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题是在人的主体性基础上对社会公共性的研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巨大历史变化的基本脉络,就是在主体性发展前提下的公共性建构。本书首先对哲学视野中的公共活动领域、公共性问题的由来、人文世界的公共性意蕴及其发展面临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从唯物史观的高度阐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产生、实现和历史发展。在概括当代中国哲学对人与社会发展的关注从主体性到公共性的转向后,对公共性的样态与内涵作了结构层次分析。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本质上是公共存在与公共意识的关系。哲学社会科学作为公共意识,对公共存在起着维护和建构的作用。随着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世界范围内主体性与公共性的关系日益突出。共同体是公共性的存在。在复兴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同时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当今中国和世界和平发展的根本保障。面向中国和世界未来发展的,应该是公共主义的发展观。我们需要有主体性哲学基础上的公共性哲学,引领人类走出错综复杂的历史迷宫,共同创造和享有一个更为美好的公共性的人文世界。
郭湛,1945年生,哲学博士,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哲学院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主编、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哲学学部委员、学部秘书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历史观和文化观。主要著作有《中国现代化之哲学探讨》(主编之一)、《人活动的效率》、《思维世界导论 —— 关于思维的认识论考察》 (主编之一)、《哲学与社会》、《主体性哲学 —— 人的存在及其意义》、《哲学素质培养》 (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教程》(第一主编)、《面向实践的反思》、《社会公共性研究》(主编)、《社会的文化程序》、《华夏复兴与中华文明道路》(合著)等。
导言 公共领域的哲学:新的生长点
第一章 哲学对公共活动领域的关注
一 公共活动领域的公共性
二 社会生活秩序的生产和供给
三 国家、□□职能的公共性质
四 市场经济社会的公共性前提
五 当代社会对于公共性的需求
第二章 公共性问题的由来和发展
一 公共性问题的产生
二 公共性问题的凸显与困境
三 公共性理念的历史检视和当代重建
四 公共性问题研究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人文世界的公共性及其诠释
一 “公共性”概念的历史考察
二 公共性的当代意蕴
三 当代公共性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四章 公共利益: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解读
一 公共利益的产生
二 公共利益的实现
三 资本主义社会公共利益的产生和实现
四 公共利益的历史发展
第五章 哲学从主体性到公共性的走向
一 理论与实践
二 存在与规律
三 主体与活动
四 生产与发展
五 文明与交往
六 主导范式的转换
七 哲学的公共性转向
第六章 公共性的样态与内涵
一 人的社会关系与公共性
二 共在性、共处性、共和性
三 公有性、公用性、公利性
四 共通性、共谋性、共识性
五 公意性、公义性、公理性
六 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第七章 人们的公共存在与公共意识
一 存在与意识:社会的公共性
二 人的社会和自然的公共性存在
三 对公共和公共性的意识
四 理解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性
五 无产阶级与社会公共性的发展
第八章 作为公共意识的哲学社会科学
一 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形态的公共意识
二 建构民族国家共同体亟需哲学社会科学□□
三 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期待
四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
……
第九章 话语体系建设的主体性与公共性层面
第十章 公共意识对公共存在的维护和建构
第十一章 阶级性与公共性:《□□□宣言》双重意蕴
第十二章 公共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
第十三章 面向未来的公共主义发展观
第十四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坐标、基础与意义
第十五章 社会进步中当代中国人的发展
第十六章 富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
第十七章 文明复兴:当代中国问题核心
第十八章 走向现代复兴的中华文明
第十九章 中华文明复兴的核心取向
结语 实践铸就中国道路自信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公共性哲学:人的共同体的发展》:
民族国家在当代成为人群共同体的□高组成形式,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一方面,国家对内具有□高□□性。国家是为了使社会不至于崩溃而将不同的阶级、阶层和作为个体的人组织起来的历史的共同体形式。现实生活中,个体活动的自利性、狭隘性和盲目性行为造成人际冲突和混乱,因而总需要某种□□于个体之上的力量对社会活动加以组织管理。英国哲学家鲍桑葵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凡是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就有‘国家’。也就是说,从来就有某种规模比家庭大而且不承认任何权利高于它的联合组织或自治组织。”①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是个体活动的“私利性”与作为类存在的“公共性”的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在当前和未来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国家都是并将依然是□□活动中的□高主体。在□□活动中,国家主体的基本标志是主权,没有任何组织包括□□组织可以侵蚀或剥夺国家主权。再一方面,个人总是先在地被打上民族国家的烙印,以特定民族国家成员的身份被认知,并从具体的民族国家共同体中获得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公共性本质,使得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只有通过与他人的关系才得以实现和表现,才成为对象性的现实关系。可以说,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与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现实的社会关系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实际地发展到什么程度。民族国家作为社会共同体的□高组成形式,对个人具有基础性地位和前提性意义。然而,并非所有的民族国家都是真正意义的共同体。马克思认为,以资产阶级国家为代表的共同体形式就是“虚假的共同体”或“冒充的共同体”②。在其中,实现私利是每个人存在的核心意义和旨趣所在,这样的共同体是相互冷漠的个人以自利为目的的合作体系,具有显著的个体私利性,是人的类本质异化的表现和产物。只有在人们能够认识到自身联合的历史意义,能够自觉组织和驾驭联合的力量,从而将社会从组合变为整体、从手段变为目的的时候,才能建构起“真实的共同体”。真实的共同体从理论的合理性维度跃进到历史的现实性层面,具有显著的社会公共性。
展望人类社会的未来,在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类本质维度上,国家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终将为历史的进步所扬弃。然而,辩证法意义上的扬弃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以继承和发展为前提的内生性活动。要在历史的进程中消解原有民族国家共同体,必须从这种民族国家自身内部来进行。在理论上,这一过程的本质就是不断剥离直至完全消除民族国家共同体中的“虚假”和“冒充”成分,□终建构起“真正的共同体”。在现实中,这一过程要求主体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在思想上确立起共同体意识,在价值追求上与共同体利益保持一致,在行动中切实维护共同体的公共利益。
建构民族国家共同体,需要立足民族国家自身的实际来进行。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①对民族国家共同体而言,这种“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除了客观物质基础外,还包括社会制度、社会心理、价值取向、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传统文化”。在承继传统的同时,必须有立足现实和面向未来的创新。对当代中国而言,建构民族国家共同体,需要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来展开,为此亟需哲学社会科学有更大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已然进入世界各民族国家发展的前列,中华文化及其理论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理所当然地也应成为□□中国和世界进步的公共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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