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座城》是上海女作家唐颖关于都市女性的长篇小说。纯情、善良、渴望家庭温暖的阿宝,在美国度过了寂寞青春的狂飙时代,与少女时代心仪的爱人走进婚姻的城堡,让她感恩命运的眷顾。然而他,却在上海情陷另一座城而无法自拔。究竟是怎样的爱情,可以让优雅可靠的丈夫抛弃相爱十年的妻子,母亲和尚未成年的三个儿女?挣扎的妻子,迷失的丈夫,重逢于上海,然而真相让她疯狂……在自己*近*爱的人身上,一点一滴的刺痛都能累积下来,给予永难磨灭的伤痕。面对失落的爱情,阿宝该如何找回自我?
跋
唐颖
一
我从小长大的街区是过去的法租界,与淮海路相邻。我住的那条弄堂,曾经住满旧俄人家,然后陆续回国。与我家住同一层楼的旧俄女子,我们叫她丽丽,他的丈夫是犹太人,叫马甲(沪语发音,也许是迈克的译音?),他曾在淮海路开着一家只有一个门面的珠宝店。但我的父母和邻居一概把他们称为罗宋人。
经过文革,这些人或事,有一种隔世的遥远。
白俄当年穷困潦倒,上海人把他们称为罗宋人其实带有歧视。弄堂对面有一家卖油盐酱醋廉价酒的小店,上海人称糟坊,这糟坊每个街区都有。糟坊有高高的木制柜台,很像今日酒吧间的吧台。罗宋男人在糟坊买一两(50克)廉价白酒,斜倚在高高的柜台旁,一条腿是弯曲的,手肘搁在油迹斑斑的台面上,手里握着酒杯,就像靠在吧台旁。这就是罗宋人,喝着劣质酒穿着破西装,有时还小偷小摸,却把糟坊柜台站成了酒吧吧台。那条充满往昔回忆正在衰败的街道,衬着旧俄贵族浪迹天涯的身影,有一股伤感的浪漫,我要到很多年以后才知道,他们正是时代变迁时被放逐的一群,身世故事都是生离死别的大悲哀。
后来上海开了多少间酒吧,好像从来没有看到一个上海男人可以像罗宋男人那般帅气地斜倚在吧台旁喝酒。
因为罗宋人家,我们的走廊终日漂浮着很异国的气味,那是羊牛肉夹杂洋葱和狐臭及香水味。生活困窘的白俄邻居,仍不放弃周末派对。来的多是同胞,他们喝酒放唱片跳舞,然后摔酒瓶打架,歌声变成哭声,一些人互相搀扶着离去。妈妈全部的努力是把我和妹妹阻止在她家房门外一公尺,她不要我们看到这些情景,那样一种放浪形骸跟整个时代的严峻是多么不相称。不过,我也是现在回想当年,才有这样一种惊异,比起那些落魄的白俄流浪者,我父母那一代上海人,才是那个年代更不快乐的人群。
在八〇年代的出国潮中,我那条街区走了太多人。然后,直到二〇〇〇年,我第一次到纽约,几乎每天晚上有电话进来,他们是这十多年来陆续去海外留学或移民的故人,在我那条街区多年不露面的邻居,却在纽约地下铁甚至长岛的小镇上邂逅,其中有一些,家族全部成员都已出来,上海的房子都被没收了。他们已很多年未回去,那一口上海话,有些词语上海已经不用,却让我感受道地的上海气氛,那种在今天的上海正在稀薄的气氛。
多年的美国奋斗,现在的他们都有一份高学历,住在东部或西部郊区的House,周末时在自己的花园修剪草坪。他们费尽周折远离家园时就希望过这样一种生活,有自己的房子和花园,还要有尊严隐私,不再被暴力威胁并且可以以自己的意愿说不的人生。很多人与家人一别十年,甚至失去家庭,就是为了从这样一个人生开始。
以今天上海人的价值观,他们不可谓不成功,但在与他们邂逅的瞬间,我怎么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旧俄邻居来?令我感慨的是,比起苏维埃时代的流亡者,今天寄居他乡的上海人的生活,是要优渥稳定得多,可快乐的感觉为何仍然握不住?他们脸上那样一种落寞,是我在美国的任何地区都能辨别的我的同乡特有的神情。
说起上海,他们脸上有一种遥远的憧憬,和一些迫切的小愿望,回忆着只有我们自己懂得,住在同一街区经历过同一时代的人才会有的往事。但我知道他们是不会回去了,他们宁愿一边回忆着自己的城市,一边在他乡漂泊,过去的记忆太深刻了,深刻到成了生命的全部真实,眼前这一个急速变化的上海,却更像个梦幻。
二
约翰·厄普代克曾说:我真的不觉得我是唯一一个会关心自己前十八年生命体验的作家,海明威珍视那些密歇根故事的程度甚至到了有些夸张的地步。他认为,作家的生活分成了两半,在你决定以写作为职业的那一刻,你就减弱了对体验的感受力。写作的能力变成了一种盾牌,一种躲藏的方式,可以立时把痛苦转化为甜蜜而当你年轻时,你是如此无能为力,只能苦苦挣扎,去观察,去感受。
这多少解释了为何我故事里的人物总是带着年少岁月的刻痕。
我的双城系列小说《阿飞街女生》《初夜》《另一座城》再版之际,我去走了一趟从小生活的街区,在我住过的弄堂用手机拍了一些照片。奇怪的是,离开这条街区很多年,我竟然没有要去拍一下旧居的念头,事实上,我总是下意识地远离它。
我的这三部长篇,便是以我年少成长的街区为重要场景,更准确地说,是在创作过程中作为虚构世界的背景,在记忆和想象中,它已经从真实世界抽离。因此,在漫长的写作过程中,我曾经试图通过肉身的远离获得精神世界的空间。
我出生时就住的这条弄堂叫环龙里,在南昌路上,南昌路从前就叫环龙路。环龙是法国飞行员的名字,上个世纪初,这位法国飞机员因为飞行表演摔死在上海,这条马路为纪念他而命名。
环龙里的房子建筑风格属新式里弄,有煤气和卫生间,安装了抽水马桶和浴缸(当时上海人称抽水马桶为小卫生,浴缸是大卫生),每层一套,这煤卫设备很具有租界特色,因为传统的上海石库门房子并不安装煤气和卫生设备。
一九四九年前整条弄堂住着白俄人。他们在相邻的淮海路开了一些小商铺,五十年代后逐渐搬迁回欧洲,最后离开应该在六十年代前期,但七十年代仍能在南昌路上看到一位衣裙褴褛的白俄老太太。也有白俄和上海人通婚,我朋友中便有中俄混血的女生。
南昌路曾经不通机动车,马路窄房子矮,法国梧桐站在两边,夏天,便是一条绿色的林荫道,它象征了今日上海渐渐消匿的街区,有最典型的上海市民生活图景。我一位弄堂邻居,八十年代去美国嫁了华人医生,住在山林边高尚社区,夜晚通向她家的车路漆黑一片,路灯开关由她家掌控。她不习惯只见动物不见人的环境,怀念弄堂旺盛的人气,婚后多次换房,从独栋房搬到排屋,再从排屋搬到城中心的公寓房,当然社区的阶层也越来越低,但她并不在乎,后来索性搬回上海。
无疑的,弄堂承载了许多故事,留在记忆里的欢乐多在童年。前些年在美国时,我曾向一位美国医生太太描述弄堂场景:如同公共大客厅的空间,紧密的人际关系,日常里的热闹。她那般羡慕向往,她家住树林边,美景是真,但没有人影。事实上,弄堂这个场景早已远离我自己的生活。
当然,弄堂热闹是表象,童年欢乐很短暂,许多故事渐渐从弄堂深处浮现,或正在发生。
南昌路在七十年代便被本街区人自傲为引领淮海路时尚。当时的美女没有时装和化妆品,但留在记忆里翩若惊鸿的身姿却让我追怀了很多年,遇上一起长大的旧邻居总要互相打听一番。相近的几条弄堂都有自己的佳丽,风情各异,似乎个个完胜当时电影上的女主角。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洗尽铅华的美貌是多么赏心悦目。
群星拱月,可以称为月亮的那一位住在隔壁弄堂,喜欢穿一身蓝,藏蓝棉布裤和罩衫,脚上是黑布鞋,走起路来十分缓慢并盈盈摇摆,有人说她的脚微跛,可女生们却在人背后学她的行姿。她并非一直穿蓝,偶尔也会一套白色,当然是舶来品的白,那份华贵雍容令路人驻足赞叹,那已经是文革后,亲戚可以从香港寄来衣物。她是幸运的,没有离开过家,可她的大弟却在黑龙江农场伐木时被倒下的大树当场砸死,她的小弟与我同班。
美女们渐次消失。有一位皮肤雪白性情孤傲,也去了黑龙江。听说她后来是直接从东北坐火车去香港和早已定居在港的母亲会面,初夏她还穿着臃肿的黑棉裤,母亲在罗湖桥抱住她大哭。她弟弟也是我同学,高考恢复后曾报考大学英语系,政审未通过。他不久去了香港,却在那里跳楼自杀。
那些年的某一天我们在上学路上,看见一家屋前簇拥着行人。在临街天井,一位美丽的中年妇人穿着有折痕的旧旗袍,抱着枕头当作舞伴在跳交谊舞。天井留着大字报的残骸,天井的雕花铁栏隔开的窗内,有一位青年的侧影,他正对着墙呆滞地笑着。人们说,这家人家只剩两个疯子了,男主人早已在文革初期自杀,接着老婆错乱,后来儿子也傻了。妇人穿着色彩鲜艳的羊毛衫裙子、高跟鞋,手肘上挽着精巧的手袋,在她的已被卸去铁门的天井抱着枕头跳舞。我们不明白的是,她怎么敢穿得这么漂亮?她怎么敢跳舞厅舞?然后又突然意识到她只是个疯子。
那时候,我们常常无聊却无比耐心地站在她的天井前,像观剧一般看着她从房间里换出一套又一套衣服,那些陈旧的也是摩登的衣服。她从房间走出来的时候,就像现在的模特儿从后台出来,而我们的神情却渐渐呆滞,我们比她更像梦游人。
这些年常常离开上海,当我在异国,在另一座城回望自己的城市,感受的并非仅仅是物理上的距离,同时也是生命回望。我正是在彼岸城市,在他乡文化冲击下,获得崭新的视角去眺望自己的城市。故城街区是遥远的过往,是年少岁月的场景,是你曾经渴望逃离的地方,所有的故事都从这里出发。
我在阅读和写作中感悟,唯有通过文学人物,去打捞被时代洪流淹没的个体生命。马塞尔·普鲁斯特早就指出:真正的生活,最终澄清和发现的生活,为此被充分体验的唯一生活,就是文学。
二〇一七年三月
唐颖,以书写上海题材小说闻名,被认为是对上海都市生活写得*准确的作家之一,一个既缅怀过去、又挑逗将来。既熟知市井、又陶醉文化的上海女性。《红颜》《冬天我们跳舞》《理性之年》《丽人公寓》《多情一代男》《纯色的沙拉》等作品脍炙人口,部分作品被成功改编为影视剧。《红颜》被改编成电影《做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