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位当代作家与文学爱好者写就的14个风格迥异、内容新奇的故事。
《惊春》,看一位千金小姐如何谈就一场素未谋面的恋爱;
《海鳗与石斑鱼》,为你揭秘一个令FBI无从查获、历史上最神奇的纵火犯;
《七千四百天》,这世上有这样一个人,在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地点,然后破口大骂,整整坚持了7400天;
《蓝色海岸之夜》,文字版的美国往事,展现美国海军家属的一个好莱坞式的夜晚;
《赵红霞》,一个姑娘,“瞎子驼子瘸子”宁愿断子绝孙,也不肯娶她;年老时,亲生儿子远见她,却绕路而行。
《归去来兮》,一段灵异悬疑的民国往事。刘四爷的回乡之路无端被阻,姨太太、儿子、管家先后无故死亡,凶手到底是谁?
《兴趣小组》,看一个叫以千计的私家侦探抽丝剥茧,揭开十六年前真实悬案的谜底。
……
故事情节高度凝练,故事发展曲折离奇,让你在扑朔迷离中或是意想不到中感受人性的善恶美丑。
推荐一
「果仁」APP原创短篇小说精选集。阿丁、路内、黄孝阳、郑小驴、双雪涛、巫昂、王小山等当代作家联袂呈现。
推荐二
被权威忽视却又值得被热爱的小说作品;现代文学小说的延续,当代短篇小说的范本;
推荐三
14篇风格迥异、内容新奇的小说,给人全新的感受,极富冲击力;
内容多样新奇:灵异悬疑的民国往事、抽丝剥茧的破案故事、难辨真假的未解之谜、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好莱坞式的美国往事、素昧谋面的恋爱故事……
仁远乎哉
阿丁/作家、果仁主编
先说个略有些奇怪的现象,为数不少的苹果产品使用者,对iTunes软件多颇有微词,嫌其使用不便,想“便”的话,难免要耗费一些脑筋。不过仅限于骂骂iTunes软件,狠下心来“问候”乔布斯的几稀。这并非只是为逝者讳,一种说法或可解释人们持有这种“厚道”心态的原因——
话说有三枚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人类始有知耻之心;第二个命中了牛顿,十七世纪最伟大的科学成果万有引力定律得以诞生;第三只苹果被白雪公主咬了一口,乔布斯捡了去,才有了改变当今世界的“苹果”。
在这个段子中,乔布斯之所以与牛顿勋爵并列,非只他的计算机与手机,而是他催生了App(应用软件),一个改变了现今人类生活方式的小东西。App,全称“Application”,“应用、适用”之意。它的出现,的确适用于几乎所有的人类活动和需求。据说当某个粗心大意的家伙蹲在马桶上出净存货,却发现无手纸可用之时,点开FaceBook(脸谱)的应用,不管是有五十个人来给他送手纸,还是收到了五十个赞,都不妨碍人们慨叹应用软件的无所不能。
假以时日,你我的墓碑或许都将是一款应用,孝子贤孙们慎终追远之时,不必远足,伸指点击虚空,祖先们光鲜的履历及音容笑貌便跃然“坟”上。一切的一切皆有可能。
而继iOS系统之后出现的安卓系统与微软系统,即便是把各自的智库累得吐出胆汁来,其血液中流淌着的“苹果汁”也驱之不尽。
这奇妙的东西同样适用于文学。纷繁的阅读应用软件早已安卧于人们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屏幕上,并不新鲜。从环保的需要出发,纸张终有一日会成为奢侈品,未来的略萨、马尔克斯们,书架之上仅仅摆放着几本自己的著作,那是出版商给作者的私人订制。而他们的作品,更多的将以电子形式存在于每个读者手中的移动终端。这是个只需少许智商即可预知的趋势,通俗文学已走在前面,纯文学必然跟随。
果仁App的降生之初,即已开始蹒跚行走。在这个技术更迭变化的时代,一款电子产品必须师法牛马,其犊坠地即起,胞衣未净便得尝试小跑,须知电子技术更新之迅猛,已远超草原上虎视眈眈的食肉动物。当大多数纸质文学期刊走向私人收藏或博物馆的时候,果仁的缔造者们决定把纯文学数字化,输送至读者的移动终端,且只做短篇小说。说到这儿,忍不住剽窃一句吾友作家黄孝阳先生的话,即——
“我们不做阅读的超市,做一个分众阅读,做阅读的专卖店。”
出于从移动终端作为阅读工具的普世性和大趋势考虑,敝店仅有一种商品出售,即短篇小说。它是最适合碎片化阅读的文体,比如上班途中在公交地铁上就可以读完一个短篇。如今人类拥有太多的碎片时间,但碎片时间并不等同于垃圾时间。假如被它的主人利用好了,无异于黄金时间。好的短篇小说恰恰具有这一力量。这种短促而精准的文体,最适合作为变废为宝的工具,果仁的使命之一,就是协助热爱阅读的人,把碎片时间转化为金色质地。
同样,对于小说写作者而言,刊发于纸质文学期刊已非唯一选择。果仁刊发的作品中,就不乏“传统作家”。这是文学作品发表的趋势。未来的布克奖,甚至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其作品大量发表于某些文学App亦可预期。这一幕景象,不会延宕太久。
未来并不像你我想象得那么遥远,果仁也绝不会落落寡合,形单影只。都说做文学难,可是世上总得有几个脑子不大灵光的人一门心思做些不那么容易的事。放之于物质层面,文学也许全无用处。但是对世上大多数拒绝仅仅耽于享乐地过完一生,不想当走肉行尸的人来说,文学如宗教般,可皈依,可安放灵魂。
阻止思维的荒漠化,文学是最好使的,没有之一。
果仁的野心是做一个容器,容纳最可读的短篇小说,供热衷于阅读的人饮用。有关阅读小说的妙处,可以参考作家王朔的话:“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心情暗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
果仁的想法与其说是致力于呈送最好的小说,不如说是提供一种不同,不同于传统的文学观和阅读观的不同。聪明如你,定会读出不同。
以乔布斯始,以乔布斯终——“要有勇气追随心声,听从直觉——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想成为的样子。其他事情都是其次的。”乔氏励志鸡汤饮罢,果仁听从直觉继续上路。
此刻在你手中的精选集,献给依然留恋墨香的诸君,愿你好读。
惊春
东来/媒体闲人
【大马】
二小姐和我睡了。她是来借马的,那晚明月低垂,马叫得嘶嘶,她穿着银红的衫子,踩着小碎步朝我走来,钏子和玉佩发出丁零的声响。我隔着马厩看见她,我从未见过她的正脸,富贵人家的女子有讲究,遮得严严实实,脸上还匀着粉,厚厚一层,叫你一点儿也看不清。她走得急,跨过半米的栏杆,几乎摔在了干草垛上。
她走进来细细唤我:“大马。”
我从马背后绕出来,拍去身上的灰土,看着她。她又低了头,那齐齐的头帘遮下来,我的老脸也有些羞煞,伸手去拨马灯。场子明亮了一些。场子外仍是一片黑暗。
“我朝你借马。”
“二小姐借马做甚?”
“我要走啦。”
“二小姐要去哪儿?”
“去找张生。”
“张生是谁?”
“你借不借?”
我想了想,张生怕是个年轻的后生,二小姐这是要去找汉子;如果让老爷知道,我借她马让她去找汉子,我这活儿就干不了了。我摇摇头,拍了拍马背,说:“借不得。老爷要怪罪。”
“你借吧。”
“不借。”
她朝我这边走了一点,马灯映着她的脸。那层粉红的匀净的皮肤在灯光下如同透明,我想起了去年冬天窗上结起的冰花。她读过诗书的眼睛朝我逼视了一会儿,露出哀怨,可怜兮兮。读过书的女人就是麻烦,你知道她们事儿多,病歪歪的,脑子生得百转千回,会装可怜,不如乡下女人省心。我倒是瞧清楚了二小姐的脸,细眉细眼,好像画里走出来似的。
我说:“二小姐,你快别往前走,快贴着我了。”
她不听,从袖子里探出两只雪白的手,搂住了我的脖子,冷得我一激灵。她又剥我衣服,蛇一样的手滑进了我的怀里,摸过我胸前突起的肋骨,又绕到我的背后,挨个数我的脊椎骨。她那双滑腻的手摸过的地方,就像抹了层桂花油。
“你借我马吧。”
我握住她的手,那双手软的,嫩的,没有一丝茧子,手背上还戳着几个小肉窝。我将它们握住,它们几乎要融化在我的手心里了。二小姐今早刚刚洗的头,我给她烧的热水,她头发还蓬松着,丝丝缕缕挂在额前,浑身都是皂荚的清香。我从来没抱过读过书的女人,我想着,就扯动了那双手,将二小姐整个人拉了过来,搂在了怀里。
“我借你马。”
【翠菱】
二小姐得了睡症。
去年冬天的时候,她坐在桌前,正描着花,抬眼看了看门外的雪,忽然说眼花犯困,让我拨一拨炭火,暖一暖屋子。她躺上了床,掖好了被子,喊一句“翠菱,仔细盯着门口那只猫,别让它把我的鹦鹉叼走了”,就睡过去了。
她足足睡了三天,唤也唤不醒。大夫来看了,把了脉,说没事,就是得了睡症,明年春天就能好。其实也没什么大症候,只是贪睡,正看着书或写着字,嘴里打个哈欠,脚趾头一勾,就要睡了。有时候站在窗前逗鹦鹉,前一分我还听见她轻轻笑,后一秒再去看,她已经扶着窗棂睡着了。
我得时时防着她,免得让她绣花的时候睡着,针扎着了眼睛;也免得让她拨弄着火炭,一头栽进了火里。
连着睡了一个月,二小姐睡得皮白肉嫩,连床也不下了。有时她醒来,双目炯炯,问我:“翠菱,我这是在做梦吧?”
我说:“不是,您醒着。您起床走走吧,别闷坏了。”
“刚做了一场梦,梦里一切都是真的。”
“你魔怔了,梦里一切都是假的。”
“怎么假得那么真切?连每根头发每根手指我都看得清了。”
“谁的手指,谁的头发?”
“张生的。”
“张生是谁?”
她脸红,不言语,又蒙着头睡过去。闭目清神的脸里带出桃花。
至桃花初开的时候,二小姐的睡症就渐渐好了,不再整日昏睡。可她还整日闭着眼,不肯起床,她睡不着,干躺着。我说院子里的十八棵桃树悉数开了花,红的白的粉的。二小姐说,她前些天在梦里面早看过了,开得鲜浓鲜浓,不光桃花,连梨花杏花她都在梦里看过了闻过了。四时移景,诸般好事,每一遭她都经历过了。
她幽幽长叹:“再让我做个梦吧。”
【二小姐】
这事自然不能说给别人听。
规矩之外的事情,谁也不能告诉。
我看见他站在那里,穿青色的衫子,手里刚刚折下一枝梅花,正俯下身去嗅。我问他:“你是谁家的男客?怎么来了我家的院子?”
他说:“我是张生呀。”
他俊眼修眉,不像坏人,大冬天的腰间还别个扇子,站成一棵笔直的树,人比雪还要白。我躲在帘子后面,他走过来,手伸进帘子里,把梅花递给我。
“你闻闻,可香着呢。”
我接过梅花,梅花像沙子一样从我手里漏走,只留了一手的香。我惊慌,摆手让他走,要是让丫鬟翠菱看见可就说不清了。前几天有只猫闯了进来,因叫得厉害,便让我爹拿着火钳夹死了。这么大个的人站在院子里,要是叫他看见,还不要乱棍打死。
张生说:“可我是个梦里的人,他们是看不见的。”
我看他,头发丝丝都拢上去,方巾包着头,头上簪着玉,拿梅花的手修长,骨节分明,还带着个红扳指,依然笑语盈盈,观之可亲。醒着的时候看人也没这么真切,怎么会是梦呢?我又偷瞄他一眼,总觉得有些蹊跷,别过身去,心疑他这是骗我,没准是翻墙进来的,存心要闹我笑话。外头很多浪荡子就这么干,坏人的名声。
“你走吧。”我说。
他来牵我的手,穿过皮肤,直接把它搁进了心窝里,穿过层层浓密的血脉,血在指尖裹了一层红。
“混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