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与其他投融资手段的比较研究;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问题、未来趋势;以制度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以主体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等。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不过三四年时间,经历了从如火如荼到门庭冷清,其中的教训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总结。2014年,发展互联网金融被写进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7月,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至此,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但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如何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在这些理论问题没有厘清之前,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已经进行了野蛮式生长。据统计,截至目前,P2P网贷四千余家平台已经有43%以上跑路或出现经营问题,以e租宝为代表的非法集资案件已经使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疑问,无论是监管层面,还是学界和业界,都不得不重新审视互联网金融。我们有幸从三年前就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两年前开始组织了四个研究团队40余人。研究团队跨多所高校和多个专业,分别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基础理论、P2P网贷监管、互联网保险监管、股权众筹监管等进行系统学习、调研、搜集国内外文献和研究并展开相关写作。随着研究的进行,我们深刻认识到以下几点:第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它也将随着金融与计算机、电子设备终端、通讯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融合,而不断丰富、发展、完善。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前瞻性信息技术在金融活动中的运用,互联网金融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之后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现在谈论的互联网金融一定会被新的形式和内容所替代,因此,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互联网金融。从目前来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还缺乏核心技术的突破,金融科技的发展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提。第二,必须处理好互联网金融创新和监管关系。把发展中规范和规范中发展这两个原则相结合,掌握二者的动态平衡。随着互联网和金融的进一步融合,金融风险出现了新的特征和内涵,现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框架已经不能很好地处置这些风险了,一旦风险聚集和扩散,将对中国整个的社会和经济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应当鼓励其创新,但要依规创新,即首先要建立规则。第三,树立新的互联网监管理念和构建新的监管框架。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看还是金融,互联网技术只是一个媒介,但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首先我们应当从理论层面进行研究,继而在监管理念上率先提出完善之策,作为新的金融监管体系和框架依据,并以此作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的依据。其次,在新的监管理念下,重新界定政府和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关系,准确界定政府作为监管者主体的定位和职能。在上述认识之下,我们经过两年多的写作,最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理论论丛》首期四部著作。其中,《互联网金融监管基础理论研究》、《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和《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将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股权众筹监管基础理论研究》将于2016年下半年出版(出版社待定)。《大数据法律规制研究》正在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研究,计划明年上半年出版。以下是对首期三部著作内容的简介和作者分工的介绍:《互联网金融监管基础理论研究》一书主要是从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准入制度、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危机、互联网金融监管理念、互联网金融监管路径等方面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武长海和涂晟负责本书的写作。《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一书主要研究内容为:互联网保险的概述、特点及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主体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欺诈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数据安全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垄断与竞争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的定价及费率监管;互联网保险的偿付能力监管以及互联网保险的系统性风险监管等。《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一书主要由武长海、涂晟和樊富强进行总体策划,具体包括本书提纲的设计和论证;每章的结构设计、写作分工安排、写作进度控制以及写作指导等工作。本书具体写作分工如下:绪论:曹阳硕;第一章:李敏;第二章:查静宜;第三章:郝白婷;第四章:胡祁;第五章:石安其琛;第六章:张祎桐;第七章:匡建;第八章:常铮;第九章:张韵儒。《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一书主要研究的内容为:P2P网贷与其他投融资手段的比较研究;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问题、未来趋势;以制度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以主体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等。《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一书主要由武长海、张娟和涂晟进行总体策划,并负责本书提纲的设计和论证;同时负责每章的结构设计、写作分工安排、写作进度控制、写作指导等工作。具体写作分工如下:第一章第一节:张娟,第二节:于烨;第二章第一二节:刘彪,第三节张程宣;第三章:郑欣;第四章:麻付新;第五章:杨彦飘;第六章第一二三五节:刘睿,第四节:于烨;第七章:郑欣;第八章:崔哲。《互联网金融监管理论论丛》作为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的重要成果,得到了刘纪鹏院长、贾康教授以及蔡鄂生、李克穆、李小雪、杨凯生、彭华岗、赖小民、周渝波、谢庚、李正强、银温泉、巴曙松、洪磊、姚峰、潘明忠等兼职教授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互联网金融监管理论论丛》首期三部著作的出版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六编辑部主任刘海光,以及编辑项玮等同志的鼎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由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理论论丛》的编写者水平所限,其中的观点性争议以及文字性错误在所难免,希望得到各位专家的指导和进一步切磋的机会,以求共同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添砖加瓦,迎接互联网金融春天的到来!武长海2016年8月
武长海:法学博士、博士后,金融学博士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基金业协会非诉讼调解专家;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发表学术文章上百篇,出版教材和专著6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十余项;获教育部和商务部等部委研究成果奖三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法律与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论丛》主编。
总序Ⅰ
第一章P2P网贷与其他投融资手段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P2P网络借贷与线下民间借贷的比较分析
一、借贷关系的社会语境不同:线下民间借贷的
社会连带语境与P2P网贷的个人主义语境
二、线下民间借贷与P2P网贷之间社会资本与
信任机制的比较
三、线下民间借贷与P2P网贷惩罚机制的比较
第二节传统金融借贷与P2P网络借贷的比较分析
一、传统金融借贷的金融机构权力垄断与P2P
互联网借贷的金融民主
二、传统金融借贷的富人中心与P2P互联网借贷的普惠金融
三、传统金融借贷的头部市场和P2P互联网借贷的长尾市场
四、P2P互联网借贷大大降低了小额贷款的操作成本
五、商业银行和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性质不同
第二章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中国与世界P2P互联网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
二、世界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
第二节中国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问题分析
一、P2P互联网借贷的法理基础分析
二、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实践分析
第三节中国P2P网络借贷的主体及潜在市场分析
一、中国P2P网络借贷主体的借贷供需分析
二、中国P2P网络借贷的潜在市场分析
第三章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风险
第一节P2P网络借贷法律关系
一、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规范适用
二、纯线上模式法律关系
三、债权转让方式的法律关系
四、担保模式法律关系
第二节P2P网络借贷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的共性风险
二、线上模式债权人风险
三、债权转让模式债权人风险
四、担保模式债权人风险
五、保护P2P网络借贷债权人利益的重大意义
六、简要评价
第四章以制度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
第一节P2P网络借贷的美英监管主体评析与我国监管主体的确定
一、美国、英国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评析
二、对我国P2P互联网借贷监管主体确定的探究
第二节我国P2P网络借贷宜采用统一监管模式
一、P2P互联网借贷的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模式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不宜采取分业监管模式的原因
三、我国P2P互联网借贷宜采用统一监管模式的原因
第三节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地域监管与中央监管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地域监管由我国的P2P监管特点所决定以注册地为关联点
二、我国P2P互联网借贷地域监管的可行性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地域监管与中央监管的协调
第五章以主体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
第一节我国对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
二、P2P网贷平台的准入机制为备案制
三、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行监管
第二节我国对P2P网络借贷借款人的法律监管
一、网络借贷中借款人的特征
二、建立借款人信用管理制度
三、实行借款总额的上限制
第三节我国对P2P网络借贷投资者的法律监管
一、我国对P2P网络借贷贷款人法律监管的缘由
二、实行以身份证为关联点的贷款人实名制
三、以净收入为标准设置贷款总额的安全线
四、贷款人债权转让问题
五、在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之间保持平衡
第六章P2P相关的配套制度研究
第一节P2P互联网借贷的征信体系分析
一、征信的含义
二、国内P2P互联网借贷征信模式
三、 现行P2P互联网借贷征信环节的优势
四、现行P2P互联网借贷征信环节的弊端
第二节多元有效征信体系的建立
一、建立多元纽带的征信体系是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根基
二、构建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的金融征信系统
三、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专业征信机构或行业协会实现平台信用信息共享
五、大数据征信体系
第三节信用信息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金融隐私权: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
二、信用信息披露与金融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三、信用信息的侵权行为
第四节P2P网络借贷金融犯罪与民事侵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二、洗钱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三、集资诈骗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四、侵犯隐私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五、高利贷及高利转贷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第五节建立P2P网络借贷的同业自律组织
一、同业自律组织产生的必要性
二、同业自律组织运行中的问题
三、同业自律组织配套制度的建立
第七章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研究
第一节英美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分析
一、英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
二、美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
第二节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探究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债保人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二、完善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的路径
第八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
第一节《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二、《办法》出台的意义
第二节《办法》中总则部分重点内容分析
一、制定《办法》的依据
二、《办法》规制的对象
三、网络借贷主体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四、我国网络借贷的监管原则和监管体制
第三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
一、备案时间规定和备案机构职责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变更、终止和破产
第四节网络借贷的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
二、网络借贷经营活动的负面清单
三、网络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行为的规定
四、网络借贷禁止线下发生的规定
五、网络借贷金额的规定
六、网络借贷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七、网络借贷的其他规定
第五节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一、出借人授权的规定
二、出借人投资能力的评估和投资限制
三、借贷信息的管理
四、资金第三方托管
五、网络借贷争端解决
第六节网络借贷信息披露
一、网络借贷信息披露的意义
二、借款人的信息披露
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本身的信息披露
第七节网络借贷监督管理
一、网络借贷监督管理机构
二、行业协会职能
三、资金存管协议
四、重大事件应急措施与立即报告制度
五、一般事项报告制度
六、年度审计的规定
第八节法律责任
一、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出借人及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节《办法》出台的影响评估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