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法家的缘起谈起,进而总结了法家的传统、特征、师承,以及先秦法家对中国传统政治的影响和巨大贡献。本书可说是一部有关法家文化的大而全的著作。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马平安,1964年生,河南卢氏人,历史学博士、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史、中国近代政治史。写作出版《春秋何以无道》《大哉 孔子》《走向大一统》《传统士人的家国天下》《中国政治史大纲》《中国传统政治的基因》等著作30余部;在《世界□□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
□□章 法家的渊源
第二章 法家之催生
第三章 春秋时期的法家
第四章 《管子》:春秋法家之大成
第五章 战国初期的法家
第六章 战国中期的法家
第七章 《商君书》:战国初中期法家之大成
第八章 战国后期的法家
第九章 《韩非子》:中国传统政治学之大成
第十章 法家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模式之定型
法家□突出的思想特征是“去不直,公正不阿”。在原始意义上,“法”主要指刑罚的意思,古代的“刑”也称为“法”,如,“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刑家就是中国的法家。“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去”在古文中表“去掉”“舍弃”的动作,用在“灋”字中,表示在“廌”看来是丑恶的或不公正的东西应该祛除、抛弃、消除。古人造字讲究象形、寓意和义理。制法体现公平,执法护正祛恶,“去”恶“去”邪应是古人赋予“灋”字的基本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