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在全国22个省份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农户间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高,土地经营存在短期行为,租佃体制复活。在当前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如何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和提高土地的经营规模,实现规模效益,力图实现降低交易成本、参与农产品全球市场一体化的竞争、维护实际留在农村种地农民的利益等。本书建议,在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可以尝试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保持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合一,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序 土地流转:值得关注的新见解
宋洪远
研究员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樊明教授给我发来他指导20名本科生合作完成的专著《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电子版,请我作序。其实我对这部专著是有所期待的。2016年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乡协调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与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为题进行了问卷调查,樊教授主持了在河南安排的调查。这次调查要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土地流转,于是期待樊教授就土地流转问题做一研究,并按照他以往的做法指导本科生合作出版一部专著。
近年来,随着中央推动土地流转以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有诸多相关研究出现。樊教授研究团队的这部专著有其独特的见解。基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在城乡分隔户籍制度限制城乡统一高流动性劳动市场形成的条件下,土地流转难以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并延伸出诸多问题,书中均有论。一是高土地流转成本。一个农户要实现一定规模的土地经营,就要与众多农户谈判。因为流转的只是承包剩余期内的土地经营权,就需要不断重复谈判。如此,必然导致土地流转的高成本。二是强化了土地经营的短期行为,因为土地流转的只是在承包剩余期内的土地经营权。三是代理问题和管理成本。如果土地流出后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公司,则实际掌控土地股份公司的管理人员就可能以权谋私,土地的公司运作就必然发生管理成本,由此引发代理问题。四是租佃关系复活。当土地承包者出租土地给土地经营者,二者之间就形成租佃关系:经营土地的农民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佃农,而承包土地的农民就演变成某种意义上的地主,书中称之为新型地主。如果大多承包土地出租,则中国农业就退化到佃农经济,由此带来租佃制所引发的道德问题和地租推高农产品成本从而推高农产品价格的问题,由此削弱中国农产品市场在全球一体化中的竞争力。五是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中国存在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当农民发现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收入较低时,却难以到城镇就业并融入城镇,因而在农村形成大量剩余劳动力。由此又限制了土地流转,因为一些农户因担心难以在城镇获得适当的就业机会和难以一直留在城镇就业生活,因而选择长期留在农村务农,当然也就不会将承包地流转出去。
该书论证,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如果不存在中国式的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基于私有产权的土地流转,可较好地克服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无论是通过土地买卖还是租赁,土地流转的交易费用都相对较低;基于土地买卖的土地流转可有效克服经营土地的短期行为;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实现土地流转,土地就可在单个家庭农场不断积累,形成有规模的自耕农家庭农场,自耕农家庭农场这种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可避免代理问题和管理成本,因为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承包权合一;通过土地买卖所实现的土地流转,可避免租佃关系的形成,当然,如果通过土地租佃实现土地流转也会形成租佃关系,所幸土地租佃不是主流,因为土地租佃的高交易成本限制了土地租佃的规模;城乡统一的高流动性的劳动市场避免了农村形成大量剩余劳动力,如此又进一步促进主要通过土地买卖实现土地流转。
当然,樊教授研究团队提出书中称为折中主义的土地流转政策,强调既不破坏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又尽可能使得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保持承包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是为折中。其制度设计有三个要点:一是通过一定形式一次性买断长期脱离农业生产农户的集体土地承包权,使得这些农户不再以土地承包权获得租金或其他形式的土地利益;二是新增可承包的土地以一定方式向现有种地的农户集中;三是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民到城镇就业居住,与农村脱离经济联系。为此,该书设计了具体操作方案。
樊教授研究团队为研究土地流转,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当下土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这些数据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给予适当的解释。
樊教授研究团队还提出基于全球竞争的视角审视土地流转问题,也值得关注。在农产品市场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国农民在全球一体化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也包含着背后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流转制度的竞争。如果中国土地流转的结果使得中国农民大多成为佃农,就难以与农业发达国家的自耕农在全球一体化农产品市场相竞争,因为存在高成本的竞争劣势。
我以为,虽然樊教授研究团队的一些观点与今天主流强调的在三权分置前提下实现土地流转并不一致,但仍是值得关注的思想和观点。我建议,学术界的同行们不妨将樊教授研究团队出的书认真读一下,相信开卷有益。
这本书研究的是土地流转,其实也从实践上探讨了中国的创新教育。在樊教授给我发来《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书稿的同时,还发了同时完成的另一部书稿《扶贫政策:政府主导vs.市场主导?》的电子版,是他指导本科生合作完成的第十部专著。在过去的10年,樊教授指导本科生完成十部学术专著。其中第六部和第七部在北京发布时,请我参加发布研讨会。樊教授本科生团队的报告,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两部专著均为原创性研究,同学们的演讲也很出色。樊教授在致辞中说,他指导本科生写书,始终坚守一个原则:凡非原创,概不入书。对此,我十分赞赏。
我希望中国的大学有更多的像樊教授这样的老师,用自己的行动实践创新教育,如此,万众创新才有基础。
2017年8月
樊明,男,汉族,1957年生,江苏扬州人。著名学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化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经济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82年春毕业于南京大学地理系,获理学学士;1988年获美国俄勒冈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1997年获美国北伊利诺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源与环境系主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劳动科学教育分会常务理事,河南日报(农村版)三农特约观察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入选河南省60名经济界人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劳动市场的理论和实践以及中国经济问题。
第一章 问题、研究主题及数据/1
第一节 中国现代小农经济的产生及问题/1
第二节 研究主题及方法/7
第三节 调查与数据/12
第四节 以后各章要览/15
附录1-1 土地流转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调查/17
附录1-2 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与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调查/23
第二章 国外土地制度与土地流转/35
第一节 英国土地制度及土地流转/35
第二节 美国农村土地制度及土地流转/39
第三节 苏联农业集体化在俄罗斯独立后的演变/44
第三章 中国土地制度及土地流转的历史回顾/49
第一节 土地制度演变的中国经验/49
第二节 影响农业社会土地流转的因素/60
第三节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66
第四章 理论与争鸣/70
第一节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土地制度的批判/70
第二节 亨利·乔治土地制度改革主张/73
第三节 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公平与效率两难/77
第四节 毛泽东的土地思想及其实践/81
第五节 当代中国关于土地制度的争论/86
第五章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研究/93
第一节 农业生产规模经济的理论及证据/93
第二节 农地适度规模的理论分析/96
第三节 影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因素/101
第六章 土地流转的农户行为分析/104
第一节 土地流入流出行为的分析/104
第二节 农户抛荒行为的分析/111
第三节 农户耕种亩数对农户投入的影响/116
第四节 租金形成的影响因素分析/120
第五节 土地流转合同形式选择研究/124
第六节 对土地流转金融支持的研究/130
第七章 中国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实践及其评析/136
第一节 两田制:平度模式/136
第二节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141
第三节 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温江模式/145
第四节 地票:重庆模式/148
第五节 土地信托:宿州、益阳模式,临颍土地银行/155
第八章 土地流转如是说/163
第一节 网络话语/163
第二节 访谈手语/167
第九章 土地流转中的政府作用/177
第一节 政府在农户间土地流转中的作用/177
第二节 政府在农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中的作用/181
第三节 种粮直补的补贴方选择研究/185
第四节 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研究/189
第十章 全球化与土地流转/197
第一节 全球化的历史趋势/197
第二节 全球化对土地流转制度选择的限制/204
第十一章 土地制度与土地流转/208
第一节 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土地流转/208
第二节 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土地流转/211
第十二章 主要发现及土地流转政策选择/215
第一节 主要发现/215
第二节 土地流转的政策选择/221
作者分工/229
后记坚守与希望/230
同学感言/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