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价:38 元
丛书名: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 教育部推荐教材
- 作者:杨大文,龙翼飞,曾宪义,王利明 编
- 出版时间:2020/9/1
- ISBN:9787300284941
-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3.9
- 页码:242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8
- 开本:16开
《婚姻家庭法(第八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初版问世于世纪之交,历经多次修订,全面反映了婚姻家庭领域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的新成果。
《婚姻家庭法(第八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以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从比较法的角度评介境外立法例,贴近立法的共识性取向;在内容上将法理的探讨、制度的评析、法条的诠解、法律的适用等熔为一炉,促进学生融会贯通地掌握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辅之以案例和司法考试真题,阐明核心概念和主要制度,注重对学生的应用能力的培养。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初学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师,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言:“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其他的学习(不是学哲学)是使人能够成为某种人,即有一定职业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够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体系,能够准确简明地阐释法律的逻辑,能够深入浅出地叙述法律的精要,能够生动贴切地表达深奥的法理。所以,法学教材是学生学习法律的向导,是学生步入法律殿堂的阶梯。如果在入门之初教材就有偏颇之处,就可能误人子弟,学生日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来修正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
第二,法学教材是传播法律价值理念的载体。好的法学教材不仅要传授法学知识,更要传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尊重权利的观念。本科、研究生阶段的青年学子,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一套优秀的法学教材,对于他们价值观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法学教材是形成职业共同体的主要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学教材,向法律研习者传授共同的知识,这对于培养一个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话语体系的法律共同体,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学教材是所有法律研习者的良师益友。没有好的教材,一个好的教师或可弥补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对那些没有老师指导的自学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师,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评价体系中,教材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注重,对学术成果的形式优先考虑的往往是专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观念中,教材与创新、与学术精品甚至与学术无缘。其实,要真正写出一部好的教材,其难度之大、工作之艰辛、影响之深远,绝不低于一部优秀的专著,它甚至可以成为在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发挥作用的传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为例,所谓法学阶梯,即法学入门之义,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罗马法的精髓,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研习罗马法最基本的著述。日本著名学者我妻荣说过,大学教授有两大任务:一是写出自己熟悉的专业及学术领域的讲义乃至教科书;二是选择自己最有兴趣、最看重的题目,集中精力进行终生的研究。实际上,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写出一部好教材,必须要对相关领域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还要能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将问题讲清楚、讲明白。没有编写教材的基本功,实际上也很难写出优秀的专著。当然,也只有对每一个专题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对这个学术领域的完整把握。
虽然近几年我国法学教育发展迅速,成绩显著,但是法学教育也面临许多挑战。各个学校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这就更需要推出更多的结构严谨、内容全面、角度各有侧重、能够适应不同需求的法学教材,为提高法学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法学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前提条件。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始终高度重视教材建设。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所正规的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最早开设了社会主义法学教学课堂,编写了第一套社会主义法学讲义,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法学本科生和各学科的硕士生、博士生,产生了新中国最早的一批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也因此成为引领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并在世界知名法学院行列中崭露头角。为了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出版一套体现我们最新研究成果的法学教材。
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们组织编写了本套教材,其中包括本科生用书、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法学研究生用书和司法考试用书四大系列,分别面向不同层次法科教育需求。编写人员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为主,反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整体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视野。相信本套教材的出版,一定能够为新时期法学教育的繁荣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是为序。
杨大文(1933-2014),男,江苏常州人。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学科奠基人。先生著作等身,主编的《婚姻法教程》(1982年版)、《婚姻法学》(1985年版)、《亲属法》(1997年版)堪称经典。先生积极参与立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龙翼飞(1959年10月-),男,祖籍湖南衡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教学名师,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已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二十余部,发表论文多篇,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的立法研究活动。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治讲座。先后赴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荷兰、俄罗斯、韩国等国家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章 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第一节 婚姻家庭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第二章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第二节 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第三节 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立法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地位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事实
第五章 婚姻的成立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说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的条件
第四节 结婚的程序
第五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第六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节 婚姻效力概说
第二节 配偶身份权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
第七章 婚姻的终止
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说
第二节 协议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四节 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第五节 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亲权与亲子关系
第一节 亲权与亲子关系概说
第二节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婚生子女
第四节 非婚生子女
第五节 继父母继子女
第九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制度概说
第二节 我国的收养立法及其基本原则
第三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第四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
第五节 收养的法律效力
第六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十章 扶养
第一节 扶养制度概说
第二节 我国现行扶养制度
第三节 扶养制度的完善
第十一章 监护
第一节 监护制度概说
第二节 监护的设立
第三节 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节 监护的终止与撤销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民法典》之总则编是婚姻家庭责任的基础
第二节 《民法典》其余各编是婚姻家庭责任的补充
第三节 侵害婚姻家庭权利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 侵害婚姻家庭权益的行政责任
第五节 侵害婚姻家庭权益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民族、涉外、涉侨及中国区际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第一节 民族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第二节 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第三节 涉侨、涉港澳台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