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于192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写的是像海明威一样流落在法国的一群美国年轻人。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小说以1924年至1925年这一历史时段和名城巴黎为背景,围绕一群在感情或爱情上遭受过严重创伤或者在战争中落下了严重心理或生理机能障碍的英美男女青年放浪形骸的生活,以及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反映了这代人意识觉醒后却又感到无路可走的痛苦、悲哀的心境。
著名翻译家王仁才经典全译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海明威成名之作!入选20世纪100部英文小说!
美国20世纪伟大的文坛硬汉,“迷惘的一代”杰出的文学代表,一代文学大师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领会海明威打不垮的“硬汉”精神,每个男孩子都应该拥有的灵魂洗礼!
一
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年 7 月 21 日- 1961 年 7 月 2 日),美国记者、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20 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美国“迷惘的一代”作家的先驱。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海明威在六十岁刚出头,因不堪疾病的折磨,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饮弹身亡。
海明威的父亲是一名杰出的内科医生。他酷爱打猎、钓鱼,热衷于户外活动,是一个专门研究自然界的人。父子俩关系密切,经常一起外出钓鱼和打猎,这引起海明威对户外活动的喜爱。他同时还是一名狂热的收集家与集邮家,一名业余标本家,制作了鸟类、蛇类和其他小动物标本。海明威的母亲爱好音乐和美术,是名声音美妙的女低音,曾从事过音乐教学、语言与声音训练工作。海明威共有兄弟姐妹六个,他排行老二。母亲让他练习大提琴;他父亲教他钓鱼和射击。海明威从小兴趣广泛,喜欢摆弄枪支。他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各项体育运动,是一个热情的、好竞争的美国男孩。父母的兴趣截然相反,所以引起了他身上相克的反应和某种敌对性。他还热衷于创作,爱好写短篇小说、诗歌,很早就显示出他在写作方面的才华。海明威一生感情错综复杂,结过四次婚,几任妻子都是记者、作家。
海明威身体康复后回到家乡,重操旧业,为多伦多《星报》撰稿。结婚后与妻子一同赴欧洲担任该报驻法特派记者。在此期间,海明威结识了许多艺术家和名作家,尤其是一些旅居欧洲的美国青年作家。他们直接或间接地目睹了人类这场空前的大屠杀,经历了种种苦难,因而对社会、人生大为失望,便想通过创作小说来抨击战争的残酷性,表现出一种迷惘、彷徨和失望。他们被称为“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的文学创作之路起源于短篇小说和诗歌,他发表的处女作《三个故事和十首诗》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两年后发表的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却受到了评论界的关注,但真正使他名声大噪的是他 1926 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该小说反映了战争给青年一代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的创伤,以及他们对生活和前途的失落感和幻灭感。这部作品被誉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和《永别了,武器》一样,都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好作品。
二
《太阳照常升起》写战后一群流落欧洲的青年的生活情景以及他们精神世界的深刻变化。小说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暂居巴黎的美国记者,他在一战中脊椎受伤,失去了性功能,却偏偏爱上了离过两次婚的英国女性勃莱特。后者也倾心于他,但他们无法结合。勃莱特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
故事开始,杰克和大学友人科恩在夜总会巧遇勃莱特,她向杰克倾诉了她的爱慕之情,但他们都知道他们难以维持长久的关系。而科恩却对勃莱特一见钟情。杰克和朋友比尔及科恩一起去西班牙看斗牛表演,却在潘普洛纳遇到勃莱特及其未婚夫迈克。后来在一家旅馆,杰克把勃莱特介绍给斗牛士罗梅罗,她一下子就被这个十九岁的体魄强健的斗牛士吸引住了,并引诱了他。就这样,杰克、科恩、迈克、罗梅罗四个男人为了勃莱特,彼此之间因嫉妒而关系紧张。科恩和杰克、迈克、罗梅罗打了一架。罗梅罗虽然受伤,但在斗牛场中表现出色。就在杰克打算回巴黎前,他收到了勃莱特求助的电报。她原本和罗梅罗去马德里,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的年龄实在悬殊,又不忍心毁掉这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不得不黯然告终。
三
杰克·巴恩斯是一位美国青年,战争不但使他身心俱残,更使他难堪而且难以忍受的是战争使他失去了性能力,彻底地剥夺了他做男人的资格。这种处境又使他无法突破与勃莱特的恋爱关系。尽管他本人知道他的恋爱荒唐不经,但也没什么能改变他的命运。在生活中,他热恋勃莱特,但战争留给他的伤残使他对性爱可望而不可即。在战场上,他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到底是名勇士还是懦夫,他没有跟敌人进行过交锋就莫名其妙地被炸弹伤了。这也许是使杰克最为沮丧不平、遗恨终生的事。然而没什么能弥补他心灵上的创伤,更没有什么能填补他精神的空虚。他只好借酒浇愁,嗜酒如命,企图在酒精的麻醉中忘掉痛苦。但是这还是无济于事。在小说的结尾,杰克对勃莱特说:“难道我们就不能在一起吗,勃莱特?”话语间透露出其对勃莱特的爱恋,同时透露出自己因为伤疾无法给勃莱特完整的生活而倍感无奈。这场可怕的战争破坏了杰克的生活,摧毁了杰克的爱,他不得不承受战争给他带来的创伤。这种痛苦是无法言喻的。
勃莱特是个漂亮的英国交际花,离过两次婚。她很喜欢杰克,但他们无法在一起,那意味着放弃性的满足。她同样也受到战争的打击,她企图以酗酒取乐,醉生梦死,以恣意放纵的生活方式来忘却精神上的痛苦。事实上,她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能给她带来满足和幸福的男人。勃莱特打扮时尚、性格自主,可似乎未从自己的独立中获得真正的幸福。她的生活和许多同龄人一样充满了迷惘和遗憾。她在迷惘的一代人的生活圈子中占据着轴心地位,一群男人们围绕着她争风吃醋。小说围绕着她展示了“迷惘的一代”错综复杂的爱情纠葛。同样,在小说的结尾,勃莱特对杰克说“我们本应该有段美好的时光的”。言语中透露出外表华丽的她,内心也为战争所带来的痛苦而迷惘,其本身也是战争的牺牲品。科恩作为一名美国作家侨居巴黎,但他融入不了以杰克为代表的这些老兵的世界,因为他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争,体会不到战争对这些老兵的伤害。所以在小说中,科恩总扮演不受欢迎的角色。他在大学里学习拳击,一方面是想掩盖自身难以融入战后氛围的内心迷惘,另一方面想抵消自己作为犹太人羞怯心理。他的价值观、对别人的爱和战后的现实无法相容。他虽体魄强健,可仍是战后美国不成熟青年的象征,他的理念得不到朋友的尊重和理解。最后惨败在斗牛士罗梅罗面前,成为众人鄙视嘲笑的对象。实际上,他同样也是战争的牺牲品,也是迷惘的一代。
罗梅罗是个十九岁的勇敢的斗牛士,虽然生活在战后的社会中,可他对斗牛充满激情,他对生活并不迷惘。他集诚实、单纯和强壮于一身,是海明威在小说中塑造的理想人物。他掌握一手好武艺,对自己的前途充满着自信,这是杰克、勃莱特和科恩所缺少的。他处于“迷惘的一代”之中,却从未真正迷失方向,从某种程度上罗梅罗就是海明威的再现。
迈克虽然出身贵族,但现在成了一个破产者,勃莱特与他订了婚,可他并非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迈克也不像她真正倾心的杰克那样完美可爱。他粗鲁、暴躁,堕落成性,没有一点涵养,整天烂醉如泥,对生活迷惘,没有一点值得勃莱特爱的地方。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未婚妻一次次被别人从身边抢走,也无能为力,因为他也知道勃莱特并不爱他,但他将来可能继承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这也可能是小说结尾时,勃莱特仍然决定回到他身边的原因吧。其实他也不例外,同样是战争的牺牲品。
《太阳照常升起》塑造了“迷惘的一代”的人物形象,描写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流落巴黎的一群英美青年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小说在开头就告诉我们,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刚刚散去。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这场帝国主义战争阴魂不散,仍像一场可怕的噩梦紧紧地纠缠着受过战争打击的一代人的心。小说中的那群“流亡”在欧洲的美国知识分子,都不同程度地在身体、精神、道德、心理、家庭等方面受到战争的损伤和摧残。是战争粉碎了他们的人生,他们的理想与追求都在战争的炮火中化为乌有。他们精神上颓废悲观,思想上迷惘彷徨,生活上放荡不羁。他们整天狂欢暴饮,企图以寻欢作乐来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企图以享乐主义来取代破灭的理想,像一群无头苍蝇,找不到人生的出路。小说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形象本身就反映了作者本人的某些经历和他战后初年的世界观以及性格上的某些特点。如同《太阳照常升起》的卷首语“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均是流亡者。
海明威不仅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先驱者,而且也是这一文学流派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家。战争给他留下了严重的创伤,在意大利一家野战医院里,医生为他做了十二次手术,从他的伤口中取出了二百多块弹片。然而,海明威精神上的创伤却更为严重。战后,海明威回到家乡,但是战争给他留下的残酷印象仍死死地纠缠着他,使他深深地陷入彷徨与绝望的境地,成了一个没有目标的人。因此有人说《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传记小说或者说小说的主人公有海明威的影子不无道理。
海明威(1899-1961),美国记者,作家,20世纪著名的小说家之一,是美国“迷惘的一代”作家中的代表人物。海明威的写作风格以简洁著称,对20世纪世界文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其巅峰之作《老人与海》先后获得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导 读 / 1
第一部
第一章 / 003
第二章 / 007
第三章 / 013
第四章 / 024
第五章 / 035
第六章 / 041
第七章 / 053
第二部
第八章 / 069
第九章 / 082
第十章 / 091
第十一章 / 105
第十二章 / 113
第十三章 / 128
第十四章 / 150
第十五章 / 154
第十六章 / 172
第十七章 / 191
第十八章 / 209
第三部
第十九章 / 231
第一章
罗伯特·科恩曾经是普林斯顿大学中量级拳击冠军。我并非对拳击冠军的称号印象深刻,是因为它对科恩来说意义重大。他并不在乎拳击,实际上他非常讨厌拳击,但是他依然痛苦地、一丝不苟地学习拳击,为的是打消自己被认为是一名普林斯顿大学的犹太人而感到自卑和羞怯的感觉。他虽然很腼腆,却是位非常厚道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打拳,从不跟别人打架斗殴,但每当想到自己能击败鄙视他的人时,他就暗自得意。他可是斯拜德·凯利的得意门生。斯拜德·凯利总是把这些年轻人当做次轻量级拳击手教,不管他们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抑或二百零五磅也好。这种方法对科恩来讲似乎很合适。他的拳击动作的确相当迅捷,而且学得也很快。斯拜德马上安排他跟强手交锋,结果给他终生留下了一个扁平的鼻子。此后科恩对拳击运动格外厌倦,但同时也给了他某种古里古怪的满足感,他的鼻子也确实因此而变得更好看些了。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里,他看了很多书,因此开始戴眼镜了。不知道他班上的同学还有谁记得他,甚至没有人记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
我对所有坦荡、淳朴的人向来持怀疑态度,尤其是他们的事被传得滴水不漏的时候,所以我一直怀疑罗伯特·科恩究竟是否获得过中量级拳击冠军,也许他的那张脸是被匹马给踩过的,要不就是他母亲在怀他时受过惊吓或者看过什么怪物,要不就是他小时候曾撞在什么物体上了,不过,他的那段经历最终有人从斯拜德·凯利那里得到了证实。斯拜德·凯利对科恩不仅印象很深,而且常想知道科恩后来的情况。
从父系的角度来看,罗伯特·科恩出身于纽约一个最富有的犹太家庭,从母系方面来说,又是一个古老世家的后裔。为了能进普林斯顿大学,他还上过军事预备学校,是该校橄榄球队里一名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没有人让他意识到种族问题。进普林斯顿大学以前,也从来没有人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因此,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人品不错,是个很友善的年轻人,他很腼腆,这倒让他感到很痛苦。他在拳击中把这种情绪发泄出来,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扁平鼻子离开了普林斯顿大学,与一位姑娘结了婚,那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姑娘,待他不错。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金几乎挥霍殆尽,财产的另一半归他母亲所有。和一个富家女子过着不幸福的家庭生活,因此他变得冷酷无情起来,相当令人讨厌;就在他决心离开妻子时,她却遗弃了他,跟一位微型图案画画家出走了。好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考虑如何离开他妻子,因为他觉得要抛弃她未免太残忍了,她的离家出走对他而言正中下怀。
离婚手续办妥后,罗伯特·科恩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文艺界,由于他那五万美金还略有结余,不久,他便资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该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卡梅尔,停刊于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温斯敦。当时科恩完全被视为是一个后台老板,扉页上刊登着他的名字,但他只不过是作为顾问团成员之一,后来他却成为该杂志的唯一编辑。杂志是他出资兴办的,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做编辑。但因办杂志开支过大,后来不得不放弃,他深感惋惜。
不过那会儿,还有别的事让他操心。有一位女士掺和并希望利用该杂志一步登天,他被她牢牢地捏在手里。她非常强悍,科恩根本没有机会逃出她的手掌。再说,他也确信自己爱上了她。当这女士发现该杂志已经前景渺茫时,她便有点开始嫌弃科恩了,心想还是趁有东西可捞之时捞上一把好了,所以她竭力主张他俩到欧洲去,在那里科恩可以从事写作。他们一起来到了欧洲,那女人曾在这里念过书。他们在欧洲待了三年。在这三年期间,第一年他们用来去各地旅游,接下来两年居住在巴黎,罗伯特·科恩结交了两个朋友:布雷多克斯和我。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艺界的朋友,我则是他打网球的球友。
这位控制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两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的姿色在日渐衰退,于是,她对科恩的态度由原来毫不在意地掌控和利用变成断然决定让他一定得娶她为妻。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给了他一些零花钱,每月约三百美元。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我相信罗伯特·科恩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过得非常幸福,不过,同许多居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他更愿意住在美国。他探索过进行写作,他写过一部小说,虽说写得并不怎么样,但也不像后来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他博览群书,爱玩桥牌,打网球,常到当地一家健身房去击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该女士对科恩的态度是在一天晚上我们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我们先是在大街饭店用餐,然后上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完咖啡后我们又喝了几杯白兰地,后来,我说我该回家了。科恩刚聊起我们俩到哪里去搞一次周末旅游。他想远离都市,来一次远足。我说我们可以乘飞机去斯特拉斯堡,然后从那儿徒步到圣奥黛尔或者阿尔萨斯地区的其他地方去。“在斯特拉斯堡我认识一位姑娘,她可以带我们游览那座城市。”我说。
有人从桌子底下踢我一脚。开始我还以为是无意碰着的,所以接着又说:“她已经在那里居住两年了,她对该城市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她人长得也很水灵。”
我又在桌子底下挨了一脚,一看,原来是弗朗西丝,就是罗伯特的情人,她正撅着下巴,板着一副僵硬的面孔。
“真该死。”我说,“干吗要到斯特拉斯堡去?我们应该北上到布鲁日或者阿登森林去。”
科恩看上去如释重负。我再也没挨踢了。我向他们道了一声晚安后出来了。科恩说他想买一份报纸,可跟我一道走到大街拐角处,“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他说,“你干吗提斯特拉斯堡那位姑娘?你没有注意到弗朗西丝的脸色吗?”
“没有,关她什么事?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与弗朗西丝有什么关系?”
“没有任何区别,不管哪个姑娘都一样。总之,我不能去。”
“别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丝。随便哪位姑娘。你没注意到她那副脸色吗?”
“行啦。”我说,“那我们就去桑利吧。”
“别生气。”
“我没有。桑利也不错,我们可以住在大赛尔夫酒店,到森林里去徒步,然后回家。”
“好吧,那应该不错。”
“行,明天网球场见。”我说。
“晚安,杰克。”说完,他就转身朝咖啡馆走去了。
“你忘记买报纸了。”我说。
“哦,对了。”他随我走到拐角处的报亭,“你真的没生气吧,杰克?”他手里拿着报纸转过身来问。
“不会的,我干吗生气?”
“球场上见。”他说。我目送他手里拿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很喜欢他,但很明显弗朗西丝弄得他很不好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