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文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第6辑·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工程的成果之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系列丛书》之一种。《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文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第6辑·2016)》主要收录2015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具有代表性、水平高的文章,是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前沿性的成果。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的理论工作,重视全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
200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下发,并决定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中国社会科学院努力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党和国家的思想库智囊团(智库)、哲学社会科学的最高殿堂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2009年初决定把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一方面注重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组织机构的建设,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的研究室和中心等;同时又注重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
为了推进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决定从2011年开始编辑出版“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文丛”,每年收录全国范围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文章,集中展示相关学科研究的优秀成果。
总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理论成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关于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些问题
如何把握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关系演变的反思与展望
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问题的发生学解读
论整体性的马克思主义
方法论
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的自我理解
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实践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之争的理论实质
基本原理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文本及其解读
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魂
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历史整体性
马克思与人道主义
再生产结构与资本主义经济周期的演化路径
热点问题讨论
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是资源配置问题
改革攻坚,必须发展与完善国有经济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完全合理合情合法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性质和灵魂
警惕历史虚无主义新变种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坚持唯物史观
经典著作研读
全面认识资本的作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一个被忽视的重要观点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国家理论及其思想意义
《资本论》唯物史观的呈现方式与独特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的建构——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
切实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重读毛泽东的《整顿党的作风》
论文札记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马克思1879-1882年期间研究笔记札记
关于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的几个理论问题
中国奇迹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中的思想精粹
《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文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第6辑·2016)》:
在一些人看来,只要强调实践,就天然地成为“唯物主义”了。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觉。在未得到证明之前,“实践唯物主义”中的“唯物主义”性质仍然是一个仅仅具有“可能性”的“预设”,要把实践唯物主义说成是“唯物主义”,是需要哲学证明的。实践概念并不天然地就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概念:第一,如果片面地发展了实践的能动性方面,对“实践”概念的理解就会走向“唯心主义”;第二,如果片面地发展了实践的“受动性”方面,对实践等概念的理解就会走向“物质决定意识”的旧唯物主义。要想在对实践概念的理解上超越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从而走向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就必须把实践概念放到历史唯物主义之中去理解。只有得到历史唯物主义解释的实践概念,才会成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由于人们把“实践”看作是超越历史之上、“先在于”、“外在于”唯物史观的,因而这种“实践的唯物主义”就不可能通过历史唯物主义得到证明,它只能在“物质决定意识”的旧唯物主义中寻找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论根据。有人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承认了自然的先在性,就必然是唯物主义的:“它是承认自然本体论所说的自然先在性的”,“怎么就不是唯物主义呢?”这种观点是典型的旧唯物主义观点的复活。我们必须看到,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所理解的“自然”,是进入社会的、“人化了的自然”,是与人的生存相关的人的环境,而不是费尔巴哈讲的“先在的自然”。因此,尽管马克思也承认“自然的先在性”,但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讲的“自然”却与费尔巴哈讲的那种“先在的自然”无关;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也不是以“自然的先在性”为根据确立起来的“唯物主义”。把费尔巴哈讲的那种自在的、“先在的”抽象自然看成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依据,这就从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退回到旧唯物主义。
在马克思哲学中,已经不能再用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自然)决定性”去解释实践了。实践是在目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能动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如果我们简单地用自然物质性去解释实践(如用“自然的先在性”去解释实践),就会完全否定实践的“自由自觉”的意义。要坚持实践的客观性,又不否定实践的主体能动性,就只有把实践概念放到历史唯物主义中,用“历史决定性”去解释。只有如此,才能既坚持实践的主体能动性(自由性),又坚持实践活动的客观必然性。
在历史唯物主义中,马克思是用“既得的条件”去解释实践的客观必然性的。这个“既得的条件”不是自在的自然物质,而是“前辈们”的实践活动结果。也就是说,“前辈们”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对于“后代”的实践活动来说,就是一种“客观的”、不能自由选择的客观条件。马克思把这样的条件叫作“既得的条件”。“既得的条件”对于前代的实践来说,是一种“结果”,即“后在”;但对于后代的实践来说,则是一种“先在”的“原因”,它直接决定了后代人进行“初始的”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因而具有不可选择的客观性质。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自由选择的主体性活动,但有一点始终是不能自由选择的,即对于自己的前辈的活动及其活动成果是不能自由选择的。通常人们所说的“谁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爹妈”,就包含有“历史决定性”的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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