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利改革政策文件选编》主要收录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出台的水利改革相关的政策文件。《深化水利改革政策文件选编》以《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分为综合性文件、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等11部分。每部分的文件主要以印发时间先后进行排序。《深化水利改革政策文件选编》可供水利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查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水利部、相关部委及有关单位加快深化水利改革,陆续出台了一批改革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服务水利改革工作,我们编辑出版了《深化水利改革政策文件选编》一书,供水利改革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查阅。
本次选编范围主要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出台的水利改革相关的政策文件。在板块设置上,以《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区分为综合性文件、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等11部分。在各板块内,主要以印发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本书编写过程中,敖畅、王世玉协助开展了有关前期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和我们掌握的资料有限,书中有考虑不周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前言
一、综合性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发[2013]12号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习近平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规计[2014]48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发[2015]12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发[2015]2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16]18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3]2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6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6]31号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局第39号令
二、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简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5]1860号
水利部关于高速公路涉水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
水政法[2015]431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投资项目水利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水规计[2015]519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规计[2016]22号
三、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资源[2012]356号
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审计署 统计局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资源[2014]61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资源[2014]360号
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8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1162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
水资源[2016]234号
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改环资[2016]1629号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水资源[2016]379号
四、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3]2676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政法[2016]156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1143号
五、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六、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
七、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八、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九、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
十、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
十一、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
《深化水利改革政策文件选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运行维护经费不足,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成本,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而且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做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三)总体目标。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要加快推进改革,通过3~5年努力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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