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电视都是在现代科技发展的推动下出现的信息传播媒介,都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承载信息量大的媒介共性。信息时代的到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两者接力式推动的。信息传播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存在,并随人类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行为和过程。传播所包含的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加工、传递、接收、反馈等环节,对电视是如此,对互联网亦如此。在上述每一个信息传播的环节,我们都能找到两者的共性,也能清晰地看到两者的巨大差异。在对电视视听节目的传播上,内容生产所用到的仍然是视听语言,商业模式仍然是广告运作,接收终端的核心仍然是屏幕等。但同时,互联网以大数据采集去了解受众的偏好和习惯;将过去点对面的传播变为面对面的传播,将单向的传播变为双向的、开放的传播。每个人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也都成为信息的接受者。这种平民化、自主化、普泛化的传播,尤其是异军突起的以个人方式追求话语权平等的自媒体,则是传统电视所不具备的。
然而,正像马化腾等人最初提出“互联网+”的理念时曾多次说明的那样,“互联网+”对传统产业不是颠覆,而是升级迭代。互联网对于电视业来说,也同样不是一场“从马车到汽车”的彻底颠覆,而是一种融合的创新与双赢。两者的受众、用户存在合二而一的广泛基础,传播的内容、形式乃至商业模式也基本相同,更重要的是两者生存和发展的社会需求和社会生态没有区别,处在“同一片蓝天下”。这些使我们看到了两者相融
相加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又使我们去正视电视打通边界,求得变革与创新的攻坚方向。
正如本书中谈到的那样,互联网所带来的信息传播革命是一次史无前例的革命。它明确地表征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内涵,科学技术正在改变着世界,“互联网+”同样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改变着世界,改变着社会的结构,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追求,也改变着我们的文化。虽然挑战与颠覆客观存在,但从某个角度上说,互联网或许又是呈现颓势的传统电视业态复苏求存的一缕亮光。
在这样所向披靡的浪潮下,传统电视产业的涅槃与更新,就依托在这方兴未艾的互联网融合与变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