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思勉讲中国文化史》是吕思勉在江苏省立常州中学任教期间,为学生讲授中国文化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全书从十八个方面概述了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与文化学术的历史发展状况、相互关系及特点,是为吕思勉国学研究的精华之作。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为严耕望所评选的“现代四大史学家”。他在中国史学研究领域保存了大量著述,其治学范围之广、规模之大、著述之丰富,在近现代史学家中是罕见的,且在国外仍有多种翻印本和重印本。主要著作包括两部通史、五部断代史、八部专史、三部史学论文、札记及讲稿的汇编等。
绪论
第一章婚姻
第二章族制
第三章政体
第四章阶级
第五章财产
第六章官制
第七章选举
第八章赋税
第九章兵制
第十章刑法
第十一章实业
第十二章货币
第十三章衣食
第十四章住行
第十五章教育
第十六章语文
第十七章学术
第十八章宗教
社会发达到一定的程度,国家就出现了。在国家出现之前,人类团结的方法,只靠血缘,其时重要的组织,就是氏族,对内的治理,对外的防御,都靠着它。世运渐进,血缘相异的人,接触渐多,人类的组织,遂不复以血统相同为限,聚居一地方的,亦不限于血统相同的人。于是氏族进而为部落。统治者的资格,非复族长而为酋长。其统治亦兼论地域,开国家领土的先河了。
从氏族变为部落,大概经过这样的情形。在氏族的内部,因职业的分化,家族渐渐兴起。氏族的本身,遂至崩溃。各家族非如其在氏族时代绝对平等,而有贫富之分。财富即是权力,氏族平和的情形,遂渐渐破坏,贫者和富者之间,发生了矛盾,不得不用权力统治。其在异氏族之间,则战斗甚烈。胜者以败者为俘虏,使服劳役,是为奴隶。其但征收其贡赋的,则为农奴。农奴、奴隶和主人之间,自然有更大的矛盾,需要强力镇压。因此,益促成征服氏族的本身发生变化。征服氏族的全体,是为平民。其中掌握事权的若干人,形成贵族。贵族中如有一个最高的首领,即为君主的前身。其初是贵族与平民相去近,平民和农奴、奴隶相去远。其后血统相同的作用渐微,掌握政权与否之关系渐大,则平民与农奴、奴隶相去转近,而其与贵族相去转远。但平民总仍略有参政之权,农奴和奴隶则否。政权的决定,在名义上最后属于一人的,是为君主政体。属于较少数人的,是为贵族政体。属于较多数人的,是为民主政体。这种分类之法,是出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虽与今日情形不同,然以论古代的政体,则仍觉其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