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亦为胡朴安学术著作中影响大者之一,是民国时期以近代学术方法治《诗经》zui早的著作,且保留了旧学底色。《诗经学》主要内容简介:(一)诗经学者,学也。学也者,以广博之征引,详饿之思审,明确之辨别,然后下的当之判断也;(二)诗经学者,关于《诗经》一切之学也;(三)诗经学者,关于《诗经》一切之学,按学术之分类,而求其有统系之学也。
胡朴安(1878年—1947年),原名韫玉,字朴安,安徽泾县人,文献学家,尤精文字、训诂。著述宏富,其影响大者有《中国文字学史》《中国训诂学史》《周易古史观》《校雠学》等。
命名
原始
作诗采诗删诗
大序小序
六义
四始
诗乐
诗谱
三家诗
读诗法
春秋时之赋诗及群籍之引诗
两汉诗经学
三国南北朝隋唐诗经学
宋元明诗经学
清代诗经学
诗经之文字学
诗经之文章学
诗经之礼教学
诗经之史地学
诗经之博物学
研究诗经学之书目
按范氏之论,言“作诗非缘乐,作乐必因诗”。证以《虞书》所言,颇为可信。《虞书》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孔氏颖达《正义》云:“诗言人之志意,歌咏其义以长其言,乐声以此长歌为节,律吕和此长歌为声。”据此乐由诗作,诗不因乐而作也。宋王普云:“古者既作诗,从而歌之,然后以声叶律,和而成曲是也。”惟范氏又言:“三百五篇,无非乐章乐谱。”则其言未晰。诗为乐词而非乐谱;乐谱者声律之谓。诗之所以不能歌者,正以声律已亡,而谱不存也。
以上四家之说,皆谓三百五篇之诗,悉可人之乐章。惟其为说,则各有不同。马氏谓“诗者贞淫正变之词,乐者清浊高下之节”,是诗者文词之谓,乐者声律之谓。陈氏谓“乐与诗分为二教”,诗虽入于乐章,而诗自为诗,乐自为乐也。魏氏谓“诗有为乐不为乐之分,乐有正歌散歌之别;为乐之诗人乐为正歌,不为乐之诗人乐为散歌”。范氏谓“诗非缘乐而作,而乐必因诗而作”。是四说之不同者如此。然除魏氏之说,稍有凝滞外,其余要皆可以相通。以马氏之说而论之:诗与乐判为二事,诗者文词,文词而不可谓乐也;乐者声律,声律而不可谓诗也。文词所以达意志,声律所以和节奏。温柔敦厚,此文词之所以能感物也。广博易良,此声律之所以能动人也。陈氏二教之说,与马氏之说,原可相通。诗乐虽各自为教,而乐之所歌者,皆因诗之文词,加以节奏:是范氏之论,与马氏陈氏之说,亦不相背也。魏氏之说,虽稍有凝滞,而正歌散歌之说,足以补诸家之所不及。此四家之说,不可偏废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