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严峻挑战。
《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机制研究》直面我国生态环境司法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建立完善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的迫切需要,针对制约我国环境司法功能发挥的深层次因素,对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诉讼程序特别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司法话语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历史梳理、实践探索、域外经验借鉴基础上提出了多项理论新见解,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建设的新方案、新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一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画卷正逐步展现在世人面前。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符合司法规律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律的社会主义环境司法机制,既是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条件,也是我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制度,但是,支撑实践正确发展的理论体系并未形成。各个地方的环境司法探索层出不穷,虽有一定成效,但其合法性、合理性尤其是可持续性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对中国特色环境司法制度的基本概念、核心价值理念、理论基础、基本原则等基本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科学阐释,是我国环境司法制度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和司法科学的一项重大学术课题。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ZDA073)的重要研究成果之一。本书系统回应了我国环境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项重大问题,从经典作家的名著和社会实践的宝库中寻找理论根据和实践依据,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概括和逻辑架构。“问题是一切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当一个反复发生的现象挑战了某个现有理论时,一个理论问题便已呈现。本书来源于丰富的司法实践,又高于现实的司法实践,将优秀的理论成果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对环境司法实践中折射出的问题进行法学解读并进行理论概括。尤其对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诉讼程序特别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司法话语权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和概括。本书没有在理论概括后停止前进的步伐,进而对司法如何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保障作用进行了历史性回应。
我们坚信,任何社会科学尤其是法律科学一定要强调研究经验事实,但同时又重视从经验事实中提出抽象的理论。法学研究者应当具有将问题“概念化”,提炼理论命题,然后提出新理论的能力。本书在历史梳理、现实探索、域外经验介绍的基础上,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障机制中的重点环节,包括环境司法实体制度、主体制度、诉讼程序制度、公益诉讼制度和环境司法话语权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尝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机制、制度体系。
本书是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炼理论依据、科学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来搭建研究框架的。本书共计十二章,内容依次为:绪论、第一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概述、第二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第三章我国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的历史沿革、第四章环境审判的实践探索、第五章环境司法保障的域外经验、第六章环境司法保障机制构建的基本理论、第七章环境司法实体制度创新研究、第八章环境司法组织制度创新研究、第九章环境诉讼制度创新研究、第十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研究、第十一章环境司法制度与相关制度衔接的创新研究、第十二章中国特色环境司法保障话语权创新研究。第一章至第三章为课题研究提供法学一般理论的铺垫;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国内探索和域外经验借鉴;第六章是对环境司法特殊理论的研究和提升,试图构建系统的社会主义环境司法理论框架,回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为环境司法的实践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第七章至第十一章是环境司法制度的创新研究,在分析我国环境司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在环境司法的实体制度、组织制度、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等领域,提出制度设计的方案建议;第十二章是中国特色环境司法话语体系的创新研究,针对国际上一些对我国环境司法的非议,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摆事实、讲道理的回应,以构建中国特色环境司法的话语权,为中国的环境司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本书的特色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奠定丰厚理论基石的前提下,致力于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保障制度,以期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孙佑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历任国务院法制局农林城建环保法规司副司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兼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主持或参与起草1985年以来我国重要的环境资源立法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40余项,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绪论
一 研究缘起与意义
二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三 研究的总体框架与主要创新
第一章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概述
第一节 生态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概述
一 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二 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
三 生态文明(建设)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一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发展
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及意义
第三节 为什么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
三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第四节 如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 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生态化
二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体系
三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第二章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保障机制
第一节 司法保障机制概述
一 司法
二 体制、机制与制度
三 司法保障机制的内涵
第二节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司法保障机制
一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 司法保障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 中央关于以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第三节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完善现行司法保障机制
一 中国司法保障机制的基本情况
二 司法保障机制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司法保障机制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发挥不足
第四节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相适应的环境司法保障机制
一 环境法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法律
二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司法保障机制提出新要求
三 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
第三章 我国环境司法保障机制的历史沿革
第四章 环境审判的实践探索
第五章 环境司法保障的域外经验
第六章 环境司法保障机制构建的基本理论
第七章 环境司法实体制度创新研究
第八章 环境司法组织制度创新研究
第九章 环境诉讼制度创新研究
第十章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研究
第十一章 环境司法制度与相关制度衔接的创新研究
第十二章 中国特色环境司法保障话语权创新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