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实证研究:以S省H市两级法院为例
定 价:69 元
丛书名:卓越法官文库
- 作者:王玮 著
- 出版时间:2019/12/1
- ISBN:9787519740580
-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5.204
- 页码:262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实证研究:以S省H市两级法院为例》立足探究司法实践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现实状况,基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深入检讨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理论的相关问题,推进对整个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考察和理论探析。
总序
法律出版社为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们专门出版了一套文库,名曰“卓越法官文库”。付梓之际,要我写几句话。我在*高人民法院工作有年,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这项工作,所以欣然从命。我想,这套文集之所以叫卓越法官文库,大致有三层意思。一是这套书是法官们写的,作者都是高级法官,有的还是所在法院的领导干部,属于法官队伍中卓尔不群的一族;二是这套书都是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经作者认真修改完善而成,是博士学位论文中的精品;三是这套书是从获得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论文中精选出来的,反映了内地的博士法官们学习普通法以后,应用普通法的方法研究内地法律问题的新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称其为卓越法官文库,倒也名副其实。
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高级法律人才,是一个创举。2011年,在时任*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的积极倡导下,经*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开始合作举办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项目。至今已经招收博士研究生100余名,近40位学员获得了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学位。这个合作项目虽然开展的时间还不到10年,但培养了一批既精通内地法律,又深度了解香港普通法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果,开局良好,可喜可贺。
内地法官应用香港普通法方法研究内地法治实践问题,有其独特性:一是研究路径的独特性。相较于从理论入手的研究方法,该项目参与者皆为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高级法官,采用了颇有点像“从经验到理论”的研究路径,更多关注的是现实问题的实际解决之道。二是研究课题的实践性。参与该项目的高级法官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的皆是当前内地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机制性、制度性问题,作者在深入分析原因、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域外成果的基础上,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创新建言献策。三是研究成果的实效性。这些研究成果既是法官们学习研究两地法律及其理论问题的心得,也是他们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经验的积累,原创的味道很浓。适时推出这些研究成果,可以让两地读者彼此开阔视野,为解决两地特别是内地司法领域实际问题提供新的思路,从而促进两地法治思维相互交融互动,更好地推动“一国两制”法律制度的互学互鉴,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卓越法官文库的出版,正值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扬帆起航之时,大湾区域内司法互助交流合作乃至融合的必然趋势,为该文库成长壮大并发挥作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重大契机。希望卓越法官文库乘此东风,逐步成为法官群体高端学术研究成果的“梦工厂”,不断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一国两制”法治交流合作等,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指导和学术支撑,为中国法学理论成果和法治声音走出去探索经验。
以“积累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己任的法律出版社,以其专业的优势、雄厚的资源、成熟的机制,为卓越法官文库的出版提供了有力保障。我相信,国家法官学院与法律出版社的强强联合,卓越法官文库必将成为一个精品辈出的学术文库,我对此充满期待并信心满满。
胡云腾
2019年10月于北京
王玮,山东省蒙阴县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博士,现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主要从事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法学领域的审判实践与研究工作。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山东审判》等相关法律报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曾参与撰写或主编法学类著作五部,并多次主持或参加山东省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
目录
第一章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司法控制之考察
第一节相关规定的历史沿革
一、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物质损失范围的前期规定
二、后续会议纪要与司法解释中物质损失范围的限制规定
三、现行规定
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的不同主张
一、支持的观点
二、反对的观点
三、适当限制的观点
第三节替代措施的历史沿革
一、未确定为替代措施的规范
二、明确为替代措施的规范
三、替代措施的现行规范
第四节替代措施的不同主张
一、立法层面问题
二、权利保障层面问题
三、程序方面问题
第五节需要探究的问题
一、司法控制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理由与必要性
二、司法控制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过程与可行性
三、替代措施的实施状况
四、替代措施实施不能的救济与执行
五、替代措施对权利和激励赔偿功能的影响
第二章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与实际案件考察
第一节可能案件与实际案件
一、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
二、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
第二节可能案件所涉犯罪类别
一、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类别居首位
二、侵犯财产权利犯罪类别居次位
三、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类别居三位
四、侵犯其他权利犯罪类别居末位
第三节实际案件与非实际案件所涉犯罪类别
一、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类别居首位
二、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类别居次位
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类别居三位
四、侵犯其他权利犯罪类别居末位
五、实际案件所涉具体罪名
第四节侵财类犯罪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因
一、制度的原因
二、当事人与司法机关的原因
第五节司法控制的可能性与无须限制的实际
一、司法控制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可能性
二、司法控制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实际
第三章不同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与实际案件
第一节不同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与非可能案件
一、不同级别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与非可能案件
二、不同地域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与非可能案件
第二节不同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与非实际案件
一、不同级别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与非实际案件
二、不同地域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与非实际案件
第三节不同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所涉犯罪
一、不同级别法院所审案件涉犯罪类别
二、不同地域法院所审案件涉犯罪类别
第四节不同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所涉犯罪
一、不同级别法院所审案件涉犯罪类别
二、不同地域法院所审案件涉犯罪类别
第五节司法控制与法院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同法院的附带民事诉讼可能案件具有差异
二、不同法院附带民事诉讼实际案件具有差异
第四章不同年度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与实际案件
第一节不同年度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
一、1980年到1999年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
二、2001年到2014年6月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
第二节不同年度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
一、1980年到1999年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
二、2002年到2014年6月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
第三节不同年度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所涉犯罪
一、1980年到1999年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所涉犯罪类别
二、2001年到2014年6月附带民事诉讼之可能案件所涉犯罪类别
第四节不同年度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所涉犯罪
一、1980年到1999年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所涉犯罪类别
二、2001年到2014年6月附带民事诉讼之实际案件所涉犯罪类别
第五节司法控制非实际所需且效果微弱
一、案件增多未超预期且所限案件类别呈减势
二、司法控制缺乏数据基础且效果微弱
第五章附带民事诉讼替代措施之实施
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与替代措施
一、附带民事诉讼及相关情况
二、替代措施及相关情况
第二节替代措施实施效果与所涉犯罪类别
一、全部追缴或责令退赔所涉犯罪类别
二、大部分追缴或责令退赔所涉犯罪类别
三、小部分追缴或责令退赔所涉犯罪类别
四、没有追缴或责令退赔所涉犯罪类别
第三节替代措施所涉具体罪名
一、盗窃罪案件占比超过四分之三
二、抢劫罪案件占比不足五分之一
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贪污罪等案件占比极少
第四节替代措施的实施阶段
一、侦查阶段实施措施的案件占比最高
二、审查起诉阶段实施措施的案件占比很少
三、审判阶段实施措施的案件占比最低
第五节替代措施适用的实效性和局限性
一、替代措施较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更有实际效果
二、替代措施实施效果的局限性
三、替代措施适用犯罪类别和具体罪名的局限性
四、替代措施有效发挥作用的诉讼阶段具有局限性
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替代措施之救济与执行
第一节被害人索赔
一、继续索赔的案件数量极少
二、未继续索赔的案件数量极多
第二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数量极少
二、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数量极多
第三节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判决
一、判决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案件较少
二、没有判决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案件较多
第四节追缴或责令退赔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人员与追缴或责令退赔判决的执行
二、执行追缴或责令退赔判决的受理
三、对执行追缴或责令退赔判决的看法
四、执行追缴或责令退赔判决的案例
第五节寻求救济的有限与救济、执行的错位
一、被害人对动产权利寻求救济的积极性不足
二、附带民事诉讼替代措施适用错位
三、附带民事诉讼替代措施的判决执行困难
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替代措施对程序权利和赔偿的影响
第一节告知被害人参加庭审情况
一、告知被害人参加庭审的极少
二、没有告知被害人参加庭审的极多
第二节被害人出席庭审情况
一、被害人出席庭审的极少
二、被害人没有出席庭审的极多
第三节裁判文书送达被害人情况
一、裁判文书送达被害人的极少
二、没有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害人的极多
第四节替代措施鼓励弥补损失作用的发挥
一、在量刑过程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的案件占比过半
二、在量刑过程中发挥从轻情节的激励作用的案件占比较多
三、在量刑过程中发挥从重情节的惩戒作用的案件占比最少
第五节程序权利受损,鼓励赔偿作用有限
一、被害人程序参与权被忽视
二、被害人丧失司法救济权利
三、追缴或责令退赔情节鼓励赔偿作用有限
第八章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制度确有局限且应重构
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制度的实际状况:司法控制与替代措施并行
一、司法习惯对法定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影响
二、相关规范对法定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影响
三、非法占有、处置财物类犯罪的附带民事诉讼为刑事措施所替代
四、司法控制和替代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
第二节完善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制度要考虑的因素:理念的进步
一、司法简便的功利观念与诉讼效益理论
二、公权力与私权利
三、刑事证据规则与民事证据规则
第三节重构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理论模式之尝试
一、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一般理论模式
二、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一般理论模式之例外
三、追缴或责令退赔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关系的再定位
附录
附录一:附带民事诉讼问题的调查问卷
附录二:案件分析一览表(一)
附录三:案件分析一览表(三)
附录四:案件分析一览表(五)
附录五:执行人员是否执行追缴或责令退赔判决的调查问卷
附录六: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否不利审判的观点调查
附录七: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否致案件复杂难以审判的观点调查
附录八:司法控制范围能否满足被害人请求的观点调查
附录九:司法控制是否应坚持的观点调查
附录十:对最复杂案件的观点调查
附录十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工作量的情况调查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