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管理丛书:旧货业典当业治安管理业务指南》按照各行业自身的特点,分为旅馆业、旧货业典当业、印章业印刷业三个相对独立的单元。《特种行业管理丛书:旧货业典当业治安管理业务指南》比较系统地介绍了特种行业基本知识、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范措施、执法规范、问题处置等,并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加以阐述,以增强其可读性。该从书可作为各地治安民警及特种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进行治安业务培训的参考书。
序
第一部分 旧货业、典当业基础知识
1.什么叫旧货及旧货业?
2.什么是旧货市场?什么是二手车交易市场?什么是二手车交易行为?
3.什么叫再生资源?
4.废旧金属是如何分类的?
5.什么叫报废汽车?什么叫拼装车?
6.什么叫典当行及典当业?
7.公安机关对旧货业实施治安管理发生了哪些变化?
8.公安机关对典当业实施治安管理发生了哪些变化?
9.新时期我国行政主管部门对典当业的监管工作发生了哪些变化?
10.公安机关对旧货业实施治安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1.公安机关对废旧金属收购业实施治安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2.公安机关对报废汽车实施治安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3.公安机关对典当业实施治安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4.目前我国旧货业发生了哪些变化?
15.目前我国旧货业存在哪些治安问题?
16.目前我国废旧金属收购业存在哪些治安问题?
17.目前我国典当业中存在哪些治安问题?
18.旧货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需要具备职业资格吗?旧货业估价人员的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9.公安机关对旧货业、典当业实施治安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20.申请开办典当行为什么要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
21.什么是拍卖及拍卖业?它是特种行业吗?它与典当业、旧货业有关系吗?
22.对非法从事旧货、典当经营的行为,将受到何种处罚?
23.申办典当行领取许可证,公安机关收取费用吗?
第二部分 旧货业、典当业经营者经营规范及治安责任
1.申请开办典当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并提交哪些材料?
3.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典当行须履行
……
第三部分 公安等执法部门对旧货业、典当业监管及执 法行为规范
第四部分 旧货业、典当业案例点评
第五部分 相关业务知识
附录
参考书目
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3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
(三)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5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两款规定的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分别达到前两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对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机动车的盗窃、抢劫、诈骗、抢夺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