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摄影:我的一种存在与言说方式(代序)
每次旅游,我都没有文字留下,我从不写游记。最初以为是自己文字功力不足,但细想起来,这只是一个表面的原因。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自然,包括自然风景,恐怕不是语言文字所能描述的。语言文字只是人的思维和表达的工具,在自然面前,就显得无能为力。
坦白地说,面对大自然,我常有人的自卑感。那些大自然的奇观,使你感到心灵的震撼,而无以言说。
正是这一点,显示了摄影(包括电影摄影)的力量和作用。所谓摄影,本质上是人和自然发生心灵感应的那瞬间的一个定格,是我经常喜欢说的瞬间永恒。它所表达的是一种直觉的、本能的感应(因此我坚持用傻瓜机照相,而反对摄影技术的介入),不仅有极强的直观性,也就保留了原生态的丰富性和难以言说性。这正是语言文字所达不到的。摄影所传达的是人与自然的一种缘分;摄影者经常为抓不住稍纵即逝的瞬间而感到遗憾。这实际上意味着失去了,或本来就没有缘分。
于是,我的自我表达,也就有了这样的分工:用文字写出来的文章、著作,表达的是我与社会、人生,与人的关系;而自我与自然的关系,则用摄影作品来表达。
我经常在学生与友人中强调摄影作品在我的创作中的重要性,甚至说我的摄影作品胜过我的学术著作的价值。这其实并非完全是戏言。对于我来说,与自然的关系是更重要的:我本性上是更亲近大自然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我才感到自由、自在和自适,而处在人群中,则经常有格格不入之感,越到老年越是如此。
即使是旅游,我对所谓人文景观始终没有兴趣,我觉得其中虚假的成分太多。
真正让我动心的,永远是那本真的大自然。这样的类似自然崇拜的心理,还有相关的小儿崇拜,其实都是来自五四我承认,自己本质上是五四之子。
(摘自《旅加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