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天真锋利的女人在世俗中成全自己的故事。明朝万历年间,徽州商户的女儿令秧十六岁嫁到唐家,不久即意外丧夫。唐氏一族二十九年没出过贞节烈妇,期盼着令秧殉夫,为族人换取一道贞节牌坊,表面上为着光耀门楣,暗地里则觊觎朝廷旌表烈妇的种种好处。他们用尽手段诱导令秧走上死路。为了生存,少女令秧与现实同谋,踏上了艰难而凶险的烈妇之路……《南方有令秧》为百万级畅销青年作家笛安长篇转型之作,她在令秧的身上倾注了自己的体温和当下的悲喜。
小说曾获得第三届“人民文学新人奖”长篇小说奖,描绘了万历年间深宅庭院的日常生活,编织密布着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史料信息,全景式地展现明末历史社会风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书写女性在社会逆境中的搏力与挣扎。
后记
令秧和我
我知道这个问题必然会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写一个明朝节妇的故事?我总不能回答说:“我也忘记了。”哪怕事实的确如此。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无比热衷于写后记,甚至自得其乐地认为,我的后记写得怕是比长篇正文还要好。因为那时候生怕别人看不出我想要说什么,生怕被曲解,所以喋喋不休地在后记里跳出来阐释一番,说到底,彼时的创作模式仍然低级,还仅仅局限于“表达”。当我意识到其实写小说有远比“表达”更重要得多的任务的时候,脑子里通常一片空白,干净程度堪比眼前那个命名为“后记”的雪白文档。
任何一个读者都有误读或是曲解一部作品的权力—甚至,即使是作者本人最初的思想,也未必能够准确解释它—因为作品里的那个世界一旦确立,便拥有了独立意志一般,遵循着一个不完全契合作者初衷的逻辑,自行运转。所以,我只能说,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失意男人塑造了一个节妇的故事,这是一个天真锋利的女人在俗世中通过玩弄制度成全了自己的故事,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像战友一般,在漫长岁月荒谬人生中达成了宿命般的友情。所以在写至小说结尾的时候,我心里很难过—但我又觉得,这种难过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没有必要让任何人知道,于是我就写:“他一直怀念她。”
还是要承认,我很中意这个结尾。
没有谁真的见过明朝是什么样的,所以我只能通过建筑在真实记载上的想象,完成一个亦虚亦实的世界。其实我终究也没能做到写一个看起来很“明朝”的女主角,因为最终还是在她的骨头里注入了一种渴望实现自我的现代精神。不过写到最后我自己也相信了,也许在明朝存在过这样的女人,只不过她从来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然后在时光里留下痕迹。我尽了最大努力,想要和这个四百年前的女孩或者女人成为朋友,突然有一天我恍然大悟,我发现当我很投入地站在男主角的立场的时候,就能自如并且以一个非常恰当的角度打量并且欣赏令秧—所以,就别再问我令秧是不是我了吧,说不定谢舜珲才更像我。这个故事里,不能说没有爱情,但是谢先生和令秧之间,那种惺惺相惜,那种荣辱与共,那种互相理解—在我眼里,其实这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最理想的模式:不必缠绵,相互尊重,一起战斗。
当我开始书写他们之间这样珍贵的情感,我渐渐地忘记了我是在写历史。在那个由我一手虚构出来的四百年的世界里,我的体温,我的悲喜终于找到了存放的地方。我曾经跟一个总问我在写什么的朋友说,这是一个发生在明朝的,经纪人如何运作女明星的故事。只不过这个女明星不是艺人,是个节妇。我的朋友显然很开心,微信上传过来一串“哈哈哈哈”,其实我没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还好如今我周围已经没有了问我“这篇小说想要表达什么”的朋友了—曾经有不少,现在,会问这类问题的已渐渐减少了联络—因为我已经到了一个不需要太多朋友的年纪了,这么说可能有点悲哀。
不过若是你们一定要问我想表达什么,我还是要回答的。因为你们是渴望通过我写的故事在另一个时空里寻求朋友的人,我一向都是珍惜自己“灵媒”的身份的。这故事里有一个女人,她热情,她有生命力,她有原始的坚韧—其实我常常塑造这样的女主角,不过这一次,我加重了一些与“残酷”难解难分的天真。这其实也是一种天分,而这故事里的那个男人,便是唯一一个发现这天分的人。恰好这男人冰雪聪明,恰好他落寞失意,恰好他善于嘲讽,于是,他便用这遗世独立的聪明,成全了这女人的天分。他们需要看透制度,利用制度,然后玩弄制度—只是,笼罩他们的,自然还有命运。
这便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最初想要说的话。只不过写到最后,想说的话渐渐模糊,原先为了架构故事的那些清晰且有条理的想法,也逐渐混沌于一片苍凉之中。也许这就是我一直痴迷写作的原因,总在某个时刻,明明屋子里只有我,我的电脑,我却是感觉到像是站在一个很高的山顶,刚刚目送一群远去的神话人物,我知道他们把整个世界留给了我,还留给我一个有生之年不能告诉任何人的秘密。万籁俱寂,我像个狂喜的孩子那样,静静听着自己的呼吸。
这是我第一次写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感觉最困难的部分并不在于搜集资料,那一部分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过程里也总会有些充实的感觉。真正艰难的在于运用所有这些搜集来的“知识”进行想象,要在跟我的生活没有半点关系的逻辑里虚构出人物们的困境……可是当这样的想象一旦开始并且能够逐步顺畅地滑行,个中美妙,让我恍惚间回到了十年前第一次写长篇小说的岁月,似乎写完处女作之后,这么多年都没有再体会过这种由写作带来的畅快的喜悦。这种喜悦来得远远不如当年那么简单直接,因为下笔之前有如此多的功课要做;可是一旦感受到了那种喜悦,随之而来的满心灿烂的感觉跟十年前别无二致。或许,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指的便是这个。
现在我写完了,我觉得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我感谢令秧和谢先生,他们二人让我相信了,我依然可以笃定地写下去,走到一个风景更好也更无人打扰的地方。
再偏爱的小说也终须一别,但是你们又将与她相逢。我的寂寞无足轻重,只盼望你们善待令秧。
谢谢。