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戈》取“鲁阳挥戈”典,寓意一人之力挽狂澜于既倒,虽不见得能达成,但也要奋力挥出那一戈。
书中主角吴戈是山阳县吴老捕头收养的孤儿,曾为报吴捕头血仇,只身斩杀江南大盗,并在此役中顿悟刀法真谛。他武艺高超,才思敏捷,但行事低调,多年来恪守原则,因此连个捕头也没有当上。
土木堡之变后,朝廷局势波云诡谲,但庙堂易手,仍是权贵坐庄。风神镇一行,吴戈发现自己曾奉为圭臬的《大明律》并非普适真理,找不到心中出路的他,决意离开公门,浪迹江湖。在他行游的几年中,他的两个发小分别成为朝中名臣、江南巨富,而他仍是个不合时宜的小人物,甚至怀揣一身武艺,到码头上卖艺,在米行里做挑夫,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固执。吴戈的老上司曾评价道:他永远不会有出路,他对抗的不是区区几个奸商贪官,而是芸芸众生心头的泥泞。发小的沦落让吴戈心灰意冷,无力抗争又不愿顺从的他最终选择自我放逐。
与此同时,吴戈的内心丰富而细腻,他的感情汹涌澎湃,却仍旧形单影只。不是没有女人爱他,更不是他不爱女人,商行明珠、首辅千金、秦淮名妓,都曾为他的勇武侠义倾心;奈何他的固执和贫穷,让身边的女人们渐行渐远,或死或伤……
他的其中一个文弱的同伴曾朝他吐了一口唾沫,不屑道:去他妈的行侠仗义。
这是一个不堪又浪漫的故事,在人心上猛泼冷水,却又在无望时留住一丝温热,这里面的坏人不绝对坏,好人更血肉健全,男人们壮志凌云,女人也不让须眉。
这里有成人世界的污浊,亦有残存的赤子天真。读之酣畅淋漓,不忍掩卷。
京东签名本
卑贱,是英雄的常态;不合时宜,是侠客的宿命。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这些看似愚蠢的行为背后,是对光明和希望执着。鲁阳挥戈也好,夸父逐日也罢,愚公移山也好,精卫填海也罢,我们常常笑故事傻、神话痴,殊不知,那正是通往高尚的精神隧道。
《挥戈》就是这样一个不堪又浪漫的故事,它在人心上猛浇冷水,却又在无望时突出一丝温热,它无情还原成人世界的污浊,恰是为了衬托残存的赤子天真。
《挥戈》整体文笔细腻,自出机杼,二十万字的篇幅不算太长,但通看下来却恍有四五十万字的“饱腹感”,凝练而深邃,悠远且绵长。
自序
其实我们都知道,武侠是一件很“扯”的事。
本世纪初我去了加拿大,电视里常常会有假打的摔跤表演,然而后来看到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终极格斗冠军赛),是真打的专业MMA(Mixed Martial Art,混合武术)比赛。甫一看到屏幕上拳拳到肉场场见血,我立刻相信,任何看过比赛、思辨能力正常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明白:这里随便拉出一名选手就能秒掉我们绝大多数传统武术大师,根本不需要等到2017年徐晓东拳打雷公。看过叶问照片,也就知道他不可能一个打十个。除非真有段誉的本事,手指头凭空戳两下,就有星球大战激光剑的反科学杀伤力。
小时候,我们有孙悟空、赵云、少林寺,有《九阴真经》《葵花宝典》,有霍元甲、楚留香,有周润发、李连杰。后来的年轻人眼界更广,除了国产大仙,他们还有流川枫、大空翼,有星矢、紫龙;而我自己的孩子们,则已轮到跟蝙蝠侠、美国队长、狼叔、锤哥一起混了。在影院里陪孩子看着那些上天入地的超级英雄,一边哈哈笑,一边说:这太扯了,比武侠还扯。我们长大了,就不再相信魔术。
其实我还知道,文学也很“扯”。
上个世纪80年代,文学曾经忽悠过全体人民好一阵子。导致我一堆一堆的师长甚至是同龄朋友,都迷信“铅字拜物教”。譬如我年届八十的姨父,刚刚自费印了一本诗集,手书“敬请惠存雅正”,亲朋好友均遭派送,概莫能免。早年大学里,校园外尚没有很多酒吧、KTV,也没有大款、豪车出没,在摇滚青年、民谣小生走红之前,留着长发的苍白诗人,他们军大衣里揣着的脏兮兮的油墨刻印出来的文艺诗刊,才是泡妞的大杀器。只是很快大家就都明白了,印刷术用在印钞机上,比印几个文学铅字性感得多。
十余年前,我在多伦多一家银行做合规官,职责是检验业务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在我的卑微生活亦趋合于普遍规律之时,某种焦灼不安让我胡诌出了几篇武侠小说。起手故作低调,其实包藏野心。我知道武侠很“扯”,也知道文学“扯”,但是可以偷偷夹带私货,妄图趁人不备,嵌进一些宏大叙事。然而,故事写完了也发表了,于我合规中矩毫不出色的人生,并没有带来半点变化。回头读旧作是件尴尬甚至残忍的事情,必须承认确实还稚嫩,败笔甚多,胜笔甚少,我的宏大叙事渺小得没有什么回声。
所幸我后来就消停老实了。八年前回到北京,不再做很“扯”的事,脚踏实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渐渐成为一个面目模糊的成功人士猥琐大叔,不再相信什么宏大叙事的魔术。那些曾经的很扯的岁月,也会在某些怀旧老歌、青春电影、发黄的照片、校友微信群等场景中被偶然记起。可一旦当我义无反顾赴刑场一样回到柴米油盐、数据报表中,就立刻会把这些记忆通通掸掉,像掸头皮屑。
直到去年的某一天,两位俊朗倜傥的“90后”帅哥告诉我,我当年这些很“扯”的文字,有可能被他们印成书。我觉得,某种邪恶的焦灼不安又开始在我的老心脏里滋生了。
按照设计,本书的主人公吴戈出生于1418年,距今恰好六百年。吴戈七十四岁的时候,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15世纪之后人类制造的变化,比此前智人近万年文明的总和还要多;而中华文明亦在那个时候开始被西方超越。在我出生前一年,林彪坠机身亡,可以说,我生命的这四十余年,中国的发展比之武侠世界里经历的数千年之累计改变都要巨大。至于我提笔写作的十余年前,则还没有智能手机、淘宝微信,更没有共享单车、王者荣耀和比特币。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托尔斯泰雨果、王朔余华,当然也喜欢金庸古龙;未到十六岁的女儿喜欢《波西·杰克逊》(Percy Jackson)、复仇者联盟,但也开始喜欢严肃文学,已经在读卡尔维诺、昆德拉、石黑一雄。
世界漂浮在不断加速的眩晕之中,每一天,都有无数巨大的崭新蜂拥而至,亦有无数褪色的过程和结果被弃如敝屣。在这无数巨大的崭新面前,我真的不是很确信,自己十余年前留下的这些很“扯”的东西,是否还有一些痕迹不肯褪色,能令路人稍加驻足。
但我可以确信的是,在这一加速剧变的世界里,不变的是人性。从女儿身上我看得到小时候的自己,这正是我们热爱这个世界的原因。如果想要自己的武侠不那么“扯”,一定要找到某种大于武侠的文字;如果想要自己的焦灼不安得到驯服,则一定要找到某种大于“自己”的意义。要让自己重新相信,确实存在某种魔术能点亮人性。
在找到这些东西之前,只能权且让自己再很“扯”一次。
杨虚白
2018年1月12日
杨虚白,生于新疆长于武汉读于成都,旅居深圳、多伦多、辛辛那提、北京、广州。资深金融民工,菜鸟文学中年;苟全性命于盛世,不求闻达于铅字。为国为民力有不逮,为夫为父甚觉亏愆。所以竭力进取,以期有所为于不惑残年。故曰:
人生皆梦寐,历历辄成客。客子思弹铗,虚室幽生白。生饮长江水,负笈蜀山碧。也居粤国南,也旅美洲北。南国涛愈沸,五湖冰盈尺。饮冰思故国,我心已久蛰。大梦抟不得,嘘为笔底墨。墨痕如潮痕,江湖遂无迹。城市已明日,一瞬成永忆。
1993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经管系,2000年辞职移居加拿大,在多伦多York University取得MBA学位,后定居美国数载,近年回国就职,在某保险公司任高管。早年曾于《今古传奇》发表武侠小说,被誉为“回归古典意向,上朔武侠传统”的代表。杨虚白还擅长旧体诗创作,尤擅七律,在诗词圈、武侠圈颇负盛名,活跃于天涯、潇湘等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