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第2版?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修订)??
定 价:78 元
- 作者:杜月秋,孙政 著
- 出版时间:2021/1/1
- ISBN:9787519753146
-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923.04
- 页码:580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2
- 开本:32
体例科学:民法典及新司法解释居左,单行法、旧司法解释等居右,注释以不同字体显示在法典条文下方。针对不同的情况(增、删、改、吸收等)采用不同的标注形式,便于直观了解。
对照全面:本书不仅将民法典各编对应的单行法纳入对照范围,更将相应的司法解释、重要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其中,免于多次查找。
注释精炼:800余处条文注释,均秉持“小而精”的原则,尽可能避免出现冗余内容,一眼直达条文精髓。
查找便捷:纸质版按照民法典条文顺序逐条对照,附赠的电子版则按照原单行法条文顺序反向对照,让查找、检索更便捷。
体例优化:全新司法解释(含7个新增+111个修正司法解释核心条款)全面嵌入民法典对应条款
精心梳理:民事单行法及近百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详细对照
注释丰富:近800处重大变化及核心法条专业释义
双向检索:既可以民法典检索旧法,也可以旧法检索民法典新规
使用便捷:双栏对照,增、删、改、吸收内容醒目标注
数据扩容:纸质书+电子书,可在线查阅、搜索关键词
第二版编写说明
《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自2020年6月上市以来,累计销量超过30万册,法律书籍畅销榜前列。值第二版修订之际,对读者朋友们的肯定与厚爱表示感谢!
*高人民法院为配合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于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了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其中,废止116件,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111件,未做修改、继续使用364件;新制定第*批《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7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读者,结合司法解释废、改、立情况,我们于近期对该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务求将*新的司法解释及其精神体现在本书中。
本书的对照不仅保留了第*版中的“横向”对照,即《民法典》条文与原单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的对照;同时在“纵向”对照上也有了突破,即将《民法典》条文与*高人民法院为配合《民法典》施行而修改、新制定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对照。我们相信,通过这种横纵结合的对照,再加上直观简练的注解,《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第二版)将不负众望,在助力大家更好更快学习《民法典》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充分发挥本书的特色,便于大家更好地使用本书,在第*版说明基础上,现将第二版的修改特点说明如下:
1.被废止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注明“已废止”。
2.被修改的司法解释,分为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1)原条款被废止的,用括号标注“(本条/款已失效)”,如“原人损解释第八条第*款(本条已失效)”。
(2)原条款内容被修改,但条文序号不变的,用括号标注“(本条内容已修正)”,如“原精神损害解释第*条第*款(本条内容已修正)”。
(3)条文序号改变的,无论是否有内容实质性修改,均用括号标注“(已变更为*新司法解释第×条)”,如“原农地承包解释第二十二条(已变更为*新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4)原条款内容及条款号均无变化的,不再另行标注。
3.新增的7部司法解释相关内容,以楷体(加粗)置于左栏相对应的《民法典》条文下边。
时间仓促加之经验所限,本书在体例设计、对照安排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内容方面也难免存在遗漏,还请读者朋友们批评指正!
编 者
2021年1月
编 写 说 明
民法即生活本身,《民法典》即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民法典》是几代国人的夙愿,而今已经实现。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法学研究及法学教育工作者等法律人,还是身处社会生活之中的普通群众,能见证《民法典》的到来,是幸运的。《民法典》的出台意义重大,但《民法典》正式生效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法律及大量司法解释将不再有效,而1260条的《民法典》较原有法律而言,既有大量变更之处,也有不少新增内容。囿于条文数量的“庞大”及原单行法多年使用产生的“定式”,高效学习《民法典》并非易事。为方便广大法律工作者及法律爱好者更好地查阅、学习、研究、适用,我们编写了这本《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就本书的结构设计、特色之处等事项,说明如下:
1.整体结构
通过书名可以看出本书主要是围绕“条文”进行编写的,并且包含了“条文对照”与“条文解读”。为便于使用,本书通过表格的形式按照条文顺序,对《民法典》的条文与原有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对照。
2.特色之处
(1)本书的条文对照,并非局限于原有的单行法,更将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纳入对照范围,保证对照内容的全面性、实用性,这也是本书不同于其他书籍之处。
(2)对重点条文的解读与说明,直接在条文下方采用附注方式,内容高度凝练,保证重点突出。
(3)为便于阅读与区分,本书在对照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了特殊符号,现统一说明如下:
“加粗”的法条内容,为《民法典》较原有法律的新增内容;
“斜体”的内容,为变动内容(包括部分的表述变动);
“ 删除线 ”的内容,系原有法律的删除内容;
“ ”的内容,系吸收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而来的内容;
《民法典》条文、原单行法条文使用宋体,对照的司法解释等使用楷体;
重点条文解读、提示或说明,以仿宋、小号附注在条文下方;
本书编写过程中涉及较多单行法、司法解释,其中全书两次以上涉及的司法解释,使用了简称(具体见司法解释简称表);仅涉及一次的单行法、司法解释,直接使用全称。
3.其他事项
本书编排新颖,对照全面,解读精练,使用得当将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对“解读说明”的条文或者“加粗”“斜体”内容较多的条文,需要格外留意,如关于保证合同的推定由“连带责任保证”变更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686条),再如“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民法典》第1048条)……类似内容还有很多,希望读者多加留意。
另需说明,由于《民法典》的制定既是一次重大的立法突破,也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汇编梳理,有不少表述上有变化但实质意义未变之处(包括标点符号)。为便于读者阅读,减少不必要的视觉干扰,对于这些不影响条文实质意义的变动,本书未再进行一一对照的严格标注。
由于时间仓促与经验所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
编 者
二〇二〇年五月
杜月秋,女,江苏徐州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先后任职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丰县人民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实务与法律研究近二十年,多篇论文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多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国家*征文活动中获奖,数次立功受奖。
孙政,男,山东济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先后在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人民法庭、研究室工作,现任职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民事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工作,创办并运营微信公众号、头条号——走近民法典。工作以来发表相关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三十余篇,多篇成果在国家*、省级研讨会或征文中获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
目 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003
第二章 自然人 004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004
第二节 监护 007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013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018
第三章 法人 01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019
第二节 营利法人 027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034
第四节 特别法人 038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040
第五章 民事权利 042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04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049
第二节 意思表示 050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052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059
第七章 代理 05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059
第二节 委托代理 061
第三节 代理终止 064
第八章 民事责任 065
第九章 诉讼时效 070
第十章 期间计算 078
第二编 物 权
第一分编 通则 083
第一章 一般规定 083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084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084
第二节 动产交付 090
第三节 其他规定 092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093
第二分编 所有权 094
第四章 一般规定 094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096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04
第七章 相邻关系 115
第八章 共有 118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123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131
第十章 一般规定 131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132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143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152
第十四章 居住权 154
第十五章 地役权 155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159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159
第十七章 抵押权 166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166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187
第十八章 质权 190
第一节 动产质权 190
第二节 权利质权 197
第十九章 留置权 205
第五分编 占有 210
第二十章 占有 210
第三编 合 同
第一分编 通则 21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215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217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229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233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241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45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48
第八章 违约责任 257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269
第九章 买卖合同 269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88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290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293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30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01
第二节 保证责任 308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317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329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340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344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348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36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61
第二节 客运合同 362
第三节 货运合同 365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369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37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71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378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383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388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393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398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402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408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414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417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419
第三分编 准合同 424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424
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426
第四编 人 格 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29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432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435
第四章 肖像权 436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438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440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47
第二章 结婚 449
第三章 家庭关系 455
第一节 夫妻关系 455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462
第四章 离婚 464
第五章 收养 481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481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486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487
第六编 继 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91
第二章 法定继承 496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501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505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513
第二章 损害赔偿 522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534
第四章 产品责任 543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550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554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563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568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570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571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