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与升级、中越两廊一圈并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实施与推进,中越两国经济搭建起了多种现代发展平台。与此同时,双方共同致力于对边境犯罪的有效打击与防控,业已成为两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本书对已然的中越刑事合作实践作出较为全面及深度的评估,在展示中越刑事合作的具体实效的同时,着力揭示出其中尚存在的不足,并根据中越刑事合作开展的实际以及国际刑事合作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提供相应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为中越刑事合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理论和法律上的支撑,是系统探讨中越刑事合作的首部专著。
以中越刑事合作的现状和展望为探讨中心
系统探讨中越刑事合作的首部专著
集国际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犯罪学等多学科于一身
为中越刑事合作的有效开展全力提供理论和法律上的支撑
国际刑事合作,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及防控国际犯罪或跨国犯罪的历史产物,是人类为打造命运共同体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中越两国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在漫长的边境线上,我国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的莱州、奠边、老街、河江、高平、谅山和广宁7省毗邻。中越两国人民各种形式的友好交往源远流长。历史上,两国边民本就有较多的贸易和人员往来的传统,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与升级、中越两廊一圈并对接一带一路的建设与推动以及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实施与推进,两国经济搭建起了多种现代平台,边境贸易和人员往来也更加频繁。
然而,与世界其他地域一样,中越在投资和贸易方面的密切合作,在带动两国经济迅猛发展及双方人员往来频繁的同时,诸如走私、毒品、偷渡、洗钱、贩卖人口、恐怖主义等国际性或跨国性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加,而且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的重特大案件越来越多,案情复杂度也越来越高。应当说,中越当前正面临着比以往更加严峻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因此,作为主要手段及重要保障,双方共同致力于对犯罪的有效打击与防控,以维护和实现中越两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安全运行,已成为两国共同面临并亟须完成的重大课题。
上述背景无疑是开展本课题研究的直接动因。本书的旨趣在于,对已然的中越刑事合作实践作一次较为全面及深度的评估,在展示实效的同时,着力揭示出当中尚存在的不足,并根据中越刑事合作开展的实际以及国际刑事合作的发展趋势,尽可能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为中越刑事合作的有效开展全力提供理论和法律上的支撑。为此,本书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确立了合作动因具体实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的研究框架,具体架构了以中越刑事合作的现状和展望为中心的探讨内容。在现状部分,安排了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动因、中越跨国犯罪的特点及成因、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具体实践及所取得的实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等几项内容;在展望部分,暂且安排了中越刑事合作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刑法一致或趋同的合作两项内容。
中越间的刑事合作,无疑属于国际刑事合作的范畴。同时,探讨我国与他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离不开对自身的检视。为此,本书在具体展开对中越刑事合作的研究之前,特别安排了国际刑事合作概述一章的内容,就国际刑事合作的概念、类型以及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法律依据、主要形式以及成效与不足等进行了或多或少且为必要的交代。需要特别表明的是,本书在该部分中对于国际刑事合作的概念、类型(主要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关系)以及作为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主要形式之一的遣返、劝返、异地追诉等几项内容,所花费的笔墨略多一些,在整个结构中有反客为主之感。但由于这几项内容不仅理论上分歧较大,而且也是本书必须厘定的重点内容,所以对它们的安排也是无奈之举,敬请读者理解和谅解。不过好在,本人在上述问题上所阐明的观点自认为还是有那么一点新意,或许不会让大家失望。
从目前所给予的查询渠道判断,本书应是探讨中越刑事合作的首部专著。由于探讨国际刑事合作问题无疑要涉及国际法、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的内容,同时还会涉及犯罪特点及成因的总结与揭示,所以本书表现出了集国际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犯罪学等多个学科于一身的显著特点。而囿于作者的学识和写作水平,在研究中对于跨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及总体驾驭能力上难免有些差强人意。另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制约,在资料的搜集及提供途径方面存在着诸多不便之处,致使本课题研究所需的素材显得有些贫瘠或者落后。出于上述缘由,本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肯定均没能达到理想之境,存在许多疏漏或欠缺,甚至还会出现一些不合时宜或者错误的观点。因此,作者权当以引子的定位推出本书,希冀引发大家对中越刑事合作问题的关注,并期望同仁的批评指正。
邓崇专
2017年8月28日
于广西民族大学8坡9栋
邓崇专,男,1964年出生,汉族,广西全州人。1987年毕业于广西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在《河北法学》《法学论坛》《政治与法律》《河北学刊》《广西民族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部(《广西民族乡法治状况研究》),获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
第一章 国际刑事合作概述
第一节 国际刑事合作的概念 / 003
一、国际刑事合作定义的既有观点及评析 / 003
二、本书对国际刑事合作的定义 / 005
第二节 国际刑事合作的类型 / 020
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 021
二、国际刑事执法合作 / 038
三、提升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合作 / 040
四、刑事法律规范的一致或趋同合作 / 043
第三节 中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现状 / 045
一、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法律依据 / 047
二、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主要形式 / 053
三、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成效及其
不足 / 064
第二章 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动因
第一节 中越人员交往图景 / 085
一、中越边民交往的传统表达 / 086
二、中越人员交往的现代平台 / 090
第二节 中越边境跨国犯罪的特点及成因 / 102
一、中越跨国犯罪的情形 / 102
二、中越边境跨国犯罪的特点 / 108
三、中越边境跨国犯罪的成因 / 118
第三章 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具体实践及实效
第一节 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依据 / 128
一、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软法依据 / 128
二、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硬法依据 / 135
第二节 中越刑事合作机制建设 / 149
一、边防三级合作机制 / 149
二、检察机关合作机制 / 152
三、公安警务合作机制 / 155
四、海关缉私合作机制 / 161
第三节 中越开展刑事合作取得的实效展示 / 162
一、协助调查取证 / 163
二、协助缉捕、遣返或移交犯罪嫌疑人或逃犯 / 164
三、合作打击毒品犯罪 / 167
四、合作打击走私犯罪 / 170
五、合作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 172
六、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 174
七、合作打击偷渡犯罪 / 178
第四章 中越刑事合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立法方面的不足 / 184
一、缺乏国际条约在国内优先适用的法律规定 / 185
二、《刑法》总则存在诸多不利于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状况 / 188
三、《刑事诉讼法》缺乏承认外国法院刑事判决效力的规定 / 193
第二节 中越开展刑事合作中共同存在的问题 / 197
一、刑事实体法立法共同存在的问题 / 197
二、刑事程序法立法共同存在的问题 / 206
三、中越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存在的问题 / 211
四、刑事司法合作形式单一 / 213
五、合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219
第五章 中越刑事合作存在问题的解决进路
第一节 中越刑事合作存在问题改善的原则 / 231
一、务虚与务实相结合的原则 / 231
二、远景目标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的原则 / 233
三、制定与完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 235
四、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 / 235
第二节 我国国内立法的改善举措 / 236
一、在《宪法》中确立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 / 237
二、为开展国际刑事合作增补变通执行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 / 242
三、在《刑法》中确认一事不再理
原则 / 247
四、在刑事法中增设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裁判的制度 / 254
第三节 中越共同存在问题的改善举措 / 257
一、中越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改善 / 257
二、增加被判刑人移管和刑事诉讼移交两种新的司法合作形式 / 268
三、改善合作机制及实质提升合作能力 / 273
第六章 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展望
第一节 中越刑事合作法律体系的构建 / 286
一、构建中越刑事合作法律体系既有的基础条件 / 287
二、中国加入《东盟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设想 / 291
三、中越刑事合作法律的补缺 / 295
第二节 中越刑法一致或趋同合作的构想 / 300
一、两国刑法一致或趋同的有利条件 / 301
二、中越刑法一致或趋同合作的路径 / 314
三、中越常见跨国犯罪立法的异同 / 316
四、越南刑法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324
参考文献 /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