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旨在从保险业普惠性提升的实际出发,通过介绍普惠性的概念提出其在保险业内的发展应用现状及其预期,剖析我国保险业普惠性提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大致解决方向,以及其在我国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国外保险业普惠性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最终为我国未来保险业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普惠性提升提供些许借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18》显示,2003—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均在046以上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18》,中国统计出版社,https://data-cnki-netwebvpncuebeducn/yearbook/Single/N2019030261。。一般认为,基尼系数数值在030~040比较合理,在040~050表示差距过大,大于050则表明差距悬殊。收入差距的加大不仅制约城乡发展和扩大内需,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甚至还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文化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http://wwwgovcn/guowuyuan/2015-03/16/content_2835101htm。。
2015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立国之道,惟在富民。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2017年10月,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又一次明确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17-10/27/c_1121867529 htm。。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16-03/17/content_5054992htm。。随着我国综合实力日益强大,更需要强调包容性增长,即确保所有人都能分享我国综合实力增强的果实。包容性增长的基础源自各个社会主体享有平等的经济与金融资源。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就是要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http://www 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15/content_10602htm。。
普惠保险的提出源于普惠金融,其实质就是在普惠金融发展的背景下,提升保险的普惠性,能够让保险惠及社会各阶层、群体,让每个人都能拥有获取保险服务的权利,特别是那些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经过近几年的探索与实践,保险的普惠性得到了发展与提升,保险作为重要的市场化的风险保障机制,在分散风险、精准扶贫、降低普惠金融中的信贷风险、提升贫困群体再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提升保险普惠性,就需要从重点人群,即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农业人群可能发生的风险入手,发挥保险业的天然优势,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地区、重点人群,并有针对性地提升保险在这些风险应对中的运作效率,这是提升保险普惠性的关键所在。
本研究认为,提高保险普惠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和增信优势,建立普惠金融的互动机制;②提升人才素质,夯实保险业科学发展的人才基础;③加强保险宣传,提升保险普惠性的社会认知度;④借助新技术渠道,促进保险的普惠性发展;⑤充分发挥风险保障机制优势,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总体来看,提升保险普惠性需要立足主业,回归本位,充分发挥保险分担风险和补偿损失的保障功能,使之成为国家发展的稳定器、人民生活的保障器、实体经济的助推器。
本研究主要选择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迫切需要的、更能凸显保险普惠性的大病保险市场、养老保险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三大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之与相对应,《保险普惠性在大病保险市场的研究:基于北京市场的调研》《保险普惠性在养老保险市场的研究:基于内蒙古四子王旗的调研》《保险普惠性在农业保险市场的研究》三份研究报告也就成为本书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研究我国保险普惠性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提升我国保险普惠性的发展路径。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①充分梳理了目前国内外对于普惠金融与普惠保险的种种定义,进而界定了普惠保险是什么、其主要对象是谁,以及如何普惠等问题;②深入基层探索普惠保险的发展,并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探寻其发展的影响因素。
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短板,改善民生,就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保险是解决弱势群体金融风险脆弱性问题,尤其是因灾致(返)贫、因病致(返)贫问题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金融扶贫,保险先行”已经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在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以及全力构建专项(特定)扶贫、行业(部门)扶贫、社会(公众)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的背景下,保险行业更要放下身段,盯住主业,真抓实干,优化提升保险普惠性的发展途径,在继承中有创新,在坚持中有发展,用实绩惠民,让保险惠及社会各阶层、群体,让每个人都能拥有获取保险服务的权利。
本书虽然对我国保险行业普惠性的发展现状做了一些考察和分析论证,并提出了关于提升保险普惠性的一些政策建议,但是受自身条件局限,研究很粗浅,有许多不足之处,恳请大家不吝赐教!
本书是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课题“保险业提升普惠性的路径创新研究”的结题报告。该课题已于2017年12月结题,2018年5月通过原保监会结题审核。本书是课题组全体成员集体智慧的结晶,大家为课题的完成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在编写本书过程中我们借鉴了大量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在此致以衷心的感谢!若有遗漏,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