冠者答拜(第15节)。 《礼记?冠义》: 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 成人而与为礼也。 《士相见礼》: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则请退可也(第10节)。 《礼记?少仪》: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运笏,泽剑首,还屦,问日之蚤莫,虽请退可也。 《士丧礼》: 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皐某复。”三,降衣于前。受用箧,升自阼阶,以衣尸。复者降自后,西荣(第1节)。 《礼记?丧大记》: 小臣复,复者朝服。……士以爵弁,……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 《士丧礼》: 鬠笄用桑,长四寸,中。布巾环幅不凿。掩练帛广终幅,长五尺,析其末。瑱用白纩。幎目用缁,方尺二寸,里,著,组后(第9节)。 《荀子?礼论》: 充耳而设瑱。……设掩面,儇目,鬠而不冠笄矣。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这就说明,孔子所传的《礼》,在其后学者手中,确实每每有所改易。既可改其文字、仪节,连篇目也可能有所删并或析分。如今本关于士丧礼的四篇,在孺悲那里就只是一篇(已见前述),到底是孺悲合并了孔子原书的篇目,还是后世学者析分了孔子原书的篇目,已无从考知了。 孔子所编定的《礼》流传到汉,其间还遭受了秦火之灾。《史记?儒林列传》曰:“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记载。《礼》书经秦火有两大损失。其一是本子减少。如上所说,孔子所传授的《礼》在战国时期演变出了许多不同的本子,但许多本子都因未能逃脱秦火而灭绝了,流传到汉代而立于学官的,只有高堂生所传本。其二是篇目减少,即侥幸流传下来的本子,也因秦火而残缺不全,所以在汉代立于学官的《礼》,就只有十七篇。关于这一点,《逸礼》的发现就是明证。但邵懿辰在其所著《礼经通论》中却说《仪礼》十七篇并没有残缺,而所谓《逸礼》三十九篇,全是刘歆伪造的,这不过是从极端今文学家的立场来立论,并不可取。 本文的开头曾引《史记?儒林列传》,既曰“言《礼》自鲁高堂生”,又曰“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是知先秦时期的《礼》传到汉初,只有高堂生的《士礼》。《汉书?艺文志》亦曰:“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但高堂生所传的《士礼》源于何人,又传给何人,就都不清楚了。《史记?儒林列传》又曰: 而鲁徐生善为容。孝文帝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为容,不能通《礼经》;延颇能,未善也。此所谓襄不能通而延颇能而未善的《礼经》,大概就是传自高堂生的《士礼》。因为徐生与高堂生都是鲁人,而徐氏家学本为礼容而无《礼经》。然徐延、徐襄已是孙辈,可能已是高堂生的再传或三传弟子了。《儒林列传》又曰: 襄以容为汉礼官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户满意、桓生、单次,皆尝为汉礼官大夫,而瑕丘萧奋以《礼》为淮阳太守。是后能言《礼》为容者,由徐氏焉。由此看来,萧奋也是徐氏弟子,他和徐襄、徐延一样,也同是高堂生的再传或三传弟子。正因为他们既从徐氏家学而善为容,又受有传自高堂生的《礼经》,所以说“是后能言《礼》为容者,由徐氏焉”。 据《汉书?儒林传》,萧奋生所受的《礼经》,又授给了东海人孟卿,孟卿授后仓,后仓授闻人通汉子方,以及戴德、戴圣和庆普。戴德当时号为大戴,戴圣号为小戴。至此,《礼》学分而为三家:“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据《汉书?艺文志》,三家在汉宣帝时都立了学官(但据《后汉书?儒林传》,今文学十四家博士不数《礼》庆氏,而数《易》京氏,是庆氏《礼》在西汉是否立学官,还是个疑问)。 据《汉书?儒林传》,大戴之《礼》学授给了徐良,于是大戴《礼》又分化出了徐氏学。小戴之《礼》学授给了桥仁和杨荣,于是小戴《礼》又分化出了桥氏学和杨氏学。庆氏之《礼》学授给了夏侯敬,以及族子庆咸。 到了东汉,大、小戴之《礼》学衰微了,朝廷所立二戴博士官虽相传不绝,但影响已不大。只有庆氏《礼》较盛行。据《后汉书?儒林传》,曹充习庆氏《礼》,传其子曹褒。曹褒撰《汉礼》,有名当时。又有董钧,亦习庆氏《礼》,甚受朝廷信用。但总的说来,东汉《礼》学已渐衰落。故《隋书?经籍一》说:“三家虽存并微。” 三家所传《礼》都已亡佚。1959年7月,甘肃武威县出土了比较完整的九篇《仪礼》,据陈梦家考证,可能就是失传了的庆氏《礼》(见陈著《武威汉简》)。 以上所述,是《礼》的今文学派。 《汉书?艺文志》又记载有《礼古经》五十六卷(篇)。据班固说,“《礼古经》出于鲁淹中(里名)及孔氏(孔壁),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这多出的三十九篇,就是所谓《逸礼》。刘歆在《移让太常博士书》中说的“《逸礼》有三十九篇”,即指此。古文《礼》没有流传下来,什么时候亡佚的,亦无可确考。 到了东汉末年,郑玄给《仪礼》作《注》。郑玄在经学上是一位混淆今古学派的通学者。他在给《仪礼》作《注》时,对《仪礼》原文也作了一番整理的工作。其整理的方法,就是把今古文两个本子拿来互相参照,每逢两个本子用字不同时,他就要作一番选择,或采今文,或采古文,“取其义长者”(《后汉书?儒林传》)。用今文字则必于《注》中注明古文该字作某,用古文字则必于《注》中注明今文该字作某,即《士丧礼》贾《疏》所说,从今文,则“于《注》内叠出古文”,从古文,则“于《注》内叠出今文”。这样经郑玄杂采今古文并为之作《注》的《仪礼》,就是今本《仪礼》,也就是所谓《仪礼》郑氏学。所以今本《仪礼》,已经是一部混淆了今古文的《仪礼》。 郑玄除给《仪礼》作《注》,还给《周礼》和《礼记》两书作了《注》,于是《周礼》、《仪礼》、《礼记》,始“通为《三礼》焉”(《后汉书?儒林传》)。这就是《三礼》名目的由来。 四、 关于《仪礼》的篇次 郑《注》本《仪礼》(即今本《仪礼》)的篇次是: 《士冠礼》第一,《士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第十七。据贾《疏》引郑玄《仪礼目录》说,这个篇次,是根据的刘向《别录》本。
杨天宇,曾任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他长期从事经学(侧重于其中的《三礼》学)、历史文献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国内著名的“三礼”学专家。
前言1 士冠礼第一1 士昏礼第二31 有司第十七530 附录 主要参考书目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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