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例》出版于1969年,是刘易斯的首本专著,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刘易斯一生专著不多,只有四部,另有一部文集;此外,到目前为止还出版过五部论文集,收录了他的99篇论文。但相较于刘易斯那些在哲学界影响深远的著述而言,《惯例》一书十分特殊:它在经济学界的影响力恐怕要远远胜于哲学界,尽管许多经济学者目前尚未认识到这一点。
在当下经济学界,制度研究即便不是热点,也是非常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而在制度分析中,博弈论又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具。但博弈理论又是如何进入制度研究之中的呢?对于这一点,经济学界有一个流传极广的“都市传说”——即新制度经济学家非常早将博弈理论引入了制度分析。
大卫·刘易斯,全名为大卫·凯洛格·刘易斯(David Kellogg Lewis,1941-2001),美国哲学家。先后执教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和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当代语言哲学、心灵哲学、逻辑哲学、概率论、形而上学以及美学等领域均有重要贡献。
刘易斯于1941年9月2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欧柏林(Oberlin,Ohio),父亲约翰·D.刘易斯(John D.Lewis)是欧柏林学院的政治学教授,母亲露丝·尤尔特·凯洛格·刘易斯(Ruth Ewart Kelloggs Lewis)则来自一个学术世家,是一位出色的中世纪历史研究者,但是未曾执教,除了博士论文她也未曾发表过其他著作。刘易斯父母共有三位子女,而大卫是家中长子。
高中阶段开始刘易斯就显露出他的学术才华。他很少去上学,反而参加了欧柏林学院的化学课程,并且暑期在学院的化学实验室工作(1954-1957)。不过大概也正因为如此,他没能拿到高中文凭,高中没有毕业。
1957年,刘易斯就读于斯沃斯莫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一开始他的兴趣仍然是化学,但同时也开始修读哲学和符号逻辑课程。1959-1960年,刘易斯全家在牛津待了一年时间(因为他的父亲在牛津做访问学者),刘易斯因此中断了化学学习,转向了哲学。在牛津,他父亲的同事接纳他作为一名牛津的本科学生,并为他指派了一位哲学导师,由此刘易斯开始了他的哲学课程学习。其间,他除了每周定期交一篇哲学论文并接受一对一指导外,还参加了格赖斯(H.P.Grice)、斯特劳森(P.F.Strawson)、赖尔(Gilbert Ryle)和奥斯汀(J.L.Austin)等人的讲座,接触到牛津日常语言学派。不过按照刘易斯妻子(Stephanie R.Lewis)的说法,刘易斯当时并未受到牛津这些大哲的影响。[参见《大卫·刘易斯的学术生平(1941-2001):早期影响》,收录于文集《与大卫·刘易斯同行》(A Companion to David Lewis,2015),这部论文集中收录了近二十年来有关刘易斯生平和哲学理论的评论文章。]
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1941-2001),美国著名哲学家,1970年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短暂任教,然后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直到去世。他的学术贡献涉及语言哲学、思维哲学、形而上学、认识论哲学和逻辑哲学。
总序
译者前言
致谢
前言
导论
第一章 协调与惯例
第一节 协调问题示例
第二节 分析协调问题
第三节 解决协调问题
第四节 惯例
第五节 惯例示例
第二章 惯例概念的精致化
第一节 共同知识
第二节 惯例知识
第三节 备选惯例
第四节 惯例等级
第五节 惯例后承
第三章 惯例概念的比较
第一节 协定
第二节 社会契约
第三节 规范
第四节 规则
第五节 遵从行为
第六节 模仿
第四章 惯例与沟通
第一节 信号示例
第二节 分析发信号现象
第三节 言辞信号
第四节 信号的惯例意义
第五节 信号的非自然意义
第五章 语言惯例
第一节 可能的语言
第二节 语法
第三节 可能语言的语义学
第四节 求真惯例
第五节 群体中的语义学
结论
索引
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