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律指南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冲刺必备:卷四突破120分
定 价:69 元
- 作者:上律指南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 出版时间:2016/6/1
- ISBN:9787511895592
-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
- 页码:346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K
2016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突破120分,重点围绕试卷四主观题的答题思路,讲解方法、技巧,突出背的准、会做题、做对题,并注意设计体例符合考生准备司法考试冲刺阶段的需要。突出需要记忆的法条、理论,结合司法解释、典型事例,使二者紧密结合、相互对照,不仅方便阅读,更有助于融会贯通、理解记忆,避免考生“瞻前顾后、顾此失彼”和理解上的“断章取义”。
前言
关于卷四,不得不说的话
从监考及阅卷来看,卷四存在诸多乱象:
——卷四需要写的字最多,但卷四交卷是最早的;而且从考生表情看,卷四都感觉“考得不错”,至少“都写上了”!
——卷四同样也是150分,但近两年卷四的平均得分只有53分左右!远远低于前三卷的平均得分!
——卷四要考察的是“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但几乎所有的授课老师只讲授“专业知识”,而忽视“写作能力”!
所以,以下做法就顺理成章了:
——老师们:沉迷于为考生总结“写作模板”,而不是讲授“写作方法”,似乎只有“总结个模板”,才能体现出老师的价值!殊不知,早在2012年阅卷,便开始“严打模板”,现在很多老师仍然不知道变通,带领学生“雄赳赳的跳进火坑”!
——教材们:只是列出历年真题和答案,顶多附上几道热点案例,根本没有从“阅卷人”的视角来告诉考生:答案到底应该写什么?写多少?怎么写?
——考生们:把全部精力都给了前三卷,认为只要前三卷拿高分,卷四肯定没问题。于是,绝大多数考生都是在考场上“第一次”写卷四!试问:“懵懂无知、心如撞鹿”的“第一次”,怎么能发挥出最好水平?
所以,阅卷时我们会经常看到“箭头满天跑,字体一团糟。不懂就留白,懂了就瞎掰”等丢分情况,这已经不足为怪了!
卷四的备考,急需拨乱反正!这也正是本书的初衷!
无论是授课、教材还是自学,都必须回归到卷四的本质:专业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双重提升;同时,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紧扣“阅卷”视角!
与普通的卷四教材不同,本书最大的特色在于:
一、重视提升“写作能力”
为了真正提升“写作能力”,本书用较大篇幅讲解速成的“写作方法”;并且,在讲解“题目答案”时,并没有简单把答案“堆在那”,而是用大量“批注”对“写作方法”进行注解与分析,让考生更直观的体会写作方法的运用。
当然,我们考虑到考生时间紧迫,因此在选择“写作方法”时,明确了选取的基本原则:必须简单实用——只有这样,才能让考生“一学就能懂、一懂就会用”。
二、注重总结“考点体系”
在“专业能力”的考察上,卷四主观题体现了“综合性”的特点,更加侧重考察“整体的解决问题”能力,为此,本书在讲解“重点考点”的同时,尤其注重列出“考点群”,注重总结“考点体系”,并结合时事热点,列明了各学科的重点考点的内容,特别是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以及“新行政诉讼法”,重点总结了2016年度的命题热点。
需要指出,本书与普通的卷四教材不同,本书并没有单纯把“命题热点”堆到那里,让考生自己去阅读和掌握;而是在讲解“命题热点”之后,还把命题热点分解为题目,并给出参考答案。这样做,考生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真正将热点问题转化为得分技能!
因此,考生在背诵本书的“重要考点”时,务必要结合“考点体系”和“命题热点”进行整体掌握,并加强针对性的背诵和训练,相信能达到“运用自如”的境界。
三、突出体现“阅卷视角”
本书作者绝大部分都有主观题阅卷经验,同时,我们还走访了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卷四分别在上述高校批阅)的三十多名阅卷老师,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全面总结了阅卷中的“潜规则”:以“问题试卷”为例,总结了“常见的失分情形”;以“高分试卷”为例,总结了“实用的得分技巧”。
我们相信,只要能避免“失分的雷区”,掌握“得分的技巧”,关注“命题的重点”,那么卷四拿到较高分数,并不是什么难事!
另外,还有一些事项需要提醒:
1.一定要控制答题时间。比较靠谱的做法是:刑法35分钟之内、民法35分钟之内、商经20分钟之内、刑诉30分钟之内、民诉30分钟之内、行政法20分钟之内、论述题40分钟之内。卷四考七道题目,用时210分钟。根据2016年新大纲,卷四删掉了简答题,保留了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及论述题。按照正常的推测,卷四的题目应当包括:“刑法案例、民法案例、刑诉案例(可能含文书)、民诉案例(可能含文书)、商法案例、行政法案例、法治理论型论述题”等七种。
2.考生一定要在考前进行练习。注意:是要“练习”,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到答题纸上,而不是看完题干后对对答案就完事了——“做”对答案与“写”对答案不是一码事。练习的数量,基本上每科3-5道,共21-35道。考生可以从8月中旬开始,每天写一道。写完后交给班上的辅导员批阅,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
实践证明,只要每科踏踏实实的练习3-5道,基本上每科能多得4-6分——卷四一共7道题,考生可以算算:你会多得多少分?还可以对比一下:合同法考多少分?
总之,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从阅卷人的视角引导考生:避免失分雷区和提升写作能力;从命题人的视角引导考生:掌握考点体系和命题热点!
考生需要做的就是:认真阅读本书,并克服惰性,加强练习!我相信,遵循本书的指导,你们的卷四一定会取得理想分数!
如果要打一个比喻:卷四就像是一名朴素的农家妇女,虽然平时不招人待见,但你只需给她一点点阳光,她就会给你“整个世界”!
杜洪波2016年5月26日
目录
第一章 论述题(1)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1)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技巧(2)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24)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50)
第二章 刑法(66)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66)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技巧(73)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79)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97)
第三章 民法(106)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106)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策略(113)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120)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138)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156)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156)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策略(167)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173)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195)
第五章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22)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222)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技巧(229)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233)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254)
第六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69)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269)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技巧(272)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278)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299)
第七章 商法 (307)
第一节 历年真题考点分布表(307)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策略(313)
第三节 典型真题与参考答案的写作(324)
第四节 2016年重点考点必背及热点题目(340)
第一题法治理论结合法治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法治的意义和要求。2015年
第七题法理学与刑诉法结合法理学谈一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认识”。2014年法理学与行政法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2013年法理学与民诉法结合社会转型,谈“调解与审判如何衔接的问题”。2012年法理学与刑诉法结合法的价值,谈(1)证据排除规则的意义;(2)刑诉法(或程序正义)的意义。2011年法理学与法治理念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谈谈对“司法便民”的认识。法理学与民商、民诉结合法理、民商及民诉等多种学科的相关原则,谈谈对“司法便民”的认识。2010年法理学与行政法结合法理学或行政法的相关原理,谈谈对“行政调解”的认识。2009年法理学与民法结合法理学或民商法原理,谈谈“银行规制信用卡透支问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2008年法理学与刑法结合法理学或刑法学有关原理,谈谈对“裸体聊天是否应当加以规制”问题的认识。续表
年代科目考查方式2007年法理学结合传统法律文化有益因素,谈谈应当如何解决“诉讼爆炸”问题。行政法(选做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006年行政法行政行为的“诚信原则”。法理学结合法律渊源、公法私法等原理,谈谈对“无法律时依习惯”的认识。2005年法理学结合“权利的保障及限制”原理,谈谈对“超市搜身”行为的认识。法理学谈谈对“判例与司法解释”的认识。2004年法理学谈谈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价值的认识。法理学结合“权利保障及限制”原理,谈谈对“合成照片”行为的认识。2003年法理学与行政法结合“合法与合理”原则,谈谈对“执法奖励”的认识。
通过观察上述命题情况,并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决议,我们总结出以下命题规律,2016年考生应该注意:
(1)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仍然是卷四必考的论述题,分值为20分;(2)2015-2016年度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问题是卷四第七题的命题方向,尤其是民诉、行政、刑法以及民法这四科;(3)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命题重点,尤其是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4)适当关注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
第二节 阅卷中常见的失分情形与应对技巧
几乎每个考生都指望卷四靠“论述”提分,因为,相对于案例分析而言,论述更容易——最重要的是,老师们把要背诵的原理都总结好了,“它们就在那里”,只需要拿过来背一背就行。
光靠“背背”就能拿到论述题的分数?这在2011年之前是可以的,但自2012年之后,再没有这种“不劳而获吃馅饼”的美事了!自2012年之后,司法部专门加大了对论述题的审查力度,尤其要全力打击“只背理论”、“只抄材料”、“照抄模板”等做法。
因此,2016年的考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现在已经不是“投机取巧”的年代了!
论述要得分,写作方法是根本!
当然,必须承认的是,让考生在这么短时间全面掌握写作方法,这是不可能的。
鉴于此,我采用了折中的做法:根据我及其他老师的阅卷经验,总结出阅卷中常见的“八大失分”情形;在这个基础上,再结合我这些年的写作经验,针对考生对“短平快”的特殊需求,总结出“八大技巧”!
从这些年我在指南针的教学经验来看,考生只要能避免“八大问题”,学会运用“八大技巧”,论述拿到八成分数绝非难事!一、常见失分情形及总结:八大问题和八大注意
(一)只会套模板,大量雷同卷
从2012年开始,论述题阅卷开始大力打击“套模板”做法。很多老师所谓的“万能模板”成了“扣分模板”——如果阅卷老师发现“语句”及“段落结构”都雷同,往往会认定为“套模板”。而一旦被认定为“套模板”,无论你怎么写,得分也不会超过5分!
2016年备考,考生一定不要再指望考前投机“背模板”了——仅靠背几个模板就能应付论述题,这让其他科目情何以堪?
但是,不得“套模板”,是不是意味着只能考场上“凭实力临场发挥”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相信,绝大部分本科生的写作“实力”远没达到“临场发挥”的水平。
因此,对于老师而言,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传授写作方法,指导学生形成“自己的模板”。
当然了,我也很清楚:写作方法有很多,但由于时间紧迫,考生不可能真正的“完全学习”。因此,我选取了最实用、最简单的“八大技巧”来讲解。这些年的教学实践证明,任何正常的考生,只要经过6小时左右的基本训练,都能运用自如,形成自己的“模板”。
最终的结果是:在考场上,你采用的是“模板的变体”,所以能避免“雷同模板”;同时,你写的是“自己的模板”,无论题干怎么变,你的模板都可应对。这就是所谓“以变应对不变,以不变应对万变”。
在此,我们得出避免失分的第一个注意事项:(1)绝对不得套模板;(2)必须进行写作训练,创造自己的模板!
(二)通篇引诗词,搞错了文体
此类考生有文学天赋,硬生生把冷冰冰的法律文字写得暖洋洋,引用大量诗词歌赋,搔首弄姿,莺歌燕舞。每每阅到此类试卷都不禁慨叹:“世界真奇妙,林中太多鸟”!我们推想,考生可能对自己无法过关怀有“极度自信”,但不好意思提前离场,只好留下来“游戏人间”。
例如,在2008年的阅卷中(当年考查的是“QQ聊天室中裸体聊天的法律问题”),我们发现有考生用“古龙体例”在写论述题,该考生写到:时间,已是深夜。
无风,但有月。
月光下,一少女褪去身上的轻纱。
芊芊玉手,键盘轻敲,登陆了QQ。
……只可惜,华丽的文采打动不了阅卷者的心,该文仅得2分。
当然了,近几年来看,考生一般不会再把议论文写成小说、散文或诗歌;但是下列做法就常见了:在正文论证中大量引用“诗词歌赋”。
例如,在2011年阅卷中(考查的是“司法机关应该主动提供司法服务”),老师发现,有考生虽然使用了议论文体,但中间穿插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有美感,但降低了议论文的说理性,该考生写到:“司法机关应当主动的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此类服务不一定需要征得当事人许可,就像诗中所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在当年的阅卷中,此类答案因为过多引用了诗词歌赋,引起了阅卷老师反感,最后仅得到5分。总体来看,这类试卷的得分一般都是控制在0-5分的。
我们得出避免失分的第二个注意事项:“诗词歌赋”最好不要引用。
由此也派生另一个注意事项:最好能用平实的、规范的文字来表达。简而言之就是:不要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