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采集了近年来公开的部分建筑、房地产领域的裁判文书,通过“律小牛刑事辩护智能办案辅助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从安全生产、资本市场、企业管理以及其他容易涉罪的领域分别展开论述,以现实案例为基础,发现相关行为的刑事风险点,对相关罪名进行解析,并给出主要辩点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为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刑事合规建设提供理论及实践参考。
总序
随着移动互联、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出现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这也意味着,这个时代对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问题,说到底是法律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供给侧改革与创新将成为破解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瓶颈”的重要路径选择。
我注意到,深圳市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明确回归和聚焦律师专业化建设,着力供给侧改革与创新,并在统筹规划专业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组织引导律师著书立说等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目前,深圳律师在专业学习、专业研究和专业成果转化等方面已经卓有成就。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深圳市律师协会已经出版各类律师著作近二十部,部分专著再版,部分作者被邀请参与全国性的专业会议,可以说受到了业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深圳律师的专业化建设大大激发了深圳律师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此,我要对深圳市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和专业化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点一个大大的“赞”。
律师的专业化既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也是法律服务业纵深发展的必然。律师当以专业为本,当以服务立命。深圳律师应当以追求极致的匠人精神夯实专业基础,从而以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的需求。只有这样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深圳律师才有可能在厚重积蓄后,形成并爆发出强大的发展后劲。
深圳律师是全国律师改革和创新的先行先试者,尤其是在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法治政府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做出了许多开创性的贡献。2016年11月24日,深圳执业律师人数突破万人大关,整个行业的后续发展任重而道远。
从供给侧改革与创新的角度,深圳律师业需要继续加强法律服务需求端研发,努力推出更贴近各类主体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需要继续加快专家型律师、领军型律师的培养,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服务人才结构;需要继续拓宽专业服务领域和行业发展路径,努力精准对接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此,深圳律师才能呈现与深圳这座城市相匹配的活力与影响力,深圳才有望成长为中国南方实至名归的法律服务高地。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深圳律师业的光荣与梦想,离不开我们大家持之以恒的坚守和实践,更有赖于我们大家继续为之奋斗、艰苦奋斗、长期艰苦奋斗……
是为序。
蒋溪林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
专业引领发展积淀成就未来
专业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和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社会背景下,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和不断更新的法律服务需求,专业化对律师们而言,不仅是发展问题,也是生存问题。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专业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专业律师的成长离不开律师、律所及行业层面的共同努力。对于律师个人而言,不仅需要其在对基本业务领域通晓的基础上找准与自身能力、兴趣以及市场需求相结合的精准定位,做出适合自己的专业选择,也需要律师在做出选择之后有壮士断腕般舍弃其他案件的决心,以及甘于寂寞、潜心钻研、持之以恒的匠人精神。对于律所而言,需要其有相应的团队协作氛围、合理的人才培养及激励体制、科学的业务调配机制、强有力组织形式和执行机构。而对于协会而言,就需要加大投入,为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律师、律所朝向专业化发展。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联系,开拓专业领域,注重法律需求的引导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培育,为专业律师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深圳律协资助会员出版实务专著的初衷,就在于倡导律师专业化发展,引导深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断做精、做强;也希冀能借此推出行业专业领军人物,在全国专业化发展的浪潮中树立一批深圳律师的专业品牌。2012年至今,协会资助会员出版实务专著的工作已连续开展六年,累计出版律师实务专著二十余本,涵盖建设工程、婚姻家事、刑事、知识产权、投融资、劳动关系等多个专业领域;举办律师专著出版交流论坛两次,邀请律师作者、专业审稿人、出版社编辑三方人员共同探讨如何将律师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理念凝练成实务专著。这些工作的开展在调动深圳律师撰写专著积极性、提升深圳律师专著写作水准、提高深圳律师业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今后,深圳律协还将持续推动律师实务专著出版工作,引导深圳律师多总结、多思考、多研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著水平;同时,还将在业内营造浓厚的专业研究和著书立说氛围,传承和发扬深圳精神,让深圳律师成为中国律师界一面亮丽的旗帜。
林昌炽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一八年六月
回归专业崇尚专业
律师专业化不仅仅源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知识结构的复杂化,也因为法律事务在多样化前提下逐渐呈现专门性趋势,需要律师专业技能的精细化以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才式解决某类案件或法律事务越来越困难。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大化有赖于律师能够游刃有余地运用法律的精深技艺,给出更专业的答案。
不少律师不太愿意在当事人或者同行面前坦言自己不懂某专业,也不愿意在专业细分方面做出改变的努力,这不仅不利于其自身专业领域知名度的打造,也失去了律师走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机会。我们要放弃那种“博”即“精品”的认识和做法,直面自己的专业定位,在律师服务市场激烈竞争中打“差异化”“专业化”这张牌,努力将自身打造成所在专业领域的“精品”。
我们提倡的回归专业、崇尚专业并不是一句口号,它张扬的是一种职业思想、观念和意识,同时也要落实为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坚守,在形成行业共识的基础上引领律师行业发展,达到更高的水平。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套《深圳律师实务丛书》就是我们落实回归专业和崇尚专业的例证,并借此向全行业传递崇尚专业的精神。
经验应该被总结和传承。因地缘和政策优势,深圳律师在房地产、融资、科技创新、海商、国际贸易、破产清算、劳动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深圳律师协会组编这套丛书,体现深圳律师在部分领域的执业状况和专业技能,希望成为丰富律师专业化的重要素材,并作为专业化样本能够对律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有所帮助。
是为序。
高树
时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六年三月
专业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
中国的律师行业经过30年的恢复与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与现代发达国家的律师行业相比,我们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能匹配。将律师行业“做强、做大”仍是业内*强的呼声。个人理解“做强、做大”,无外乎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而其中专业化实乃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
按照现代广泛运用的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所谓“专业”,就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二是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三是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四是从事者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自律性;五是专业自律性范围内,直接负有作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六是非营利性,以服务为动机;七是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
就律师行业而言,专业化应以专业律师为基础,即律师根据特长和优势,精通本专业的法律规定和法理精髓,专门或偏重某一项或某几项法律事务;律师专业化以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为标志,即律师事务所主要人员和业务是为某个或某几个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专门法律服务,具有自己的专业品牌;律师专业化以实现全行业的专业化*终目标,即大多数执业律师符合律师的专业化,形成了自觉学习、研究法学理论与律师实务的风气和专业习惯,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具有鲜明的专业品牌。
律师要实现专业化,首先要专业明确,确定适合自己的法律服务领域,之后针对该法律服务领域进行长期的专业研修,在该法律服务领域有自己的实务和理论研究成果,*终拥有业内公认能熟悉处理法律服务领域问题的专业技能。当然,专业化也是一个“舍得”过程,选择专业化就意味着舍弃某些自己熟悉且收入颇丰的业务,甚至要忍受短期内业务量下降的痛苦。只有专注才有专业,如果不舍弃已拥有的某些业务,心不能专,则难以在专业领域获得成就。此外,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加入或组建一个强大的专业律师团队,也是律师成就专业之路不可或缺的途径。
律师专业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律所在中长期发展目标上确定专业化方向,为律师和律师团队提供专业发展环境之外,律师协会也应为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并且应该加大对律师专业化的培训力度,为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
资助会员出版实务专著是深圳律协确定的一项具体工作和一项智力工程,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倡导律师的专业化发展,引导深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普遍走上专业发展的道路;另一个是推出行业专业领军人物,在全国专业化发展的浪潮中树立一批深圳律师专业品牌。
深圳律协将每年资助出版一批律师实务专著,期许借此倡导专业发展之路,弘扬专业研究之风,发出业界深圳之声,更期许借此涌现一批律师专业领军人物。
余俊福
时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二年一月
刘平凡,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并担任该中心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负责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主任。曾主编《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文书卷宗示范》(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2019年率团队研发出“律小牛刑事辩护智能办案辅助系统”。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篇
第一节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承包方施工资质缺失
二、风险点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落实
三、风险点三:综合管理能力不足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第二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重缺位
二、风险点二:安全生产设施无保障,工作人员履责不到位
三、风险点三:一线操作人员技术不过关,项目负责人疏于管理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第三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
二、风险点二:安全教育不到位
三、风险点三:监理人员玩忽职守
四、风险点四:一线工人无特种作业资质
五、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六、防控措施
第四节消防责任事故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未经消防部门验收
二、风险点二:违规使用建筑物
三、风险点三:责令后不予整改
四、风险点四:消防意识淡薄
五、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六、防控措施
第二章资本市场篇
第一节合同诈骗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以买卖合同形式作为融资担保,被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风险点二:“一房多卖”被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风险点三:隐瞒真实经营情况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被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第二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以投资为名签订借款合同,掩盖吸收公众存款之实
二、风险点二: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四、防控措施
第三节集资诈骗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虚构开发项目,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与社会不特定群众签署开发协议,骗取投资
二、风险点二:以真实开发项目筹集资金,后因资金链断裂转变犯意,产生非法占有目的
三、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四、防控措施
第四节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虚构公司开发房屋销售事实,向银行骗取贷款,用于其他用途
二、风险点二:超越抵押物担保价值重复抵押,骗取银行贷款
三、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四、防控措施
第五节串通投标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投标人勾结其他投标人帮助其中标
二、风险点二:招投标人串通,事先商定“中标人”
三、风险点三:参与陪标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第六节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土地使用权,谋取利益
二、风险点二: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向村民征地,并倒卖给他人
三、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四、防控措施
第三章企业管理篇
第一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企业生态环境不佳,企业家刑事合规意识薄弱
二、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三、防控措施
第二节聚众斗殴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工作人员较多,涉及环节较多,发生纠纷风险更大,事发突然,应急意识薄弱,事态失控概率大
二、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三、防控措施
第三节寻衅滋事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部分员工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者存在侥幸心理
二、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三、防控措施
第四章其他篇
第一节逃税罪的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超限列支预提费用将被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二、风险点二:结算确认时点滞后导致计税成本错误被追究
三、风险点三:缺失合法有效凭证支出不被认可被追缴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思路
五、防控措施
第二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企业管理者为避税铤而走险
二、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三、防控措施
第三节职务侵占罪的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项目负责人缺乏监督导致犯罪易发
二、风险点二:财务制度不完善导致财产损失而不知情
三、风险点三:项目负责人权责过高使其陷入刑事风险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第四节行贿罪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为承揽工程建设权实施行贿
二、风险点二:为审批不合规的手续实施行贿
三、风险点三:为获得政策补贴、专项基金退款等实施行贿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第五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风险与防控
一、风险点一:公民个人信息获取程序不合法(非法购买、信息采集不合规)
二、风险点二:公民个人信息使用、保管过程中的泄露
三、风险点三: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四、罪名解析与辩护策略
五、防控措施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