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剑桥中国史》的第六卷,英文原名是Alien Regimes and Border States,直译为《异族王朝和边疆国家》,于 1994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按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翻译《剑桥中国史》的通例和本书涉及的内容,我们将本卷中译本的书名译为《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本卷分为9章,辽、西夏、金朝的历史各设一章;其他6章专述元朝的历史,另有导言和书目介绍分置前后,全书原文共计864页。
《剑桥中国史》规模宏大,集中了西方研究中国史的许多学者的力量,本卷也不例外。导言的作者是本卷的两位主编,慕尼黑大学名誉教授傅海波和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崔瑞德。前者是著名的辽、金、元史研究专家,著述颇丰,尤长于金史研究,在本卷中还担任第3章金朝历史的写作;后者则多年来从事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亦是《剑桥中国史》秦汉、隋唐、明代等卷的主编,在本卷中还与克劳斯-彼得·蒂兹合写了第一章辽朝的历史。第二章西夏史的作者是肯永学院教授邓如萍,她已发表过一些有关西夏历史的论著。特伦顿州立学院教授托马斯·爱尔森主要研究早期蒙古国的历史,故撰写本卷的第四章。第五章的作者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市立学院教授莫里斯·罗沙比,著有《忽必烈汗:他的生活和时代》等著作,所以专写忽必烈一朝的历史。第六章的作者萧启庆原为新加坡大学教授,现为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著有《元代的军事制度》、《元代史新探》、《蒙元史新研》等著作,此次担任元中期历史的写作,驾轻就熟。堪萨斯大学教授窦德士,主要研究元明思想史和政治史,著有《征服者与儒士》、《儒学与独裁统治》等著作,在本卷中撰写第七章元后期的历史。第八章作者是原在哈佛大学任教、现在米德尔斯伯里学院任教的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教授,她著有《蒙古在中国的统治:元代的地方行政管理》等著作,所以专述与元代政府和行政管理的有关问题。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牟复礼研究中国史多年,在本卷中写作第九章,专门讨论元朝统治下的社会问题。如本卷原书序言所说,牟复礼还通读了本卷全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应该承认,本卷是《剑桥中国史》中难度较大的一卷,因为它所叙述的辽、西夏、金、元四个王朝,都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在研究这些王朝的历史时,既要面临许多语言、文字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民族关系和国家关系的发展变化、多元文化的构成及其相互影响、社会风俗的变化等一系列问题。本卷的编著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许多值得重视的探讨。
按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翻译《剑桥中国史》的通例和《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907-1368年)涉及的内容,我们将本卷中译本的书名译为《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本卷分为9章,辽、西夏、金朝的历史各设一章;其他6章专述元朝的历史,另有导言和书目介绍分置前后,全书原文共计864页。
中译本前言
总编辑序
第六卷序
图表
导言
慕尼黑大学名誉教授 傅海波
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 崔瑞德
晚唐的力量平衡
边界
外族人
外臣与太上皇
多国制
盟约关系
政府的模式
多语状态
外族统治下的汉族中国人
第一章 辽
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 崔瑞德克劳斯一彼得·蒂兹
概述
建立王朝前的契丹
阿保机起而争权的背景
阿保机的兴起
阿保机称汗与登基
继承危机与太宗朝
世宗继位
统治制度的发展
与中国境内诸国的关系
穆宗朝,951-969年
景宗朝,969-982年:与宋朝对抗
承天皇太后摄政
朝政的变化
对外关系
兴宗朝
道宗朝
天祚帝朝与辽的衰落
最后的灾难
第二章 西夏
肯永学院 邓如萍
概述
党项族的起源
归附唐朝和定居鄂尔多斯
唐朝的灭亡
五代时期的党项
党项人谋求立国,982-1002年
凉州和党项人人占河西
吐蕃宗哥朝的兴起
李德明,1004-1032年
第三章 金朝
傅海波
第四章 蒙古帝国的兴起及其在中国北部的统治
特伦顿州立学院 托马斯·爱尔森
第五章 忽必烈汗的统治
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市立学院 莫里斯·罗沙比
第六章 元中期政治
新加坡大学 萧启庆
第七章 顺帝与元朝统治在中国的结束
堪萨斯大学 窦德士
第八章 元代政府与社会
哈佛大学 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
第九章 蒙古统治下的中国社会,1215-1368年
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 牟复礼
参考文献介绍
参考书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外来的观察者——马可,波罗即是一例——对这种基本的中国共同体并不理解。对于14世纪的欧洲人来说,Cathay-它是由契丹种族的名称派生而来的一种称呼,意为“北中国”——是一个与Manzi(蛮子,南中国)不同的国家。只是到了16世纪的“大发现时代”,欧洲人才开始明白Cathay与Manzi实际上是我们现在所称的中国这个更大的共同体的组成部分。
政府的模式
在中国,每一个征服国家同另一个征服国家以及同汉人的宋朝在很多方面都有区别。它们的制度,即使都效仿自中原,也决非该模式的简单复制,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从更抽象的意义上说,指出某些在各种程度上都能适用于所有这些国家的普遍性原则,还是可以做到的。所有这些国家的政体在统治其管辖范围内的多种族地区时,都经受了本土主义与文化移入之间的根深蒂固的冲突。所有这些政体,都处于以独裁和官僚政治的成分为一方,以封建和世袭制为另一方的基本对抗的压力之下。这些冲突的趋向,在政府与行政的所有层面上,都影响了这些国家中的任何一个,正像本卷后面几章将要充分展示的那样。
人格化的权力
一个在蒙古人身上最清楚地体现出的共同因素,就是加强皇权的人格化。在一个很少或没有政府管理制度的好战的部落社会中,其首领与追随者之间的个人关系就是最为重要的。他们的首领或统治者从经验丰富和忠诚的战士中挑选他亲密的伙伴(蒙古语称为那可儿,而圈外人则期望有一位他们可以为其效劳的具有超凡魅力的首领。中国的政治传统中没有与这些人格化的关系十分类似的东西。即使是在后期,当统治者与其伙伴间的这种那可儿关系通过授“伙伴”以中原官称而被形式化时,社会实践中依然遵守着沿袭下来的习惯。例如,耶律楚材(1190-1244年,成吉思汗的著名顾问)在汉文史料中是作为一位拥有中原官衔的人物而出现的,但实际上更应该认为他是大汗的那可儿(他荣幸地被大汗昵称为“吾图撒合里”,意为长髯人),而不是汉文意义上的“中书丞相”。统治者一伙伴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超越了部落和民族的界线。任何被认为能对统治者的声望和权力做出贡献的人都受到欢迎,而不论其种族或社会出身如何。在元代后期,皇帝的私人朋友被称作“依纳”[i-na],这是由突厥语词的inaq转译而来,意为“朋友”、“亲信”。当然,这种类型的关系,与其说是官僚政治的,不如说是封建的。
另一个在辽、金、元时起了很大作用的因素是皇帝的家人,尤其是他的护卫。皇权的行使,更多地取决于统治者的家人及其近亲,而较少依靠抄袭自中原的制度。在阿尔泰语系的词汇里,统治者的家庭或营帐被称为斡耳朵( orao,蒙古话),或称为斡尔都(ordu,突厥语和蒙古语),从这个词最终派生出了英语的horde -词以及其他欧洲语言里与它同源的词。在辽代,皇帝的斡耳朵是他的军事权力和他的包括所有仆人、家臣以及地位不等的皇室官员在内的家庭组织的支柱。很多用于国家办事机构的普遍性准则,似乎并不适用于对斡耳朵的管理,并由此形成了一种个人的国中之国。不仅皇帝如此,辽朝的皇后和皇室家族的亲王也有自己的斡耳朵。在汉文里与斡耳朵对应的词是“王府”,意为“被封王之人的官府”。诸如此类的官府,在纯汉人的国家(如唐、宋)中也有,但它们从本质上说还是诸王的家庭服务单位,并成为官僚机构的一个正式组成部分。斡耳朵则具有广泛得多的作用,其组织更为松散,与中原制度中的对应物有着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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