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指人们接受最初阶段正规教育的机构,因此被泛称为初等教育机构。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的教育年限是6年,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世界范围来看,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16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17世纪初,这种学校逐渐增多,成为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欧洲各国和日本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也相继设立这类机构。
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伴随西学的引进,开启了近代初等教育体系的形成。鸦片战争前后,传教士开办一些附设于教堂的洋学堂,规模较小,大都属于小学程度。传统的小学教育虽然受到挑战,但仍占优势。真正对中国近代小学教育发生深刻影响的是19世纪60年代兴起的洋务教育,它变革传统的私塾教育模式,催生了中国人自办的第一所新式小学——上海正蒙书院。甲午战争以后,随着维新教育思想的高涨,新式小学堂不断增加,开设新课程,采用新方法,改编新教材。
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法定的学校系统,始于1902年,即管学大臣张百熙所拟的《钦定学堂章程》,公布于光绪二十八年(壬寅年),所以称“壬寅学制”,它规定小学堂分为高等小学堂和寻常小学堂二级,修业年限各为三年,不过它正式颁布后未及施行。次年(癸卯年)又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重新拟订一个《奏定学堂章程》,称“癸卯学制”。这是第一个法定的并在全国实施的学制。癸卯学制将小学区分为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并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类设置,采用以学校管理学校的办法,即地方设官立小学作为“模范学校”来管理公立和私立小学,除官立小学外,公立和私立小学经费及教育管理人员均由地方或私人解决。新式学堂的建立以及近代教育制度的形成,实现了中国教育从传统走向近代的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