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是美国“垮掉一代”经典作品,也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等齐名的“青春经典读物”。
《在路上》是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是“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的心灵自传,是一部从六十年代起就轰动美国、风靡世界各地的常青读物。它与《麦田里的守望者》并驾齐驱,持续激发世代新锐心灵。所以,非常值得一读!
一九五七年九月四日(周三)午夜前不久,杰克·凯鲁亚克偕同与他同居的年轻作家乔伊斯·约翰逊离开她在纽约市上西区的公寓,来到第六十六街和百老汇路口的报摊前,等候送报卡车送来次日的《纽约时报》。出版社事先通知凯鲁亚克说,那天的报纸要刊出一篇有关他的小说《在路上》的评论,他们买了从大捆《时报》里抽出来的第一份,站在路灯底下,打开报纸,找到《时报图书》一栏。评论者是吉尔伯特·米尔斯坦,他这样写道:
《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以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就如同《太阳照样升起》比二十年代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更能被认为是“迷惘的一代”的信仰声明一样,《在路上》将被奉为“垮掉的一代”的信仰声明。
凯鲁亚克和约翰逊拿了他们买的报纸,进了附近一家酒馆的小房间,在暗淡的灯光下一遍又一遍地看评论。杰克不停地摇头,约翰逊在她的回忆录《小人物》里写道:“仿佛他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高兴不起来。”最后,他们回她的公寓去睡觉。据乔伊斯回忆,“杰克最后一次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躺下。
第二天早晨,电话铃声吵醒了他,他已经出名了。”第二天,记者们并不采访凯鲁亚克的写作情况,而是询问他对“垮掉的”一词的解释,此后这一提问伴随了他一生。《村声》的评论者把他出版的书称为“向当时难以捉摸的反叛精神发出的战斗号召”。两星期前,艾伦·金斯堡的诗集《嚎叫及其他》成了旧金山一桩闹得沸沸扬扬的淫秽诉讼案的题目,一直没有定论;到了十月,克莱顿·霍恩法官判定金斯堡的诗“在社会意义上尚有可取之处”。金斯堡把他的《嚎叫及其他》题献给他的朋友卡尔‘所罗门、杰克·凯鲁亚克、威廉·巴勒斯和尼尔·卡萨迪,开头的诗句经常被报刊引用:“我看见这一代最优秀的人毁于疯狂,(他们)食不果腹、歇斯底里、衣不蔽体……”“垮掉的一代”成了新闻,凯鲁亚克被公认为是其主要代表人物。
凯鲁亚克被认为在《在路上》这本书里为新一代人下了定义,记者们围着询问他在小说里描写的那种生活方式。他们并不关心他是什么样的人,他写那本书花了多少时间,或者他身为作家打算做什么。凯鲁亚克最初对这些问题的标准答复——据乔伊斯·约翰逊的回忆,带着“奇特的礼貌和耐心”——在于解释“垮掉的”一词,那是十多年前他在时报广场从一个名叫赫伯特·洪克的小混混嘴里听来的,洪克用它来形容一种亢奋而精疲力竭的状态,但在杰克心中,它同天主教的真福直观的概念联系了起来,真福直观是指圣徒灵魂在天堂对上帝的直接认知。访问他的人大多数不了解这种思想方式,他们希望得到的是顺溜的引语,而不是一个时髦俚语的带宗教意味的派生词。
凯鲁亚克说他消磨在路上的时间有七年,但用于写那部小说的时间只有三个星期,这种说法并没有改善他的处境。当凯鲁亚克以畅销书作者身份出现在斯蒂夫·艾伦的节目上时,艾伦挖苦说,他宁肯花三个星期旅行,花七年写书,而不会像凯鲁亚克这样本末倒置。凯鲁亚克夸口说《在路上》的原稿是他一鼓作气在三星期内完成的,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嗤之以鼻说:“那不是写作;是打字。”凯鲁亚克终于抱怨说:“美国的作家们什么时候才能不受刺探个人隐私并加以炒作的狗仔队的骚扰?”媒体的反应毫不留情,他们认为恐怕要等另一代人成长以后,凯鲁亚克才会被接受,被看作是具有独特的散文风格和引人注意的生活观的严肃作家。《在路上》成为美国经典作品之后很久凯鲁亚克才得到承认。
——截选自引言
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1922年3月12日,凯鲁亚克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洛厄尔,父母为法裔美国人,他是家中幼子。他曾在当地天主教和公立学校就读,以橄榄球奖学金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结识爱伦·金斯堡、威廉·巴勒斯和尼尔·卡萨迪等“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大学二年级退学从事文学创作,并辗转于美国海军和商用航运公司等处。1950年,第一部小说《乡镇和城市》出版。1957年的《在路上》问世后,他成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跻身二十世纪有争议的著名作家行列。他还著有《达摩流浪者》、《地下人》、《孤独的旅人》和《孤独天使》等作品。
1969年10月21日,凯鲁亚克在佛罗里达圣彼得堡去世,享年47岁。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在那以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践。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一九二六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城去洛杉矶的时候。有关他的最早的情况是通过查德·金传到我这儿的,查德·金给我看了他在新墨西哥州少年犯管教所写的几封信。我对那些信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他在信中天真可爱地请求查德把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所有那些奇妙的知识都教给他。有一次,卡洛和我谈到那些信,还提到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同那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见见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而是笼罩在神秘之中的年轻囚犯。后来有消息说,迪安出了管教所,初次来纽约;还有消息说,他刚同一个叫做玛丽卢的姑娘结了婚。
一天,我在校园里闲荡,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说,迪安在东哈莱姆区(说西班牙语的哈莱姆区)的一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公寓里落脚。迪安第一次来纽约,他是前一天晚上到的,带着他美丽泼辣的小妞玛丽卢;他们搭乘灰狗长途汽车,在第五十街下车,到街角想找个吃饭的地方,一头扎进了赫克托自助餐馆,对迪安来说,赫克托就此成了纽约的一大象征。他们吃了不少漂亮的浇了糖浆的大蛋糕和奶油泡夫。
在此期间,迪安同玛丽卢谈的话多半是:“亲爱的,我们现在到了纽约,当初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经过布恩维尔少年犯管教所——它让我想起我的监狱生活——的时候,我想了许多事情,我还没有统统告诉你,现在绝对有必要把这些有关我们个人爱好的残剩的事情暂时搁在一边,立刻开始考虑干活谋生的具体计划……”他早期讲的话就是这样。
我和小伙子们去了那座没有暖气的公寓,迪安穿着短裤来应门。玛丽卢从长沙发上跳了下来;迪安吩咐公寓的主人到厨房去,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对他说来性是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虽然他为了谋生还得卖力工作。这一点从他站在那里点头的模样就可以看出来,他眼睛老是望着地下,不断点头,像是一个初出道的拳击手在听教练的指示,让你以为他用心在听每一个字,并且不断答应“是,是”和“明白,明白”。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他像年轻时的吉恩·奥特雷——修长、窄胯、蓝眼睛、地道的俄克拉何马口音——白雪覆盖的西部蓄着连鬓胡子的英雄。事实上,他同玛丽卢结婚、来东部之前曾在科罗拉多州埃德·沃尔的牧场上干过活。玛丽卢是个靓丽的金发姑娘,满头硕大的发卷像是金色波浪汹涌的大海;她坐在长沙发边缘,两手放在大腿上,迷蒙的蓝眼睛瞪得大大的,呆呆地盯着,她在一个早在西部时就听人说起的条件极差的、灰不溜秋的纽约公寓里,仿佛是莫迪里阿尼①笔下一个庄重的房间里的颀长消瘦的超现实主义妇女像。尽管外表看来是个可爱的女孩,她其实特别不爱说话,还能干出骇人听闻的事情来。那晚,我们喝啤酒,扳手腕,一直聊到天亮,早晨我们在阴暗的光线下默默无言地围坐着,从烟灰缸里拣比较长的烟蒂抽,迪安紧张地站起来,边踱步、边思考,认为现在应该做的事是让玛丽卢准备早饭,扫扫地。“换一句话说,亲爱的,我要说的是,我们必须慎重行事,不然的话,就拿不定主意,没有真知灼见,我们的计划就无法实现了。”接着我便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