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反假冒贸易协议》的制订背景入手,分析国际知识产权在全球扩张进程中与基本人权保护的双向进路,指出任何现代国际知识产权协议的制订必须尊重与保护基本人权,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然后结合ACTA的具体条款,进行精细解读,指出其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冲突与紧张关系,论证ACTA在目前遭遇困境的症结所在。最后落脚点回到中国,由于中国是ACTA指向的潜在对象,分析该协议可能对中国出口企业和中国法律所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ACTA在人权保护方面所出现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应该如何修订和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立法和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提出建议。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概念
一、“中国-东盟”之界定
二、“民商事”之界定
三、“司法协助”之界定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中国-东盟民商事案件的实证考量
第一节 中国法院审理涉东盟国家民商事案件的实践考察
一、广西法院相关涉东盟国家民商事争议与案件审理情况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法院审理涉东盟国家民商事案件情况
三、中国法院审理涉东盟国家民商事案件基本情况
第二节 东盟国家审理涉中国-东盟民商事案件的实践考察——以新加坡为例
一、新加坡法院审理的涉中国当事人的民商事案件
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处理的涉中国-东盟当事人民商事案件
三、新加坡承认与执行中国民商事判决的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中国-东盟各成员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规定及比较
第一节 中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规定
一、中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渊源
二、中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具体规定
第二节 东盟成员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规定
一、新加坡的相关规定
二、文莱的相关规定
三、印度尼西亚的相关规定
四、菲律宾的相关规定
五、泰国的相关规定和实践
六、越南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各成员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规定之比较
一、法律渊源之比较
二、立法模式之比较
三、法律内容之比较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东盟现行民商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的相关规定
一、中国与东盟四国民商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之规定
二、中国与东盟四国民商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之异同
三、中国与东盟四国民商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存在的问题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欧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内容与经验
一、欧盟有关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法律体系
二、欧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内容简介
三、欧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经验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构建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构建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必要性
二、构建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可行性
第二节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
一、对“基本原则”的认识
二、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三节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立法模式
一、多边模式
二、双边模式
三、单边模式
第四节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内容
一、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的体系框架
二、《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框架公约(示范稿)》及简单说明
本章小结
结论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未来发展
附录 涉东盟案件调查问卷样卷
参考文献
后记
《中国-东盟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
对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几大重要内容,即域外送达、域外取证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中国均可以公约的内容为依据。
二、中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具体规定
由于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与2015年的司法解释是我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领域的最新规定,本文在简单介绍我国有关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具体内容时,主要以这两份文件为准。
(一)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总则性问题
1.民商事司法协助的依据、主体和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第276条第1款规定了民商事司法协助的依据、主体和范围。第一,据该条款的规定,民商事司法协助的依据为条约或互惠原则。这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通行的观点。以条约作为依据,对审理涉外案件的法官来说,比较容易确定,但对互惠原则的理解,却存在诸多困惑。如果把存在对方国家的法院为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案例作为我国为相关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前提条件,要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互惠原则实际上便成为双方开展司法协助的障碍,双边司法协助永远无法启动。实践中,正是因为互惠原则的难以确定,以此原则为依据请求提供司法协助的情况极其罕见。第二,在民商事司法协助的主体上,该条款体现了官方性质,即司法协助是司法活动的一种,各国应以司法机关作为活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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