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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史若干问题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文库)
本书是以当代中国国防为主题的论文集,涉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国防科技工业的“部院合并”、军事代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兵役制度的改革、与西方军事技术的合作、国家安全、军费结构等方面。作者从多方面梳理当代国防的发展进程,有助于读者了解当代国防的概貌。
前言 作为中国当代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当代国防史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史可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履行国家的防务职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抵御外来武装侵略和颠覆,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而进行的军事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的历史。加强和深化中国当代国防史研究,对推进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进一步完善中国当代史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论述的专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科技工业的领导管理体制经过了较为频繁的调整。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由二机部为主领导了中国国防工业的大规模建设。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为了发展国防科研事业,先后在航空工业委员会和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委”)直接领导下,迅速组建了国防研究院所,军队系统的国防科研队伍不断壮大。国防工办成立后,力图实现对国防科技工业的统一领导,并在1964年实行了“部院合并”,以国务院国防工办为龙头的、统一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初步形成。梳理历次领导体制变革的历史过程,有助于深入分析和研究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模式的现状和成因,总结领导管理体制的特点,剖析这一管理体制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从而给出进一步改革调整的建议及对策。长期以来,学界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探索和现实对策方面,对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较少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笔者将散见于文献著述、回忆传记等中的相关资料加以收集整理,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发展演变与调整改革的历史进程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20世纪60年代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关于“部院合并”问题的探讨。1960年底,为加速国防科技事业的发展,经中央批准,国防科委集中组建了国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国防工业部门则陆续分建出航空、兵器、舰艇、电子工业部。科研试制与工业生产的矛盾不断出现。1962年,国防工业部门的领导提出了“院部合并”的建议,由此在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内部引发了长时间的讨论与争议。“院部合并”成为一个周期性反复的问题,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和发展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少有涉及,仅在若干回忆性著作和文章中有所提及,缺乏较为综合深入的探讨。拙文综合已有文献,结合回忆史料,尝试对此问题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调整与改革。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国内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国防科技工业领导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但在不少方面还沿袭着苏联的模式,与改革开放新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和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积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和探索。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国防科技工业的领导体制进行了较大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梳理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变革的历史过程,分析和研究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模式的现状和成因,对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加快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简称“军事代表制度”)是由军队向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派出现场代表,对装备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交付的装备进行检验和验收的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为监督工厂履行订货合同和进行产品的检验验收,军队向军工企业派驻检验代表。1953年9月,全军检验代表会议召开,决定将驻厂检验代表改为军事代表(简称“军代表”),并制定了《区域军事代表暂行条例》及《驻厂军代表暂行工作条例》,初步建立了军代表制度。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军事代表的职责范围不断扩大,军代表队伍迅速壮大,军代表与工厂的矛盾开始出现。为改进军事代表工作,彭德怀代表中央军委提出了军事代表工作三项原则和十条措施。经过多年实践经验总结,1964年10月正式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条例》,解决了驻厂军事代表工作中具体政策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推动了驻厂军事代表工作的开展。在五六十年代,军事代表制度几经调整,争议不断。目前学术界关于驻厂军事代表的著述文章,多集中在现实问题的研究上面,对于我国军事代表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则研究较少。拙文以散见于各类文献著述及回忆文章中的相关史料为依据,对于五六十年代中国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建立和调整、发展的历史过程,做一些梳理和回顾,以期为军事代表制度的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国防工业布局的调整与完善。从60年代中期开始,按照中央“立足于打仗,抢时间,改变布局,加快三线建设,首先是国防建设”的指示,国防工业按照规模小、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全面展开了三线战略后方的建设。到70年代末,通过大规模的后方基地建设,改善了国防科技工业的战略布局,建成了一批大型的生产、科研战略后方基地,研制、生产出一批部队急需的武器装备,对加强战备、巩固国防和发展内地山区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对西欧的首次出访及技术引进。为改变航空工业的落后面貌,中央提出要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抓紧引进先进技术。为了实地了解西欧航空工业的具体情况,相机选择有用的产品、实验设备和技术,争取尽快引进,三机部党组决定组团到西方先进工业国家考察。1978年11月2日至12月23日,三机部部长吕东及三位副部长率领25人的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出访联邦德国、法国、英国,这是新中国航空工业创建以来到西方发达国家考察的第一个高级别代表团。代表团考察了三国主要的航空科研机构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公司。这次考察,对航空工业制定20世纪80年代的发展规划、加强科研设计工作、更加坚定地实行对外开放,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与西欧三国的合作大大提升了中国航空工业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为中航工业后来的迅速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以此为开端,中国航空工业开始广泛与世界各国接触,对外合作打开了局面。 20世纪50年代围绕兵役制度的探索与争议。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军队建设的需要,国家及时提出实行义务兵役制。它的主要特征是实行定期征集、定期退役,使现役部队得到充足的兵员补充,同时有计划地积蓄雄厚的训练有素的后备兵员。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兵役法,它标志着长期实行的志愿兵役制度的结束,这是国家军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虽然义务兵役制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合理的兵役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还是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围绕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以及是否恢复志愿兵制等问题,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探索、实践和争论,义务兵役制得到修正和改进,符合中国实际的兵役制度逐步确立,并不断发展完善。 毛泽东与广西剿匪工作。1950年11月起,考虑到广西在战略全局中的极端重要性,毛泽东连续发出一系列指示,对广西的剿匪工作成绩和领导方法提出严厉批评,要求限期完成剿匪任务、抽调部队支援广东,应对国民党军队可能的登陆。毛泽东提出清匪反霸政策方针:清匪必须与反霸、减租、退押或土改相结合,必须杀掉匪首、惯匪与恶霸,并必须由党委统一领导,全力以赴,发动群众,根绝匪祸。为了改变领导方法,改进作风,毛泽东派叶剑英、陶铸去广西帮助工作。不久,陶铸代理省委书记。广西省委、军区认真贯彻了毛泽东的指示精神,纠正了错误,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胜利完成了剿匪任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收录了大量有关文献。近些年,一些人在“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核对”的名义下,对这段历史进行片面、错误的解读,甚至歪曲篡改史实,流毒甚广。笔者结合历史资料,完整解读这些指示,还原历史事实,澄清了一些误解和错误。 毛泽东与新中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起步。1950—1954年初是新中国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起步与准备阶段,在这一重要历史阶段,毛泽东亲自领导人民解放军实行精简整编,统一军队编制,初步完成了由单一陆军向诸兵种联合军队的过渡;他亲自制定了以文化教育为主的训练方针,普及教育和院校高层次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我军文化素质;他重视苏联顾问的作用,提倡虚心向苏军学习,迅速提高我军指战员的现代化军事科学水平。这些战略措施取得了快速而重大的成效,为人民解放军全面展开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必要条件。这期间,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央决定系统地、大规模地更换现代化陆军武器装备,并积极引进技术,发展自己的兵器工业;重点发展空军和航空工业;适时地、有步骤地发展人民海军。经过一系列的努力,人民解放军在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极大的进步,为后来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世界新军事变革背景下的中国军队建设。90年代,中央军委深刻洞察和把握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变化和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发展趋势,确定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制定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从而把我军现代化建设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世界军事发展的大趋势和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新形势,中央军委提出科技强军战略,强调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军队建设质量,实现了我军建设指导方针的一个历史性转变。实施了以裁减员额50万为主要任务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军事训练贯彻科技强军战略,全军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科技练兵活动,增大训练的科技含量,推动军事训练向更高层次发展,使部队应付高技术战争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我军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本书力图将散见于文献著述、回忆传记等中的相关资料加以收集整理,对中国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期望对于总结分析国防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有所裨益。
姬文波,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后继续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获历史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从事当代中国国防史研究。
前言 (1)
国防科技工业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3) 20世纪60年代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关于“部院合并”问题的探讨 (22)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调整与改革(1966—1986) (43) 改革开放以来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变迁 (54)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解放军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71)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国防工业布局的调整与完善 (90) 激进与徘徊: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对西欧的首次出访及技术引进 (103) 改革开放后中国与西方的军事技术合作 (119)
军队建设
20世纪50年代围绕兵役制度的探索与争议 (129) 略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143) 略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152) 毛泽东与广西剿匪 (162) 毛泽东与新中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起步 (176) 略论建国初期毛泽东领导人民军队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 (186)
当代国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军事战略方针的调整与完善 (199) 20世纪90年代世界新军事变革背景下的中国军队建设 (206) 对中国国防费的多视角分析 (217)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化与拓展 (228)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国内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经过了较为频繁的调整。梳理历次领导体制变革的历史过程,有助于深入分析和研究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模式的现状和成因,总结领导管理体制的特点,剖析这一管理体制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进一步改革调整的建议及对策。长期以来,学界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探索和现实对策方面,对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较少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笔者将散见于文献著述、回忆录、传记中的相关资料加以收集整理,力图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发展演变与调整改革的历史进程做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一、中国国防工业的创建 在解放战争后期,中共中央做出了调整军事工业的战略决策:兵器工业要从战时工业向国防工业转变。在组织上从军事系统划归政府系统,纳入国民经济体系;在领导体制上,则以大区为主,按行业归类,并开始从山区乡村向城镇转移,从分散向集中调整。1949年前后,国防工业的领导体制仍沿用解放战争后期的建制,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领导,重工业部负责业务归口管理。1950年5月,重工业部成立兵工办公室,副部长刘鼎兼主任。兵工办公室是兵器工业的归口管理机构,对全国兵器工业的调整、生产计划、产品规格和财务结算实施统一归口管理。1950年上半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下简称“政务院”)批准在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筹备组、电信工业局等机构,负责组织生产并积极准备军工企业的调整工作。 船舶工业承担着为海军装备建设和国家航运事业服务的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初期,船舶工业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机构,各地船厂多由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先行接管,嗣后由各地按系统分别管理。经过考察,刘鼎认为有在重工业部下设立船舶工业局的必要。由于船舶工业大部分力量集中在上海市,刘鼎与华东工业部副部长程望磋商后,征得华东局的同意,并报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批准,于1950年10月在上海市成立了船舶工业局,隶属重工业部。12月29日,政务院任命程望为局长。船舶工业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船舶工业有了全国统一的领导机构。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兵器工业进入紧急战备生产。为了加强对兵工生产和建设的领导机构,1951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周恩来兼任主任,聂荣臻、李富春为副主任。空军司令员刘亚楼、海军司令员萧劲光、军委装甲兵司令员许光达、军委炮兵司令员陈锡联、军委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等九人为委员,雷英夫为秘书长。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的成立,改变了此前兵器工业由各大行政区分散管理的状况。1951年4月,政务院第八十次会议决定在重工业部下成立兵工总局(其前身为兵工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国兵器工业,并受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领导,刘鼎兼任局长。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负责确定兵工建设的方针与原则,兵工总局则负责组织军队武器装备的生产。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和兵工总局的成立,加强了对军工生产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建立统一的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积累了经验。 为加强对航空工业建设的领导,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宣布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聂荣臻为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刘亚楼、何长工、段子俊、马文等为委员。决定指出:航空工业在目前阶段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和经营的原则。只有在航空工业发展到能够制造飞机而且需要将工业生产力量集中用到飞机生产时,才应把修理任务与制造装配任务分开进行管理和经营。为此,决定空军司令部下辖的工厂,除四个氧气厂外其余全部移交给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接收。4月18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并财委发出通知,决定成立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所有飞机的修理工作,段子俊任局长。4月29日,周恩来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批准航空工业局在沈阳成立。7月,政务院任命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兼航空工业局局长,负责航空工业局的组建工作。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决定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以下简称“二机部”),任命赵尔陆为部长,张霖之、万毅、刘鼎为副部长,统一管理国防工业。同时决定撤销大行政区的兵工管理机构,实行部—管理局—企业的三级管理体制,从分区管理改为中央集中领导、统一管理。二机部初建时下辖三个局,二局主管枪炮弹药生产,局长由刘鼎兼任,后由张连奎接任;四局主管航空工业,局长由赵尔陆兼任;六局主管坦克装甲车辆工业,局长为刘雪初。船舶工业局则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以下简称“一机部”)领导,改名为船舶工业管理局。9月1日,赵尔陆就二机部初建等情况向中央呈送报告。报告说:“原隶属重工业部的航空、兵工、坦克三个工业局的领导机构与所辖工厂已正式拨交二机部领导。目前工作重心拟定为建立、健全与调整机构,调配干部,充实工厂,熟悉情况,并为迎接新的生产建设任务准备条件。”毛泽东批示:此件已阅,很好。 此时,军委通信部代管的电信工业局也面临归属问题。军委通信部部长王诤与副部长刘寅商议后认为,电信工业归属到二机部才有可能被列入重点建设的行业。于是,他们积极争取把电信工业局纳入国防工业的建制序列。就在此时,主持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薄一波打电话到通信部询问此事。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工业处发出书面通知,拟将电信工业局所辖的五个企业划归一机部电器工业局接管。刘寅立即发电报向正在出国访问的王诤请示,王诤回电同意电信工业局归属二机部领导。随即他们派人找二机部部长赵尔陆洽谈。赵尔陆提出两点要求:第一,请军委通信部派一位懂行的人来当局长,最好是由王诤任二机部副部长兼电信工业局局长;第二,目前没有一分钱投资,连一平方米房子也没有。王诤回国后与赵尔陆商量达成了一致意见。1952年11月20日,刘寅起草了《关于电信工业统一领导隶属确定问题》的报告,上报聂荣臻转呈周恩来。1953年4月,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电信工业局改属二机部建制,改称二机部第十局,刘寅任局长。 1953年9月,二机部调整兵器工业管理机构,二局分为三个管理局:一局主管枪炮和枪弹行业;二局主管炮弹、火工品行业;三局主管火炸药行业。同时撤销西南分局、东北办事处和山西办事处。至此,国防工业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并开始具体组织国防工业的大规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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