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开好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一件大事(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解放西南地区的作战方针(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同绥远负责人的谈话(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严重注意攻击金门岛失利的教训(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必须充分注意召开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有困难,有办法,有希望(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土地改革和财经工作(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
军委关于一九五0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抵达莫斯科时的书面演说(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渡海作战必须注意的问题(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对苏贸易应从统筹全局出发(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由西南局担负进军西藏和经营西藏的任务(一九五0年一月二日)
准备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一九五0年一月二日、三日)
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及安理会的合法权昨致联合国电(一九五0年一月十九日)
驳斥艾奇逊的无耻造谣(一九五0年一月二十日)
征询对待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一九五0年三月十二日)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几个政策问题(一九五0年四月)
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0年四月十三日)
转变时期力争不要破坏不应当破坏的事物(一九五0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春耕、土改和干部整训工作的意见(一九五0年四月二十八日)
如实查报苏南征粮、春耕和救灾情况(一九五0年五月十二日)
省以上各级党委必须经常讨论财经工作(一九五○年五月二十日)
对私营工商业要有所不同、一视同仁(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土地改革报告的修改(一九五○年六月四日)
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不要四面出击(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二十三日)
给马叙伦的信(一九五○年六月十九日、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五日)
要根治淮河(一九五○年七月——九月)
军委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一九五○年八月一日)
朝鲜战局和我们的方针(一九五○年九月五日)
在全国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的祝词(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派志愿军入朝参战问题(一九五○年十月二日)
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一九五○年十月八日)
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一九五○年十月十一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应当和必须入朝参战(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的方针和部署(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
在稳当可靠的基础上争取一切可能的胜利(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坚决站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立场上(一九五○年十二月二日)
解放平壤的两则电讯(一九五○年十二月四日、六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必须越过三八线作战(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给陈叔通的信(一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镇压反革命(一九五○年十二月——一九五一年十月)
朝鲜作战必须作长期打算(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为《瞿秋白文集》题词(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志愿军要爱护朝鲜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九日)
加强城市工作,依靠工人阶级(一九五一年一月、二月)
对东南沿海设防和构筑工事的意见(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土改工作应注意的主要之点(一九五一年一月)
土地改革要有秩序分阶段进行(一九五一年二月七日)
给黄炎培的信(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
大城市必须有计划地修建居民住房(一九五一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志愿军实行轮番作战的方针(一九五一年三月一日)
组织民主人士参观或参加土改、镇反工作(一九五一年三月十八日、三十日)
给李达的信(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正确解释对旧人员“包下来”的政策(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五日)
必须重视人民群众来信(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日)
在庆祝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宴会上的讲话(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给达赖喇嘛的信(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对美英军目前只宜打小歼灭战(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停战谈判期间军事上应采取的对策(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
必须重视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一九五一年九月九日)
入藏部队的当前任务和兵力部署(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三日)
逐步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七日)
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十一月一日)
在文学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三反”、“五反”(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九五二年五月)
实行增产节约,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一九五一年十二月)
给西北各族人民抗美援朝代表会议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不要因领导重点转移而放松对土改工作的领导(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半工人阶级也是领导阶级的提法必须改正(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二十三日)
关于试办集体农庄的意见(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元旦祝词(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
军委关于部队集体转业的命令(一九五二年二月一日)
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一九五二年四月六日)
有关西藏的重要问题由中央处理(一九五二年四月八日)
现阶段国内的主要矛盾(一九五二年六月六日)
干部子弟学校应逐步废除(一九五二年六月十四日)
对军事学院第一期毕业学员的训词(一九五二年七月十日)
给黄炎培的信(一九五二年九月五日)
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谈话的要点(一九五二年十月八日)
必须切实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五日)
对民主同盟工作的意见(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九日)
祝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重大胜利(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准备一切必要条件,坚决粉碎敌人登陆冒险(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加强防备,粉碎国民党军对福建沿海的进攻(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责任(一九五二年十二月)
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一九五三年一月五日)
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说明(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
在全国政协一届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一九五三年二月七日)
批判大汉族主义(一九五三年三月十六日)
解决区乡工作中的“五多”问题(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九日)
正确对待单干农民(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青年团的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一九五三年七月)
坚决制止滥发统计报表(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之路(一九五三年九月七日)
粮食统购统销问题(一九五三年十月二日)
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五日、十一月四日)
关于重要土特产和副食品的经营问题(一九五三年十月十六日)
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代表的谈话(一九五三年十月十八日)
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四日)
革命的转变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九五三年十二月)
关于召开七届四中全会的建议(一九五四年一月七日)
宪法起草工作计划(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五日)
给石城乡党支部、乡政府的信(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
同一切愿意和平的国家团结合作(一九五四年七月七日)
同英国工党代表团的谈话(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辛亥革命的评价(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
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
在国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八日)
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的四次谈话(一九五四年十月)
同缅甸总理吴努的谈话(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
同印尼总理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的谈话(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调查粮食征购和供销情况的通知(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问题(一九五五年九月七日)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按语选(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二月)
农业合作化的全面规划和加强领导问题(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
同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的谈话(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五日)
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农业合作社要有计划地发展和整顿(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一日)
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接见泰国经济文化代表团的谈话(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