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供党务和政工干部使用的实务手册,分党建党务工作规范、党风廉政和党风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思想政治工作也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党的群团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党建规划纲要和操作方案实例五大部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现实可操作性。
《党建实务通》由荣获“全国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全国“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专职从事党务政工38年的资深党务工作者沈明达同志编著。该书系统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可供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党务和政工干部及其他管理干部学习、借鉴、参考,也可作为党务和政工干部岗位培训的辅助教材。
沈明达,一位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38年,荣获“全国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任央企党委书记至今29年的资深党务工作者。现任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特约研究员、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上海市形势政策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领导科学学会党政专业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MBA面试专家等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发展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党的建设责任制(以下简称党建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此责任制,旨在构建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党委成员分工抓党建,党员行政、业务干部共同抓党建,全体党员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实行党建责任制必须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到人”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监督一级。
第二章 企业党委及其职能部门的党建责任
第四条企业党委责任
(一) 全面负责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始终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列入党委的主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央和上级精神,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三年规划,确定公司年度党建目标任务,并以具体有力的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和决定,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握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 坚持以先进性建设为主题,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四性三化”工作方针,实施“全面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步骤,经常分析本单位党组织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四)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好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
(五)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不断提高班子的自我净化能力。
(六)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开展党内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用《党章》和《党员“五个一流”行为规范》规范党员的言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七) 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向党员通报党委工作并接受党员的民主评议,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八) 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第五条 企业纪委责任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决定。协助同级党委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二) 协助同级党委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定期调查研究本单位的党风状况,认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规定等制度。
(三) 受理群众对党风党纪问题的举报和受处分党员的申诉,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及时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和不正之风,准确量纪执纪。
(四) 履行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协助党委抓好党代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的召开。
(五) 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党纪教育。
第六条 党委职能部门责任
(一) 确保本单位党建工作机制的运行。对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决定和指示的贯彻实施进行督办。
(二) 了解和倾听并及时向党委反馈下级党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保持上下信息渠道的畅通,并积极提出建议。
(三) 做好党委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以及有关部门党建工作重要文字材料的审核。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 组织实施党建规划和党内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高兴、放心”和“达标创先”活动,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指导和考核,推进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 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党章》规定,按期换届改选。指导帮助新建单位同步建立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六) 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沟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七) 按照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协助党委开展好“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八) 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指导、组织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素质。
(九) 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安排和日常考核工作,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建理论研讨,促进基层党建工作。
第三章 企业党委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责任
第七条 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责任
(一)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二) 对实施公司党建规划负主要责任。按党建规划分解目标、逐年实施,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三) 带领党委一班人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四) 领导全公司党建工作,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五) 领导、组织对全公司实施党建规划和“一岗双责”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第八条 企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责任
(一)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严格执行党委会决定,按个人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实施党建规划负重要责任。
(二)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将党的建设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始终,处理好业务与党务的关系,做到两者兼顾、相互衔接、同步开展,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 在抓经济工作时,不忘抓党建,做到管事、管人、管思想相结合。
(四) 关心、支持党委搞好党务机构调整、党务干部配备工作,做到同级党务干部和行政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
(五) 保证党建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第九条 企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责任
(一) 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规划,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纪委监督责任。
(二) 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条 企业党委委员、行政副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
(一) 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各阶段目标的实现,履行应尽职责。
(二) 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反馈职工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积极支持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四) 协助党委抓好分管系统(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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