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金融消费者的实践和探讨虽已趋热,但从语词意义认识到制度建设,与金融消费者相关的诸多问题仍未得到澄清,尤其是作为制度起点的金融消费者语词意义本身,在理论探讨和立法实践中并未取得共识,反而为进一步的理论探讨带来更多难题。本书分析金融消费者语词认识中出现的问题,寻找认识金融消费者的恰当路径,并以此作为重新认识和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切入点。
本书从语词意义的角度展开,厘清与金融消费者相关的诸多理论问题直至制度问题。相对市面上直接论述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机制的图书而言,本书为重新认识和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王美舒,法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讲师。分别于杜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金融法、法律与风险社会、法律与经济发展理论。在《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导论
0.1 选题缘起
0.2 文献综述
0.3 研究方法及材料选取
0.4 研究范围和主要内容
0.5 论文拟完成的知识创新
第1章 语词、概念思维、类型思维与金融消费者
1.1 语词
1.2 概念思维
1.3 类型思维之界定
1.4 金融消费者源流考
本章小结
第2章 概念思维下的金融消费者
2.1 概念思维之陷阱
2.2 概念思维陷阱中的金融消费者
本章小结
第3章 类型思维下的金融消费者
3.1 类型思维之功用
3.2 类型思维下金融消费者之归属
本章小结
第4章 金融消费者语词之类型描述
4.1 类型描述方法
4.2 金融消费者之意义中心
4.3 金融消费者之描述特征
本章小结
第5章 类型思维下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之再建构
5.1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再建构之可能性
5.2 风险认知中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5.3 风险预防中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5.4 危险处置中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