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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温泉
“我”从小就听牧马人贡波斯甲老人说,在参差雪峰的后面,有个名叫措娜的温泉,那里美如仙境。这温泉成了“我”少年时代自由与浪漫的图腾,一个美丽而遥远的憧憬。若干年后,已是摄影师的“我”终于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措娜温泉,拍下了美丽的藏女祼浴照。而这一切遭到了“我”儿时的伙伴贤巴的嘲弄。贤巴参军回来后当了县长,把这神秘的温泉开发成了一个不伦不类、污浊不堪的废泉,我童年美好的梦幻也随之破灭。那被毁坏的温泉,见证了人类的贪婪与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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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感到世界扑面而来(代后记)
这次受《当代作家评论》杂志林建法先生的邀请,来渤海大学参加交流活动,他预先布置任务,一个是要与何言宏先生做一个对话,一个是要我准备一个单独的讲演,无论是何言宏预先传给我的对话要点,还是林建法的意思,都是要我侧重谈谈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或者说是民族性与世界性之关系这样一个话题。这是文学艺术界经常谈及的话题,同时也是一个越谈越歧见百出、难以定论的话题。 去年十月到十一月间,有机会去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做了一次不太长的旅行。我要说这是一次很有意思的旅行,一方面是与过去只在文字中神会过的地理与人文遭逢,一方面,也是对自己初上文学之路时最初旅程的一次回顾。在这次旅行中,我携带的机上读物,都是八十年代阅读过的拉美作家的作品。同行的人,除了作家,还有导演、演员、造型艺术家,长途飞行中,大家也传看这几本书,并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地理环境中交换对于这些书的看法,至少都认为,这样的书,对于直接体会拉丁美洲的文化特质与精神气韵,是最便捷、最有力的入门书。我说的是同行者的印象,而对我来说,意义显然远不止于此。我是在胡安·鲁尔弗的高原上行走,我是在若热·亚马多的丛林中行走,我是在博尔赫斯的复杂街巷中行走!穿行在如此广阔的大地之上,我所穿越的现实是双重的,一个实际的情形在眼前展开,一个由那些作家的文字所塑造。我没有机会去寻访印加文化的旧址,但在玛雅文化的那些辉煌的废墟之上,我想,会不会在拐过某一座金字塔和仙人掌交织的阴影下与巴勃罗·聂鲁达猝然相逢。其实也就是与自己文学的青春时代猝然相逢。 所以提起一段本该自己不断深味的旅行,是因为在那样的旅途上自己确实想了很多。而所思所想,大多与林建法给我指定的有关民族与世界的题目有着相当关系。在我来说,在拉美大地上重温拉美文学,就是重温自己的八十年代。那时,一直被禁闭的精神之门訇然开启,不是我们走向世界,而是世界向着我们扑面而来。外部世界精神领域中那些伟大而又新奇的成果像汹涌的浪头,像汹涌的光向着我们迎面扑来,使我们热情激荡,又使我们头晕目眩。 林建法的命题作业正好与上述感触重合纠缠在一起,所以我索性就从拉美文学说起,其间想必会有一些与民族性与世界性这个话题相关的地方。 所谓民族性与世界性,在我看来,在中国文学界,是一个颇让人感到困扰,却又长谈不已的话题。从我刚刚踏上文坛开始,就有很多人围绕着这个话题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直到今天,如果我们愿意平心静气地把这些议论做一个冷静客观的估量,结果可能令人失望:那就是说,迄今为止,与二十多年前刚开始讨论这些问题时相比,在认知的广度与深度上并未有多大的进展。而且,与那时相比较,今天,我们的很多议论可能是为了议论而议论,是思维与言说的惯性使然,而缺乏当年讨论这些话题时的紧迫与真诚。一些基本原理已经被强调了一遍又一遍,可是具体到小说领域,民族化与世界性这样的决定性因素在每一个作家身上,在每一部成功抑或失败的作品中究竟起到怎样的作用,尤其是如何起到作用,还是缺少有说服力的探讨。 这个题目很大,如果正面突破,我思辨能力的贫弱马上就会暴露无遗。那么,作为一个有些写作经验的写作者,结合自己的创作实践,结合自己的作品,来谈一谈自己在创作道路上如何遭逢到这些巨大的命题,它们怎么样在给我启示的同时,也给我更多的困扰,同时,在排除了部分困扰的过程中,又得到怎样的经验,把这个过程贡献出来,也许真会是个值得探求一番的个案。 谈到这里,我就想起了萨义德的一段话:“所有文化都能延伸出关于自己和他人的辩证关系,主语‘我’是本土的,真实的,熟悉的,而宾语‘它’或‘你’则是外来的或许危险的,不同的,陌生的。” 以我的理解,萨义德这段话,正好关涉到了所谓民族与世界这样一个看似寻常,但其中却暗含了许多陷阱的话题。“我”是民族的,内部的,“它”或“你”是外部的,也就是世界的。如果“它”和“你”,不是全部的外部世界,那也是外部世界的一个部分,“我”通过“它”和“你”,揣度“它”和“你”,最后的目的是要达到整个世界。这是一个作家的野心,也是任何一个文化在当今世界的生存、发展,甚至是消亡之道。 就我自己来说,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写作,那时正是汉语小说的写作掀起了文化寻根热潮的时期。作为一个初试啼声的文学青年,行步未稳之时,很容易就被裹挟到这样一个潮流中去了。尤其是考虑到我的藏族身份,考虑到我依存着那样一种到目前为止还被大多数人看得相当神秘奇特的西藏文化背景,很容易为自己加入这样的文化大合唱找到合乎情理的依据。首先是正在学习的历史帮助了我。有些时候,历史的教训往往比文学的告诉更为有力而直接。历史告诉了我什么呢?历史告诉我说,如果我们刚刚走出了意识形态决定论的阴影,又立即相信文化是一种无往不胜的利器,相信咒语一样相信“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样的斩钉截铁的话,那我们可能还是没有摆脱把文学看成一种工具的旧思维。历史还告诉我们,文学,从其产生的第一天起,就作用于我们的灵魂与情感,无论古今中外,都自有其独立的价值。它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可以丰富一种文化,但绝对不是用于展示某种文化的一个工具。 文学所起的功用不是阐释一种文化,而是帮助建设与丰富一种文化。 正因为如此,我刚开始写作就有些裹足不前,看到了可能不该怎么做,但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刚刚上路,就在岔路口徘徊,选不到一个让人感到信心的前行方向。你从理性上有一个基本判断,再到把这些认识融入到具体的写作实践中还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具体说来就是,这样的认识只是否定了什么,那么你又相信什么?又如何把你所相信的观念形态的东西融入具体的文本?从八十年代中到九十年代初,应该说,我就这样左右彷徨徘徊了差不多十年时间。最后,是大量的阅读帮助我解决了问题。 先说我的困境是什么。我的困境就是用汉语来写汉语尚未获得经验来表达的青藏高原的藏人的生活。汉语写过异域生活,比如唐诗里的边塞诗,“西出阳关无故人”,以为就是离开汉语覆盖的文化区,进入异族地带了。但是,在高适、王昌龄们的笔下,另外那个陌生的文化并没有出现,那个疆域只是供他们抒发带着苍凉意味的英雄情怀,还是征服者的立场,原住民没有出现。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过:“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我依此指引,读过很多纳兰容若,却感觉并不解决问题,因为所谓“未染汉人风气”,也是从局部的审美而言,大的思想文化背景,纳兰容若还是很彻底地被当时的汉语和汉语背后的文化“化”过来了的。 差不多相同意味的,我可以举元代萨都剌的一首诗:“祭天马酒洒平野,沙际风来草亦香。白马如云向西北,紫驼银瓮赐诸王。” “白马如云向西北”“沙际风来草亦香”,与边塞诗相比,这北地荒漠中的歌唱,除了一样的雄浑壮阔,自有非汉文化观察感受同一自然界的洒脱与欢快。这自然是非汉语作家对于丰富汉语审美经验的贡献。但也只是限于一种个人经验的抒发,并未上升到文化的高度。而且,这样的作品在整个浩如烟海的中国文学中并不多见。 更明确地说,这样零星的经验并不足以让我这样的非汉语作家在汉语写作中建立起足以支持漫长写作生涯的充分自信。 好在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与纳兰容若和萨都剌们完全不同的时代,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们有条件通过汉语沟通整个世界。这其中自然包括了遥远的美洲大陆—讲拉丁语的美洲大陆,也包括讲英语的美洲大陆。 在这个时期,美洲大陆两个伟大的诗人成为我文学上的导师:西班牙语的聂鲁达和英语的惠特曼。 不是因为我们握有民族文化的资源就自动地走向了世界,而是我们打开国门,打开心门,让世界向我们走来。 当世界扑面而来,才发现外面的世界不是一个简单的板块,而是很绚丽复杂的拼盘。我的发现就是这个文学的版图中,好些不同的世界也曾像我的世界一样喑哑无声,但是,他们终于向着整个世界发出了自己洪亮的声音。聂鲁达们操着西班牙语,而这种语言是几百年前他们的祖先从另一个大陆带过来的。但是,他们在美洲已经很多很多年了,即便是从血统上讲,他们也不再全部来自欧洲。拉美还有大量的土著印第安人以及来自非洲的黑人。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不同肤色的血统与文化都在彼此交融,从而产生出新的人群与新的文化。但在文学上,他们还模仿着欧洲老家的方式与腔调,从而造成了文学表达与现实、与心灵的严重脱节。拉丁美洲越来越急切地要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并向世界发言。告诉世界,自己也是这个世界中一个庄严的成员。如今我们所知道的那些造成了拉美文学“爆炸”的作家群中的好些人,比如卡彭铁尔,亲身参与了彼时风靡欧洲大陆的超现实主义文学运动,还能够身在巴黎直接用法语像艾吕雅们一样娴熟地写作。但就是这个卡彭铁尔,在很多年后回顾这个过程时,这样表达为什么他们重新回到拉美,并从此开始重新出发:拉丁美洲作家,“他本人只能在本大陆印第安编年史家这个位置上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为本大陆的现在和过去而工作,同时展示与全世界的关系”。他们大多不是印第安人,但认同拉丁美洲的历史有欧洲文化之外的另一个源头。 这句话还有一个意思,我本人也是非常认同的,那就是认为作家表达一种文化,不是为了向世界展览某种文化元素,不是急于向世界呈现某种人无我有的独特性,而是探究这个文化“与全世界的关系”,以使世界的文化图像更臻完整。用聂鲁达的诗句来说,世界失去这样的表达,“就是熄灭大地上的一盏灯”。 的确,卡彭铁尔不是一个孤证,聂鲁达就在他的伟大诗歌《亚美利加的爱》里直接宣称,他要歌唱的是“我的没有名字不叫亚美利加的大地”。如果我的理解没有太大的偏差,那么他要说的就是要直接呈现那个没有被欧洲语言完全覆盖的美洲。在这首长诗的一开始,他就直接宣称: 我来到这里,是为了歌唱历史 从野牛的宁静,直到 大地尽头被冲击的沙滩 在南极光下聚集的泡沫里 从委内瑞拉阴凉安详的峭壁洞窟 我寻找你,我的父亲 混沌的青铜的年轻武士 接下来,他干脆直接宣称:“我,泥土的印加的后裔!”而他寻找的那个“混沌的青铜的年轻武士”,不是堂吉诃德那样的骑士,而是一个相貌堂堂的古代印加勇士。 我很为自己庆幸,刚刚走上文学道路不久,并没有迷茫徘徊多久,就遭逢了这样伟大的诗人,我更庆幸自己没有曲解他们的意思,更没有只从他们的伟大的作品中取来一些炫技性的技法来障人眼目。我找到他们,是知道了自己将从什么样的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重新上路出发,破除了搜罗奇风异俗就是发挥民族性、把独特性直接等同于世界性的沉重迷思。 从此我知道,一个作家应该尽量用整个世界已经结晶出来的文化思想成果尽量地装备自己。哲学、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不是把这些二手知识匆忙地塞入作品,而是用由此获得的全新眼光,来观察在自己身边因为失语而日渐沉沦的历史与人生。很多的人生,没有被表现不是没有表现的价值,而是没有找到表现的方法。很多现实没有得到观察,是因为缺乏思想资源而无从观察。 也许无论是地理还是文化都丰富多彩的拉丁美洲就具有这样的魅力,连写出了宏大严谨的理论巨著《文化人类学》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当他把考察笔触伸向这片大陆的时候,也采用了非常文学化的结构与笔触,写下了《忧郁的热带》这样感性而不乏深邃考察的笔记。 所以,我准备写作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的时候,就从马尔克斯、阿斯图里亚斯们学到了一个非常宝贵的东西。不是模仿《百年孤独》和《总统先生》那些喧闹奇异的文体,而是研究他们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作品。我自己得出的感受就是一方面不拒绝世界上最新文学思潮的洗礼,另一方面却深深地潜入民间,把藏族民间依然生动、依然流传不已的口传文学的因素融入小说世界的构建与营造。在我的故乡,人们要传承需要传承的记忆,大多时候不是通过书写,而是通过讲述。在高大坚固的家屋里,在火塘旁,老一代人向这个家族的新一代传递着这些故事。每一个人都在传递,更重要的是,口头传说一个最重要的特性就是,每一个人在传递这个文本的时候,都会进行一些有意无意的加工。增加一个细节,修改一句对话,特别是其中一些近乎奇迹的东西,被不断地放大。最后,现实的面目一点点模糊,奇迹的成分一点点增多,故事本身一天比一天具有了更多的浪漫、更强的美感,更加具有震撼人心的情感力量。于是,历史变成了传奇。 是的,民间传说总是更多诉诸情感而不是理性。有了这些传说作为依托,我来讲述末世土司故事的时候,就不再刻意去区分哪些是曾经真实的历史,哪些地方留下了超越现实的传奇飘逸的影子。在我的小说中,只有不可能的情感,而没有不可能的事情。于是,我在写作这个故事的时候,便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我知道,很多作家同行会因为所谓的“真实”这个文学命题的不断困扰,而在写作过程中感到举足维艰,感到想象力的束缚。我也曾经受到过同样的困扰,是民间传说那种在现实世界与幻想世界之间自由穿越的方式,给了我启发,给了我自由,给了我无限的表达空间。 这就是拉美文学给我最深刻的启发。不是对某一部作品的简单的模仿,而是对他们创作之路深刻体会后找到了自己的道路。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常常背着聂鲁达的诗集,在我故乡四周数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四处漫游。走过那些高山大川、村庄、城镇、人群、果园,包括那些已经被丛林吞噬的人类生存过的遗迹。各种感受绵密而结实,更在草原与群山间的村落中,聆听到很多本土的口传文学,那村庄史、部落史、民族史,也有很多英雄人物的历史。而拉美的爆炸文学中一些代表性的作家,比如阿斯图里亚斯、马尔克斯、卡彭铁尔等作家的成功最重要的一个实践,就是把风行世界的超现实主义文学的东西与拉丁美洲的印第安土著的口传神话传统嫁接到了一起,从而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只能属于西班牙语美洲的文学语言系统。卡彭铁尔给这种语言系统一个命名是“巴罗克语言”。他说:“这是拉丁美洲人的敏感之所在。”是不是为了标新立异才需要这样一种语言?不是,他说,“为了认识和表现这个新世界,人们需要新的词汇,而一种新的词汇将意味着一种新的观念。” 这句话有一个重点,首先是认识,然后才是表见,然后才谈得上是表现,但我们今天,常常在未有认识之前,就急于表现。为了表现而表见,为了独特而表现。为什么要独特?因为需要另外世界的承认与发现。 在我看来,一个小说家在写作过程中,感受更多的还是形式的问题:语言、节奏、结构。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会让你失掉一部真正的小说。一个好的小说家,就是在碰到可能写出一部好小说的素材的时候,没有错过这样的机会。要想不错过这样的机会,光有写好小说的雄心壮志是不够的,光有某些方面的天赋也是不够的。这时,就有新的问题产生出来了:什么样的形式是好的形式?好的形式除了很好表达内容之外,会不会对内容产生提升的作用?好的形式从哪里来?这些都是小说家应该花大量的时间—在写作中,在阅读中—去尝试,去思考的问题。 我从二〇〇五年开始写作六卷本的长篇《空山》,直到今年春节前,才终于完成了第六卷的写作。这是一次非常费力的远征。这是一次自我设置了相当难度的写作。我所要写这个机村的故事,是有一定独特性的,那就是它描述了一种文化在半个世纪中的衰落,同时,我也希望它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这个村庄首先是一个中国的农耕的村庄,然后才是一个藏族人的村庄,和中国很多很多的农耕的村庄一模一样。这些本来自给自足的村庄从五十年代起就经受了各种政治运动的激荡,一种生产组织方式、一种社会刚刚建立,人们甚至还来不及适应这种方式,一种新的方式又在强行推行了。经过这些不间断的运动,旧有秩序、伦理、生产组织方式都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维系社会的旧道德被摧毁,而新的道德并未像新制度的推行者想象的那样建立起来。我正在写作《空山》第三卷的时候,曾得到一个机会去美国做一个较长时期的考察,我和翻译开着车在美国中西部的农业区走过了好些地方。那里的乡村的确安详而又富足,就是在那样的地方,我常常想起司坦贝克的巨著《愤怒的葡萄》。那些美国乡镇给人的感觉绝不只是物质的富足,那些乡镇里的人们看上去,比在纽约和芝加哥街头那些匆匆奔忙的人更显得自尊与安闲。但在司坦贝克描述的那个时期,这些地区确实也曾被人祸与天灾所摧残,但无论世事如何艰难,命运如何悲惨,他们最后的道德防线没有失守,当制度的错误得到纠正,当上天不再频仍地降下灾难,大地很快就恢复了生机,才以这样一种平和富足的面貌呈现在一个旅人眼前。 但这不是我的国度、我的家园。 八十年代,我们的乡村似乎恢复了一些生气,生产秩序暂时恢复到过去的状态,但人心却回不去了。而且,因为制度安排的缺陷,刚刚恢复生机的乡村又被由城市主导的现代经济冲击得七零八落。乡村已经不可能回到自给自足的时代了,但在参与到更大的经济循环中去的时候,乡村的利益却完全被忘记。于是,乡村在整整半个世纪中失去了机会。而这五十年恰恰是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五十年,也是经济发展令数以亿计的人们物质与文化生活都得到最快提升的五十年。所以,我写的是一个村庄,但不止是一个村庄。写的是一个藏族的村庄,但绝不只是为了某种独特性,为了可以挖掘也可以生造的文化符号使小说显得光怪陆离而来写这个异族的村庄。再说一次,我所写的是一个中国的村庄。在故事里,这个村庄最终已然消亡。它会有机会再生吗?也许。我不忍心抹杀了最后希望的亮光。 那么,这个故事是民族的还是世界的?这本书的内容,是独特的还是普遍的?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最大的努力就是不让这样的问题来困扰我。 那时,我就想起年轻时就给我和聂鲁达一样巨大影响的惠特曼。他用旧大陆的英语,首先全面地表现了新大陆生机勃勃的气象。在某些时候,他比聂鲁达更舒展,更宽广。那时我时常温习他的诗句:“大地和人的粗糙所包含的意义和大地和人的精微所包含的一样多/除了个人品质什么都不能持久!” 他还常常发出欢呼:“形象出现了!/任何使用斧头的形象,使用者的形象,和一切邻近于他们的人的形象。/形象出现了!/出入频繁的门户的形象。/好消息与坏消息进进出出的门户的形象!” 这也是我对文艺之神的最多的企求:让我脑海中出现形象,人的形象,命运事先就在他们脸庞与腰身上打下了烙印的乡村同胞的形象;生命刚刚展开,就显得异常艰难的形象;曾经抗争过命运,最后却不得不逆来顺受者的形象。与惠特曼不同的是,我无从发出那样的欢呼,我只是为了不要轻易遗忘而默默书写,也是为了对未来抱有不灭的希望。 正是从惠特曼开始,我开始进入英语北美的文学世界,相比南方的拉美作家,应该说,更大群、更多样化的美国作家的作品,特别是美国犹太作家和黑人作家给了我更持久的影响与启发。 写作《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吃惊小说怎么这么快速地完成了。而在写作《空山》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却一直盼望着它早一点结束。现在,它终于完成了,我终于把过于沉重的担子从肩上卸下来,心中却不免有些茫然。很久,我都不让这部小说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直到要来参加这次活动,觉得该谈一谈它,才让它重新进入我的意识中间。如果需要回应一下开始时的话题,也就是说,这部小说是民族的还是世界的?或者因为它是民族的,因此自动就是世界的?我想,有些小说非常适合作这样的文本分析。但我会更高兴地看到,《空山》不会那么容易地被人装入这样的理论筐子里边,不是被捡入山药的筐子,就是被装到西红柿的筐子,我想有些骄傲地说,可能不大容易。直到现在,我还是只感到人物命运的起伏—那也是小说叙事的内在节律,我感到人物的形象逐一呈现—这也关乎小说的结构,然后,是那个村庄的形象最初的显现与最后的消失。民族、世界这些概念,我在写作时已经全然忘记,现在也不想用这些彼此相斥又相吸,像把玩着一对电磁体正负极不同接触方式一样把玩着这样的概念,我只想让自己被命运之感所充满。 需要申明一点,小说名叫《空山》与王维那两句闲适的著名诗句没有任何关联,如果说,这本书与拉美文学还有什么联系,那就是写作过程中,我常常想起一本拉美人写的政论性著作《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因为我们的报章上还开始披露,这本书所写的那个五十年,中国的乡村如何向城市,中国的农业如何向工业—输血。是的,就是这个医学词汇,同样由外国人拥有发明权。 最后,我想照应一下演讲的题目,那是半句话。全句话是:我只是打开了心门,我没有走向世界,而是整个世界向我扑面而来!
阿来:1959年生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文学创作。早期写作诗歌,后转向小说创作。家乡河流的名字是di一本书的名字:《梭磨河》。后陆续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旧年血迹》《月光里的银匠》《格拉长大》《遥远的温泉》,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随笔集《就这样日益丰盈》《看见》《草木的理想国》,以及非虚构作品《大地的阶梯》《瞻对:一个两百年的康巴传奇》等。
曾获茅盾文学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等文学奖项。 有《尘埃落定》《格萨尔王》和《遥远的温泉》等多部译为英、法、意、德、俄、日和西班牙等十数种外国语在海外出版。 以出生成长于边疆地带而关注边疆,表达边疆,研究边疆。
上 篇
我们寨子附近没有温泉,只有热泉。 热泉的热,春夏时节看不出来。只有到了冬天,在寨子北面那条十多公里纵深的山沟里,当你踏雪走到了足够近的距离,才会看见在常绿的冷杉和杜鹃与落叶的野樱桃和桦树混生林间升起一片氤氲的雾气。雾气离开泉眼不久,便被迅速冻结,失去了继续升腾的力量,变成枯黄草木上细细的冰晶。那便是不冻的热泉在散发着热力。试试水温,冰冷的手会感到一点点的温暖,在手指间微微有些粘滑,水不能饮用,因为太重的盐分与浓重的硫黄味。盐、硫黄,或者还有其他一些来自地心深处的矿物,在泉眼四周的泥沼上沉淀出大片铁锈般红黄相间的沉积物。 冬天,除了猎人偶尔在那里歇脚,不会有人专门去看那眼叫卓尼的热泉。 夏天,牛群上了高山草场。小学校放了暑假,我们这些孩子便上山,整天跟在牛群后面,怕它们走失在草场周围茂盛的丛林里。嗜盐的牛特别喜欢喝卓尼泉中含盐的水,啃饱了青草便奔向那些热泉。大人不反对牛多少喝一点这种盐水。但大人又告诫说,如果喝得太多,牛就会腹胀如鼓,吃不下其他东西,饥饿而死。所以,整个夏天,我们随时要奔到热泉边把那些对盐泉水缺乏自控能力的牛从泉眼边赶开。如今,我的声带已经发不出当年那种带着威胁性的长声吆喝了,就像再也唱不出牧歌中那些逶迤的颤音一样。当年,沉默的我经常独自歌唱,当唱到牧歌那长长的颤动的尾音时,我的声带在喉咙深处像蜂鸟翅膀一样颤动着,声音越过高山草场上那些小叶杜鹃与伏地柏构成的点点灌丛,目光也随着这声音无限延展,越过宽阔的牧场,高耸的山崖,最后终止在目光被晶莹夺目的雪峰阻断的地方。 是的,那是我在渴望远方。 远方没有具体的目标,而只是两个大致的方向。梭磨河在群山之间闪闪发光奔流而去,渐渐浩大,那是东南的远方。西北方向,那些参差雪峰的背后,是宽广的松潘草原。 夏天,树荫自上而下地笼罩,苔藓从屁股下的岩石一直蔓生到杉树粗大的躯干,布谷鸟在什么地方悠长鸣叫。情形就是这样,我独坐在那里,把双脚浸进水里,这时的热泉水反而带着一丝丝的凉意。泉水涌出时,一串串气泡迸散,使一切显得异样的硫黄味便弥漫在四周。有时,温顺的鹿和气势逼人的野牛也会来饮用盐泉。鹿很警惕,竖着耳朵一惊一乍。横蛮的野牛却目中无人,它们喝饱了水,便躺卧在锈红色的泥沼中打滚,给全身涂上一层斑驳的泥浆。那些癞了皮的难看的病牛,几天过后,身上的泥浆风干脱落后,便通体焕然一新,皮上长出柔顺的新毛,阳光落在上面,又是水般漾动的光芒了。 牧马人贡波斯甲说:“泥浆能杀死牛马身上的小虫子。” 贡波斯甲还说:“那泥浆有治病的功效。” 贡波斯甲独自牧着村里的一小群马。他的马也会来饮盐泉。通常,我们要在这个时候才能在盐泉边上碰见他。 他老说这句话,接着,孩子们就哄笑起来,问:“那你为什么不来治治你的病?” 贡波斯甲脸上有一大块一大块的皮肤泛着惨白的颜色,随时都有一些碎屑像死去的桦树皮从活着的躯干上飘落一样,从他脸上飘落下来。大人们告诫说,与他一起时,要永远处在上风的方位,不然,那些碎屑落到身上,你的脸也会变成那个样子。一个人的脸变成那种样子是十分可怕的。那样的话,你就必须永远一个人住在山上的牧场,不能回到寨子里,回到人群中来。也没有女人相伴。 而我恰恰认为,这是最好的两件事情:没有女人和一个人住在山上。 住进寨子的工作组把人分成了不同的等级,让他们加深对彼此的仇恨。女人和男人住在一起,生出一个又一个的孩子,这些孩子便会来过这半饥半饱的日子。我就是那样出生长大的孩子中的一个。 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和贡波斯甲一样,没有女人并一个人住在山上。 我的舅母患很厉害的哮喘,六十多岁了,她的侄女格桑曲珍,我好些表姐中的一个,是寨子里歌声最美的姑娘,工作组说要推荐她到自治州文工团当歌唱演员,不知怎么她却当上了村里的民兵排长。她经常用她好听的嗓子对着舅母的房子喊话。她喊话之后,那座本已失去活力的房子就像死去了两次一样。喊话往往是人们集体劳动从地里归来的时候,淡淡的炊烟从一家家石头寨子里冒出来,这一天,舅母家的房顶便不会冒出加深山间暮色的温暖炊烟。舅母从石头房子里走出来,脸也像一块僵死的石头。她从自家的柴垛上抽出一些木柴,背到寨子中央的小广场上,这时,天空由蓝变灰,一颗颗星星渐渐闪亮,夜色降临远离世界的深山,舅母用背去的木柴生起一大堆火。人们聚集在寨子中央的小广场上,熊熊火光给众人的脸涂抹上那个时代崇尚的绯红颜色。舅母退到火光暗淡的一隅。火把最靠近火堆的人的影子放大了投射出去,遮蔽了别人应得的光线与温暖。我们族人中一些曾经很谦和很隐忍的人,突然嗓音洪亮,把舅母聚集家庭财富时的悭吝放大成不可饶恕的罪恶,把她偶尔的施舍变成蓄意的阴谋。 最近的阴谋之一是给过独自住在山上的花脸贡波斯甲一小袋盐,和一点熬过又晒干的茶叶。 这个传递任务是由我和贤巴完成的。后来,贡波斯甲的表弟的儿子贤巴又将这个消息泄露给了工作组。总把一件军大衣披在身上的工作组长重重一掌拍在中农儿子贤巴的瘦肩膀上说:“你将来能当上解放军!”被那一掌拍坐在地上的贤巴赶紧站起来,激动得满脸通红不知所措。结果,当天晚上,寨子里又响起来了表姐的好嗓门,舅母又在广场上升起一堆火,大家又聚集起来。又是那些被火光放大了身影的人,奇怪地提高了他们的声音。那些年头,大家都不是吃得很饱,却又声音洪亮,这让人很费猜量。 我看着天空猜想,云飘过来,遮住了月亮。天上有很大的风,镶着亮边的乌云疾速流动,嗖嗖作响。 第二天,贤巴的半边脸便高高肿胀起来,有人说是他父亲打的,有人说是花脸贡波斯甲打的,甚至有人说,那一巴掌是我那一年就花白了头发的舅母打的。从此,我与贤巴就不再是朋友了。有人在我们之间种下仇恨了,这仇恨直到他穿上了军装回到寨子给男人们散发香烟,给女人们分发糖果时也没有消散。我是说,那时,他已经不恨我了,但我仍然恨他。 从此以后,我才在放牛的时候和贡波斯甲说话。他坐在泉水一边,低一点的地方,让我坐在泉水另一边,高一点的地方,他告诉我一些寨子里以前的事情。经他嘴讲出来的故事,没有斗争会上揭发出来的那么罪恶。他好像也没有仇恨,连讲起自己得病后跟人私奔了的妻子时,他那花脸甚至浅浅地浮现出一些笑意。 但他一看到侄儿贤巴,脸上新掉了皮的部分便显得特别鲜红,但他从来不说什么,只是不看他,而别过脸去望那些终年积雪的山峰。 他也问我一些寨子里的事情。这时,牛们使劲甩动尾巴,抽打叮在身上的牛虻。我告诉他,我想像他一样,一个人住在山上。他脸上露出痛苦而怜惜的表情,伸手做出一个爱抚的动作,虽然他的手伸向虚空,但是隔着泉眼,我还是感到一种从头顶灌注到脚底的热量。 我不敢抬起头来,却听见他说:“但是,你不想有跟我一样的花脸。” 我更不敢抬头应声了。 突然,他说:“其实,只要让我去一次温泉,在那里洗一洗身子,洗一洗脸,回来时,就光光鲜鲜地不用一个人住在山上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起温泉。 他告诉我,温泉就是比这更烫的泉水,跟这水一样的味道,但里面没有盐。他说,温泉能治很多的病症,最厉害的一手就是把不光鲜的皮肤弄得光鲜。双泉眼的温泉能治好眼病与偏头痛,更大的泉眼疗效就更加广泛了,从风湿症到结核,甚至能使“不干净的女人干净”。 我不知道女人不干净的确切含意,但我开始神往温泉。于是,那眼叫做措娜的温泉成了我有关远方的第一个确切的目标。我想去看一眼真正的温泉,遥远的温泉,神妙的温泉。我不爱也不想说话,父母又希望我在人群中间能够随意说话,大声说话。我想,温泉也是能治好这种毛病的吧。 我问花脸温泉在什么地方。他指指西边那一列参差着的雪峰,雪峰间错落出一个个垭口。公路从寨子边经过,在山腰上来来回回地盘旋,一辆解放牌卡车要嗡嗡地响上两三个钟头,才能穿过垭口。汽车从东边新建中的县城来,到西边宽广的草原上去。村里的孩子既没有去过东边,也没有去过西边。除了寨子里几个干部,大人们也什么地方都不去。以至于我们认为,人是不需要去什么太远的地方的。但是,贡波斯甲告诉我,过去,人们是常常四处漫游的。去拜圣山,去朝佛,去做生意,去寻找好马快枪,去奔赴爱情或了结仇恨。还有,翻过雪山,骑上好马,带上美食,去洗那差不多包治百病的温泉。 “但是,如今人像庄稼一样给栽在地里了。”花脸贡波斯甲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 回到山下,我去看种在地里的庄稼。 豌豆正在开花,蜜蜂在花间嗡嗡歌唱。大片麦子正在抽穗,在阳光下散发着沉闷的芬芳。看来,地里的庄稼真是不想什么远方,只是一个劲地成长。一阵轻风吹来,麦子发出絮絮的细语。我却不能像庄稼一样,站在一个地方,什么都不想。 有一天我受好奇心驱使,爬到了雪山垭口,往东张望,能看到几十里外,一条河流闪闪发光,公路顺着河谷忽高忽低地蜿蜒。影影绰绰地,我看到了县城,一个由一大群房子构成的像梦境一样模糊的巨大轮廓。转身向西,看到宽广的草原,草原上鼓涌着很多姑娘胸脯一样浑圆的小丘。那就是很切近的遥远。用一个少年的双脚去丈量这些目力所及的距离,不能用一个白昼的时间抵达的地点,就是我那时的遥远。而且,有一眼叫做措娜的温泉就在草原深处的某个地方。 我从雪山下来,贡波斯甲问我:“看到了吗?” 我说看到了草原。比我们山脊上的草场更宽更大罢了,上面有闪闪发光的河流与湖泊罢了。 贡波斯甲这个自卑的人,第一次对我露出了不屑的表情:“我是说你看到温泉了吗?” 我摇头。 贡波斯甲说:“啧,啧啧,就在那座岩石铁红的小山下面嘛。” 我没有看见那座小山。那一天,我觉得他脸上一直隐现出一种骄傲的神情。但我安坐在热泉边上,突然觉得自己永远也去不了那样的地方,永远也想象不出一座铁红色的山峰是个什么样子。三只野黄羊从热泉里饮了水走开了,我觉得自己就像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野羊一样。 贡波斯甲说:“那个时候去温泉嘛,糟老头子是去医病,年轻娃娃是去看世界,去懂得女人。” 晚上,山风呼呼地吹过牧场的帐篷顶,我想,女人,是好嗓门的表姐那样的女人,还是舅母那样苦命的女人?我睡不着,披着当被子的羊毛毯子走出帐房,坐在满天的星星下,坐在雪山的剪影前。看见远远的山谷那边,一团灯火,那就是贡波斯甲孤独的家。打从他花了脸,走了女人,他就成了寨子里的牧马人。其实,那个时候马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老人们说,打从一个又一个工作组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人就像上了脚绊的马,给永远限制在一个地方了。他们只能常常在老歌里畅游四方。歌里唱的那些人,有的畅游之后回来了,有的就永远消失在遥远的地方。从我懂事起,人们就老说着从来不见人去的温泉。温泉就在雪山那边的草原上,那是过去的概念。现在的说法是,雪山这边是一个县的某某公社某某大队某某生产队。草原上的温泉又是另一个县的某某公社某某大队某某生产队。牧场也划出了边界。我们的牛群永远不能去到垭口那边的草原。而在过去的夏天,人们可以赶着牛群,越过垭口,一天挪移一次帐房,十多天时间便到了温泉的边上。温泉就是上百里大地上人群的一个汇集,一个庞大的集市,一次盛大的舞会,和满池子裸浴的男女。 一个特别醉心于过去男人们浪游故事的年轻人酒醉后说了一句话。结果,只好自己在寨子里的小广场上生起熊熊大火,然后,垂着头退后,把脸藏在火光开始暗淡的地方。情形就是这样。生起火堆的人不该照到灼人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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