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螺杆桩技术规程(DBJ41/T160-201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工程建设彼岸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建设标〔2015〕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充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度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勘察;5设计;6施工;7质量检验与验收;8安全和环境保护。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螺杆桩技术规程(DBJ41/T160-2016)》由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规定
4勘察
4.1一般规定
4.2勘察要秋
4.3勘察评价
5设计
5.1一般规定
5.2桩基础设计
5.3复合地基设计
6施工
6.1一般规定
6.2施工准备
6.3施工
7质量检验与验收
7.1施工前检验
7.2施工检验
7.3施工后检验
7.4验收资料
8安全和环境保护
附录A螺杆桩大样图
附录B常规螺杆桩尺寸
附录C桩机适用土层选择
附录D螺杆桩施工记录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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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螺杆桩土层的适用性包含两层含义:成孔的叮能性和成桩的可能性。成孔的可能性主要指螺杆桩钻机能否在土层中钻进成孔,在坚硬的岩层中,现有螺杆桩钻机难以钻进,在这些岩层中也就不宜采用螺杆桩;成桩的可能性指混凝土灌注后能否形成符合设计尺寸的桩身,对于那些灌注混凝土后难以形成螺牙的土层,不宜采用螺杆桩。
螺杆桩根据施下工艺的不同可分为挤土桩、部分挤土桩,并已在砂土、粉土、黄土、黏性土、回填土、碎石土、粒径小于500 mm的颗粒且含量小于或等于80%的卵石、全风化岩及强风化岩等土层中得到成功应用。这里,强风化岩一般只指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不大于20 MPa的强风化岩。
当螺杆桩作为复合地基的增强体时,对于具有液化土的场地及具有湿陷性的黄土或回填土场地,宜先通过检测手段确定其能否消除地基液化或湿陷性。当不能消除地基液化或湿陷性时,应先通过其他地基处理方法消除地基液化或湿陷性后冉进行螺杆桩施工。
对于其他土层,如果通过试桩和载荷试验能够确定其适用性,也可采用螺杆桩。如我省部分地区地层中存在软土夹层,在这类土层中采用螺杆桩易出现缩径等质量问题,原则上不宜采用螺杆桩。而一些工程实践已表明,施工中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后(如采用反插法等),能够保证成桩的质量,可以采用螺杆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